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
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B 类份额(场内简称:新能 B;交易代码:150280)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 03月 11日,新能 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 1.748元,
相对于当日 1.580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 10.63%。截止 2020年 03月 12日,
新能 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 1.748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
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新能 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新能 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新能 B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场内简称:新能源,场内代码:160640)
净值和鹏华新能源 A 份额(场内简称:新能 A,场内代码:150279)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
新能 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新能 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
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新能 B 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
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03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