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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添利(161614)

融通添利:第三十五次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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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第三十五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 4月 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场外)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LOF) 
基金简称(场内) 融通添利 
基金主代码 16161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 3月 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融通四季添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年 3月 31日 
截止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66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位:元) 
23,423,214.8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4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0年度的第 1次分红 
注:(1)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
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截至每季度
末,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大于0.02元且没有进行过当季的收益分配(以收益分配基
准日所在期间为准),则应于该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就此可供分配利润实施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份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
初始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年 4月 17日 
除息日 2020年 4月 20日(场内) 2020年 4月 17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年 4月 21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20 年 4 月 17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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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
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
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
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
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的运作方式已于 2014年 3月 3日转为上市开放式。自该日起,本基金的收益
分配方式可选择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3)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 
(4)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
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5)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0年 4月 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6)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0年 4月 17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 2020年 4月 20日直接划入
其基金账户,2020年 4月 2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7)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
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投资者在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
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8)权益分配期间(2020年 4月 15日至 2020年 4月 17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9)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0755-269480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
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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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