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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合(007484)

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合: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查看PDF公告







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


重要提示 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9年 5月 9日证监许可【2019】880号文准予注册公开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9年 8月 14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 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应 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 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 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 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 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 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 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 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 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 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 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 招募说明书 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 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 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将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比例下限设为零,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 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 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 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 按 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元面值购买基金 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 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本次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19年 2月 24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 书其余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12月 31日。 招募说明书 1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 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3331 号阿里巴巴大厦 N1座第 8层和第 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3331 号阿里巴巴大厦 T1座第 8层和第 9层 邮政编码:518054 成立日期:2006年 6月 5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071号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电话:0755-83172666 传真:0755-83199091 联系人:郑妍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股本结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54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54%;康 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Colonial First State Group Limited)出资 4600万元,占公 司总股本的 46%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 祝瑞敏,董事长,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2008年 7月至 2012 招募说明书 2 年 4月历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2012年 4月至 2019年 4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9年 4 月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9 年 9 月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19年 12月 15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潘广建先生,副董事长,英国伯明翰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 曾任职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稽核部、香港期货交易所监察部,1997 年起历任山一 证券分析员、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助理经理、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 理局经理、景顺亚洲业务发展经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财务总监、AXA国卫市 场部助理总经理、银联信托有限公司市场及产品部主管。2007 年 5 月起任首域投 资(香港)有限公司中国业务开发董事并于同年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至 2016年 5月 13日。2016年 5月 14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2019 年起任澳大利亚联邦银行信达澳银董事,2019年 12月 5日兼任信达澳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朱永强先生,董事,浙江大学工学硕士,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 士。2004年 12月至 2010年 1月历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 裁,2010年 1月至 2012年 11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发展管理委员 会董事总经理,2012年 11月至 2016年 10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 务线业务总监,兼任经纪管理总部总经理。2016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前海 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2019年 12月 5日起任信达澳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 12月 31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 刘治海先生,独立董事,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大立 法咨询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历任江苏省盐城市政法干校教师,首都经贸 大学经济系讲师,自 1993年 2月起担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5 年 5月 8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宏先生,独立董事,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7 年 9月至 1997年 1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国际 业务部副总经理,1997年 1月至 2009年 5月任北京国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 招募说明书 3 理,2009年 5月起历任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监事长。2019年 4 月 9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颂兴先生,独立董事,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W.I.Carr(远东) 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霸菱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投资经理,纽约摩 根担保信托公司 Intl投资管理副经理,景顺亚洲有限公司投资董事,汇丰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2005 年 5 月起改组为汇丰卓誉投资管理公司)股票董事,中 银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董事,新鸿基地产有限公司企业策划总经理,中国平 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股票投资董事,中国国际金融(香港) 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执行董事,Seekers Advisors(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投 资总监。2012年 6月 19日起担任广发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 年 12月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执行监事: 郑妍女士,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硕士,现任监察稽核部总监。2007 年 5 月加 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 监察稽核总监助理。自 2015年 1月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朱永强先生,总经理,浙江大学工学硕士,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 硕士,27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2004年 12月至 2010年 1月历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 副总裁,2010年 1月至 2012年 11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发展管理 委员会董事总经理,2012年 11月至 2016年 10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 纪业务线业务总监,兼任经纪管理总部总经理。2016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2019年 12月 5日起任信达 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 12月 31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黄晖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加拿大 Concordia University经济学硕士。23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有证券与基金从 业资格、基金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999 年起历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 究部分析师、市场部副总监、规划发展部副总监、机构理财部总监等职务。2000-2001 招募说明书 4 年参与英国政府“中国金融人才培训计划”(FIST 项目),任职于东方汇理证券公 司(伦敦)。2005年 8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 2019年 4月 30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于鹏先生,副总经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26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 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驻武汉证券交易中心交易员、计划财务部会计、深圳证券营 业部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 兼计财部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机构管理总部业务监 控部经理兼清算中心经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兼客户资 金存管中心总经理等职务。2005年 10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财 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段皓静女士,督察长,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年证券、基金行业监管经 验,具有 CPA 注册会计师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996 年加入深圳发展银行总行工作;2000 年 10 月加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调研员、副处长、处长。2019 年 4月 30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王咏辉先生,副总经理,英国牛津大学工程专业本科和牛津大学计算机专业硕 士,22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英国基金经理从业资格(IMC)、英国 IET颁发的特许工程师(CEng)认证资格。 曾任伦敦摩根大通(JPMorgan)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分析员、高级分析师,汇丰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HSBC)高级分析师,伦敦巴克莱国际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 理、部门负责人,巴克莱资本公司(Barclays Capital)部门负责人,泰达宏利基金 管理公司(Manulife Teda)国际投资部负责人、量化投资与金融工程部负责人、基 金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总经理、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 部总监、基金经理兼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17年 10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分管权益投资总部、智能量化与资产配 置总部。2019年 8月 16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阳先伟先生,副总经理,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本科和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 18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招募说明书 5 格。2002年 7月至 2003年 5月任民生证券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债券研究员;2003 年 5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国海证券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2004 年 6 月至 2016年 10月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 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16年 10月至 2018年 8月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资管八部总经理;2018 年 8 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 经理助理,分管固定收益总部。2019年 5月 17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徐伟文先生,首席信息官,湖南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学士,25年证券、基金从 业经验,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990 年 7 月 至 1993年 7月任长沙二机床厂数控机床控制系统技术员;1993年 7月至 1995年 8月任《证券时报》证券信息数据库工程师;1995年 9月至 1998年 9月任湘财证 券公司经纪业务总部交易监控组主管;1999年 1月至 2004年 8月历任广发证券深 圳营业部电脑部经理、总部稽核部业务主管、IT 审计主管;2004 年 8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稽核经理;2008 年 9 月加入信达 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部经理、运营总监。2019年 5月 17日起任信达 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冯明远先生,联席投资总监,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10年证券、基金从业 经验,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2010年 9月至 2013年 12月,就职于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 任行业研究员,2014年 1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 理、权益投资总部副总监。2020年 1月 16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席投资总监。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冯明远 本基金的 基 金 经 理、信达 澳银精华 灵活配置 混 合 基 金、信达 澳银新能 源产业股 票基金、 2019 年 8 月 14日 - 9年 浙江大学工学硕士。2010 年 9月,任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 研究员,2014 年 1 月加入信 达澳银基金公司,历任行业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 金经理、权益投资总部副总 监。2020年 1月 16日起任信 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 席投资总监。信达澳银领先 增长混合基金及信达澳银转 招募说明书 6 信达澳银 先进智造 股票基金 的基金经 理 型创新股票基金基金经理助 理、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 票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10 月 19 日起至今)、信达澳银 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基金 经理(2017年 12月 27日起 至今)、信达澳银先进智造股 票基金(2019年 1月 17日起 至今)、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 合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8 月 14日至今)。 3、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审议委员会 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审议委员会由 7名成员组成,设主席 1名,委员 6名。名单 如下: 主席:朱永强,总经理 委员: 黄晖,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阳先伟,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监 王咏辉,副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总监、智能量化与资产配置总部总监 曾国富,权益投资总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孔学峰,固定收益总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刘威,权益投资总部副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招募说明书 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 3月 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 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 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 5月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9 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 资本位列第 11位,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 20强;根据 2019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50位,较上年提升 18位。 截至 2019年 9月 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9,328.79亿元。2019年 1-9月, 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 601.47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 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 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 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 2018年 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6年 12月至 2018年 6月 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 10月至 2018年 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 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 9月至 2018年 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 2014年 7月至 2016年 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3年 8月至 2014年 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 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 部总经理;1988年 7月至 2003年 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 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 年于清 招募说明书 8 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 2015年 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 12月至 2015年 8月,历 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 12月至 2007 年 12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 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 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交通银行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36 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 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QDIE 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 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 资产和 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托管中 心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及缓释,有效 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 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 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 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 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上确保各 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 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 招募说明书 9 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 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 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 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 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 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 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 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 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 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 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 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 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 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 招募说明书 10 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3331号阿里巴巴大厦 N1座 第 8层和第 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3331 号阿里巴巴大厦 T1座第 8层和第 9层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电话:0755-82858168/83077068 传真:0755-83077038 联系人:王丽燕 公司网址:www.fscinda.com 邮政编码:518054 2、代销机构 序号 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 人 办公地址 客服电话 联系 人 网站 1 招商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深圳市福 田区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行大厦 李建红 同“注册地 址” 95555 邓炯 鹏 www.cmbchina.com 2 交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上海市浦 东新区自 由贸易试 验区银城 中路 188 号 任德奇 同“注册地 址” 95559 王菁 www.bankcomm.com 3 平安银 行股份 深圳市罗 湖区深南 谢永林 同“注册地 址” 95511-3 汤俊 劼、 www.bank.pingan.com 招募说明书 11 有限公 司 东路 5047 号 赵杨 4 渤海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天津市河 东区海河 东路 218 号 李伏安 天津市河东 区海河东路 218号渤海 银行大厦 95541/4008888811 王宏 www.cbhb.com.cn 5 南洋商 业银行 (中国) 有限公 司


上海市浦 东新区世 纪大道 800号三 层、六层至 九层 陈孝周 上海市浦东 新区世纪大 道 800号南 洋商业银行 大厦 4008302066 繆佳 瑩 www.ncbchina.cn/cn/ index.html


6 江苏江 南农村 商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江苏省常 州市和平 中路 413 号 陆向阳 同“注册地 址” 0519-96005 李 仙、 蒋姣 www.jnbank.com.cn 7 信达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北京市西 城区闹市 口大街 9 号院 1号 楼 张志刚 同“注册地 址” 95321 付 婷、 任立 秋 www.cindasc.com 8 中国银 河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 大街 35号 国际企业 大厦 C座 2-6层 陈共炎 同“注册地 址” 95551/4008888888 辛国 政 www.chinastock.com. cn 9 中信建 投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市朝 阳区安立 路 66号 4 号楼 王常青 北京市朝阳 门内大街 188号 95587/4008888108 刘畅 www.csc108.com 10 申万宏 源证券 有限公 司 上海市徐 汇区长乐 路 989号 45层 李梅 上海市徐汇 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95523/4008895523 余敏 www.swhysc.com 11 申万宏 源西部 证券有 限公司 新疆乌鲁 木齐市高 新区(新市 区)北京南 路 358号 大成国际 大厦 20楼 韩志谦 新疆乌鲁木 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 国际大厦 20 楼 2005室 4008000562 黄莹 www.hysec.com 招募说明书 12 2005室 12 华龙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甘肃省兰 州市城关 区东岗西 路 638号 兰州财富 中心 21楼 李晓安 同“注册地 址” 95368/4006898888 范 坤、 杨力 www.hlzqgs.com 13 中信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广东省深 圳市福田 区中心 3 路 8号卓 越时代广 场(二期) 北座 张佑君 北京市朝阳 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 券大厦 18 层 95558 杜 杰 www.cs.ecitic.com 14 中信证 券(山 东)有限 责任公 司 青岛市崂 山区深圳 路 222号 青岛国际 金融广场 1号楼 20 层 2001 姜晓林 同“注册地 址” 95548 孙秋 月 www.zxzqsd.com.cn 15 光大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上海市静 安区新闸 路 1508号 周健男 同“注册地 址” 95525 代小 燕、 姚崴 www.ebscn.com 16 海通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上海市黄 浦区广东 路 689号 周杰 上海市广东 路 689号海 通证券大厦 95553/4008888001 王立 群 www.htsec.com 17 招商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深圳市福 田区益田 路江苏大 厦 A座 38-45层 霍达 同“注册地 址” 95565 黄婵 君 www.newone.com.cn 18 国信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深圳市罗 湖区红岭 中路 1012 号国信证 券大厦 16-26层 何如 深圳市罗湖 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 证券大厦 16 层至 26层 95536 李颖 www.guosen.com.cn 19 安信证 券股份 有限公 深圳市福 田区金田 路 4018号 王连志 同“注册地 址” 95517 刘志 斌 www.essence.com.cn 招募说明书 13 司 安联大厦 35层、28 层 A02单 元 20 平安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深圳市福 田中心区 金田路 4036号荣 超大厦 16-20层 刘世安 同“注册地 址” 95511 王阳 stock.pingan.com 21 东兴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 大街 5号 新盛大厦 B座 12-15 层 魏庆华 同“注册地 址” 95309/4008888993 和志 鹏 www.dxzq.net 22 世纪证 券有限 责任公 司 深圳市前 海深港合 作区南山 街道桂湾 五路 128 号前海深 港基金小 镇对冲基 金中心 406


李强 深圳市福田 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 银行大厦 40-42层 4008323000 王 雯、 陈玮 www.csco.com.cn 23 华福证 券有限 责任公 司 福州市鼓 楼区温泉 街道五四 路 157号 新天地大 厦 7-9层 黄金琳 福州市五四 路 157号新 天地大厦 7 至 10层 95547 王 虹, 刘蕴 祺 www.hfzq.com.cn 24 新时代 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北京市海 淀区北三 环西路 99 号院 1号 楼 15层 1501 叶顺德 同“注册地 址” 95399 田芳 芳 www.xsdzq.cn 25 长江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武汉市新 华路特 8 号长江证 券大厦 尤习贵 同“注册地 址” 95579/4008888999 奚博 宇 www.95579.com 26 中泰证 券股份 济南市市 中区经七 李玮 同“注册地 址” 95538 朱琴 www.zts.com.cn


招募说明书 14 有限公 司 路 86号 27 粤开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惠州市江 北东江三 路 55号广 播电视新 闻中心西 面一层大 堂和三、四 层 严亦斌 深圳市福田 区深南中路 2002号中广 核大厦北楼 10层 95564 彭莲 www.ykzq.com 28 恒泰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内蒙古呼 和浩特市 赛罕区敕 勒川大街 东方君座 D座光大 银行办公 楼 14-18 楼 庞介民 同“注册地 址” 4001966188 熊丽 www.cnht.com.cn 29 国金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四川省成 都市青羊 区东城根 上街 95号 冉云 同“注册地 址” 95310 杜 晶、 贾鹏 www.gjzq.com.cn 30 华金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中国(上 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 杨高南路 759号 30 层 宋卫东 同“注册地 址” 4008211357 郑媛 www.huajinsc.cn/ 31 首创证 券有限 责任公 司 北京市西 城区德胜 门外大街 115号德 胜尚城 E 座


吴涛 同“注册地 址” 4006200620 刘宇 www.sczq.com.cn 32 华西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四川省成 都市高新 区天府二 街 198号 华西证券 大厦 杨炯洋 同“注册地 址” 95584 谢国 梅 www.hx168.com.cn 33 联储证 券有限 责任公 广东省深 圳市福田 区华强北 沙常明 北京市朝阳 区安定路 5 号院 3号楼 4006206868 丁倩 云 www.lczq.com 招募说明书 15 司 路圣廷苑 酒店 B座 26楼 中建财富国 际中心 27 层联储证券 34 西藏东 方财富 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拉萨市北 京中路 101号 陈宏 上海市徐汇 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东 方财富大厦 95357 付佳 http://www.18.cn 35 中银国 际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上海市浦 东新区银 城中路 200号中 银大厦 39 层 宁敏 同“注册地 址” 4006208888 初 晓、 王炜 哲 www.bocichina.com 36 诺亚正 行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上海市虹 口区飞虹 路 360弄 9 号 3724室 汪静波 同“注册地 址” 4008215399 李 娟 www.noah-fund.com 37 深圳众 禄基金 销售股 份有限 公司 深圳市罗 湖区梨园 路物资控 股置地大 厦 8楼 801 薛峰 深圳市罗湖 区梨园路 8 号 HALO广 场 4楼 4006788887 童彩 平、 徐丽 平 www.zlfund.cn 38 上海天 天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上海市徐 汇区龙田 路 190号 2 号楼 2层 其实 上海市徐汇 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7楼 95021/4001818188 马茜 玲 www.1234567.com.cn 39 上海好 买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上海市虹 口区欧阳 路 196号 26号楼 2 楼 41号 杨文斌 同“注册地 址” 4007009665 高源 www.howbuy.com 40 蚂蚁(杭 州)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杭州市余 杭区仓前 街道文一 西路 1218 号 1幢 202 室 陈柏青 杭州市滨江 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 大厦 12楼 4000766123 徐丽 玲、 铄金 www.fund123.cn 41 和讯信 息科技 有限公 司 北京市朝 阳区朝外 大街 22号 泛利大厦 1002室 王莉 同“注册地 址” 4009200022 陈慧 慧、 陈艳 琳 licaike.hexun.com 招募说明书 16 42 浙江同 花顺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杭州市文 二西路一 号 903室 凌顺平 同“注册地 址” 4008773772 朱琼 www.5ifund.com 43 上海联 泰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中国(上 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 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燕斌 上海市长宁 区金钟路 658弄 2号 楼 B座 6楼 4001181188 兰敏 www.66zichan.com 44 中信期 货有限 公司 深圳市福 田区中心 三路 8号 卓越时代 广场(二 期)北座 13层 1301-1305 室、14层 张皓 深圳市福田 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 代广场(二 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层 4009908826 刘宏 莹 www.citicsf.com 45 上海长 量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上海市浦 东新区高 翔路 526 号 2幢 220 室 张跃伟 上海市浦东 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 层 4008202899 詹慧 萌 www.erichfund.com 46 上海陆 金所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上海市自 由贸易试 验区陆家 嘴环路 1333号 14 楼 09单元 王之光 同“注册地 址” 4008219031 程晨 www.lufunds.com 47 上海利 得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上海市宝 山区蕴川 路 5475号 1033室 李兴春 上海虹口区 东大名路 1098号浦江 国际金融广 场 53楼 95733 陈洁 www.leadfund.com.cn 48 深圳市 金斧子 基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深圳市南 山区粤海 街道科技 园中区科 苑路 15号 科兴科学 园 B栋 3 单元 11层 赖任军 同“注册地 址” 4009300660 刘昕 霞 www.jfzinv.com 招募说明书 17 1108 49 珠海盈 米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珠海市横 琴新区宝 华路 6号 105室 -3491 肖雯 广州市海珠 区琶洲大道 东 1号保利 国际广场南 塔 12楼 B1201-1203 89629066 梁文 燕、 邱湘 湘 www.yingmi.cn 50 中证金 牛(北 京)投资 咨询有 限公司 北京市丰 台区东管 头 1号 2 号楼 2-45 室 钱昊旻 北京市西城 区宣武门外 大街甲 1号 环球财讯中 心 A座 5层 4008909998 孙雯 www.jnlc.com 51 北京富 国大通 资产管 理有限 公司 北京市东 城区北三 环东路 36 号 1号楼 A2501室 宋宝峰 同“注册地 址” 4000880088 方芳 www.fuguowealth.com 52 上海基 煜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上海市崇 明县长兴 镇潘园公 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 (上海泰 和经济发 展区) 王翔 上海市杨浦 区昆明路 518号 A1002室 4008205369 居晓 菲 www.jiyufund.com.cn 53 北京汇 成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北京市海 淀区中关 村大街 11 号 E世界 财富中心 A座 11层 1108号 王伟刚 北京市海淀 区中关村大 街 11号 E世 界财富中心 A座 11层 4006199059 王骁 骁 www.hcjijin.com 54 中民财 富基金 销售(上 海)有限 公司 上海市黄 浦区中山 南路 100 号 7层 05 单元 弭洪军 上海市黄浦 区中山南路 100号 17层 4008765716 黄鹏 www.cmiwm.com 55 北京植 信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北京市密 云县兴盛 南路 8号 院 2号楼 106室-67 王军辉 北京市朝阳 区惠河南路 盛世龙源 10 号 4006802123 吴鹏 www.zhixin-inv.com 招募说明书 18 56 喜鹊财 富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西藏拉萨 市柳梧新 区柳梧大 厦 1513室 陈皓 同“注册地 址” 4006997719 曹砚 财 www.xiquefund.com 57 南京苏 宁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南京市玄 武区苏宁 大道 1号 王锋 同“注册地 址” 95177 张云 飞 www.snjijin.com 58 济安财 富(北 京)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北京市朝 阳区太阳 宫中路 16 号院 1号 楼 3层 307 杨健 同“注册地 址” 4006737010 李海 燕 www.jianfortune.com 59 北京蛋 卷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北京市朝 阳区阜通 东大街 1 号院 6号 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钟斐斐 北京市朝阳 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 技中心 C座 17层 4005199288 王悦 www.danjuanapp.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3331号阿里巴巴大厦 N1座 第 8层和第 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3331 号阿里巴巴大厦 T1座第 8层和第 9层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电话:0755-83172666 传真:0755-83196151 联系人:刘玉兰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招募说明书 19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徐莘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昌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高鹤 四、基金的名称 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运作方式和类型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系统和深入的基本面研究,重点投资于与核心科技相关行业的上市 招募说明书 20 公司,通过精选个股和风险控制,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 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 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 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 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 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核心科技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的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 资产的 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50%;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将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比例下限设为零,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 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 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招募说明书 21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和个股选择策略两部 分。其中,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运行规律的研究,动态调整大 类资产配置比例,以争取规避系统性风险。个股选择策略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 方式,对本基金界定的核心科技主题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精选具有 较强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作为投资标的。本基金将持续跟踪国家政策、产业发展趋 势、技术、工艺、商业模式的最新变化,对核心科技主题相关行业的范围进行动态 调整,深入挖掘在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过程中出现的主题投资机会。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上将分析宏观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对证券市场当 期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各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通过战略 资产配置策略和战术资产配置策略的有机结合,及时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 现金等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优化投资组合。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 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做出相应调整。 (二)股票投资策略 1、核心科技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核心科技是企业基于对产业、市场和用户的深刻洞察,通过环境 长期孕育形成的,具有独特的应用价值,能够解决重大的市场问题,并具有不可复 制的先进科学技术。核心科技开发周期长、投入大、代价高,因而需要超前的理念、 稳定的研究体系和科学的研发流程。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三类企业:一是面向战略转型升级的涉及电信、媒体和科技 等先进制造类企业,其核心科技能构建企业竞争新优势、为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 点提供技术支撑,主要涉及申万一级行业分类中的轻工制造、机械等行业;二是面 向服务现代信息技术类企业,其核心科技包括高性能集成电路、芯片等关键电子元 器件、数据库和操作系统等基础软件的核心关键技术,主要涉及申万一级行业中的 通信、计算机、电子等行业;三是面向新的工业革命发展趋势,创新发展的通信和 互联网企业,其核心技术包括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核心 招募说明书 22 技术。 本基金将对主题所涉及相关产业发展进行密切跟踪,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 化,相关上市公司的范围也会发生相应改变,届时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 主题概念和投资范围的认定。 2、行业配置策略 在确定投资主题行业的基础上,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国家经济政策、经济周期、 行业发展前景、行业基本面情况、行业竞争格局、市场需求变化等相关因素,捕捉 行业科技技术、制造工艺、商业模式、人才结构等因素的最新变化,预测各行业的 发展前景,发掘具有广阔发展潜力的行业,并相应对基金资产的行业配置进行调整。 3、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依靠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个股精选。基 金经理将结合定量指标以及定性指标的基本结论选择受益于核心科技、具有竞争优 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股票,组建并动态调整本基金股票组合。基金经理将按照本 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审慎精选,权衡风险收益特征后,根据市场波动情况构建股 票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1)定性分析


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从持续成长性、市场前景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等 方面对精选运营状况健康、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管理稳健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1)持续成长性的分析。通过对上市公司生产、技术、市场、经营状况等方 面的深入研究,评估具有持续成长能力的上市公司。 2)在市场前景方面,需要考量的因素包括市场的广度、深度、政策扶持的 强度以及上市公司利用核心科技取得竞争优势、开拓市场、进而创造利润增长的能 力。


3)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劣对包括公司战略、创新能力、盈利能力乃至估值水 平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本基金将从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评价、战略定位和管理制度 体系等方面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评价。 (2)定量分析


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关注拟投资对象的成长性、盈利能力、合理估值水平三 个指标。 招募说明书 23 1)盈利能力。本基金通过盈利能力分析评估上市公司创造利润的能力,主要 参考的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ROE),毛利率,净利率,EBITDA/主营业务收入等。


2)成长能力。本基金在投资方法上重视投资价值与成长潜力的平衡,一方面 利用价值投资标准筛选低价股票,避免市场波动时的风险和股票价格高企的风险; 另一方面,利用成长性投资可分享高成长收益的机会。本基金通过成长能力分析评 估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增长速度,主要参考的指标包括 EPS 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 增长率等。 3)估值水平。本基金通过估值水平分析评估当前市场估值的合理性,主要参 考的指标包括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增长比率(PEG)、自由现金流贴 现(FCFF, FCFE)和企业价值/EBITDA 等。 通过上述定量与定性分析,对于 A、H两地同时上市的公司,本基金将优选折 价明显的股票标的;对于非 A、H两地同时上市的公司,本基金将从行业的角度来 比较公司的估值,在同一行业内精选出折价明显、估值具备优势的港股通标的股票; 对于仅在港股上市,而在 A股属于稀缺行业的个股,本基金将选择经营指标优于全 市场平均水平且估值处于合理区间的港股通标的股票。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将坚持价值投资理念,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 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 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 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四)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 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 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通过参与股指期货投资,管理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1、时机选择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市场情绪、市场估值指标等的研究分析,判 招募说明书 24 断是否需要对投资组合进行套期保值及选择套期保值的期货合约。 2、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需进行套期保值的投资组合的 beta值的计算,在考虑期货合约基 差、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作为套期保值工具,并根据数量 模型计算所需的期货合约头寸。本基金将对投资组合的 beta值进行跟踪,动态调整 期货合约的头寸。 3、展期策略 当套期保值的时间较长时,需要对股指期货合约进行展期。本基金在跟踪不同 交割日期期货合约价差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及期货合约进行展期。 4、保证金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数量化模型,根据套期保值的时间、投资组合及期货合约的波动 性等参数计算所需的结算准备金,避免因保证金不足被迫平仓导致的套保失败。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 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构 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 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六)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利用宏观经济变化和上市公司的盈利变化,判断市场的变化趋势,选择 不同的行业,再根据可转换债券的特性选择各行业不同的转债券种。本基金利用可 转换债券的债券底价和到期收益率来判断转债的债性,增强本金投资的相对安全 性;利用可转换债券溢价率来判断转债的股性,在市场出现投资机会时,优先选择 股性强的品种,获取超额收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招募说明书 25 (1)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投资于本基金界定 的核心科技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的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 0%-50%;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 时上市的 A+H股合计计算)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 的 1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 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 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1)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 到期后不得展期; (12)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招募说明书 26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14)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四十; (15)本基金持有股指期货时,遵循以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 股票总市值的 2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 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 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期货投资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期货公司三方一同就期货 开户、清算、估值、交收等事宜另行签署协议。 除上述第(2)、(9)、(13)、(16)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上述期间内, 招募说明书 27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 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组合限制政策作出强制性调整的,本基金应当按照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组合限制政策的调 整或修改对本基金的效力并非强制性的,则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协商一致后,可 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或修改后的组合限制政策执行。但基金管理人在执行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或修改后的组合限制政策前,应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并向监管机关报告或备案。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 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 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 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 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TMT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证全债 招募说明书 28 指数收益率*20% 1、中证 TMT 产业主题指数由 TMT 产业中规模较大、流动性较好的 100 只公司 股票组成,反映 A 股上市公司中科技产业相关公司股票的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 A 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2、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普通股作为样本股,采用自由 流通市值加权计算,能够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状况和走势。本基金投 资港股范围为港股通资格的普通股,可以将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作为本基金 港股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3、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 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指数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 债、 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中证全债指数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 性,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 若未来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指数停止发布或变更名称,或者法律法规发生 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发生 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 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若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 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 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 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 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 风险)等。 招募说明书 29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了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 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截止至 2019年 12月 31日。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231,553,519.97 86.10 其中:股票 231,553,519.97 86.1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25,120,720.72 9.34 8 其他资产 12,254,122.31 4.56 9 合计 268,928,363.00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招募说明书 30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75,790,934.07 67.6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 5,601,424.16 2.15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6,633,155.40 2.55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35,668,726.30 13.72 J 金融业 7,852,702.00 3.02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 6,578.04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 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31,553,519.97 89.05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招募说明书 31 代码 (%) 1 0024 56 欧菲光 869,589 13,565,588.40 5.22 2 0020 65 东华软件 1,095,900 11,309,688.00 4.35 3 3001 36 信维通信 182,700 8,290,926.00 3.19 4 3006 59 中孚信息 120,100 7,682,797.00 2.95 5 0024 29 兆驰股份 2,135,544 7,431,693.12 2.86 6 0021 85 华天科技 989,200 7,389,324.00 2.84 7 0024 75 立讯精密 196,269 7,163,818.50 2.76 8 6005 84 长电科技 312,800 6,875,344.00 2.64 9 0000 34 神州数码 334,164 6,633,155.40 2.55 10 0000 63 中兴通讯 180,054 6,372,111.06 2.45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招募说明书 32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及相关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欧菲光(002456)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88号,内容为:“一、业绩快报 披露不准确;二、业绩快报修正不及时;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该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尽快形成整改报告,并根据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对证券法 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切实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基金管理人判断该事件对该企业2020年的经营无重大影 响。 除欧菲光(002456)外,其余的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 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 形。 招募说明书 33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 情形。 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90,925.4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072.41 5 应收申购款 12,153,124.48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2,254,122.31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 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截至 2019 年 12月 31日):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招募说明书 34 2015 年 (2015 年 4 月 15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日) -20.40% 3.16% -12.45% 2.30% -7.95% 0.86% 2016 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日) -18.59% 1.96% -8.94% 1.19% -9.65% 0.77% 2017 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日) 20.22% 0.82% 18.42% 0.54% 1.80% 0.28% 2018 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日) -25.29% 1.38% -21.10% 1.14% -4.19% 0.24% 2019 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日) 28.35% 1.17% 31.08% 1.06% -2.73% 0.11% 招募说明书 35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015 年 4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日) -25.30% 1.78% -2.36% 1.30% -22.94% 0.48%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年 4月 15日生效,2015年 5月 18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 定义的转型创新主题相关的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债券(含中小企业 私募债、可转换债券等)资产、现金、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比例不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按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招募说明书 36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 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 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 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招募说明书 37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 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并参照 行业惯例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 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 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招募说明书 38 第十五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 理活动,对 2020 年 1 月 6 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现就本 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中有关更新内容汇总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1)更新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2)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说明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六)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说明了基金业绩相关数据,数据截至2019 年12月31日; (七)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列表。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3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