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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产业新趋势混合A(008866)

博时产业新趋势混合:博时产业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博时产业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 5月 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产业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产业新趋势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886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2月 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博时产业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博时产业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0年 5月 15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 5月 1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年 5月 1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年 5月 15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年 5月 15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博时产业新趋势混合 A 博时产业新趋势混合 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08866 008867
该类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
是 是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
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
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
(3)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不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和业
务规则。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
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
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
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
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
最低金额为 10元(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
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表 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M<50万元
1.50%
50万元≤M<100万元
1.20%
100万元≤M<500万元
0.80%
M≥500 万元 1000元/笔
0.00%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
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
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
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单笔赎回申
请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 2:本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
A类份额赎回
费
C类份额赎回
费率
Y < 7日
1.5% 1.5%
7日 ≤ Y < 30日
0.75% 0.5%
30日 ≤ Y < 6个月
0.5% 0
Y ≥ 6个月 
0 0
注:1个月指 30日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0日但少于 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75%计
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个月但少于 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
的 50%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
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
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
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
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
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 QDII基金不能与 QDII基金进行互转。
3)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
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 T+2日。
4)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 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5)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
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
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
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
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1)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博时产业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
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2)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 2010年 3月 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
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3)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
表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M<50万元
1.50%
50万元≤M<100万元
1.20%
100万元≤M<500万元
0.80%
M≥500 万元 1000元/笔
0.00%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
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定投金额每次不少于人民
币 10元(含 10元)。
(4)重要提示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
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
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以从 T+2日起通
过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办理网点、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
账户。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
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
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
购、赎回、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 是否开 是否开 是否开
通申赎 通定投 通转换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1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4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5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6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7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8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9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0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1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2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3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4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5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6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7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8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否 否
29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0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1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否
32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4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7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否 否
38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是 否 是
39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0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1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2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3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4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否 否
45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6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7
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8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否
49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0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1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2
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是
53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4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是
55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6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是
5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6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6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62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63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64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6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6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6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68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6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是
7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71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是
7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73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是
7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7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76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7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78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是
79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80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是
8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8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是
83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8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8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86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87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是
88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是
89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是
90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是
91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9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93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94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9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
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基金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
额投资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请投资者留意本公
司网站。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
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20年 1月 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产业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5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