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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100B(150136)

国富100B:关于5年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年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于 2015年 3月 26日生效,生效之日起 5年内(含 5年)为分级运作期。根据基金合
同约定,2020年 3月 26日分级运作期届满,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代码:164508,以下简称“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
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国富中证 100指数增强(LOF)”)。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到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年 3月 26日。在到期份额折算
基准日日终,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基金份额
(即“国富中证 100指数增强分级 A份额”,以下简称“国富中证 100A份额”,场内简称
“国富 100A”,基金代码:150135)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之积极收益类基金份额(即“国富中证 100指数增强分级 B份额”,以下简称“国富中证
100B份额”场内简称“国富 100B”,基金代码:150136)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基
础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一)分级运作期届满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本基金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改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富中证 100A 份额和国富中证 100B 份额将以各 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基础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 回业务。基金份额将在满足上市条件后,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分级运作期届满后的份额转换规则 1、分级运作期末转换日的确定 国富中证100A份额与国富中证100B份额的分级运作期末转换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五 年的对应日,即为分级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分级运作期到期日顺延到 下一工作日。转换日确定日期为 2020年 3月 26日。 2、分级运作期届满时份额转换方式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末的转换日日终,国富中证 100A份额和国富中证 100B份额按届时各 自份额参考净值与国富中证 100份额净值之比折算为国富中证 100份额。无论基金份额持有 人单独持有或同时持有国富中证 100A份额和国富中证 100B份额,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 的费用。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国富中证 100 A 份额转换后的国富中证 100基金份额数 =(转换前国富中证 100 A份 额数×T日国富中证 100 A份额参考净值)/T日国富中证 100份额净值 国富中证 100 B 份额转换后的国富中证 100 基金份额数=(转换前国富中证 100 B份 额数×T日国富中证 100 B份额参考净值)/T日国富中证 100份额净值 其中,国富中证 100 A份额、国富中证 100 B份额转换后的国富中证 100基金份额数, 场内保留到整数位(最小单位为 1 份),不足 1 份的零碎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 为准。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国富中证 100A份额与国富中证 100B份额全部转换为场内国富中证 100基金份额后,本 基金转型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将在转换期间 暂停申购、赎回。 在基金份额转换日后 30日内,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将开放场内与场外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在基金份额转换日后 30日内,如满足上市交易条件,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将申请上市交易。 份额转换后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上市交易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 相关公告。 (三)分级运作期届满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 略、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将保持不变。 (四)分级运作期届满后基金的费率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不变, 管理费率调整为 0.85%,托管费率调整为 0.15%。 (五)重要提示 1、 基金份额到期转换完成后,本基金将更名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 2、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由于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国富中证 100 A份额表现出低风 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国富中证 100 B份额则表现出高风险、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本 次到期转换完成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变为较高风 险的风险收益特征,原国富中证 100 A份额风险收益较分级运作期间有所上升,原国富中证 100 B份额风险收益较分级运作期间有所下降。 3、基金份额到期转换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基金的上市交易。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在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或开放申购、赎 回之前,投资人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或 021-38789555)或登 录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2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