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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弘尚混合A(003495)

鹏华弘尚混合:鹏华弘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2020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鹏华弘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4月 20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6年 9月 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弘尚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08 号)注册,进行募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6年 10月 25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 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 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里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投资人在投资本基 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 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在于该类债券 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由于不公开资料,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 评级,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该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在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同时, 各类材料(包括招募说明书、审计报告)不公开发布,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 信用基本面的难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 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 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仅涉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中 与招募说明书内容有关的一项或多项重大变更,具体事项请参考基金管理人最近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的关于上述重大变更的相关公告。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3、设立日期:1998年 12月 22日 4、法定代表人:何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6、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7、联系人:吕奇志 8、注册资本:人民币 1.5亿元 9、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 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7,350 49%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1% 总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 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 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总裁。 孙煜扬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主任科员、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首任行政总监、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顾问。 Massimo Mazzini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 (Arthur Andersen MBA)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 CA AIPG SGR投资总监、 CAAM AI SGR及 CA AIPG SGR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CAAM SGR)投资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投资方案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 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现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市场及业务发展总监。 Andrea Vismara先生,董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 事务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在担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董事会秘书兼任企业事务部总经理,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企业服务部总经理。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深圳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定价中心经理助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深 圳金地证券服务部财务经理、资金财务总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 总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兼人 力资源总部总经理。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 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 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 肃省委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 会政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年 6月至 2007年 12月,任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年 12月至 2010年 12月,任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 责贷款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2007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 问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 工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长。 陈冰女士,监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会 计、上海营业部财务科副科长、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经理、资金财务部资金科经理、资金 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兼科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等,现任国 信证券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兼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 SANDRO VESPRINI先生,监事,工商管理学士,国籍:意大利。先后在米兰军医院出 纳部、税务师事务所、菲亚特汽车发动机和变速器平台管控管理团队工作、圣保罗 IMI资 产管理 SGR企业经管部、圣保罗财富管理企业管控部工作、曾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 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管理和投资经理,现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 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负责人。 于丹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 师;2011年 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现任监察稽核部 总经理助理。 郝文高先生,职工监事,大专学历,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奥尊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 金事业部副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2011年 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登记结算部总经理。 刘嵚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毕马威(中国)管理顾问公司 咨询顾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 10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首席市场官兼市场发展部、北京分公司 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 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 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总裁。 高阳先生,党委副书记、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经济学硕士,国籍:中 国。历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 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 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邢彪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办 科员,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证券投资部处长、股权资产部 (实业投资部)副主任,并于 2014年至 2015年期间担任中国证监会第 16届主板发审委专 职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 部监察稽核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督察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苏波先生,副总裁,管理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 所长、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永杰先生,纪委书记,督察长,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 局干部,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干部、秘书处副处级秘书、发行监管部副处长、人事教 育部副处长、处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督察长。 韩亚庆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主任科 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部副调研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总监,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 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栓伟先生,国籍中国,工学硕士,8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中山证券固定收益 部交易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室高级债券交易员,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 产管理部投资主办;2016年 6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研工作,现担任绝对 收益投资部基金经理。2016年 08月担任鹏华弘益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11月至 2018年 06月担任鹏华弘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11月担任鹏华弘尚混合基金基金经 理,2016年 11月担任鹏华弘康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05月至 2018年 05月担任鹏华 兴盛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05月担任鹏华弘嘉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05月担任鹏华兴合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02月至 2018年 09月担任鹏华兴 嘉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05月至 2018年 10月担任鹏华兴盛混合基金基金 经理。张栓伟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情况: 2016年 08月担任鹏华弘益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11月至 2018年 06月担任鹏华弘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11月担任鹏华弘康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5月至 2018年 05月担任鹏华兴盛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5月担任鹏华弘嘉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5月担任鹏华兴合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02月至 2018年 09月担任鹏华兴嘉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05月至 2018年 10月担任鹏华兴盛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的基金经理: 2016年 10月至 2018年 07月














周恩源先生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邢彪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韩亚庆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梁浩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鹏华新兴产业混合、鹏华研究精选 混合、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基金经理。 赵强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部 FOF投资副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 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非法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 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份;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 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 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基金管理人经 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内部控制体系 (1)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基金管理人风险控制战略和控 制政策、协调突发重大风险等事项; (2)公司督察长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业务环节合法合规运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 导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并可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 (3)公司经营管理层、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公司各部门总经理定期召开会议对各类 风险予以充分的评估和防范,对业务过程中潜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通报、讨论,并及时采 取防范和控制措施; (4)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部门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定期不定期对业 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 适时提出整改建议; (5)业务部门: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业务风险负有管控和及时报告的义务; (6)员工:依照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全员风险控制”的理念,公司每个员工均负有一 线风险控制职责,负责把公司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当中,并负有 把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进行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通过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力争 从源头上杜绝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人利益和公 司合法权益; (2)管理层牢固树立了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并着力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 识,营造浓厚的风险管理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 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包括岗位自控、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 衡、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监督的、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内控防线; (4)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自成立来,公司不断完善内控组 织架构、控制程序、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不断地对内部 控制制度进行修订和更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走向完善; (5)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公司建立了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 及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务流程、规章等,从基本管理制度和 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 (6)建立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离制 度,实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的分离制度, 形成了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7)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公司通过健全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岗 位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 (8)构建风险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 并经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监督,从而识别、评估和预 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明晰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 管理、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即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及时、快速作出风险控制决策; (9)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公司启用了恒生交易系统以及自行开发的投资指标监 控系统等计算机辅助控制系统,对投资比例限制、“禁止买入股票名单”、交叉交易等方面 进行电子化控制,有效地防止了运作风险和操守风险; (10)不断强化投资纪律,严格实施股票库制度:公司不断强化投资纪律,加强集体 决策机制,各基金的行业配置比例、基金经理个股授权、基准仓位等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 定。同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股票库制度、禁止和限制投资股票制度,并由研究小组负责 维护,所有股票投资必须完全从股票库中选择。公司还建立了契约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 各基金遵守基金合同的情况进行评估,防范契约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 任;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 度。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 4月 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年 4月 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 2002年 3月成 功地发行了 15亿 A股,4月 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 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 9月又成功发行了 22 亿 H 股,9月 22 日在香港联交所 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 月 5 日行使 H 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 亿 H 股。截 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本集团总资产 67,943.47 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5.86%,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13.28%。 2002年 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 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 外包业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 7 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 80 人。2002 年 11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 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 年 4 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 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 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 核心价值,独创“6S 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 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 综合系统和“6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 银行网站,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只 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 资金 T+1 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 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 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 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 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 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 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 年 6 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 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 中国金融创新 “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 月荣膺 2016 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 行”。2017 年 6 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 托管银行 2.0”荣获《银行家》2017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 月荣膺国 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 年 1 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 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2017 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 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 月荣膺公募基金 20 年 “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5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 行奖”;12月荣膺 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 年度最佳托管银行”、“20年最值得信赖 托管银行”奖。2019年 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2018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 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 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 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 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 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年 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 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1 年至 1995 年,在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1995 年 6月至 2001年 10 月,历任招 商银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 风险控制部总经理;2001年 10月至 2006 年 3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 行长;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北京分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持工 作);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2 年 6 月 至 2013 年 11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2015 年 1 月起担任本行 副行长;2016年 11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 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 年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 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 发者之一,具有 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 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450 只证券投资 基金。


(四)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查错防 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团队,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 制; 三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视业务 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和岗位。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 营为出发点,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作为内部控制的核心,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 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 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 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着托管 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 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括网络系 统、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 险领域。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 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品受理、会 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资 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 人双岗、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作过 程中的风险。 (3)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的加密和 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 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4)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 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 好调用登记。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托管业务网与 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 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 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管 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 组合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发 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 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 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 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网址: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502房 联系电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张圆圆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801B室 联系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 I座 3305室 联系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号富力中心 24楼 07单元 联系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2、其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第三方销售机构 1)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号百度大厦 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号 法定代表人:梁志祥 联系人:王笑宇 客户服务电话:95055-9 网址:https://www.baiyingfund.com/ 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 5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 5层 5122室 法定代表人:黄永伟 联系人:侯仁凤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3)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总部 A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韩锦星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fund.jd.com 4)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号 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号 4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刘晖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5)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联系人:李娟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联系电话:(0755)82021877 传真:(0755)82021165 负责人:范伟强 :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 A 座 201 法定代表人:闵齐双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 A 座 201 联系电话:(0755)33391280 传真:0755-33033086 联系人:闵齐双 经办律师:闵齐双、王德森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法定代表人:顾仁荣 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8-10 层 联系电话:+86(10)88095588 +86(755)88999233 传真:+86(10)88091190 联系人:邢向宗 经办会计师:邢向宗、邹菁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的名称:鹏华弘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运作方式与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框架下,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股票、债券等投资标的, 力争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含中 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 业私募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等)、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基金保留的现金以 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 相应调整。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 GDP 增长率、CPI 走势、M2 的绝 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税收、货币、汇率 政策等),并结合美林时钟等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模型,动态评估不同资产大类在不同时 期的投资价值及其风险收益特征,追求股票、债券和货币等大类资产的灵活配置和稳健收 益。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全边 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 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 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力争 实现组合的保值增值。 (1)自上而下的行业遴选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进行行业遴选,重点关注行业增长前景、行业利润前景和行业成 功要素。对行业增长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的外部发展环境、行业的生命周期以及行业波动 与经济周期的关系等;对行业利润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结构,特别是业内竞争的方式、业 内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业内厂商的谈判能力等。基于对行业结构的分析形成对业内竞争 的关键成功要素的判断,为预测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建立起扎实的基础。 (2)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 本基金主要从两方面进行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一方面是竞争力分析,通过对公司竞 争策略和核心竞争力的分析,选择具有可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或未来具有广阔成长空 间的公司。就公司竞争策略,基于行业分析的结果判断策略的有效性、策略的实施支持和 策略的执行成果;就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的现有核心竞争力,并判断公司能否利用现有 的资源、能力和定位取得可持续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是管理层分析,在国内监管体系落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基础上,上市 公司的命运对管理团队的依赖度大大增加。本基金将着重考察公司的管理层以及管理制 度。 (3)综合研判 本基金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基础上,结合估值分析,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力争实现组合的保值增值。通过对估值方法的选择和估值倍数的比较,选择股价相对低估 的股票。就估值方法而言,基于行业的特点确定对股价最有影响力的关键估值方法(包括 PE、PEG、PB、PS、EV/EBITDA 等);就估值倍数而言,通过业内比较、历史比较和增 长性分析,确定具有上升基础的股价水平。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 策略、信用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灵活地调整组合的券种搭 配,精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券,力争实现组合的保值增值。 (1)久期策略 久期管理是债券投资的重要考量因素,本基金将采用以“目标久期”为中心、自上而 下的组合久期管理策略。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一个重要依据,本基金将据此调整组合 长、中、短期债券的搭配,并进行动态调整。 (3)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基于收益率曲线分析对债券组合进行适时调整的骑乘策略,以达到增强 组合的持有期收益的目的。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息差策略,以达到更好地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的目的。 (5)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信用等 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 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6)信用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根据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 结合对类似债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对未来信用利差走势的判断,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 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进行投资。 (7)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 的公司债券。由于其非公开性及条款可协商性,普遍具有较高收益。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发 行人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合理合规合格地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本基金在投资过 程中密切监控债券信用等级或发行人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尽力规避风险,并获取超额收 益。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 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50% 中证综合债指数的选样债券的信用类别覆盖全面,期限构成宽泛,适于做基金债券资 产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选样科学客观,行业代表性好,流动性高,抗操纵性 强,是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 例限制,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 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 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低于股 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年 4月 18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9年 1月 1日起至 2019年 3月 31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70,748,213.46 6.59


其中:股票


70,748,213.46 6.5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956,108,978.56 89.11


其中:债券


956,108,978.56 89.11


资产支 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 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其中:买断 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 算备付金合计


30,772,336.83 2.87 8


其他资产


15,314,397.86 1.43 9


合计


1,072,943,926.71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3,227,178.42 5.38 D


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3,235,040.00 0.40 G


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


7,228,558.00 0.9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 2,358,502.94 0.29 业


J


金融业


4,309,343.00 0.54 K


房地产业


4,375,600.00 0.5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 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


6,013,991.10 0.75 S


综合


- -


合计


70,748,213.46 8.81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300304 云意电气 1,900,000 8,835,000.00 1.10 2 603008 喜临门 700,000 7,630,000.00 0.95 3 300041 回天新材 700,000 5,285,000.00 0.66 4 600757 长江传媒 649,930 4,724,991.10 0.59 5 600233 圆通速递 250,000 3,350,000.00 0.42 6 002236 大华股份 200,000 3,284,000.00 0.41 7 603788 宁波高发 200,000 3,248,000.00 0.40 8 601398 工商银行 500,000 2,785,000.00 0.35 9 300568 星源材质 79,929 2,357,106.21 0.29 10 002419 天虹股份 150,400 2,195,840.00 0.27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23,652,152.80 27.8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0,632,152.80 11.29 4


企业债券


503,572,900.00 62.7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0,056,000.00 2.50 6


中期票据


193,328,000.00 24.0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5,499,925.76 1.93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56,108,978.56 119.10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36348 16国机债 600,000 59,850,000.00 7.46 2 124948 14金资 02 550,000 57,436,500.00 7.15 3 143528 18国君 G1 500,000 51,605,000.00 6.43 4 101801363 18朝阳国资 MTN002 500,000 50,560,000.00 6.30 5 101801542 18冀交投 MTN001 500,000 50,475,000.00 6.29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 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218,444.4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154,056.8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941,896.51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314,397.86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517 曙光转债 5,009,200.00 0.62 2 128044 岭南转债 1,957,232.64 0.24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其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鹏华弘尚混合 A 净值增长率 1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 2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3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4 1-3 2-4 2016年 10月 25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0.15% 0.06% -1.81% 0.38% 1.66% -0.32% 2017年 01月 01日至 2017 年 12月 31日 3.75% 0.15% 10.65% 0.32% -6.90% -0.17% 2018年 01月 01日至 2018 年 12月 31日 0.49% 0.23% -9.62% 0.67% 10.11% -0.44% 2019年 01月 01日至 2019 年 03月 31日 5.23% 0.25% 14.39% 0.77% -9.16% -0.52%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03月 31日 9.56% 0.19% 12.31% 0.55% -2.75% -0.36% 鹏华弘尚混合 C 净值增长率 1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 2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3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4 1-3 2-4 2016年 10月 25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0.19% 0.06% -1.81% 0.38% 1.62% -0.32% 2017年 01月 01日至 2017 年 12月 31日 3.57% 0.15% 10.65% 0.32% -7.08% -0.17% 2018年 01月 01日至 2018 年 12月 31日 0.28% 0.23% -9.62% 0.67% 9.90% -0.44% 2019年 01月 01日至 2019 年 03月 31日 5.15% 0.25% 14.39% 0.77% -9.24% -0.52%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03月 31日 8.99% 0.19% 12.31% 0.55% -3.32% -0.3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 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 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 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 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 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 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下表特定申购费 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A类、C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 1.5% 0.6% 100万≤ M <500万 1.0% 0.3% 500万≤ M <1000万 0.3% 0.06% M≥1000万 每笔 1000元 每笔 1000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 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 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日 1.5% 7日≤Y<30日 0.75% 30日≤Y<6个月 0.50% Y≥6个月 0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 于 30日但少于 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 于 3个月但少于 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 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日≤Y<30日 0.50% Y≥30日 0 对 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 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 本基金管理人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内容。 2、对涉及信息披露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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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