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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ETF(159929)

医药ETF:关于旗下部分ETF修改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 ETF修改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关于国内市场 A股 ETF收费调整的通知》以及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境内 A股 ETF指数使用收费的通知函》,我司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自 2020年 5月 1日起调
整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并相应修订
其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基金列表 
序号 证券代码 基金简称 证券简称 扩位证券简称 
1 510810 中证上海国企 ETF 上海国企 上海国企 ETF 
2 512820 中证银行 ETF 银行股基 银行业 ETF 
3 159928 汇添富中证主要消费 ETF 消费 ETF - 
4 159929 汇添富中证医药卫生 ETF 医药 ETF - 
5 159930 汇添富中证能源 ETF 能源 ETF - 
6 159931 汇添富中证金融地产 ETF 金融 ETF - 
7 159912 汇添富深证 300ETF 深 300ETF - 
8 515310 添富沪深 300ETF 添富 300 沪深 300添富 ETF 
9 515800 添富中证 800ETF 800ETF 800ETF 
10 512650 添富中证长三角 ETF 长三角 长三角 ETF 
 
二、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调整情况 
1、中证上海国企 ETF、中证银行 ETF、汇添富中证主要消费 ETF、汇添富中
证医药卫生 ETF、汇添富中证能源 ETF、汇添富中证金融地产 ETF、添富沪深 300ETF、
添富中证 800ETF、添富中证长三角 ETF。 
由原来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5万元调整为每季度人民币 3.5万元,其
中当基金的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季存续天数)小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时,无许可
使用费的收取下限。 
2、汇添富深证 300ETF 
由原来的收取下限为每年人民币 30万元调整为每季度人民币 3.5万元,其
2 
 
中当基金的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季存续天数)小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时,无许可
使用费的收取下限。 
 
三、本公告涉及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具体参见附件。 
 
四、本公告涉及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调整方案自 2020年 5月 1日起
生效。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涉及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
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根据中证上海国企 ETF、中证银行 ETF、汇添富中证主要消费 ETF、汇添
富中证医药卫生 ETF、汇添富中证能源 ETF、汇添富中证金融地产 ETF《基金合
同》修订内容,对前述 ETF的《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并同步修改基金招募
说明书。 
3、本公告仅对公司旗下部分 ETF 调整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并修订《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相关内容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
资者欲了解涉及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99fund.com)相关 ETF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
关业务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4月 29日 
 
 
 
 
3 
 
附件:相关 ETF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修订对照表 
1、汇添富深证 300ETF 
(1)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七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的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年费率÷当年天 数,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订的 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的规定,本基金标的指数使 用许可费年费率为 0.03%。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 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指数使用许可费 的收取下限为每年人民币 30万元,即若不足人 民币 30万元则按照人民币 30万元收取。


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许可协议变更上 述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费率和计费方式,基金 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 费方式实施日前 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 订的指数使用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合同生效 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资产计提,具体计 提比例、计提方法和支付方式参见招募说明书。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 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 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或 在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或费 率,并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此项变更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 (2)招募说明书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六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的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年费率÷当年天 数,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订的 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的规定,本基金标的指数使 用许可费年费率为 0.03%。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 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 指数使用许可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年人民币 30 万元,即若不足人民币 30 万元则按照人民币 30 万元收取。


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许可协议变更上 述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费率和计费方式,基金 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 费方式实施日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 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使用许 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指数许 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 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指数使用许可费划 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月、4 月、7 月、10 月将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日均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 金当季存续天数,下同)大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时,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调整为每 季度人民币 3.5 万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 的,则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当季日均基 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万元时,无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 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 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或 在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或费 率,并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此项变更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 2、汇添富中证主要消费 ETF (1)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七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的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年费率÷当 年天数,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 应商签订的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的规定, 本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年费率为 0.03%。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 可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计算,逐日累 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划付 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月, 4 月,7 月,10 月的前十个工作日内将 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 日,支付日期顺延。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 度人民币 50000 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 季度的,则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该 计费期间的收取下限。若当季已计提的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累计未达到该计费 期间的收取下限,则在当季末一次性补 提差额部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指数许可使用合同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对上述计提方 式进行合理变更并公告。 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许可协议 变更上述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费率和计 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 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 数使用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 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 基金资产计提,具体计提比例、计提方法和支付方式参 见招募说明书。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 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 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中或在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 的方法或费率,并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 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6 (2)招募说明书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六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的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年费率÷当 年天数,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 应商签订的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的规定, 本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年费率为 0.03%。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 可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计算,逐日累 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划付 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月, 4 月,7 月,10 月的前十个工作日内将 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 日,支付日期顺延。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 度人民币 50000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 季度的,则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该 计费期间的收取下限。若当季已计提的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累计未达到该计费 期间的收取下限,则在当季末一次性补 提差额部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指数许可使用合同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对上述计提方 式进行合理变更并公告。 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许可协议 变更上述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费率和计 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 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 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 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标的指数指数使用许可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后,于每年 1月、4月、7月、10月将上季度标的指数 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基 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季存续天 数,下同)大于人民币 5000万元时,标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的收取下限调整为每季度人民币 3.5万元,若计费期 间不足一季度的,则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当季日 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时,无标 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 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 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中或在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 的方法或费率,并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7 3、汇添富中证医药卫生 ETF (1)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七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的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年费率÷当 年天数,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 应商签订的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的规定, 本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年费率为 0.03%。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 可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计算,逐日累 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划付 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月, 4 月,7 月,10 月的前十个工作日内将 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 日,支付日期顺延。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 度人民币 50000 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 季度的,则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该 计费期间的收取下限。若当季已计提的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累计未达到该计费 期间的收取下限,则在当季末一次性补 提差额部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指数许可使用合同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对上述计提方 式进行合理变更并公告。 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许可协议 变更上述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费率和计 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 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 数使用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 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 基金资产计提,具体计提比例、计提方法和支付方式参 见招募说明书。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 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 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中或在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 的方法或费率,并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 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8 (2)招募说明书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六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的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年费率÷当年天 数,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订 的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的规定,本基金标的指 数使用许可费年费率为 0.03%。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划付指令,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 月,4 月,7 月,10 月的前十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 许可费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 民币 50000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 则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该计费期间的收 取下限。若当季已计提的标的指数使用许可 费累计未达到该计费期间的收取下限,则在 当季末一次性补提差额部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指数许可使用合同和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对上述计提方式进行合 理变更并公告。 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许可协议变更 上述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费率和计费方式,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 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 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 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 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日 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指数使用许可费划付指令,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 月、4 月、7 月、10 月将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 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日均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季 存续天数,下同)大于人民币 5000万元时,标的指 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调整为每季度人民币 3.5 万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则根据实际天数 按比例计算。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 民币 5000 万元时,无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 下限。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 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 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 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或在其他公告中 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或费率,并最迟于新的费 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 告。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9 4、汇添富中证能源 ETF (1)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七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的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订的相应指 数许可协议的规定,本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年费率为 0.03%。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 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标的 指数使用许可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 于每年 1 月,4 月,7 月,10 月的前十个工作日 内将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 顺延。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50000 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则根据实 际天数按比例计算该计费期间的收取下限。若当 季已计提的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累计未达到该计 费期间的收取下限,则在当季末一次性补提差额 部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指数许可使用合同和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利益,对上述计提方式进行合理变更并 公告。 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许可协议变更上述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费率和计费方式,基金管理 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 实施日前 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 签订的指数使用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 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合同 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资产计提,具 体计提比例、计提方法和支付方式参见招募说 明书。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 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 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中或在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或费率,并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 前 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此项变更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2)招募说明书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六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的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年费率÷当年天 数,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订的 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的规定,本基金标的指数使 用许可费年费率为 0.03%。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 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每年 1月,4月,7月,10月的前十 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 民币 50000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则 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该计费期间的收取 下限。若当季已计提的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累 计未达到该计费期间的收取下限,则在当季末 一次性补提差额部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指数许可使用合同和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对上述计提方式进行合理 变更并公告。 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许可协议变更 上述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费率和计费方式,基 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 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 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 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 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日 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指数使用许可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月、4月、7 月、10月将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 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日均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 季存续天数,下同)大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时,标 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调整为每季度人民 币 3.5 万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则根据 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 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万元时,无标的指数许可使 用费的收取下限。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 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 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 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或在其他公 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或费率,并最迟于 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公告。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11 5、汇添富中证金融地产 ETF (1)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七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的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年费率÷当 年天数,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 应商签订的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的规定, 本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年费率为 0.03%。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 可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计算,逐日累 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划付 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月, 4 月,7 月,10 月的前十个工作日内将 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 日,支付日期顺延。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 度人民币 50000 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 季度的,则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该 计费期间的收取下限。若当季已计提的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累计未达到该计费 期间的收取下限,则在当季末一次性补 提差额部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指数许可使用合同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对上述计提方 式进行合理变更并公告。 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许可协议 变更上述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费率和计 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 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 数使用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 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 基金资产计提,具体计提比例、计提方法和支付方式参 见招募说明书。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 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 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中或在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 的方法或费率,并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 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12 (2)招募说明书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六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的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年费率÷当年天 数,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订的 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的规定,本基金标的指数使 用许可费年费率为 0.03%。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 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每年 1月,4月,7月,10月的前十 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 民币 50000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则 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该计费期间的收取 下限。若当季已计提的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累 计未达到该计费期间的收取下限,则在当季末 一次性补提差额部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指数许可使用合同和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对上述计提方式进行合理 变更并公告。 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许可协议变更 上述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费率和计费方式,基 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 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 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 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 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日 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指数使用许可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月、4月、7 月、10月将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 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日均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 季存续天数,下同)大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时,标 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调整为每季度人民 币 3.5 万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则根据 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 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万元时,无标的指数许可使 用费的收取下限。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 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 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 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或在其他公 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或费率,并最迟于 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公告。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13 6、中证上海国企 ETF (1)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七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按照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 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 产中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 开始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 数指数使用许可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 月、4 月、7 月、 10 月的前 10 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标的 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 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支付。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 度人民币 5 万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 度的,则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该计 费期间的收取下限。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标的指数 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 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 方法或费率计算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 公告中披露本基金最新适用的标的指数 许可使用费费率、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 方式。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 数使用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 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 基金资产计提,具体计提比例、计提方法和支付方式参 见招募说明书。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 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 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中或在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 的方法或费率。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14 (2)招募说明书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六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 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 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 始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 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指数使用许 可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月、4月、7月、10月的前 10个工作日内将 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 形消除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支付。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 民币 5万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则根 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该计费期间的收取下 限。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标的指数许可 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 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标 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 中披露本基金最新适用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费率、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 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 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日 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指数使用许可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月、4月、7 月、10月将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 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日均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 季存续天数,下同)大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时,标 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调整为每季度人民 币 3.5 万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则根据 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 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万元时,无标的指数许可使 用费的收取下限。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 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 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 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或在其他公 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或费率。此项变更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 7、中证银行 ETF (1)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七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 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 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 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于每年 1 月、4 月、7 月、10 月的前 10 个 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上季度标的指数 使用许可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 将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 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 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 起 5个工作日内支付。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 民币 5万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则根 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标的指数许可 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 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标 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 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本基金最新适用的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费率、具体计算方法及支 付方式,并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托管 人。 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提比例、计提方法和 支付方式参见招募说明书。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 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 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 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 明书及其更新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或费 率。


16 (2)招募说明书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六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 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 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 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于每年 1 月、4 月、7 月、10 月的前 10 个 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上季度标的指数 使用许可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 将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 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 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 起 5个工作日内支付。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 民币 5万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则根 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标的指数许可 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 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标 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 中披露本基金最新适用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费率、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并至少提 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托管人。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 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 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日 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指数使用许可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月、4月、7 月、10月将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 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日均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 季存续天数,下同)大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时,标 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调整为每季度人民 币 3.5 万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则根据 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 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万元时,无标的指数许可使 用费的收取下限。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 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标的指数许 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 他公告中披露本基金最新适用的标的指数许可使 用费费率、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17 8、添富沪深 300ETF(仅修改招募说明书)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六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 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 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 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 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 月、 4 月、7 月、10 月的前 10 个工作日内将上季 度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 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 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 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支付。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 民币 5万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则根 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标的指数许可 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 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标 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并支付。基金管理人应在招 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本基金最新 适用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费率、具体计算方 法及支付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 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 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日 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指数使用许可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月、4月、7 月、10月将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 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日均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 季存续天数,下同)大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时,标 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调整为每季度人民 币 3.5 万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则根据 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 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万元时,无标的指数许可使 用费的收取下限。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 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标的指数许 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 他公告中披露本基金最新适用的标的指数许可使 用费费率、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18 9、添富中证 800ETF(仅修改招募说明书)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六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 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 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 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指数使用许可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 月、4 月、7 月、10 月的前 10 个工作日内将 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 日期顺延。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 民币 5万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则根 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标的指数许可 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 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标 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 中披露本基金最新适用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费率、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 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 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日 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指数使用许可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月、4月、7 月、10月将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 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日均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 季存续天数,下同)大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时,标 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调整为每季度人民 币 3.5 万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则根据 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 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万元时,无标的指数许可使 用费的收取下限。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 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标的指数许 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 他公告中披露本基金最新适用的标的指数许可使 用费费率、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19 10、添富中证长三角 ETF(仅修改招募说明书)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六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 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 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 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指数使用许可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 月、4 月、7 月、10 月的前 10 个工作日内将 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 日期顺延。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 民币 5万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则根 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标的指数许可 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 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标 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 中披露本基金最新适用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费率、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 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 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日 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指数使用许可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月、4月、7 月、10月将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 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日均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 季存续天数,下同)大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时,标 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调整为每季度人民 币 3.5 万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则根据 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 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万元时,无标的指数许可使 用费的收取下限。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 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标的指数许 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 他公告中披露本基金最新适用的标的指数许可使 用费费率、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