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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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 666号光谷生物城 C5栋)
公开发行 2020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签署日期:2020年 4月 8日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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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
司”或“湖北科投”)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 50亿元)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3号
文核准。
湖北科投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20 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为本次批文下的首次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含 8亿
元)。
2、发行人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元,共计不超过 800万张(含 800万张),
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
3、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
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中诚信国际的符号及定义,表示受偿主体偿还
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上市
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579.99亿元(截至 2019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的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19
亿元(2016年度、2017年度及 2018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
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
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
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为 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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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
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年 4月 9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
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年 4月 10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
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
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0、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
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
为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万元的整数倍。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
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湖北省科技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
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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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6、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
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
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
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
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7、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
露。
18、如遇市场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有权延长本期债券的
簿记时间或者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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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发行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 指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
券 指
根据发行人2019年6月24日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及
2019年7月11日2019年第33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经中
国证监会批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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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湖
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创新创业公
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湖
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创新创业公
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债券登记机构、证券登
记机构、中证登上海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
理人、债券受托管理
人、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下询价日(T-1日) 指 2020年4月9日,为本次发行接受合格投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
始日(T日) 指
2020年4月10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购的起始
日期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签署承销团协议的各方组成的承销团
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
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订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
成员/投资人认购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
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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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的公司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签订的《湖北省科技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第一期)(疫情防控债)之承销协议》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
变更和补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指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
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投资者、持有人、受益
人 指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
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发行人律师、中伦律所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审众环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
构、中诚信国际 指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债券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新会计准则 指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38项具体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9月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发行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
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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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创新创业公司债
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含 8亿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
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发行人有权决
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5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通知
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
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5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则本期债券后 5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第 5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
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5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
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年末行使本期
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5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
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 5个计
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
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5年。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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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
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
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
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
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发行人可以在回售后安排转售。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
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年 4月 13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
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1年至 2030年每年的 4月 13日。若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5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至
2025年每年的 4月 13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5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
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4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30年 4月 13日。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
第 5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年 4月 13日。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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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期债券第 5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年 4月
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
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联席主承销
商。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
购由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本期债券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
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
下原则进行: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
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
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
的合格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
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合格投资者优先。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
式承销。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
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和证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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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为创新创业疫情防控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拟部分用于通过直接投资方式投资于产业园内的医药设备研发企业,剩余部分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一:
账户名称: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
银行账户:416180100100167062
大额产品支付号:309521006185
账户二:
账户名称: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钟家村支行
银行账户:38420188000963218
大额产品支付号:303521000270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20年 4月 8日
(T-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2020年 4月 9日
(T-1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2020年 4月 10日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发行起始日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
书》
2020年 4月 13日
(T+1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在当日 15:00 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
收款账户
2020年 4月 14日
(T+2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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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
符合《管理办法》、《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
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和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40%-4.4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0年 4月 9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必须在 2020年 4月 9日(T-1日)14:00-17:00之间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网下利
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调整簿记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本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超过指定利率
区间范围的询价利率标位无效;
(2)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万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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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
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计算;
(6)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
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20年 4月 9日(T-1日)14:00-17:00之
间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
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
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
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申购传真:010-6083 3619;
咨询电话:010-6083 3640;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情况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
于 2020年 4月 10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管理办法》、
《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
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含 8亿元)。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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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
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
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20年 4月 10日(T
日)至 2020年 4月 13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
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
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4月9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
户。
3、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
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
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20年4月9日(T-1
日)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无需再次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不参与网下询价、直接参与网下申购的各合格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截止日之前将
上述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
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
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申购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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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
(含发行利率)的合格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
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
当考虑长期合作的合格投资者优先;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在最终发行利率
以下(含发行利率)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0年 4月 10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
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应缴款金额、缴款日期、收
款银行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0年 4月
13 日(T+1 日)15:00 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划款时应在银行附注中填写“合格投资者全称”和“20HBST01认购资金”字样。
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为:
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116810187000000121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大额支付号:302100011681
联系人:李铮
联系电话:010-6083 7073
(八)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
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
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投资者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
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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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创新创业
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武汉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生物城C5栋
法定代表人: 芦俊
联系人: 金波
联系电话: 027-67880608
传真: 027-67880580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项目负责人: 宋颐岚、杜涵
项目组成员: 唐正雄、王洲
电话: 010-60836755
传真: 010-60833504
(三)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 霍达
项目负责人: 赵杰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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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李文婧
电话: 010-57783104
传真: 010-57601770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创新创业公司
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创新创业公司
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创新创业公司
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
防控债)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经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上
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
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利率区间:3.40%-4.40%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其附件等信息披露材料。
2、参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本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后,于 2020 年 4 月 9 日 14:00 至 17:00 间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或将彩色扫描件发送至簿
记管理人电子邮箱,申购传真:010-6083 3619,咨询电话:010-6083 3640,申购邮箱:
sd@citics.com。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金额,每一标位
单独统计,不累计计算。申购有比例限制的,请在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
制。
4、本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
经簿记管理人同意,本申购要约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
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5、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簿记时间可适当延长。簿记开始后,若申购总量不足本
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发行方案或取消本期
债券发行。
申购人在此承诺及确认: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
申请表不可撤销。
2、本期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在参
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
的合格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
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
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3、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本申购人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本申购人将积极配
合该核查工作并将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要求。如本申购人未通过簿记管理人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则本申购人同
意簿记管理人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在此情况下,本申购人承诺赔偿簿记管理人因
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4、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
内外部批准;申购人确认,本次申购资金(
)是(
)否
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
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
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
5、申购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
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B或 D,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
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是 (
)否
6、申购人确认:(
)是
(
)否
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7、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
或抬高利率、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8、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
终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
的承诺。
9、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中约定
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付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
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
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
受的所有损失。
10、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影响的
情形,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11、申购人承诺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本次各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超过其所对应的资产规模
和资金规模;申购人承诺本次申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
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
及认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
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
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G)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 B或 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
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
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
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
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
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
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
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
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
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
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
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
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
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