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资管: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 求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 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 本次修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仅对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信息 披露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进行了一些必要的更新,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 略、风险收益特征等均未发生改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基金管理 人已就本次修订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基金合 同和托管协议的基金详见下表: 序号 基金全称 1 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人保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 人保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人保添益 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重要提示 1、自公告之日起,本次修订后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正式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 本提示性公告披露当日将各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修订说明公告登载于本基金 管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 均根据本次修订进行相应更新,并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披露。 2 、 投 资者 欲 了 解本 基 金 其他 相 关 信息 的 , 可以 登 录 本基 金 管 理人 网 站 (http://fund.piccamc.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20-7999 进行查 询。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 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3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