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华A: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修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九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依据九泰盈华量化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本基金管理 人对上述2只公募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信息披露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并 对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转 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在 上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摘要中,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上述修改系因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上述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公司于公告当日将修改 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摘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 http://www.jtamc.com/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详细信息或 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进行咨询。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