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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B(150170)

恒生B: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查看PDF公告

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年 4月 14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4705, 场内简称:添富恒生;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 A 基金代码:150169,场内简称: 恒生 A;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 B基金代码:150170,场内简称:恒生 B;以下简 称“本基金”)经 2013年 9月 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 1247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年 3月 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 为香港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 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汇率风险; 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各种投资工具的相关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 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分级份额投资者 特有的风险等。(详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 金,其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此外,本基金作为 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市场平均 收益,是股票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本基金的分级设定则决定了不同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恒生 A 份额具有低风险、低预期收益的特征;恒生 B 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 特征。由于本基金投资的恒生指数成分股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交易,根据香港交易 所对于股票价格涨跌幅不设限制的交易规则,添富恒生的份额净值每日涨跌幅亦 不受限制,故本基金的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当前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普通股 票指数型基金更大。特别的,当恒生指数发生日内巨幅下跌,以致恒生 B 份额 的参考净值跌至负值的情况下,恒生 B 份额投资者损失所有本金,剩余亏损由 恒生 A份额投资者承担。即恒生 B份额较基础份额(添富恒生)的风险更大。 而基于以上风险条件,具有固定收益特性的恒生 A 份额既不保证收益也不保证 本金不受亏损,风险小于基础份额,高于当前深圳证券交易所运行的普通股票型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稳健收益份额。 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中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 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 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销售适当性风险评价”,不 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 与“基金的投资”章节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 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 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本基金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等其他信息一并更新,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4月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 一、基金名称


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4705,场内简称:添富恒生 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 A基金代码:150169,场内简称:恒生 A 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 B基金代码:150170,场内简称:恒生 B 二、基金的类别与运作方式 基金类型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三、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四、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替代性股票。为更好地 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债券、基金(包括股票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 交易基金等)、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约、互换、期货、期权、权证等)、符 合证监会要求的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其中,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非 现金资产的 8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五、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 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1、组合复制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 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 整。 2、替代性策略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况, 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对个别成份股足够数量的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其 他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等方式进行替代。 3、衍生品投资策略 由于本基金申购赎回采取现金方式,考虑到申购赎回资金流动冲击以及外汇 汇兑、资金划转的操作问题,基金将会保留一定的现金头寸用于满足赎回及香港 证券交收要求。现金头寸的增加将导致跟踪误差的扩大,因此基金管理人将通过 投资以标的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衍生产品(如期货、掉期等)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 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未来,随着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 提下,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二)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标的指数的相关规定; (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1)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 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决定有关指数重大调整的应对决策; 2)负责决定其他重大组合调整决策以及重大的单项投资决策; 3)审核评估基金经理每季提交的投资运作季报。 (2)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 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包括: 1)决定正常市场情况下,日常指数跟踪过程中的组合构建、调整决策以及 日常管理等工作; 2)必要时进行本基金跟踪偏离的分析; 3)每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季报; 4)撰写基金中报、年报等公开报告关于基金投资运作的相关部分。 3、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投资程序分为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组合构建与监控调整)、 交易执行、投资绩效评估、投资核对与监督、组合监控与调整、投资风险管理八 个环节。 (1)研究支持 指数投资管理小组依托基金管理人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内外部的信息和研究 成果,开展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研究、对标的指数成份股公司行为等相关信息的搜 集与分析、对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分析、对基金的跟踪误差及时进行归因分析 等工作,并撰写相关研究报告,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指数投资管理小组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或遇重大事项 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定相关事项。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的基础上, 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定期事项是指:每季初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的操作进行指导与决策,基金 经理根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 (3)投资执行(组合构建与监控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结合指数投资管理小组的研究报告,基金经理以完全复制标 的指数的方法构建组合。在跟踪误差和偏离度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将采取 适当的方法,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执行 集中交易室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风险监控:风险控制人员根据实时风险监控系统,在交易期间对指数 基金的各类风险源进行监控,一旦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将根据 风险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应急操作方案。 (6)投资绩效评估 金融工程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绩效 评估将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对跟踪误差和业绩偏离的来源进行分析, 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检视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1)不定期的,基金经理对基金出现的较大的跟踪偏离进行及时分解和分析; 2)每周末,数量分析师对本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量化评估; 3)每月末,基金经理根据评估报告分析当月的投资操作和跟踪指数的偏离 情况,主要对组合跟踪偏离和跟踪误差、现金控制情况、成份股更新期的投资操 作以及成份股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关报告,作为今后投资运作 的参考依据。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 误差不超过 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 大。 (7)投资核对与监督 基金营运部基金会计通过交易数据的核对,对当日交易操作进行复核,如发 现有违反《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交 易操作,须立刻向投资总监汇报,并同时通报督察长、稽核监察部及基金经理。 集中交易室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督察长和稽核监察部对投资决策和投资执行的过程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有 权调阅任何数据和资料,防止在投资管理过程中的违规风险。 (8)投资风险管理 投资风险管理是基金投资管理的重要环节,公司根据投资决策的不同层次建 立完善的基金风险控制系统。 基金投资风险管理包括对投资合规性风险的管理以及对投资组合风险的管 理: 1)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的 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及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全面检查评价, 如发现问题,应责成公司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方案并落实。 2)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金融工程部通过审议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季报,以及对 日常投资的跟踪监控,从而控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 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公告。 (三)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非 现金资产的 8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其中银 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 制; (4)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 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5)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6)本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但持 有货币市场基金不受此限制; (7)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 境外基金总份额的 20%; (8)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 (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若基金超过上述(3)-(8)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 30个工作 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购买不动产; (5)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6)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7)购买实物商品; (8)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9)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0)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11)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3)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4)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 (1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6)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对于因上述 13、14项情形导致无法投资的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 基金管理人将在严格控制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将结合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 替代。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3、金融衍生品投资限制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 大交易,同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2)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 投资柜台交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 要求: a. 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b. 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 候以公允价值终止交易; c. 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 6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 提交包括衍生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4、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2)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 市值的 102%; (3)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 利息和分红。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 以满足索赔需要; (4)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a. 现金; b. 存款证明; c. 商业票据; d. 政府债券; e. 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 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 限内要求归还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6)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 任。 5、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 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 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 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 息、利息和分红; (4)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 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 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 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6、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 或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前项比例限制 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 金总资产。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恒生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 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 时,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 管理人应就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 在指定媒介公告。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 (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 告。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及标的指数所表 征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在股票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中等收益的产 品。 本基金为境外证券投资的基金,主要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 的金融工具。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 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 特别投资风险。 此外,从投资者具体持有的基金份额来看,在分级运作期内,由于基金收益 分配的安排,稳健收益类的恒生 A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收益稳定的明显特征, 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份额;积极收益类的恒生 B 份 额则表现出高风险、高收益的显著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的股 票型基金份额。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 年 3 月 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自 2019年 01月 0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62,884,753.83 93.11 其中:普通股 258,081,133.58 91.41 存托凭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 4,803,620.25 1.7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8,802,622.95 6.66 8 其他资产 636,076.54 0.23 9 合计 282,323,453.32 100.00 注: 本基金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258,081,133.58元,占期末 净值比例为 92.44%。 8.2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中国香港 262,884,753.83 94.16 合计 262,884,753.83 94.16 注: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从大到小排序;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的证券交 易所确定;此处股票包括普通股和优先股;ADR、GDR 按照存托凭证本身挂牌的证券交易所 确定。 8.3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8.3.1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 能源 13,861,210.15 4.96 20 工业 12,062,980.52 4.32 25 非必需消费品 11,680,774.14 4.18 30 必需消费品 6,726,591.18 2.41 35 医疗保健 4,601,568.12 1.65 40 金融 127,948,467.58 45.83 45 信息科技 4,010,174.16 1.44 50 电信服务 39,859,979.51 14.28 55 公用事业 12,264,213.53 4.39 60 房地产 29,868,794.94 10.70 合计 262,884,753.83 94.16 8.3.2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4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权益投资明细 8.4.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公司名称 (英文) 公司名称 (中文) 证券 代码 所在 证券 市场 所属 国家 (地 区)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Tencent 腾讯控股 700 香港 中国 80,800 27,185,561.41 9.74 Holdings Ltd 有限公司 HK 联合 交易 所 香港 2 AIA Group Limited 友邦保险 控股有限 公司 1299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354,600 25,983,245.50 9.31 3 HSBC Holdings PLC 汇丰控股 有限公司 5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475,600 25,924,106.10 9.29 4 China Construct ion Bank Corporati on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939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3,422,000 20,629,867.15 7.39 5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of China, Ltd. 中国平安 保险(集 团)股份 有限公司 2318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176,500 14,561,486.16 5.22 6 Industria l and Commercia l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1398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2,334,000 12,544,503.12 4.49 7 China Mobile Limited 中国移动 有限公司 941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194,500 11,412,013.26 4.09 8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td. 香港交易 及结算所 有限公司 388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37,800 8,566,702.45 3.07 9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3988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2,513,000 7,496,146.82 2.68 10 CNOOC Limited 中国海洋 石油有限 公司 883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中国 香港 565,000 6,559,259.47 2.35 所 11 CK Hutchison Holdings Limited 长江和记 实业有限 公司 1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85,608 5,697,764.91 2.04 12 Link Real Estate Investmen t Trust 领展房地 产投资信 托基金 823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65,000 4,803,620.25 1.72 13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中国人寿 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2628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235,000 4,557,504.70 1.63 14 CLP Holdings Ltd. 中电控股 有限公司 2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60,000 4,401,862.92 1.58 15 The Hong Kong and China Gas Co. Ltd. 香港中华 煤气有限 公司 3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320,818 4,373,959.34 1.57 16 CK Asset Holdings Limited 长江实业 集团有限 公司 1113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81,608 4,112,033.30 1.47 17 Sun Hung Kai Propertie s Ltd. 新鸿基地 产发展有 限公司 16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36,500 3,900,629.22 1.40 18 Galaxy Entertain ment Group Limited 银河娱乐 集团有限 公司 27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69,000 3,547,826.27 1.27 19 Hang Seng Bank Ltd. 恒生银行 有限公司 11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24,200 3,490,138.04 1.25 20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orati on 中国石油 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386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808,000 3,394,576.23 1.22 21 Sands China Ltd. 金沙中国 有限公司 1928 HK 香港 联合 中国 香港 89,600 3,342,907.64 1.20 交易 所 22 China Overseas Land & Investmen t Ltd. 中国海外 发展有限 公司 688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122,000 3,316,804.61 1.19 23 China Resources Land Limited 华润置地 有限公司 1109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88,000 3,058,551.23 1.10 24 BOC Hong Kong (Holdings ) Limited 中银香港 (控股)有 限公司 2388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117,000 2,835,009.33 1.02 25 Sunny Optical Technolog y (Group) Company Limited 舜宇光学 科技(集 团)有限 公司 2382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22,600 2,731,000.32 0.98 26 Country Garden Holdings Co. Ltd 碧桂园控 股有限公 司 2007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240,000 2,683,040.26 0.96 27 Techtroni c Industrie s Co. Ltd. 创科实业 有限公司 669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46,500 2,647,097.08 0.95 28 CSPC Pharmaceu tical Group Limited 石药集团 有限公司 1093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148,000 2,463,251.68 0.88 29 China Mengniu Dairy Co. Ltd. 中国蒙牛 乳业有限 公司 2319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87,000 2,454,885.09 0.88 30 Shenzhou Internati onal Group Holdings Ltd. 申洲国际 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 2313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23,800 2,428,298.34 0.87 31 Geely 吉利汽车 175 香港 中国 173,000 2,361,741.89 0.85 Automobil e Holdings Limited 控股有限 公司 HK 联合 交易 所 香港 32 Petrochin a Company Limited 中国石油 天然气股 份有限公 司 857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668,000 2,339,669.87 0.84 33 Power Assets Holdings Limited 电能实业 有限公司 6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44,000 2,246,616.24 0.80 34 Sino Biopharma ceutical Limited 中国生物 制药有限 公司 1177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219,000 2,138,316.44 0.77 35 WH Group Limited 万洲国际 有限公司 288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279,000 2,011,877.09 0.72 36 MTR Corporati on Ltd. 香港铁路 有限公司 66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48,500 2,000,657.45 0.72 37 New World Developme nt Co. Ltd. 新世界发 展有限公 司 17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194,000 1,855,984.50 0.66 38 CITIC Limited 中国中信 股份有限 公司 267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184,000 1,717,461.08 0.62 39 Wharf Real Estate Investmen t Company Limited 九龙仓置 业地产投 资有限公 司 1997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38,000 1,618,584.88 0.58 40 Henderson Land Developme nt Co. Ltd. 恒基兆业 地产有限 公司 12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45,991 1,575,816.54 0.56 41 China Shenhua Energy 中国神华 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1088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中国 香港 107,500 1,567,704.58 0.56 Company Limited 所 42 Bank of Communica tions Co.,Ltd.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3328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274,000 1,359,758.21 0.49 43 AAC Technolog ies Holdings Inc. 瑞声科技 控股有限 公司 2018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21,000 1,279,173.84 0.46 44 China Unicom (Hong Kong) Ltd. 中国联合 网络通信 (香港)股 份有限公 司 762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192,000 1,262,404.84 0.45 45 CK Infrastru cture Holdings Limited 长江基建 集团有限 公司 1038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25,000 1,241,775.03 0.44 46 Want Want China Holdings Limited 中国旺旺 控股有限 公司 151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175,000 1,141,223.72 0.41 47 Hengan Internati onal Group Company Limited 恒安国际 集团有限 公司 1044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22,500 1,118,605.28 0.40 48 Swire Pacific Ltd. 太古股份 有限公司 A 19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15,500 1,005,244.32 0.36 49 Sino Land Co. Ltd. 信和置业 有限公司 83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96,000 973,462.04 0.35 50 Hang Lung Propertie s Ltd. 恒隆地产 有限公司 101 HK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 中国 香港 63,000 965,023.79 0.35 8.4.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权益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8.5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公司名称(英文) 证券代码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 1 HSBC Holdings PLC 5 HK 3,068,700.50 0.85 2 Techtronic Industries Co. Ltd. 669 HK 2,532,743.75 0.70 3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 939 HK 1,008,710.02 0.28 4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of China, Ltd. 2318 HK 791,099.74 0.22 5 China Mobile Limited 941 HK 649,693.78 0.18 6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398 HK 597,428.15 0.16 7 Sands China Ltd. 1928 HK 586,886.66 0.16 8 AIA Group Limited 1299 HK 510,017.90 0.14 9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td. 388 HK 491,808.03 0.14 10 Tencent Holdings Ltd 700 HK 486,202.04 0.13 11 Bank of China Limited 3988 HK 381,985.75 0.11 12 CNOOC Limited 883 HK 322,022.91 0.09 13 CK Hutchison Holdings Limited 1 HK 277,563.67 0.08 14 CLP Holdings Ltd. 2 HK 255,012.74 0.07 15 The Hong Kong and China Gas Co. Ltd. 3 HK 249,090.11 0.07 16 CK Asset Holdings Limited 1113 HK 214,376.81 0.06 17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2628 HK 199,895.20 0.06 18 Sun Hung Kai Properties Ltd. 16 HK 199,206.48 0.06 19 Hang Seng Bank Ltd. 11 HK 196,437.50 0.05 20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386 HK 185,338.70 0.05 Corporation 注:本项“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标题。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公司名称(英文) 证券代码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 1 AIA Group Limited 1299 HK 13,479,694.69 3.72 2 Tencent Holdings Ltd 700 HK 13,432,575.73 3.71 3 HSBC Holdings PLC 5 HK 10,592,011.36 2.93 4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 939 HK 9,913,671.98 2.74 5 China Mobile Limited 941 HK 6,545,412.03 1.81 6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of China, Ltd. 2318 HK 6,359,072.61 1.76 7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398 HK 5,826,643.64 1.61 8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td. 388 HK 4,230,271.42 1.17 9 Bank of China Limited 3988 HK 3,803,435.53 1.05 10 CNOOC Limited 883 HK 3,259,919.22 0.90 11 CK Hutchison Holdings Limited 1 HK 2,890,798.40 0.80 12 Sun Hung Kai Properties Ltd. 16 HK 2,716,843.14 0.75 13 Link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 823 HK 2,592,752.55 0.72 14 CLP Holdings Ltd. 2 HK 2,338,062.62 0.65 15 CK Asset Holdings Limited 1113 HK 2,256,628.07 0.62 16 The Hong Kong and China Gas Co. Ltd. 3 HK 2,250,711.56 0.62 17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oration 386 HK 2,152,188.55 0.59 18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2628 HK 2,071,511.65 0.57 19 Galaxy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 27 HK 2,023,168.85 0.56 20 Hang Seng Bank Ltd. 11 HK 1,938,967.23 0.54 注:本项“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3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成本(成交)总额 15,757,599.82 卖出收入(成交)总额 127,053,712.58 注:“买入成本”、“卖出收入”均按买入或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6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8.10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投资。 8.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交易所立 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收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9,434.24 4 应收利息 3,710.39 5 应收申购款 622,931.9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36,076.54 8.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九、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 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 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长 率(1)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2)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3)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4) (1)-(3) (2)-(4) 2014年 3月 6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年 12月 31日 6.20% 0.76% 3.79% 0.82% 2.41% -0.06%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年 12月 31日 -7.15% 1.28% -1.21% 1.30% -5.94% -0.02%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7.64% 1.11% 6.92% 1.12% 0.72% -0.01%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27.30% 0.70% 25.63% 0.71% 1.67% -0.01%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8.37% 1.18% -8.90% 1.20% 0.53% -0.02%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11.71% 0.92% 10.98% 0.93% 0.73% -0.01% 2014年 3月 6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38.31% 1.02% 39.95% 1.04% -1.64% -0.02%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图


十、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含境外托管人收取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9、基金进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10、与基金缴纳税收有关的手续费、汇款费等。 11、其他为基金的利益而产生的费用,如代表基金投票产生的费用、与基金 有关的诉讼费、追索费等。 12、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 征费、关税、印花税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及费用)(简 称“税收”); 13、基金上市费用及年费; 14、标的指数的许可使用费; 1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要根据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 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计提指数使用费。指数使用费自基金首次 挂牌之日起累计,计算方法如下: H=E×0.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若一个会计年度累计计提指数使用费金额小于指数使用许可协议规定的费 用下限,则基金于年末最后一日补提指数使用费至指数使用许可协议规定的费用 下限。 指数使用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基金托管人于次季度首日起 15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 基金管理人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所规定的方式支付给标的指数许可方。 如果指数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和费率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 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 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5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 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 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十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号 H区(东座)6楼 H68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 99号震旦国际大楼 20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成立时间:2005年 2月 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724,224元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021-2893288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412% 上海菁聚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656% 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966% 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 19.966%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李文先生,2015年 4月 16日担任董事长。国籍:中国,厦门大学会计学博 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汇添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稽核处科长,中国人民银行杏林支行、国 家外汇管理局杏林支局副行长、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银行监管 一处、二处副处长,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稽核总 部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程峰先生,2016 年 11 月 20 日担任董事。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现任上海报业集团副总经理,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 海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瑞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历任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团委副书记、书记,上海机械进出口(集团) 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进口处副处长,上海市对外经 济贸易委员会科技发展与技术贸易处副处长、处长,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办公 室、信息中心主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总部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 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 记、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林福杰先生,2018年 3月 21日担任董事。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东航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党 委书记、副总经理。 张晖先生,2015年 4月 16日担任董事,总经理。国籍:中国,上海财经大 学经济学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 主管和基金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曾担任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林志军先生,2015年 4月 16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香港,厦门大学 经济学博士,加拿大 Saskatchewan 大学工商管理理学硕士。现任澳门科技大学 副校长兼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导。历任福建省科学技术委员计划财务处会计, 五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Touche Ross International(现为德勤) 加拿大多伦多分所 审计员,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 伊利诺大学(University of Illinois)国际会计教育与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美国斯坦福 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经济系访问学者,加拿大 Lethbridge大学管理学院会计 学讲师、副教授 (tenured),香港大学商学院访问教授,香港浸会大学商学院会 计与法律系教授,博导,系主任。 杨燕青女士,2011 年 12 月 19 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复旦大学经 济学博士。现任《第一财经日报》副总编辑,第一财经研究院院长,国家金融与 发展实验室特邀高级研究员,上海政协委员,《第一财经日报》创始编委之一, 第一财经频道高端对话节目《经济学人》等栏目创始人和主持人,《波士堂》等 栏目资深评论员。2002-2003年期间受邀成为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访问学者。 魏尚进(Shangjin Wei)先生,2020年 1月 9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美国,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现任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访问教授、哥伦比亚 大学终身讲席教授。曾任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世界银行 顾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贸易与投资处处长、研究局助理局长。 2、监事会成员 任瑞良先生,2004年 10月 20日担任监事,2015年 6月 30日担任监事会主 席。国籍:中国,大学学历,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职称。现任上海报业集 团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财务中心财 务主管,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文新投资公司财务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等。 王如富先生,2015 年 9 月 8 日担任监事。国籍:中国,硕士研究生,注册 会计师。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历任申银 万国证券计划统筹总部综合计划部专员、发展协调办公室专员,金信证券规划发 展总部总经理助理、秘书处副主任(主持工作),东方证券研究所证券市场战略 资深研究员、董事会办公室资深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 毛海东先生,2015年 6月 30日担任监事,国籍:中国,国际金融学硕士。 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曾任职于东航期 货有限责任公司,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王静女士,2008年 2月 23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中加商学院工商 管理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部总监。曾任职于中国 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宣传部,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 林旋女士,2008年 2月 23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华东政法学院法 学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汇添富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监事。曾任职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陈杰先生,2013 年 8 月 8 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北京大学理学博 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总监。曾任职于罗兰贝格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能源事业部。 3、高管人员 李文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晖先生,2015 年 6 月 25 日担任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 绍) 雷继明先生,2012年 3月 7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网上交易部副总经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监、总裁助理。2011年 12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娄焱女士,2013年 1月 7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金融经济学硕士。 曾在赛格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富达基金北京与上 海代表处工作,负责投资银行、证券投资研究,以及基金产品策划、机构理财等 管理工作。2011年 4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袁建军先生,2015 年 8 月 5 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金融学硕士。 历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行业二部副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基金经理、专户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并于 2014年至 2015年期间担任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六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2005 年 4 月加入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 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李骁先生,2017 年 3 月 3 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武汉大学金融学 硕士。历任厦门建行计算机处副处长,厦门建行信用卡部副处长、处长,厦门建 行信息技术部处长,建总行北京开发中心负责人,建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副总经 理,建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副总经理兼北京研发中心主任,建总行信息技术管理 部资深专员(副总经理级)。2016年 9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 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李鹏先生,2015年 6月 25日担任督察长。国籍:中国,上海财经大学经济 学博士,历任上海证监局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海农商银行同业金融部副总经理,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总监。2015 年 3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赖中立先生,国籍:中国,学历: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金融学硕士, 13 年证券从业经验。从业经历:曾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分析 师。2010 年 8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部分析师、 基金经理助理。2012 年 11 月 1 日至今任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基金(LOF)的基金 经理,2014年 3月 6日至今任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QDII)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 1月 6日至今任汇添富深证 300ETF基金、汇添富深证 300ETF基金联接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 5月 26日至 2016年 7月 13日任汇添富香港优势混合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今任汇添富中证环境治理指数(LOF)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 5月 18日至今任汇添富优选回报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11 月 24 日至今任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基金的基 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袁建军(副总经理) 成员:韩贤旺(首席经济学家)、王栩(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陆 文磊(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劳杰男(研究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十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 1月 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 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年 1月 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 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 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 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 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 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 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 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 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 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审计报告。自 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 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 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 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 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 行”称号;2013年至 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 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中 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19年荣获证券时报 授予的“2019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年 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 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 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 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31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60 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9年 12月 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488只。 十三、境外托管人 (一)境外资产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一号汇丰总行大厦


办公地址:香港九龙深旺道一号, 汇丰中心一座六楼


管理层 主席:欧智华 行政总裁:王冬胜 联系人:张新 电话: 00852 3941 0317 email:joannaxzhang@hsbc.com.hk 公司网址:www.hsbc.com 2016年 12月 31日公司股本:1143.59亿港元 2016年 12月 31日托管资产规模:6.25万亿美元 信用等级:标准普尔 AA- 汇丰是全球最大的银行及金融服务机构之一。我们通过四大环球业务:零售 银行及财富管理、工商金融、环球银行及资本市场以及环球私人银行,为超过 3,700 万名客户提供服务。我们的业务网络遍及欧洲、亚洲、中东及非洲、北美 和拉美,覆盖全球 70个国家和地区。 汇丰在全球设有约 4,000个办事处,旨在把握市场增长机会,致力建立联系 以协助客户开拓商机,推动企业茁壮成长及各地经济繁荣发展,而最终目标是让 客户实现理想。 汇丰控股有限公司在伦敦、香港、纽约、巴黎和百慕大证券交易所上市,股 东约为 204,000 名,遍布全球 133 个国家和地区。 (二)境外托管人的职责


对基金的境外财产,基金托管人可以授权境外资产托管人代为履行其对基金 的受托人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仅在依基金托管人指示之情形下,依规定之形式及方式转移、交换或交 付其于境外资产托管协议下为基金托管之 QDII客持有之投资;


2、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计算境外受托资产的资产净值,提供与受托资产业 务活动有关的会计、交易记录、并保存受托资产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以及 其他相关资料。 境外托管人须及促使其次托管人或代表人尽其合理努力及判断力履行有关 协议所规定之责任与义务,但境外托管人或其代表人或次托管人并无欺诈、疏忽、 故意失责或违约之情况下,境外托管代理人或其代表人或次托管人及其董事、人 员及其代理人就其等因善意及恰當地履行境外资产托管协议,或依照基金托管人 (或其获授权人)之指示或所为之行为而导致托管资产遭受之任何损失、费用或任 何后果均不用负上法律责任。 境外托管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本身欺诈、疏忽、故意失责或违约而导致 托管资产遭受之损失(但任何附带、间接、特别、从属损害或惩戒性损害赔偿除 外)的,基金托管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在决定境外托管人是否有过错、疏忽等 不当行为,应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境外托管人之间的协议的适用法律及当地的证券 市场惯例决定。 十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号 H区(东座)6楼 H68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 868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 A座 7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93


传真:(021)50199035或(021)50199036 联系人:陈卓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邮箱:guitai@htffund.com 网址:www.99fund.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其他场外销售机构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的销售机构信息 表。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申购、赎回、交易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 业务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会员单位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严峰、朱立元 电话:(0755)25946013、(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联系人:陈颖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邮政编码:100738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业务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许培菁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的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 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摘要等章 节内容。 (二) 针对“基金管理人”章节: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 针对“基金托管人”章节: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 针对“基金的投资”章节:更新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五) 针对“基金的业绩”章节:更新了基金的业绩。 (六) 针对“其他应披露事项”章节:更新了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4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