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致盈债券:关于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托管协议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实致盈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约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拟修改嘉实致盈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协议》中关于资金清算交收的约定,修改后的《托管 协议》自 2020年 5月 11日起生效。 二、重要提示 本次托管协议的修订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修订内容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不存在 任何冲突,不涉及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托管协议将自 2020年 5月 11日起生效。托管协议全文于 2020年 5月 11日在本公司网 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00-8800)咨询。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5月 8日 附: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托管协议之对照表 章节 原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修改理由 内容 内容 六、交 易及清 算交收 安排 (六)申购赎回资金结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 的资金清算 遵 循“净 额清 算、轧差 交收” 的原则, 即按照托管账户当日应收资金 (包 括 T+2日 申 购 资 金 及 基 金 转 换 转 入 款)与托管账户应付 额(含 T+3日赎回资 金及扣除归基金财产的赎回费、T+2日基 金转换转出款及扣除归基金财产的转换 费) 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 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 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 基金管理人负责 将 托 管 账 户 净 应 收 额 在 交 收 日 15:00之 前从 “基金清算账户” 划到基金托管账 户;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 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 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 12:00之前划 往 “基 金清算账户”。 (六)申购赎回资金结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 “基金清算账户”间 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轧差交收”的 原则,即 按 照托管账户 当日应收资 金(包 括 T+1 日 直 销 申 购 资 金 、T+2 日 内 代 销 申 购资 金及 T+2 日 基 金 转 换 转 入 款 )与 托管账户应付额 (含 T+3日内赎回资金及 扣除归基金财 产的 赎回费、T+2日基 金转 换转出款及扣除归基金财产的转换费)的 差 额来 确 定 托管账户 净 应收额或净 应付 额,以此确 定资 金 交收 额 。当存 在托 管账 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 户净应收额在交收日 15:00之前从 “基金 清算账户 ”划到基金托 管账户;当存 在托 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 理 人的 划 款 指令 将托管 账户净 应付 额在 交收日 12:00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 修 改 资 金 交收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