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泓利债券:关于鹏扬泓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鹏扬泓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鹏扬泓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5 月 11 日起,调整本基金收益分配章节的表述,并相 应修订《鹏扬泓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及《鹏扬泓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内容 内容 第十 六部 分 基 金的 收益 与分 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4次,基金每次 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基金每次 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基金可供分配 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 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相应修订。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本 公司网站(www.pyamc.com)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自 2020 年 5 月 11 日起生效。 2、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py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400-968-6688)获得相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前敬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的基金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