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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新双盈(000091)

信诚新双盈: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申购、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09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运作周年滚动”的方式运作。新双盈 A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每 4个月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新双盈 B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封闭运作,仅在每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开放申购
和赎回一次。每次开放仅开放一个工作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 5月 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年 5月 8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 5月 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年 5月 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 A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092 00009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
基金 A份额(以下简称“新双盈 A”)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4个月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开放日为基金
合同生效日起每 4个月的对日。本基金 B份额(以下简称“新双盈 B”)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封闭运作,仅
在每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当天开放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一年的对日,即运作周年到
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开放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后续月份实际不存在对日的,则到
期日提前至上一工作日。2020年 5月 8日为新双盈 A与新双盈 B共同的开放日,在本开放日 15:00前仅
接受办理新双盈 A与新双盈 B的申购、赎回与转换转出业务,不开放转换转入业务。
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基金管理人决定顺延本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其开放日为该影响因素消除
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新双盈 A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已有认、申购新双盈 A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
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
调整。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
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2)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新双盈 B每笔最低金额为 5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人在直销中心首次申
购最低金额为 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3)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并于调整
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1)新双盈 A不收取申购费用。
(2)新双盈 B的申购费率为:
申购金额(M) 新双盈 B 
M<100万 0.60% 
100万≤M<200万 0.40% 
200万≤M<500万 0.20% 
M≥500万 1000元/笔 
新双盈 B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
金财产。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新双盈 A的申购价格以人民币 1.0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新双盈 B采用“未知价”原则,即基金份额的申
购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新双盈 A或新双盈 B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100份。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份的,在赎回时需
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并于调
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新双盈 A和新双盈 B都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新双盈 A的赎回价格以人民币 1.0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新双盈 B采用“未知价”原则,即基金份额的赎
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本次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新双盈 A和新双盈 B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1)转出基
金赎回费: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出基金赎回费。(2)申购费补
差:两只前端收费基金(包括申购费为零的基金)之间的转换,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转出基
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大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补差费;如转入基
金的申购费小于等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具体申购费率标准请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最新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费补差(外扣)=转出净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净额×转出基金
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由非货币型基金转出时:
转入份额=(转出净额-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由货币型基金转出时:
转入份额=(转出净额-补差费+结转收益)/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目前暂适用于新双盈 A、新双盈 B与本公司募集管理的以下基金: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锐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
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惠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信诚至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丰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信诚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景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泰
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兴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创新成长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
的基金份额转换业务(只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各基金开放转换业务的具体信息以各基金的相关公告文
件为准。
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信息可参见届时相关
公告文件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066进行咨询。
(2)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本基金转换转出业务,不开放办理转换转入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赎
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3)有关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敬请查询 2015年 2月 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柜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9层,邮编
200120,直销传真:021-50120895,客服热线:400-666-0066。
(2)网上直销平台:交易网址 www.citicprufunds.com.cn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并
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本基金此次开放日开放申购业务仅限通过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
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可通过本基金所有销售机构办理。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 2013年 9月 9日起,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新双盈 A和新双盈 B各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及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本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并在上述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9新双盈 A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披露的特别说明
新双盈 A开放日,按照折算比例调整新双盈 A的基金份额,同时将新双盈 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 1.000元。
为方便投资者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新双盈 A开放日当日通过公司网站及代销机构披露的净值为折算
调整至 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对应查询到的持有的基金份额为折算调整后的基金份额。
新双盈 A开放日当日通过指定报刊披露的净值仍然为折算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调整至
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将在开放日后一工作日的指定报刊予以披露。
开放日当日,新双盈 A按照 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办理赎回与转换转出。
10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日,即 2020年 5月 8日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
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份额(即“新双盈 A”)和信诚新双盈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份额(以下简称“新双盈 B”)。以“运作周年滚动”的方式运作。新双盈 A自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4个月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新双盈 B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封闭运作,仅在每个运作周
年到期日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每次开放仅开放一个工作日。新双盈 A和新双盈 B的收益计算方式不同,
其中,新双盈 A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取约定收益;本基金净资产在扣除新双盈 A的本金及应计收益后
的全部剩余资产归新双盈 B享有,亏损以新双盈 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新双盈 B首先承担。基金管理人并不
承诺或保证新双盈 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新双盈 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
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3)新双盈 A的开放日和折算基准日为同一工作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4个月的开放日,基金管理人
将对新双盈 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折算基准日日终,新双盈 A的份额(参考)净值将调整为 1.000元,折
算前新双盈 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 1.000元的部分将按新双盈 A折算后的份额(参考)净值
(1.000元)折算为新双盈 A的基金份额并分配给新双盈 A的份额持有人。
假设新双盈 B的开放日为 T日,则折算基准日为 T-2工作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前
第二个工作日折算一次。在折算基准日日终,新双盈 B的份额(参考)净值将调整为 1.000元,新双盈
B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双盈 B的份数将相应调整。
具体的折算方式及折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本基金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原则: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本基金(包括新双盈 A和新双盈 B)的每个开放日(T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T+1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新双盈 A和新双盈 B的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在任一运作周年的第 3个新双盈 A的开放日,即新双盈 A和新双盈 B共同的开放日(即运作周年到期日)
提出的对于新双盈 A和新双盈 B的申购申请,如果对新双盈 A和新双盈 B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
认后,新双盈 A的份额余额等于新双盈 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新双盈 A和新双
盈 B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新双盈 A和新双盈 B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新
双盈 A的份额余额小于新双盈 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新双盈 A的申购申请全部
予以成交确认,并对新双盈 B分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处理:
(a)在对新双盈 A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新双盈 B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新
双盈 A的份额余额等于新双盈 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新双盈 B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
(b)在对新双盈 A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新双盈 B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新
双盈 A的份额余额仍小于新双盈 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新双盈 B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
并按照新双盈 A的份额余额等于新双盈 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新双盈 B的份额余额进行按
比例强制赎回;
(c)在对新双盈 A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新双盈 B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此
时新双盈 A的份额余额大于新双盈 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按照新双盈 A的份额余额等于新双盈
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新双盈 B的有效申购申请按当日申请比例进行成交确认,而不会对新
双盈 B既有的份额余额进行强制赎回。
如果对新双盈 A和新双盈 B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新双盈 A的份额余额大于新双盈 B份额
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新双盈 B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并对新双盈 A分以下三
种情形进行处理:
(a)在对新双盈 B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新双盈 A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新
双盈 A的份额余额等于新双盈 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新双盈 A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
(b)在对新双盈 B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新双盈 A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新
双盈 A的份额余额仍大于新双盈 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新双盈 A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
并按照新双盈 A的份额余额等于新双盈 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新双盈 A的份额余额进行按
比例强制赎回;
(c)在对新双盈 B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新双盈 A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此
时新双盈 A的份额余额小于新双盈 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按照新双盈 A的份额余额等于新双盈
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新双盈 A的有效申购申请按当日申请比例进行成交确认,而不会对新
双盈 A既有的份额余额进行强制赎回。
本基金此次开放日(2020年 5月 8日)仅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不开放转换转入业务,可能
发生按比例强制赎回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留意。
具体申购与赎回确认的计算方法及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年 4月 30日发布的《关于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基金 A份额第八个运作周年
利差设定的公告》,新双盈 A第八个运作周年的利差值确定为 0.25%。
(6)新双盈 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年约定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设定,
并在开放日公告。本次开放日次日起所适用的新双盈 A的年约定收益率将根据此次新双盈 A的开放日的
前第二个工作日,即 2020年 5月 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
利率(当时适用税率)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新双盈 A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0.25%
新双盈 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新双盈 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新双盈 A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新双盈 A收益率计算的具体规定请仔细阅
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7)有关本基金此次开放日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转出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8)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转出及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iticprufunds.com.cn进行查询。
(9)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
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
(10)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5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