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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稳利A(000086)

南方基金:南方基金关于修改电子直销养老宝组合投资业务规则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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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关于修改电子直销养老宝组合 
投资业务规则的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审慎研究,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南方基金电子直销养老宝组合投资业务
规则》进行修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改后的业务规则 
详见附件《南方基金电子直销养老宝组合投资业务规则》。 
二、修改后的业务规则生效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南方基金电子直销养老宝组合投资业务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要,更好的服务投资者,南方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南方基金”)开 通养老宝组合投资业务,特制定此规则。本规则适用于南方基金电 2? ? 子直销平台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南方基金在 向投资者提供养老宝组合投资服务、投资者接受南方基金提供养老 宝组合投资服务时,均需遵循本规则的要求。 第二条


养老宝组合投资业务是指南方基金接受投资者委托, 根据投资者的出生年份、退休年龄、退休后每月打算从养老宝中领 取的金额、领取截止年龄等参数,为投资者提供组合投资方案;投 资者自主选择参照南方基金提供的方案申购养老宝组合或开立养 老宝组合定投计划,跟踪选定的组合标准方案,通过南方基金电子 直销平台进行申购或定期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一键下单申 购或定投所有组合标准方案的成分基金(以下简称“持仓组合”), 并委托南方基金根据约定对持仓组合进行相应调整的业务。


第二章


养老宝组合测算 第三条


南方基金通过投资者在南方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填写 的信息:包括出生年份、退休年龄、退休后每月打算从养老宝中领 取的金额、领取截止年龄等参数,根据中证南方养老目标日期系列 指数及南方基金设定的计算方式为投资者提供养老宝基金组合标 准方案,包括组合成分基金及权重比例。 用户输入目标退休日期 T T<=2025,组合标准方案对应中证南方养老目标日期 2025


T>=2045,组合标准方案对应中证南方养老目标日期 2045 2025










, 3? ? 式中 分别表示中证南方养老目标日期 2025 和中证南方 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中资产 i 的权重。 2035

南方基金提供的养老宝组合标准方案成分基金将在 用户购买前、购买后向客户进行展示,成分基金与中证南方养老目 标日期指数的成分指数一一对应。养老宝组合标准方案根据标的指 数的变化和设定的计算方式进行动态调整,成分基金的权重比例每 半年根据中证南方养老目标日期指数的成分指数的比例权重调整 一次,使其成分基金的权重比例与对应的成分指数比例一致。 第五条


养老宝组合测算得出的结果不代表南方基金向投资 者主动推荐任何基金产品,投资者需自行决策并独立承担投资风 险。


第三章


养老宝组合申购 第六条


养老宝组合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按照组合标准方案 通过电子直销系统一键下单申购标准方案所有成分基金。投资者通 过南方基金指定方式输入申购金额,系统自动按每个成分基金的最 新资产占比进行申购,并生成组合的交易订单。 4? ? 第七条


养老宝组合中任一成分基金处于暂停申购状态时, 该组合不接受组合申购申请,详情以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页面展示 为准。 第八条


本公司电子直销养老宝组合申购支持的银行卡(或 支付账户)以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实际展示为准,相应银行卡(或 支付账户)的养老宝组合申购费率以公告为准。 第九条





本公司电子直销养老宝组合申购支持的最低扣款金 额以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实际展示为准,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调 整上述最低扣款金额,并通过公司官网进行业务公告。


第四章


养老宝组合定投 第十条


养老宝组合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按照组合标准方案 通过电子直销系统一键下单定投养老宝组合标准方案所有成分基 金。投资者通过南方基金指定方式输入月定投金额,系统在定投扣 款日自动或在投资者确认后按每个成分基金的最新资产占比进行 定投,并生成组合的交易订单。 第十一条








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养老宝组合定投适用的间 隔周期为每月,扣款日期为每月 1-28 日。 第十二条








同一张银行卡对同一个养老宝组合仅可开通一 次定投。 第十三条





养老宝组合中任一成分基金处于暂停定投状态时, 则当期不产生该笔定投交易,详情以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页面展示 为准。 5? ? 第十四条





养老宝定投计划执行期间单个基金产品的风险等 级变动或用户自身风险等级变动导致的产品风险等级超出其风险 承受能力无需再次得到客户确认。 第十五条








养老宝组合定投在组合标准方案出现投资者持 仓组合中从未出现的新基金时,南方基金直销平台将自动暂停投资 者的养老宝定投计划的扣款并向投资者推送组合调整信息。投资者 自主选择确认组合调整指令后,系统按照确认后的最新组合标准方 案成分基金的权重比例进行组合调整和后续定投。连续 5 期定投计 划扣款暂停,系统将自动终止该养老宝组合定投计划。当组合标准 方案无新增基金时,系统自动按照最新组合标准方案中成分基金的 权重比例进行定投,无需投资者另行确认。 第十六条








投资者设定的养老宝组合定投计划在终止前,系 统按投资者设定规则自动进行组合定投、调整,养老宝组合定投申 购申请不能撤销。投资者终止养老宝组合定投计划后,其未赎回的 持仓组合仍根据《南方基金电子直销养老宝组合投资业务协议》约 定的规则自动进行组合调整。 第十七条








除本业务规则另有规定外,养老宝组合定投业务 同时需要遵守《南方基金电子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的相关 规定。


第五章


组合调整 第十八条








组合调整指在发生《南方基金电子直销养老宝组 合投资业务协议》约定的调整事由时,投资者授权南方基金按照约 6? ? 定自动或根据投资者确认对投资者持仓组合通过申购、赎回、转换 等方式进行调整,组合调整一旦发起不可撤销。 第十九条





组合偏离度指受成分基金净值波动、调整基金组 合成分基金或者成分基金权重等原因影响,投资者持有的基金组合 成分基金或各成分基金权重与当前组合标准方案内成分基金或各 成分基金权重出现的偏差幅度。组合偏离度等于组合标准方案成分 基金权重与投资者持仓组合中对应基金的权重之差的绝对值之和。 第二十条





组合调整有以下 3 种类型: (1)标准调仓。标准调仓是指南方基金根据中证南方养老目 标日期指数的调整,对养老宝组合标准方案及投资者持仓组合发起 的组合调整。中证指数公司每半年对中证南方养老目标日期指数的 成分资产及资产权重进行调整,投资者授权南方基金在指数公司调 整后,对应调整养老宝组合标准方案的成分基金及成分基金权重并 发起对投资者已投组合资产的调整,使组合的成分基金及成分基金 权重与组合标准方案一致,并同时调整投资者已开立的定投计划。 (2)再平衡调仓。再平衡调仓是指当投资者持仓的基金组合 偏离度大于等于 10%,即持仓组合中单支基金当前权重与标准方案 中的权重插值的绝对值之和大于等于 10%时,投资者授权南方基金 在 3 个交易日内自动发起对投资者已投组合资产的调整,使组合的 成分基金及成分基金权重与组合标准方案一致,并同时调整投资者 后续定投计划。 7? ? (3)规则调仓。规则调仓是指养老宝组合业务规则发生调整, 投资者持仓情况已不符合调整后的业务规则时,投资者授权南方基 金在相关业务规则调整公告确定的时间内对投资者已投组合资产 进行调整,使投资者持有的组合情况与调整后业务规则的规定保持 一致,并根据业务规则调整公告内容确定是否需调整或终止投资者 后续定投计划。 第二十一条 中证指数公司调整指数前 7 个交易日,南方基金 将停止发起养老宝组合偏离度校验及再平衡调仓。 第二十二条 当组合调整包含新增成分基金即包含投资者持 仓的该养老宝组合中从未持有的成分基金,在投资者选择确认组合 调整指令前,维持原组合比例运作,同时停止发起再平衡调仓校验 直至投资者选择确认。若在投资者未确认期间再次发生标准调仓, 则组合调整指令自动更新为最新权重,据此调整。投资者授权南方 基金在调仓日前一日晚上暂停投资者的定投计划,直至投资者选择 确认组合调整指令,连续暂停 5 期定投后自动终止其定投计划。如 果投资者发起确认组合调整指令的日期和本次发起定投的日期一 致,那么本次定投不发起,下个扣款日再行发起。 第二十三条 若成分基金暂停申购导致无法进行组合调整,则 顺延调仓直至可正常交易时再行发起,顺延期间若再次发生标准调 仓,则组合调整指令自动更新为最新权重。 第二十四条 南方基金每日定时检测投资者的组合调整指令, 校验到投资者确认组合调整的指令后即时发起调仓交易。由于基金 8? ? 申购、赎回等操作基于未知价原则,组合调整即使全部指令执行成 功也可能出现与标准方案成分比例有一定偏离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 自动进行组合调整或需要投资者确认调整时,南 方基金将通过电子直销平台向客户展示组合调整信息,并视为投资 者已收到组合调整信息。 第二十六条 组合符合调整条件但不可进行调整有以下情况: (1)投资者持仓组合中包含未确认份额,处于在途交易状态 时无法发起组合调整,顺延至持仓组合中所有份额均确认完成方可 发起组合调整。 (2)为避免产生较高的交易费用,投资者新申购或定投的 7 个自然日内,无法发起组合调整,顺延至 7个自然日后方可发起组 合调整。 (3)组合调整包括多笔基金调仓交易,单笔金额低于 10 元时, 该笔交易不发起。 第二十七条 组合调整过程中交易失败的,已赎回的份额将退 回至投资者的支付账户。


第六章


组合赎回 第二十八条 组合赎回指投资者选择对持仓组合的赎回比例, 南方基金按投资者申请的比例对持仓组合中每支基金进行赎回的 交易方式。 第二十九条


投资者可对持仓组合中的所有成分进行全部或 者按比例赎回。当组合中任一成分基金处于暂停赎回状态时,不可 9? ? 对整个组合进行赎回,仅可对未暂停赎回的其他单支基金进行赎回。 组合正在进行调仓、申购及定投的份额未全部确认成功时,不可对 整个组合进行赎回,仅可对已确认的单支基金进行赎回。可赎回份 额以南方基金页面展示为准,赎回单支基金可能触发组合调仓,并 产生相应交易费用。


第七章


组合确认 第三十条








在组合申购、组合定投、组合调整中,若组合中 单支基金确认失败,其他成分基金确认成功,则将确认失败部分金 额返还至申购的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当组合部分成分基金确认 成功、部分确认失败时,组合偏离度可能会达到阈值,即刻触发组 合调整将组合按标准方案调整为最新权重比例,并产生交易费用。 第三十一条


在组合赎回中,若组合中单支基金确认失败,其 他成分基金确认成功,则确认失败部分仍保留在养老宝组合持仓资 产中,投资者可发起单支基金赎回。 第三十二条 基金费用、交易限制、交易延迟及失败、投资者 自行赎回标的组合成分基金、投资者未及时确认组合调整指令等原 因可能造成投资者确认的组合比例与标准方案不完全一致。 第三十三条


为方便投资者了解组合投资表现,南方基金将 计算基金组合的净值、收益等数据,该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实际 收益证明或作为任何形式证据使用,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以各成分 基金披露数据为准。基金费用、交易限制、交易延迟及失败、投资 者自行赎回标的组合成分基金、投资者未及时确认组合调整指令等 10? ? 原因可能造成投资者持仓的收益率与组合标准方案的收益率不完 全一致。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四条 根据《南方基金直销销售适当性规则》,在向非 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或者提供相 关服务时,应明确告知并得到投资者确认风险承诺。最低风险承受 能力等级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服 务。南方基金将在投资者开通养老宝服务时,校验其风险承受能力 等级,并作出相应提示。 第三十五条 南方基金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终止特定基金组合, 即电子直销平台不再提供特定基金组合的申购、调整、赎回操作等 服务。在特定组合终止后,投资者持有的一篮子基金将不会以组合 的形式在资产中展示,而是以单支基金的形式展示,投资者持有的 基金资产不受影响。南方基金将通过南方基金官网发布公告终止特 定基金组合,即视为已通知投资者。 第三十六条 南方基金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业务需 要等对本业务规则内容进行调整,相关业务规则调整通过南方基金 网站发布公告即视为已通知投资者,业务规则调整生效日期以相关 公告载明内容为准,南方基金将根据业务规则调整公告内容更新业 务规则正文,并通过南方基金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