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关于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 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的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年 3月 19日于 证监会指定媒介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了《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 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现就此次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期的申 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办理时间提示如下: 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为 2019年 3月 20日(含)起至 2020年 3月 19日(含)。根据本 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0年 3月 20日(含) 起至 2020年 4月 10日(含)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 请。自 2020年 4月 11日(含)起至 2021年 4月 11日(含)止,为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 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或其他业务。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 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 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 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 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3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