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50ETF:关于调整旗下部分A股ETF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 A股 ETF标的指数许可 使用费收取下限的公告 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服务,经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协 商一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 2020年一季度起调整旗下部分 A股 ETF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调整适用于以下基金: 序 号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扩位证券简称 基金代 码 1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创业板 - 159915 2 易方达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ZZ500ETF 中证 500ETF易 方达 510580 3 易方达中证 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ZZ800ETF 中证 800ETF 515810 4 易方达上证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SZ50ETF 上证 50ETF易 方达 510100 5 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中盘 ETF 中盘 ETF 510130 6 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中证军工 军工 ETF易方 达 512560 7 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100红利 红利 ETF易方 达 515180 8 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证券 中证证券 ETF 512570 二、调整方案 1、创业板 原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每季度 6万元”,现调整为: 如当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之和/基金当季存续天数,下同)大于人民币 5,000万元的,指数许可使用 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自然季度)人民币 3.5万元;如当季度日均基金资 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万元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应按照基金当季存 续天数计算,基点费年费率为万分之三。 2、其他适用的基金 原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每季度人民币伍万元(50,000)”,现调整 为: 如当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币 5,000万元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3.5万元;如当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 民币 5,000万元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应按照基金当季存续天数计算,基点费 年费率为万分之三。 除上述调整外,各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支付方式等事项详见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 三、上述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调整方案自 2020年一季度起生效,基金管理 人将在各 ETF更新招募说明书时相应更新相关内容。 四、其他事项 1、易方达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深 100ETF”)标的 指数许可使用费由基金管理人支付,不由基金资产承担;易方达沪深 3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沪深 300 ETF”)、易方达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沪深 300非银 ETF”)、 易方达沪深 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沪深 300 医药 ETF”)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1万元”。 深 100ETF、沪深 300ETF、沪深 300非银 ETF、沪深 300医药 ETF,以及易方 达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证科技 5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 MSCI中国 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等产品均不适用本次调整。 2、本公告仅对创业板等 A股 ETF调整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收费方案的有关 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各 ETF详细情况,请阅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 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 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 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3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