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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稳健(200009)

长城稳健:关于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用、增设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用、增设基金份额
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08年 5月 16日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06 号文核准募集,《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08年 8月 27日生效。为了能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理财服
务,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长
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0年 2月 3日起调整本基金费
用、增设 C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 
一、调整基金费用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 0.6%调低至 0.3%; 
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由 0.2%调低至 0.1%。 
二、增设基金份额的情况 
1、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 A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赎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2、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
净值。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 200009,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 008974。 
3、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率 0.3%/年,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
下: 
持续持有期 赎回费率 
1-6天 1.5% 
7-29天 0.1% 
30天(含)以上 0 
赎回费用由赎回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C类基金
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期不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
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本基金将对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共同组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投票权。 
6、由于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各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三、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基金合同》中涉及上述调整基金费
率、增设基金份额的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基金合同》修改对照
表”。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 2020年 2月 3日起生效。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与 C类基金份额之间不开放互相转换业务。 
2、本次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本基金管理人已将上述基金合同修改事宜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备案。 
3、本基金管理人将在《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长城稳健增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调整基金费率、增设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
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
及相关业务公告。 
5、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
的规定。 
6、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68-666)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2月 3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内容 修改后《基金合同》内容 二、 释义 无 57.基金份额类别: 指根据申购费 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 的不同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并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58.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 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 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类别 59.C 类基金份额: 指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 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用的基金份额类别 60.销售服务费:指从 C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 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 费用 三、 基金 的 基 本 情 况 无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1、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但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2、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而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 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 式分别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 数。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 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公告。根据基金销 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 类别设置和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进行调整等,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基金份额类 别。 六、基金份 额 的 申 购 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 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 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 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 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 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 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 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 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 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 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 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 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 费用。 ??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用途 1、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 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 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 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 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 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 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4.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申购费用。 过申购金额的 5%,赎回费率最高不 超过赎回金额的 5%,其中,对持续 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 于 1.5%的赎回费。本基金的申购费 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 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 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 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 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6.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A 类基金份 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 过赎回金额的 5%,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 回费。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 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 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 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 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 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基金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 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权益。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 的合法权益。 八、基金份 额 持 有 人 大会 (二)召开事由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提 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 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二)召开事由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但法律法规要 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的除 外; ??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 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 售服务费率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 用; 十四、基金 资 产 的 估 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 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 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 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开 放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 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 放日闭市后,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开放日对基 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 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 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 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 进行。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 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 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 第 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 净值错误。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 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 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和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 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净值予以公布。 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 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 核对同时进行。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某一类基金份 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 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 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 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 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 布。 十五、基金 的 费 用 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无。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 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 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年费率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 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 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 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 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 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 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 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 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 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 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 金费用。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 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 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 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 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 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 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 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 0.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 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 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 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 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 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 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 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 用。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 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 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基金管理 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 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六、基金 的 收 益 与 分配 (三)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 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 同等分配权; ??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 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 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 现金分红; (三)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 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 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分配权; ??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同一 基金账户的不同基金交易账户对本基金 各类别份额设置的分红方式相互独立、 互不影响; 十八、基金 的 信 息 披 露 (五)基金净值信息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 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 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 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八)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 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 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 基金份额净值 0.5%; (五)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 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八)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 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0.5%; 十九、基金 合 同 的 变 更、终止与 基 金 财 产 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适用的相关 规定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变更后公 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但根据适用的 相关规定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 费的除外;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同意变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 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监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 售服务费率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