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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ETF(511220)

城投ETF: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 
2019年年度报告 
2019年 12月 31日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2页共 94页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年 4月 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内,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 2019年 1 月 1日至 2019年 4月 23日止,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 2019年 4月 24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止。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3页共 94页 1.2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2


基金简介 ......................................................................... 6 2.1 基金基本情况 ................................................................ 6 2.1.1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 2.1.2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 2.2 基金产品说明 ................................................................ 6 2.2.1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 2.2.2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7 2.4 信息披露方式 ................................................................ 8 2.5 其他相关资料 ................................................................ 8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8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8 3.1.1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 3.1.2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9 3.2 基金净值表现 ............................................................... 10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4 §4


管理人报告 .................................................................... 14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4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7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7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9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20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21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22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22 §5


托管人报告 .................................................................... 2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2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22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22 §6 审计报告 ................................................................... 22 6.1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3 6.1.1 审计意见 ................................................................. 23 6.1.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 23 6.1.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 23 6.1.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 24 6.2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5 6.2.1 审计意见 ................................................................. 25 6.2.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 25 6.2.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 25 6.2.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 26 §7


年度财务报表 .................................................................. 27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4页共 94页 7.1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7 7.1.1资产负债表 ............................................................ 27 7.1.2 利润表 ............................................................... 28 7.1.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9 7.1.4 报表附注 ............................................................. 30 7.2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2 7.2.1 资产负债表 ........................................................... 52 7.2.2 利润表 ............................................................... 53 7.2.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54 7.2.4报表附注 .............................................................. 56 §8


投资组合报告 .................................................................. 78 8.1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8 8.1.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78 8.1.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79 8.1.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79 8.1.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79 8.1.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80 8.1.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80 8.1.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80 8.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80 8.1.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80 8.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80 8.1.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81 8.1.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81 8.2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2 8.2.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82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82 8.2.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82 8.2.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82 8.2.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83 8.2.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83 8.2.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83 8.2.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83 8.2.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84 8.2.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84 8.2.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84 8.2.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84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85 9.1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5 9.1.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85 9.1.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85 9.1.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86 9.1.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86 9.2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6 9.2.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86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5页共 94页 9.2.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86 9.2.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87 9.2.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8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87 10.1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7 10.2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7 §11 重大事件揭示 .................................................................. 88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88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88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89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89 11.6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89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89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89 11.9 其他重大事件 .............................................................. 91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92 §13


备查文件目录 ................................................................. 93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93 13.2 存放地点 .................................................................. 94 13.3 查阅方式 .................................................................. 94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6页共 94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1.1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名称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上证城投债 ETF 场内简称 城投 ETF 基金主代码 511220 交易代码 51122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4月 24日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728,135.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1.2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名称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上证可质押城投债 ETF 场内简称 城投 ETF 基金主代码 511220 交易代码 51122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 11月 13日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088,135.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2.2.1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 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 超过 0.2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3%。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将采用分层抽样复制法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跟踪。当 由于市场流动性不足或因法规规定等其他原因,导致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 选成份券无法满足投资需求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外 寻找其他债券构建替代组合,对指数进行跟踪复制。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7页共 94页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城投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 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属于指数基金,采用分层抽样复制策略,跟踪上证城投债指数,其 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债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2.2.2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 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 超过 0.2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3%。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将采用分层抽样复制法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跟踪。当 由于市场流动性不足或因法规规定等其他原因,导致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 选成份券无法满足投资需求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外 寻找其他债券构建替代组合,对指数进行跟踪复制。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 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属于指数基金,采用分层抽样复制策略,跟踪上证可质押城投债指 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债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 似。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奚万荣 许俊 联系电话 021-38650891 010-66594319 电子邮箱 wrxi@hftfund.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40099 95566 传真 021-33830166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 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层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 桥路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层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 200120 100818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刘连舸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8页共 94页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网址 http://www.hft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1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1 期间数据和指 标 报告期 2019年 4月 24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6,572,370.19 本期利润 66,674,673.9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 期利润 3.3354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 润率 3.4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 长率 3.46% 3.1.1.2 期末数据和指 标 2019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97,844,027.6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 额利润 -5.224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834,120,166.6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97.934 3.1.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9年末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9页共 94页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 长率 3.4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 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自 2019年 4月 24日起,由《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而成的《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5、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已于 2014年 12月 3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 折算比例为 100:1。 3.1.2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2.1 期间数据和指 标 报告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4月 23日 2018年 2017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23,766,672.34 59,091,064.51 167,322,821.05 本期利润 24,994,369.37 179,386,422.86 133,933,310.4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 期利润 1.0611 6.3091 2.333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 润率 1.09% 6.62% 2.4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 长率 1.07% 6.89% 2.44% 3.1.2.2 期末数据和指 标 报告期末(2019年 4月 23 日)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32,492,388.00 -151,426,878.20 -193,721,381.5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 额利润 -5.9984 -6.2526 -5.448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35,292,971.19 2,334,373,166.25 3,362,092,146.5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96.671 96.389 94.552 3.1.2.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 4月 23 日) 2018年末 2017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 长率 22.46% 21.16% 13.3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10页共 94页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本基金已于 2014年 12月 3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折算比例为 100:1。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2.1.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9.10.1-2019. 12.31 1.06% 0.02% 0.19% 0.02% 0.87% 0.00% 2019.7.1-2019.1 2.31 2.46% 0.02% 0.83% 0.02% 1.63% 0.00% 2019.4.24-2019. 12.31 3.46% 0.02% 1.63% 0.03% 1.83% -0.01% 3.2.1.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9年 4月 24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11页共 94页 注:1、本基金转型日期为 2019年 4月 24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未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3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 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2.1.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12页共 94页 注:本基金转型日为 2019年 4月 24日,图中列示的 2019年度基金净值增长率期间为 2019年 4月 24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止。 3.2.2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2.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9.2.1-2019.4 .23 0.30% 0.04% -0.76% 0.05% 1.06% -0.01% 2018.11.1-2019. 4.23 2.13% 0.04% 0.53% 0.05% 1.60% -0.01% 2018.5.1-2019.4 .23 5.21% 0.04% 0.94% 0.05% 4.27% -0.01% 2016.5.1-2019.4 .23 12.56% 0.06% -2.27% 0.05% 14.83% 0.01% 2014.11.13-201 9.4.23 22.46% 0.08% -1.63% 0.06% 24.09% 0.02% 3.2.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 比较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 11月 13日至 2019年 4月 23日)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13页共 94页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4年 11月 13日生效,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 3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二)投资范围、 (四)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2.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9年 4月 24日转型为上证城投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14页共 94页 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图中列示的 2019年度基金净值增长率期间为 2019年 1月 1日 至 2019年 4月 23日止。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3.3.1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 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9年 20.600 40,912,158.10 - 40,912,158.10 - 合计 20.600 40,912,158.10 - 40,912,158.10 - 3.3.2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 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9年 7.500 17,578,601.25 - 17,578,601.25 - 2018年 45.000 127,656,607.50 - 127,656,607.50 - 2017年 60.000 321,528,810.00 - 321,528,810.00 - 合计 112.500 466,764,018.75 - 466,764,018.75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8 号文批准,由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和富通基金管理公司(现更名为“法国巴黎资产管理 BE控股公司”)于 2003年 4月 1 日共同发起设立。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66只公募基金:海富通精选证券 投资基金、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股票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风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精 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海 富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周期行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上证周 期行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 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非周期行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上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15页共 94页 证非周期行业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海富通可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 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新 内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富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欣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欣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集利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全球美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海富通沪港深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海富通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 通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福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添益货币市场基金、海富 通聚优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海富通量化前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创业板综指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恒丰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量化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 10年期地方政 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弘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鼎 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电子信息传 媒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上海清算所中高等级短期融资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研 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海 富通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聚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上证 5 年期地方政 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裕通 30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轶平 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海富通 恒丰定开债券 基金经理;海 2014-11-13 - 10年 博士,CFA。持有基金从业人员资 格证书。历任Mariner Investment Group LLC 数量金融分析师、瑞 银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固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16页共 94页 富通弘丰定开 债券基金经 理;海富通货 币基金经理; 海富通瑞利债 券基金经理; 海富通上清所 短融债券基金 经理;海富通 上证 10年期 地方政府债 ETF基金经 理;海富通上 证 5年期地方 政府债ETF基 金经理;海富 通稳固收益债 券基金经理; 海富通上证周 期产业债 ETF 基金经理;固 定收益投资副 总监。 定收益交易组合研究支持部副董 事,2011年 10月加入海富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投资经 理、基金经理、现金管理部副总 监、债券基金部总监,现任固定 收益投资副总监。2013年 8月起 任海富通货币基金经理。2014 年 8月至 2019年 9月兼任海富通季 季增利理财债券基金经理。2014 年 11月起兼任海富通上证可质押 城投债 ETF(现为海富通上证城 投债 ETF)基金经理。2015年 12 月起兼任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基 金经理。2015年 12月至 2017年 9 月兼任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 (LOF)基金经理。2016 年 4 月 至 2019 年 10 月兼任海富通一年 定开债券基金经理。2016年 7月 至 2019 年 10 月兼任海富通富祥 混合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19年10月兼任海富通瑞丰一年 定开债券(现为海富通瑞丰债券) 基金经理。2016年 8月至 2017年 11 月兼任海富通瑞益债券基金经 理。2016年 11月至 2019年 10月 兼任海富通美元债(QDII)基金 经理。2017年 1月起兼任海富通 上证周期产业债 ETF基金经理。 2017年 2月起兼任海富通瑞利债 券基金经理。2017年 3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海富通富源债券基金 经理。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10 月兼任海富通瑞合纯债基金经 理。2017年 5月至 2019年 9月兼 任海富通富睿混合(现海富通沪 深 300指数增强)基金经理。2017 年 7月至 2019年 9月兼任海富通 瑞福一年定开债券(现为海富通 瑞福债券)、海富通瑞祥一年定开 债券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至 2018年12月兼任海富通欣悦混合 基金经理。2018年 4月起兼任海 富通恒丰定开债券基金经理。 2018 年 10 月起兼任海富通上证 10 年期地方政府债 ETF 基金经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17页共 94页 理。2018年 11月起兼任海富通弘 丰定开债券基金经理。2019 年 1 月起兼任海富通上清所短融债券 基金经理。2019年 11月起兼任海 富通上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 ETF 基金经理。 陆丛凡 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海富通 美元债(QDII) 基金经理;海 富通上清所短 融债券基金经 理;海富通上 证 10年期地 方政府债 ETF 基金经理;海 富通上证 5年 期地方政府债 ETF基金经 理。 2019-07-0 3 - 7年 硕士,持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 书。曾任瑞银企业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固定收益定量分析师, 2015年 4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2015年 6月至 2019年 7 月任海富通固定收益部基金经 理助理。2019年 7月起任海富通 上证城投债 ETF、海富通上证 10 年期地方政府债 ETF、海富通上 清所短融债券的基金经理。2019 年 10 月起兼任海富通美元债 (QDII)基金经理。2019 年 11 月起兼任海富通上证 5 年期地方 政府债 ETF基金经理。 唐灵儿 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助理;海 富通上证 10 年期地方政府 债ETF基金经 理助理;海富 通上证 5年期 地方政府债 ETF基金经理 助理 2019-08-0 2 - - 硕士,持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 书。2017年 7月加入海富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研 究部助理固定收益分析师。2019 年 8月起任海富通上证 10年期地 方政府债 ETF、海富通上证城投 债 ETF的基金经理助理。2019年 11 月起任海富通上证 5 年期地方 政府债 ETF的基金经理助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自参加证券行业的相关工作开始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根据证监会 2011年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18页共 94页 持续完善了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和公平交易制度。制度和流程覆盖了境内、境外上市股票、债券、 基金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涵盖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 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同时,公司投资交易业务组织架构保证了各投资组 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交易行为监控制度,公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体系由交易室、投资部门、 督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组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 控,保证本报告期内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 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报告期内,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 并采集了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同向交易的样本,对其进行了 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 0的 T分布检验,结合该时间窗下组合 互相之间的模拟输送金额、贡献度、交易占优比等指标综合判断是否存在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 可能。结果表明,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公平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进行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债券市场呈现利率债震荡、信用债和转债的牛市。经济基本面来看,2019年经济平稳下 行,全年 GDP 实际增速小幅下行至 6.1%,1-12 月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 额累计同比上涨 5.7%、5.4%和 8%,增幅较 2018年分别收窄 0.5、0.5和 1个百分点。通胀方面,在 基数和猪价的影响下,单月 CPI同比逐月攀升至 4%以上,全年 CPI中枢上行至约 2.9%;而弱需求 下 PPI全年增速接近 0%。为对冲经济下行风险,央行延续稳健偏松的货币政策,年内三度降准并调 降MLF和逆回购利率 5BP,全年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利率中枢下行 37BP至 2.34%。在经济平稳走弱、 结构性通胀升温、资金面宽松的背景下,全年利率债总体呈区间震荡、M型走势。具体来看,1至 4 月,社融增速的反弹引发宽信用预期,同时中美贸易谈判向好,逆周期调节政策密集出台,经济数 据现企稳迹象,猪周期逐步启动,由此利率整体震荡上行至年内高点;5 至 8 月,中美贸易摩擦又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19页共 94页 起波澜,国内经济转弱,叠加包商事件的爆发,央行于 5 月中旬降准的同时积极呵护资金面,并于 8月中旬宣布新 LPR报价机制,带动利率下行至年内低点;8月下旬至 10月底,快速攀升的猪价带 动通胀预期不断升温,央行宽松节奏放缓,外围局势好转,利率再度上行;11 至 12 月,央行年内 首次调降MLF和逆回购利率,流动性供应非常充裕,在资金面和配置需求的驱动下利率有所下行。 全年 10年期国开债收益率累计小幅下行 7BP,而 1年期国开债收益率累计下行 25BP,收益率曲线 明显走陡。信用债方面,2019年外部融资总量收紧的状态有所改善,但市场风险偏好提升缓慢,违 约频率未见放缓,违约量快速增长。然而在市场总体缺资产的状态下全年信用债整体表现出色,各 等级收益率下行达 30-70BP,信用利差亦明显压缩,收益率和信用利差已至历史低位。 基金在二季度经过持有人大会,更改了基准指数。新指数主要增加了 2014 年以后新发的 AA+ 和 AA城投企业债、以及 2016年 4月以后新发的 AA+和 AA城投平台交易所公司债。在改变基准指 数后,基金的绝对收益会有所提高,同时业绩基准也提高。 作为指数基金,在操作上我们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在关注信用风险的前提下,提高组合与指数 的拟合度,控制跟踪误差。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原海富通上证可质押城投债 ETF(2019.1.1-2019.4.23)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07%,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2%;海富通上证城投债 ETF(2019.4.24-2019.12.31)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为 3.4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6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0年,受疫情影响,经济一季度预计出现明显调整,如果疫情能够较快得到控制,预计 后续将环比改善,而通胀大概率前高后低。具体来看,土地购置费大概率拖累房地产投资,补库驱 动下制造业投资或有小幅回暖。在疫情结束,政策预计加码,基建投资增速大概率延续回升;汽车 对消费的拖累或有所释缓,实际消费一季度受到压抑后,后续会有释放,全年看或相对平稳;全球 经济弱企稳叠加贸易摩擦影响已有释放的背景下,出口压力或将有所减轻。通胀方面,在猪价高位 和基数影响下,CPI大概率于一季度持续运行在 4%以上,随后逐步回落;而 PPI有望由负转正,但 回升幅度或有限。总体看国内经济下行风险可控。 货币政策或将延续稳健偏松的态势,继 1 月初降准 50BP 后央行或将继续引导实体融资成本下 行,尤其是疫情出现后,年内降准和MLF降息的操作可期,市场整体流动性大概率保持充裕。在资 金面平稳、基本面弱企稳的基本判断下,我们认为 2020年利率品种总体向好,上半年收益率下行比 较确定,下半年会有一些震荡,可参与利率债配置,择机参与交易性机会。信用债方面,低资质企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20页共 94页 业再融资问题未得到实质性缓解,叠加 2020年到期高峰影响,信用分层现象大概率仍将持续。在配 置力量的推动下目前信用利差已处于低点,信用债相比利率债的防御空间有限,因此总体维持中短 久期偏防御的策略。行业上关注城投和地产,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适当下沉资质。 未来,本基金将继续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秉承指数化投资策略,提高组合与指数的拟合 度。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19年,基金管理人监察稽核工作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业务审核、现场检查、 系统监控、人员访谈、重点抽查等一系列方式开展工作,强化对基金运作和公司运营的合规性,督 促业务部门不断改进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并按规定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送监管机关、董事会 和公司管理层。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持续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落实内控责任。 督察稽核部围绕着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发展和变化,自上而下地推动了内部控制机制的梳理 和完善工作,组织各部门对多项内部制度和流程进行了更新,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强化 了各项内控职责,为公司各项业务合规开展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为基金持有人利益最大化提供有 力的保障。 二、加强对公司和基金日常运作的合规管理。 本报告期内,督察稽核部坚持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为依据,对公司和基金日常运作的各 项业务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合规性审核,对新产品和新业务进行合规性审核,确保了基金运作 的诚信和合法合规性。此外,督察稽核部根据法规、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公司 各部门的业务有重点的开展了十多项专项检查和内部审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公司经营管理层 汇报,并跟踪落实各项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控制了各部门的主要风险,加强并完善公司的内部控 制状况。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合规审核及内部审计,公司对治理结构、投资交易、销售 及客户服务体系、信息安全控制、基金运营控制、分支机构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内部规章 制度和各项业务流程予以了完善;同时强化了现有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并很好的落实了相关建议。 三、有效推进反洗钱工作。 本报告期内,督察稽核部结合反洗钱法规及公司业务特点,根据新法规要求完善反洗钱制度及 流程,组织多场反洗钱专项培训和考试,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提请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 对于直销投资者身份信息资料不完整、不准确、未在合理期限内补充完善的予以限制交易,持续加 强对非自然人客户受益人信息的收集和识别,并牵头对反洗钱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强化对大额交易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21页共 94页 和可疑交易方面的监控。同时还按照法规规定,定期登陆反洗钱系统,对系统筛选的可疑交易进行 人工识别和复核,并按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相关数据。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要求 完成了 2018 年度的反洗钱分类评级自评估工作,并聘请外部审计师事务所开展了机构洗钱风险评 估。 四、加强投资者教育,培养投资者风险意识和投资理念。 本报告期内,督察稽核部会同相关部门鼓励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持续不断的和投资者进行沟 通,利用网络互动平台、主流媒体专栏及举办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渠道、多种媒介积极推进投资者 教育工作,努力倡导“长期持有、理性投资”的投资理念,培养广大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切实加强保 护了广大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法规学习,组织开展内外部培训,提升员工的合规及风险意识。 本报告期内,为加强公司合规文化建设,督察稽核部及时将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和 落实,并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各类内外部培训,剖析风险案例,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法规政策落实、 监管精神传达、投资交易、市场销售业务、信息技术管理、廉洁从业管理、宣传推介合规管理、老 鼠仓及内幕交易防控、反洗钱等方面。通过培训,增强了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了 员工的主动识别和控制业务风险的积极性和能力。 通过上述工作,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运作合法合规,维护和保障了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一步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 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财产安全、合规、诚信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基金 合同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供的相关估值指引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由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分别独立完成。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 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主管基金运营的公司领导、投资管理负责人、合 规负责人、风险管理负责人及基金会计工作负责人等,以上人员具有丰富的风控、证券研究、合规、 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更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估 值委员会下设估值工作小组,估值工作小组对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 格的重大事件进行评估,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建议,并和托管人充分协商后,向估值委员会提交估 值建议报告,以便估值委员会决策。基金会计部按照批准后的估值政策进行估值。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22页共 94页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 次数最多为 4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报告期内,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1.1-2019.4.23)进行过 一次利润分配,以截止 2019年 3月 4日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本次分红于 2019年 3月 18 日完成权益登记,单位分红金额为 0.75元,利润分配金额 17,578,601.25元,符合基金合同规定。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4.24-2019.12.31)进行过三次利润分配,分 别以截止 2019年 6月 4日,2019年 9月 5日,2019年 12月 4日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三 次分红分别于 2019年 6月 19日,2019年 9月 20日,2019年 12月 19日完成权益登记,单位分红 金额分别为 0.60元、0.66元、0.80元,合计利润分配金额 40,912,158.10元,符合基金合同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 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 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 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23页共 94页 6.1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 23455号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1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上证城投债 ETF”)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9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 负债表,2019年 4月 24日(基金转型后首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海富通上证城投债 ETF2019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年 4月 24日(基金转型后首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 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1.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 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富通上证 城投债 ET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6.1.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海富通上证城投债 ETF 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 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海富通上证城投债 ET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海富通上证 城投债 ET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24页共 94页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海富通上证城投债 ETF的财务报告过程。 6.1.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 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 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 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 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海富通上证城投债 ET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 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 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海富通上证城投债 ETF不能持 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 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 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薛竞


沈兆杰 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2020年 4月 9日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25页共 94页 6.2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 23457号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2.1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上证可质押城 投债 ETF”)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9年 4月 23日(基金转型前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 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4月 23日(基金转型前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海富通上证可质押城投债ETF2019 年 4月 23日(基金转型前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4月 23日(基金转型前日)止 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2.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 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富通上证 可质押城投债 ET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6.2.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海富通上证可质押城投债 ETF 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 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海富通上证可质押城投债 ETF的持续经营能力, 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海富通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 ET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海富通上证可质押城投债 ETF的财务报告过程。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26页共 94页 6.2.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 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 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 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 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海富通上证可质押城投债 ET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 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 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海富通上证可质押城投 债 ETF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 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 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薛竞


沈兆杰 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2020年 4月 9日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27页共 94页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7.1.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 资 产:


- 银行存款 7.1.4.7.1 5,133,289.36 结算备付金


6,033,221.96 存出保证金


51,319.3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1.4.7.2 2,019,840,991.1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019,840,991.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1.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1.4.7.4 39,100,163.65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1.4.7.5 62,927,812.2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1.4.7.6 - 资产总计


2,133,086,797.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 负 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1.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93,6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4,010,652.64 应付赎回款


-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28页共 94页 应付管理人报酬


480,292.30 应付托管费


160,097.4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1.4.7.7 1,763.35 应交税费


311,396.03 应付利息


87,235.35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1.4.7.8 315,193.80 负债合计


298,966,630.91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金 7.1.4.7.9 1,872,813,514.62 未分配利润 7.1.4.7.10 -38,693,347.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34,120,166.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33,086,797.60 注:1、报告截止日 2019年 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 97.934元,基金份额总额 18,728,135.00 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9年 4 月 24日(基金转型后首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7.1.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4月 24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9年 4月 24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一、收入


76,735,269.51 1.利息收入


77,745,205.3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1.4.7.11 108,342.70 债券利息收入


77,592,178.3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4,684.37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113,497.9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1.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1.4.7.13 -11,113,497.9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29页共 94页 贵金属投资收益 7.1.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1.4.7.15 - 股利收益 7.1.4.7.16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7.1.4.7.17 10,102,303.7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1.4.7.18 1,258.40 减:二、费用


10,060,595.61 1.管理人报酬


4,045,576.37 2.托管费


1,348,525.49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7.1.4.7.19 7,660.15 5.利息支出


3,808,748.2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808,748.26 6.税金及附加


269,703.06 7.其他费用 7.1.4.7.20 580,382.2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66,674,673.9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6,674,673.90 注: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9年 4月 24日(基金转型后首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7.1.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4月 24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4月 24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208,813,517.10 -73,520,545.91 2,135,292,971.1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66,674,673.90 66,674,673.9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336,000,002.48 9,064,682.18 -326,935,320.30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30页共 94页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000,000.05 -119,131.70 5,880,868.35 2.基金赎回款 -342,000,002.53 9,183,813.88 -332,816,188.6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40,912,158.10 -40,912,158.1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872,813,514.62 -38,693,347.93 1,834,120,166.69 注: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9年 4月 24日(基金转型后首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1至 7.1.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任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陶网雄,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正万 7.1.4 报表附注 7.1.4.1 基金基本情况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是由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原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32号《关于准予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上 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 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6,687,472,613.00元,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 67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 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11月 1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6,687,813,530.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 资金利息折合 340,917.0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 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2019年 4月 24日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 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证可 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改为《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上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31页共 94页 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法律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并已获得中国 证监会《关于准予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963号文)。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日期为 2019年 4月 24日,即《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 2019年 4月 24日起生效,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证可质押城投 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同日起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上证城投债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 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该部分资产的投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其他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 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上证城投 债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0年 4月 9日批准报出。 7.1.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 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1.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 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1.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9年 4月 24日(基金转型后首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9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年 4月 24日(基 金转型后首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1.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1.4.4.1会计年度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32页共 94页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为 2019年 4月 24日(基金转型后首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止期间。 7.1.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1.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 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 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 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 负债。本基金在投资人申购、赎回过程中而待与投资人结算的可退替代款分类为以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下列示。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1.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 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 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33页共 94页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1.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 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 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 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 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 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 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 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 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1.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 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 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1.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 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 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1.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34页共 94页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1.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 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 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 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 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 直线法计算。 7.1.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 则按直线法计算。 7.1.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 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 0.1%以上,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 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 份额净值可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1.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 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 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 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35页共 94页 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 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1.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 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 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 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 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 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 换债券除外)和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 果确定公允价值。 7.1.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1.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1.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1.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1.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 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 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 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36页共 94页 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 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 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 1月 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 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 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 年 12月 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 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 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 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 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 比例计算缴纳。 7.1.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1.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 活期存款 5,133,289.36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 1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个月 -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37页共 94页 存款期限 3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合计 5,133,289.36 7.1.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1,964,260,968.52 1,964,816,991.10 556,022.58 银行间市场 54,249,752.00 55,024,000.00 774,248.00 合计 2,018,510,720.52 2,019,840,991.10 1,330,270.58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018,510,720.52 2,019,840,991.10 1,330,270.58 7.1.4.7.3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1.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1.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10,000,000.00 - 银行间市场 29,100,163.65 - 合计 39,100,163.65 - 7.1.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1.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38页共 94页 项目 本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145.08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2,714.90 应收债券利息 62,884,959.82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38,969.30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其他 23.10 合计 62,927,812.20 7.1.4.7.6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其他资产无余额。 7.1.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1,763.35 合计 1,763.35 7.1.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应付指数使用费 95,193.80 预提费用 220,000.00 合计 315,193.80 7.1.4.7.9 实收基金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39页共 94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22,088,135.00 2,208,813,517.10 -基金份额折算调整 - - -未领取红利份额折算调整(若 有) - - -集中申购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 - - -基金拆分和集中申购完成后 - - 本期申购 60,000.00 6,000,000.05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420,000.00 -342,000,002.53 本期末 18,728,135.00 1,872,813,514.62 注: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转型后首日 2019年 4月 24日。 7.1.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132,492,388.00 58,971,842.09 -73,520,545.91 本期利润 56,572,370.19 10,102,303.71 66,674,673.9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变动数 18,988,148.27 -9,923,466.09 9,064,682.18 其中:基金申购款 -305,114.95 185,983.25 -119,131.70 基金赎回款 19,293,263.22 -10,109,449.34 9,183,813.88 本期已分配利润 -40,912,158.10 - -40,912,158.10 本期末 -97,844,027.64 59,150,679.71 -38,693,347.93 注: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转型后首日 2019年 4月 24日。 7.1.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4月 24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44,950.38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62,383.23 其他 1,009.09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40页共 94页 合计 108,342.70 7.1.4.7.12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票投资收益。 7.1.4.7.13债券投资收益 7.1.4.7.13.1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 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11,350,551.10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237,053.13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合计 -11,113,497.97 7.1.4.7.13.2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 总额 626,120,219.15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成本总额 624,835,063.69 减:应收利息总额 12,635,706.56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1,350,551.10 7.1.4.7.13.3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赎回基金份额对价总额 332,816,188.65 减:现金支付赎回款总额 -454,838.44 减:赎回债券成本总额 324,208,665.77 减:赎回债券应收利息总额 8,825,308.19 赎回差价收入 237,053.13 7.1.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41页共 94页 7.1.4.7.15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7.1.4.7.16 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利收益。 7.1.4.7.1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0,102,303.71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10,102,303.7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合计 10,102,303.71 7.1.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 替代损益 1,258.40 合计 1,258.40 7.1.4.7.19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42页共 94页 项目 本期 2019年 4月 24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060.15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6,600.00 交易基金产生的费用 - 其中:申购费 -








赎回费 - 合计 7,660.15 7.1.4.7.20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4月 24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审计费用 69,041.39 信息披露费 74,880.06 债券托管账户维护费 26,000.00 上市费 41,425.06 银行划款手续费 13,209.00 指数使用费 269,705.12 律师费 50,000.00 其他 36,121.65 合计 580,382.28 注:指数使用费为支付标的指数供应商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自然季度)人民币 25,000 元。 7.1.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1.4.8.1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1.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 2020年 3月 17日拟定 2020年度第 1次分红,向截至 2020年 3月 20日 止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按每 10份基金份额 派发红利 7.50元。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43页共 94页 7.1.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法国巴黎资产管理 BE控股公司(BNP Paribas Asset Management BE Holding)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1.4.10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1.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1.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1.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1.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1.4.10.2 关联方报酬 7.1.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045,576.3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海富通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当年天数。 7.1.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44页共 94页 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348,525.49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7.1.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1.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1.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1.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1.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5,133,289.36 44,950.38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1.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1.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1.4.10.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1.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45页共 94页 序号 权益登记 日 除息日 每 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 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 式发放总 额 本期利润分 配合计 备注 1 2019-06-19 2019-06-2 0 6.000 12,784,881.0 0 - 12,784,881.0 0 - 2 2019-09-20 2019-09-2 3 6.600 12,736,769.1 0 - 12,736,769.1 0 - 3 2019-12-19 2019-12-2 0 8.000 15,390,508.0 0 - 15,390,508.0 0 - 合计


20.600 40,912,158.1 0 - 40,912,158.1 0 -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 2020年 3月 17日拟定 2020年度第 1次分红,向截至 2020年 3月 20 日止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按每 10 份基 金份额派发红利 7.50元。 7.1.4.12 期末(201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1.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1.4.12.1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 受 限类 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单 位:股) 期末 成本 总额 期末 估值 总额 备注 15236 6 19金 牛 01 2019-1 2-27 2020-0 1-09 新债 未上 市 100.00 99.76 100,00 0 10,000 ,000.0 0 9,976, 000.00 - 7.1.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1.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1.4.12.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作为抵押的债券。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46页共 94页 7.1.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293,600,000.00元,截止 2020年 1月 7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 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1.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1.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是指数型基金,紧密跟踪上证城投债指数,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 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为 主要投资对象,采用优化抽样复制法,通过对各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历史数据和流动性分析, 选取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构建组合,达到复制标的指数、较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当在因特殊情况(如指 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风险控制目标,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 方法采取合理措施,力求与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审议批准公司的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以及重大风险限额及监督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董事 会下设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所制定的各项风险管理政策。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由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和督察稽核部及相关业务 部门风险管理责任人构成的三层次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 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 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 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 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1.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 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 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中国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 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47页共 94页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 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 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 2019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 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109.56%。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 汇总。 7.1.4.13.2.1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9年12月31日 AAA 1,062,872,078.20 AAA以下 946,550,912.90 未评级 10,418,000.00 合计 2,019,840,991.10 注:未评级部分为政策性金融债。 7.1.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 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 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 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 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 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 2019年 12月 31日,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中有 293,600,000.00元将在一个月以内到期 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 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 期现金流量。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48页共 94页 7.1.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 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 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 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该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 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1.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 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于 2019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估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54%。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 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于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组合资产中 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经确认的当日净赎回金额。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 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 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 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 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 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1.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 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49页共 94页 7.1.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 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 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 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 7.1.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9年 12月 31 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5,133,289.36 - - - 5,133,289.36 结算备付金 6,033,221.96 - - - 6,033,221.96 存出保证金 51,319.33 - - - 51,319.33 交易性金融资产 288,446,426.00 1,541,263,244.50 190,131,320.60 - 2,019,840,991.10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39,100,163.65 - - - 39,100,163.65 应收利息 - - - 62,927,812.20 62,927,812.20 资产总计 338,764,420.30 1,541,263,244.50 190,131,320.60 62,927,812.20 2,133,086,797.60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款 293,600,000.00 - - - 293,6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4,010,652.64 4,010,652.64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480,292.30 480,292.30 应付托管费 - - - 160,097.44 160,097.44 应付交易费用 - - - 1,763.35 1,763.35 应交税费 - - - 311,396.03 311,396.03 应付利息 - - - 87,235.35 87,235.35 其他负债 - - - 315,193.80 315,193.80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50页共 94页 负债总计 293,600,000.00 - - 5,366,630.91 298,966,630.91 利率敏感度缺口 45,164,420.30 1,541,263,244.50 190,131,320.60 57,561,181.29 1,834,120,166.69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 早者予以分类。 7.1.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 市场利率上升 25个基点 -9,697,150.91 市场利率下降 25个基点 9,804,115.95 7.1.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 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1.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 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 的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 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将采用分层抽样复制法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跟踪。本基金将首先通过对标 的指数中各成份债券的信用评级、历史流动性及收益率等进行分析,初步选择流动性较好的成份券 作为备选,其次将通过对标的指数按照久期、剩余期限、信用等级、到期收益率以及债券发行主体 所在区域等进行分层抽样,以使构建组合与标的指数在以上特征上尽可能相似,达到复制标的指数、 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由于采用抽样复制,本基金组合中的个券只数、权重和债券品种与标的指数 可能存在差异。此外本基金在控制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可通过风险可控的积极管理获得超额收益, 以弥补基金费用等管理成本,控制与标的指数的偏离度。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51页共 94页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债 券和备选成份债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此外,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 风险度量,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于 2019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 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1.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基金申购款 2019年度:本基金申购基金份额对价总额为 61,410,463.06元,其中包括以组合证券支付的申购 款 55,875,548.30元和以现金支付的申购款 5,534,914.76元。 (2)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 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9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 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2,019,840,991.1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以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列 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债券公 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52页共 94页 于 2019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 值相差很小。 (3)其他 除基金申购款和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2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7.2.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 4月 23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 4月 23日 上年度末 2018年 12月 31日- 资 产:


- - 银行存款 7.2.4.7.1 85,036,795.71 1,073,372.92 结算备付金


1,156,810.49 1,364,467.89 存出保证金


80,668.68 76,066.4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2.4.7.2 2,007,647,022.20 2,338,144,615.1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007,647,022.20 2,338,144,615.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2.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2.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661,368.84 应收利息 7.2.4.7.5 52,844,911.94 78,526,417.6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2.4.7.6 - - 资产总计


2,146,766,209.02 2,422,846,308.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 4月 23日 上年度末 2018年 12月 31日-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53页共 94页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2.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86,8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146,044.65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11,780.81 598,837.47 应付托管费


137,260.26 199,612.5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2.4.7.7 2,850.00 3,997.50 应交税费


238,951.43 372,722.53 应付利息


- -21,385.70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2.4.7.8 536,350.68 519,358.21 负债合计


11,473,237.83 88,473,142.53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7.2.4.7.9 2,208,813,517.10 2,421,813,518.37 未分配利润 7.2.4.7.10 -73,520,545.91 -87,440,352.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35,292,971.19 2,334,373,166.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46,766,209.02 2,422,846,308.78 注:1、报告截止日 2019年 4月 23日(基金转型前日),基金份额净值 96.671元,基金份额总 额 22,088,135.00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4月 23日(基金转型前日)止期 间。 7.2.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4月 23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4月 23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一、收入


28,751,350.55 192,516,440.07 1.利息收入


39,556,333.47 165,045,889.31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54页共 94页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2.4.7.11 64,898.33 217,478.40 债券利息收入


39,478,575.96 163,490,477.9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2,859.18 1,337,932.93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843,607.74 -92,824,807.5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2.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2.4.7.13 -11,843,607.74 -92,824,807.5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2.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2.4.7.15 - - 股利收益 7.2.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7.2.4.7.17 1,227,697.03 120,295,358.3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2.4.7.18 -189,072.21 - 减:二、费用


3,756,981.18 13,130,017.21 1.管理人报酬


2,125,458.20 8,149,921.17 2.托管费


708,486.05 2,716,640.38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2.4.7.19 4,118.59 25,962.06 5.利息支出


517,104.61 481,813.2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17,104.61 481,813.25 6.税金及附加


127,174.60 558,411.49 7.其他费用 7.2.4.7.20 274,639.13 1,197,268.8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24,994,369.37 179,386,422.8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994,369.37 179,386,422.86 注: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4月 23日(基金转型前日)止期间。 7.2.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4月 23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55页共 94页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4月 23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421,813,518.37 -87,440,352.12 2,334,373,166.2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24,994,369.37 24,994,369.3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213,000,001.27 6,504,038.09 -206,495,963.1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000,000.12 -203,993.13 5,796,006.99 2.基金赎回款 -219,000,001.39 6,708,031.22 -212,291,970.1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17,578,601.25 -17,578,601.25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208,813,517.10 -73,520,545.91 2,135,292,971.1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3,555,813,528.16 -193,721,381.57 3,362,092,146.5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179,386,422.86 179,386,422.8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1,134,000,009.79 54,551,214.09 -1,079,448,795.7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1,134,000,009.79 54,551,214.09 -1,079,448,795.7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127,656,607.50 -127,656,607.5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421,813,518.37 -87,440,352.12 2,334,373,166.25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56页共 94页 注: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4月 23日(基金转型前日)止期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2.1至 7.2.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任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陶网雄,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正万 7.2.4报表附注 7.2.4.1 基金基本情况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32 号《关于准予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和《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 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6,687,472,613.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 67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14年 11月 1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6,687,813,530.00份基 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340,917.0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可以对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根据 2014年 11月 28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 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 告》,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4年 12月 3日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的基金份额进行折算。本基金折算 前基金份额总额为 6,687,813,530.00份,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 0.994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 算方法,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为 66,878,135.00份,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 99.422元。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证基字[2014]第 671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于 2014年 12 月 16 日在上交 所挂牌交易。 根据 2019年 4月 24日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 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证可 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改为《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57页共 94页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上 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法律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并已获得中国 证监会《关于准予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963号文)。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日期为 2019年 4月 24日,即《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 2019年 4月 24日起生效,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证可质押城投 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同日起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上证可质押城投债指数,追求跟 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该部分资产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8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 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 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 基准:上证可质押城投债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0年 4月 9日批准报出。 7.2.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 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2.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 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2.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4月 23日(基金转型前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9年 4月 23日(基金转型前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年 1 月 1日至 2019年 4月 23日(基金转型前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2.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58页共 94页 7.2.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9年 1 月 1日至 2019年 4月 23日(基金转型前日)止期间。 7.2.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2.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 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 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 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 负债。本基金在投资人申购、赎回过程中而待与投资人结算的可退替代款分类为以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下列示。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2.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 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 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59页共 94页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2.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 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 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 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 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 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 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 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 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2.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 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 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2.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 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 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2.4.4.8 损益平准金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60页共 94页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2.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 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 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 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 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 直线法计算。 7.2.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 则按直线法计算。 7.2.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 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 0.25%以上,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后基金净 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 金份额净值可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2.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 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 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61页共 94页 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 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2.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 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 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 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 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 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 换债券除外),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 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 值。 7.2.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2.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2.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2.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2.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 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 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62页共 94页 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 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 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 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 1月 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 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 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 年 12月 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 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 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 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 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 比例计算缴纳。 7.2.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2.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年 4月 23日 上年度末 2018年 12月 31日 活期存款 85,036,795.71 1,073,372.92 定期存款 - -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63页共 94页 其中:存款期限 1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 1-3个月 - - 存款期限 3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85,036,795.71 1,073,372.92 7.2.4.7.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年 4月 23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1,998,339,053.33 1,989,356,022.20 -8,983,031.13 银行间市场 18,080,002.00 18,291,000.00 210,998.00 合计 2,016,419,055.33 2,007,647,022.20 -8,772,033.13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016,419,055.33 2,007,647,022.20 -8,772,033.13 项目 上年度末 2018年 12月 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2,217,115,545.26 2,205,566,615.10 -11,548,930.16 银行间市场 131,028,800.00 132,578,000.00 1,549,200.00 合计 2,348,144,345.26 2,338,144,615.10 -9,999,730.16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348,144,345.26 2,338,144,615.10 -9,999,730.16 7.2.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2.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2.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64页共 94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2.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2.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年 4月 23日 上年度末 2018年 12月 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26,896.56 892.90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2,305.62 614.00 应收债券利息 52,815,590.45 78,524,876.50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119.31 34.20 合计 52,844,911.94 78,526,417.60 7.2.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其他资产无余额。 7.2.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年 4月 23日 上年度末 2018年 12月 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2,850.00 3,997.50 合计 2,850.00 3,997.50 7.2.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年 4月 23日 上年度末 2018年 12月 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65页共 94页 应付指数使用费 141,697.19 119,358.21 预提费用 394,653.49 400,000.00 合计 536,350.68 519,358.21 7.2.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4月 23日 基金份额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未 24,218,135.00 2,421,813,518.37 本期申购 60,000.00 6,000,000.12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190,000.00 -219,000,001.39 本期末 22,088,135.00 2,208,813,517.10 7.2.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未 -151,426,878.20 63,986,526.08 -87,440,352.12 本期利润 23,766,672.34 1,227,697.03 24,994,369.3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变动数 12,746,419.11 -6,242,381.02 6,504,038.09 其中:基金申购款 -372,778.79 168,785.66 -203,993.13 基金赎回款 13,119,197.90 -6,411,166.68 6,708,031.22 本期已分配利润 -17,578,601.25 - -17,578,601.25 本期末 -132,492,388.00 58,971,842.09 -73,520,545.91 7.2.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4月 23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 月 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1,632.36 188,915.89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2,813.63 26,603.35 其他 452.34 1,959.16 合计 64,898.33 217,478.40 7.2.4.7.12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66页共 94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票投资收益。 7.2.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2.4.7.13.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 月23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 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券 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12,015,990.44 -65,210,836.77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172,382.70 -27,613,970.82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11,843,607.74 -92,824,807.59 7.2.4.7.13.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 23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 额 690,651,183.26 2,440,192,755.99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 本总额 689,942,867.43 2,303,683,280.47 减:应收利息总额 12,724,306.27 201,720,312.29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2,015,990.44 -65,210,836.77 7.2.4.7.13.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 23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 31日 赎回基金份额对价总额 212,291,970.17 1,079,448,795.70 减:现金支付赎回款总额 -368,782.89 -1,348,963.73 减:赎回债券成本总额 205,575,651.70 1,072,058,470.52 减:赎回债券应收利息总额 6,912,718.66 36,353,259.73 赎回差价收入 172,382.70 -27,613,970.82 7.2.4.7.14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67页共 94页 7.2.4.7.15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7.2.4.7.16 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利收益。 7.2.4.7.1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3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227,697.03 120,295,358.35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1,227,697.03 120,295,358.3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 合计 1,227,697.03 120,295,358.35 7.2.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3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 - 替代损益 -189,072.21 - 合计 -189,072.21 - 7.2.4.7.19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68页共 94页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3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436.09 3,655.85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3,682.50 22,306.21 交易基金产生的费用 - - 其中:申购费 - -








赎回费 - - 合计 4,118.59 25,962.06 7.2.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3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30,958.61 100,000.00 信息披露费 45,119.94 300,000.00 债券托管账户维护费 13,500.00 36,100.00 上市费 18,574.94 60,000.00 银行划款手续费 6,609.85 28,984.25 指数使用费 141,697.19 543,328.01 其他 18,178.60 128,856.60 合计 274,639.13 1,197,268.86 注:指数使用费为支付标的指数供应商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自然季度)人民币 25,000 元。 7.2.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2.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2.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2.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69页共 94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法国巴黎资产管理 BE控股公司(BNP Paribas Asset Management BE Holding)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2.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2.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2.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2.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2.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2.4.10.2 关联方报酬 7.2.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 23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125,458.20 8,149,921.1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142,029.51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海富通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当年天数。 7.2.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 23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708,486.05 2,716,640.38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70页共 94页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7.2.4.10.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3日 银行间市场 交易的各关 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 - 20,411,873. 97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 交易的各关 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 - - - - - - 7.2.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2.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3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85,036,795.71 51,632.36 1,073,372.92 188,915.89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2.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71页共 94页 7.2.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2.4.10.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2.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权益登记 日 除息日 每 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 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 式发放总 额 本期利润分 配合计 备注 1 2019-03-18 2019-03-1 9 7.500 17,578,601.2 5 - 17,578,601.2 5 - 合计


7.500 17,578,601.2 5 - 17,578,601.2 5 - 7.2.4.12 期末(2019年4月23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2.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4.12.1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 受 限类 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单 位:股) 期末 成本 总额 期末 估值 总额 备注 15212 9 19扬 子 01 2019-0 3-19 2019-0 6-04 新债 未上 市 100.00 99.10 100,00 0 10,000 ,000.0 0 9,910, 000.00 - 7.2.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2.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2.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作为抵押的债券。 7.2.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72页共 94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作为抵押的债券。 7.2.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2.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是指数型基金,紧密跟踪上证可质押城投债指数,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 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 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采用优化抽样复制法,通过对各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历史数据和流动性 分析,选取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构建组合,达到复制标的指数、较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当在因特殊情 况(如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风险控制目标,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 他合理方法采取合理措施,力求与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审议批准公司的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以及重大风险限额及监督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董事 会下设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所制定的各项风险管理政策。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由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和督察稽核部及相关业务 部门风险管理责任人构成的三层次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 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 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 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 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2.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 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 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中国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 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 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73页共 94页 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 2019年 4月 23日(基金转型前日),本基金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 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92.61%(2018年 12月 31日:94.90%)。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 汇总。 7.2.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9年4月23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A-1 - - A-1以下 - - 未评级 19,772,000.00 - 合计 19,772,000.00 - 注:未评级部分为国债。 7.2.4.13.2.2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9年4月23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AAA 917,382,008.60 832,762,891.00 AAA以下 1,060,075,013.60 1,382,657,724.10 未评级 10,418,000.00 122,724,000.00 合计 1,987,875,022.20 2,338,144,615.10 注:未评级部分为政策性金融债。 7.2.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 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 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 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 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 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74页共 94页 于 2019年 4月 23日(基金转型前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 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 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2.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 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 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 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该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 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2.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 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于 2019年 4月 23日(基金转型前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估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46%。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 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于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组合资产中 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经确认的当日净赎回金额。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 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 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 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 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 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75页共 94页 7.2.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 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2.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 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 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 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 7.2.4.13.4.1.1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9年 4月 23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85,036,795.71 - - - 85,036,795.71 结算备付金 1,156,810.49 - - - 1,156,810.49 存出保证金 80,668.68 - - - 80,668.68 交易性金融资产 337,070,927.20 1,463,174,387.10 207,401,707.90 - 2,007,647,022.2 0 应收利息 - - - 52,844,911.94 52,844,911.94 资产总计 423,345,202.08 1,463,174,387.10 207,401,707.90 52,844,911.94 2,146,766,209.0 2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10,146,044.65 10,146,044.65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411,780.81 411,780.81 应付托管费 - - - 137,260.26 137,260.26 应付交易费用 - - - 2,850.00 2,850.00 应交税费 - - - 238,951.43 238,951.43 其他负债 - - - 536,350.68 536,350.68 负债总计 - - - 11,473,237.83 11,473,237.83 利率敏感度缺口 423,345,202.08 1,463,174,387.10 207,401,707.90 41,371,674.11 2,135,292,971.1 9 上年度末 2018年 12月 31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76页共 94页 资产








银行存款 1,073,372.92 - - - 1,073,372.92 结算备付金 1,364,467.89 - - - 1,364,467.89 存出保证金 76,066.43 - - - 76,066.43 交易性金融资产 230,274,957.10 1,814,564,193.70 293,305,464.30 - 2,338,144,615.1 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661,368.84 3,661,368.84 应收利息 - - - 78,526,417.60 78,526,417.60 资产总计


232,788,864.34 1,814,564,193.70 293,305,464.30 82,187,786.44 2,422,846,308.7 8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款 86,800,000.00 - - - 86,800,000.00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598,837.47 598,837.47 应付托管费 - - - 199,612.52 199,612.52 应付交易费用 - - - 3,997.50 3,997.50 应交税费 - - - 372,722.53 372,722.53 应付利息 - - - -21,385.70 -21,385.70 其他负债 - - - 519,358.21 519,358.21 负债总计 86,800,000.00 - - 1,673,142.53 88,473,142.53 利率敏感度缺口 145,988,864.34 1,814,564,193.70 293,305,464.30 80,514,643.91 2,334,373,166.2 5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 早者予以分类。 7.2.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9年 4月 23日 上年度末 2018年 12月 31日 市场利率上升 25个基点 -9,043,423.49 -10,540,669.79 市场利率下降 25个基点 9,137,739.45 10,659,794.98 7.2.4.13.4.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77页共 94页 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2.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 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 的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 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将采用分层抽样复制法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跟踪。本基金将首先通过对标 的指数中各成份债券的信用评级、历史流动性及收益率等进行分析,初步选择流动性较好的成份券 作为备选,其次将通过对标的指数按照久期、剩余期限、信用等级、到期收益率以及债券发行主体 所在区域等进行分层抽样,以使构建组合与标的指数在以上特征上尽可能相似,达到复制标的指数、 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由于采用抽样复制,本基金组合中的个券只数、权重和债券品种与标的指数 可能存在差异。此外本基金在控制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可通过风险可控的积极管理获得超额收益, 以弥补基金费用等管理成本,控制与标的指数的偏离度。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债 券和备选成份债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8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此外,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 风险度量,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于 2019年 4月 23日(基金转型前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2018年 12月 31日: 同),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18 年 12月 31日:同)。 7.2.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基金申购款 2019年度:本基金申购基金份额对价总额为 34,136,059.83元,其中包括以组合证券支付的申购 款 31,233,075.53元和以现金支付的申购款 2,902,984.30元(2018年度:无申购基金份额)。 (2)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 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78页共 94页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9年 4月 23日(基金转型前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2,007,647,022.20 元,无属于第一层次以及第三层次的余额(2018 年 12月 31日: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2,338,144,615.1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以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列 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债券公 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9年 4月 23日(基金转型前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8 年 12月 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 值相差很小。 (3)其他 除基金申购款和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9年4月24日-2019年12月31日) 8.1.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79页共 94页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019,840,991.10 94.69 其中:债券 2,019,840,991.10 94.6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9,100,163.65 1.83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11,166,511.32 0.52 8 其他各项资产 62,979,131.53 2.95 9 合计 2,133,086,797.60 100.00 8.1.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1.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1.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1.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股票。 8.1.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卖出股票。 8.1.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80页共 94页 8.1.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418,000.00 0.5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418,000.00 0.57 4 企业债券 2,009,422,991.10 109.5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019,840,991.10 110.13 8.1.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27550 17包头 01 289,790 29,952,694.40 1.63 2 143237 17苏新 02 277,350 28,694,631.00 1.56 3 127056 16朝国资 240,070 23,999,797.90 1.31 4 143820 18杭城 01 230,360 23,409,183.20 1.28 5 127412 PR鸠江债 289,790 23,168,710.50 1.26 8.1.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1.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81页共 94页 8.1.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投资股指期货。 8.1.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8.1.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8.1.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1,319.3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2,927,812.2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2,979,131.53 8.1.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82页共 94页 8.2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2019年4月23日) 8.2.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007,647,022.20 93.52 其中:债券 2,007,647,022.20 93.5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86,193,606.20 4.02 8 其他各项资产 52,925,580.62 2.47 9 合计 2,146,766,209.02 100.00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2.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2.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股票。 8.2.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83页共 94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卖出股票。 8.2.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2.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9,772,000.00 0.9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418,000.00 0.4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418,000.00 0.49 4 企业债券 1,977,457,022.20 92.6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007,647,022.20 94.02 8.2.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24840 PR漳九龙 522,260 32,155,548.20 1.51 2 124862 PR台基投 467,850 28,917,808.50 1.35 3 127056 16朝国资 289,670 28,668,639.90 1.34 4 143820 18杭城 01 277,860 27,994,395.00 1.31 5 124918 PR沪南汇 440,300 27,153,301.00 1.27 8.2.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2.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84页共 94页 8.2.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2.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2.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2.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投资股指期货。 8.2.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2.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8.2.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2.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8.2.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2.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2.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2.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0,668.6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2,844,911.94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85页共 94页 9 合计 52,925,580.62 8.2.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2.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9年4月24日-2019年12月31日) 9.1.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989 18,936.44 17,667,751.00 94.34% 1,060,384.00 5.66% 9.1.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97,420.00 10.13%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32,413.00 7.65% 3 华夏基金-民生银行-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60.00 5.34%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945,615.00 5.05% 5 博时基金公司-农行-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 金理事会 939,100.00 5.01% 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97,701.00 4.79% 7 工银瑞信基金-兴业银行-工 银瑞信-锦和 6号资产管理计 划 893,859.00 4.77% 8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872,000.00 4.66% 9 工银瑞信基金-兴业银行-工 748,488.00 4.00%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86页共 94页 银瑞信-信和 6号资产管理计 划 10 中意资管-工商银行-山西尧 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500,000.00 2.67% 9.1.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 员持有本基金 0.00 0.0000% 9.1.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 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2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2019年4月23日) 9.2.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974 22,677.76 21,081,964.00 95.44% 1,006,171.00 4.56% 9.2.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120.00 9.06% 2 博时基金公司-农行-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理 事会 1,193,100.00 5.40%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57,013.00 5.24%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1,143,115.00 5.18% 5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1,072,100.00 4.85%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87页共 94页 6 华夏基金-民生银行-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60.00 4.53% 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99,990.00 4.53% 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97,701.00 4.06% 9 工银瑞信基金-兴业银行-工银 瑞信-锦和 6号资产管理计划 873,859.00 3.96% 10 工银瑞信基金-兴业银行-工银 瑞信-信和 6号资产管理计划 751,888.00 3.40% 9.2.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0.00 0.0000% 9.2.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 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10.1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9年4月24日-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份 基金转型日(2019-04-24基金份额总额 22,088,135.00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2,088,135.00 基金转型日起至报告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60,000.00 减:基金转型日起至报告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3,420,000.00 基金转型日起至报告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728,135.00 注: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期间: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0.2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2019年4月23日)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 11月 13日)基金份额总额 6,687,813,530.00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4,218,135.00 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60,000.00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88页共 94页 减: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190,000.00 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088,135.00 注: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3 日。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于 2019年 3月 27日至 2019年 4月 22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 案》,决议自 2019年 4月 24日起正式生效,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自 2019 年 4月 24日起,本基金标的指数正式变更为上证城投债指数,并将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并修改了基金合同中关于 投资相关条款、业绩比较基准等内容。详情请参考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19年 3月 29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因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杨仓兵先生、吴淑琨先生、芮政先先生、任志强先生、Ligia TORRES (陶乐斯)女士、Alexandre WERNO (韦历山)先生、张馨先生、杨文斌 (Philip YOUNG Wen Binn)先生、刘正东先生、陈静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张馨先生、杨文斌(Philip YOUNG Wen Binn)先生、刘正东先生、陈静女士为独立董事。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张文伟先生、杨明先生、 杨国平先生、Marc Bayot(巴约特)先生、郑国汉(Leonard K.CHENG)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 2、2019年 3月 29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张文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并决定由公司总经理任志强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 务,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的期限不超过 90日。 3、2019年 4月 29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聘请杨仓兵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自杨仓兵先生任董事长职务之日起,公司总经理任 志强先生不再代行董事长职务。 4、2019 年 12 月 14 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聘请魏峻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89页共 94页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2019 年 5 月,陈四清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上述人事 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2、2019 年 6 月,刘连舸先生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 定备案、公告。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6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应支付的审计费用是 100,000.00元。 目前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是 6年。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 情况。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8.1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9年4月24日-2019年12月31日) 11.8.1.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海通证券 1 - - - - - 注:1、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2、(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本基金的管理人对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及声誉评估、研究水平评估和综合服务支持评估三个部 分进行打分,进行主观性评议,独立的评分,形成证券公司排名及交易单元租用意见。 (2)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90页共 94页 本基金的管理人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交易单元的选择: <1> 推荐。投资部业务人员推荐,经投资部部门会议讨论,形成重点评估的证券公司备选池, 从中进行甄选。原则上,备选池中的证券公司个数不得少于最后选择个数的 200%。 <2> 甄选。由投资部全体业务人员遵照《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公司评估系统》的规定, 进行主观性评议,独立的评分,形成证券公司排名及交易单元租用意见,并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核 准。 <3> 核准。在完成对证券公司的初步评估、甄选和审核后,由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办公会核准。 11.8.1.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海通证券 566,366,440. 28 100.00% 10,585,00 0,000.00 100.00% - - 11.8.2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2019年4月23日) 11.8.2.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海通证券 1 - - - - - 注:1、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2、(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本基金的管理人对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及声誉评估、研究水平评估和综合服务支持评估三个部 分进行打分,进行主观性评议,独立的评分,形成证券公司排名及交易单元租用意见。 (2)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本基金的管理人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交易单元的选择: <1> 推荐。投资部业务人员推荐,经投资部部门会议讨论,形成重点评估的证券公司备选池, 从中进行甄选。原则上,备选池中的证券公司个数不得少于最后选择个数的 200%。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91页共 94页 <2> 甄选。由投资部全体业务人员遵照《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公司评估系统》的规定, 进行主观性评议,独立的评分,形成证券公司排名及交易单元租用意见,并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核 准。 <3> 核准。在完成对证券公司的初步评估、甄选和审核后,由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办公会核准。 11.8.2.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海通证券 431,116,131. 20 100.00% 1,279,300, 000.00 100.00% - - 11.9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2018 年年度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证券时报》 2019-01-01 2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第十六次分红公告 《证券时报》 2019-03-13 3 关于新增银河证券为上证周期行业 5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可质押城投债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上证 10年 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03-22 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 开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03-23 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 开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 性公告 《证券时报》 2019-03-25 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 开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 性公告 《证券时报》 2019-03-26 7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成员换 届变更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03-29 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的 公告 《证券时报》 2019-03-29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92页共 94页 9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可质押城 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04-25 10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变更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04-29 1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2019 年上半年度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公 告 《证券时报》 2019-07-01 1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基金经理 助理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07-03 13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证券时报》 2019-07-04 14 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的 公告 《证券时报》 2019-07-05 1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基金经理 助理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08-02 16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次分红公告 《证券时报》 2019-09-17 17 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以 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11-21 1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变更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12-14 19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第三次分红公告 《证券时报》 2019-12-16 20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提请投 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 办理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9-12-30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2.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2.2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2.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2.3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年 4月,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93页共 94页 从 2003年 8月开始,海富通先后募集成立了 74只公募基金。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海富通 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规模约 1114亿元人民币。 海富通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是首批获得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2010 年 12 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会选聘为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2011 年 12 月,海富通全资子公司——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获得证监会核准批复 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业务资格,能够在香港筹集人民 币资金投资境内证券市场。2012年 9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确认海富通基金为首批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之一。2014年 8月,海富通全资子公司上海富 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开业,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服务。2016 年 12 月,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选聘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 2018年 3月,国内权威财经媒体《证券时报》授予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为第十三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三年持续回报绝对收益明星基金。2019年 3月,海富通阿 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再度被权威媒体《证券时报》授予第十四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 金奖——三年持续回报绝对收益明星基金和 2018 年度绝对收益明星基金。2019 年 4 月,海富通阿 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被权威财经媒体《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分别评选为 第十六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三年期开放式混合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和第十六届中国基金业“金 基金”奖——金基金?灵活配置型基金奖(三年期)。同时,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荣获《上海证券 报》第十六届中国基金业“金基金”奖——金基金?成长基金管理公司奖。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文件


(二)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六)报告期内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 告 第 94页共 94页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13.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层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阅。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