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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旗下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表查看PDF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修订表?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部分基金根据<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现将旗下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ionfund.com.cn) 
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进行披露。各基金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具体如下: 
1、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三、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变更而来。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变更后的诺安创业板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已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 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 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三、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由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变更后的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已经中国证监会 变更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中国证监会对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核准及变更注册,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核准及变更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 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 险。 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分 基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与赎回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公告。关处理方法,并在 2日内在指定媒介 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体上刊登暂停公告。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告。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 信息披露事项;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 第十四四、估值方法四、估值方法 部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基金资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估值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 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份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公告。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信息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值予以公布。 公布。 第十八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部分 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金的信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息披露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易得性。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 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 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中文文本为准。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以中文文本为准。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币元。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容提供书面说明。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法律文件。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四)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份额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四)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基金份额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上市交易 3个工作日前,将基金份额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上市 上市交易公告书登载在指定媒介上。交易的三个工作日前,将基金份额上 市交易公告书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 将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五)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指定报刊上。 (五)基金净值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和基金份额净值。 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净值。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六)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三)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述信息资料。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告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 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 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上。 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删除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的事项; 2、终止《基金合同》;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称、住所发生变更; 务所;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变更; 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7、基金募集期延长;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 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事项;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称、住所发生变更; 过百分之五十;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 人变更; 超过百分之三十;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负责人发生变动; 管部门的调查;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 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分之三十;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处罚、刑事处罚;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方式发生变更; 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行估值;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 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 23、基金终止上市交易; 24、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八)澄清公告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八)澄清公告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告中国证监会。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上市交易的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券交易所。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本基金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相关公告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 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本基理人应在基金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中 金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 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 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 本基金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十二)投资股指期货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基金管理人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应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 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情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 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 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 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 策和投资目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 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 投资目标。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务。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规定。 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的内容应当一致。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基金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 止 15 年。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止 15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九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部分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基金合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同的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更、终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止与基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金财产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的清算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四部分


基金合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同的内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容摘要(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实施(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 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会备案。 公告。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 (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的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 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七)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 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2)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二)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 刘连 舸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一)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与《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订立。 (一)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订立。


八、基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金资产 值的计算与复核算与复核 净值计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产估值。算和会 计核算财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 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 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息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 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结束后计 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算得出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 ,并在盖章后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结束后计算得出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 当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值,并在盖章金托管人应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 后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 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值计算结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 果进行复核,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 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对同时进行。 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 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 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协商未 核对同时进行。 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基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 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 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 金托管人可以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 且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 案。 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基金份额净值 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管人可以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 3、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度报表的编 和复核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终了后 5工作日 内完成;《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募说明 3、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 制和复核 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 载在指定网站上。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 供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月度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 每月终了后 5工作日内完成;招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 说明书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6个月 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 更新并公告一次,于该等期间届满 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 后 45 日内公告。季度报告应在每 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半年度报告 管理人不再更新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 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 60 日内编 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 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年度报告在会 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编制完毕并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 予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 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 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 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 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 告。 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 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 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 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2、报表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 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 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 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 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 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 具加盖托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或进 行电子确认,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 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 2、报表复核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 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 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 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 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业务部门 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专用章 的复核意见书,双方各自留存一份。 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 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 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 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 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进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并且在 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 5、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 介和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网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站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 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息置备于公司住所、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 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5、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将招募说明书、定期报告等文本存 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 (三)基金托管人报告所,并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查询 和复制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运作办法》、管人应为文本存放、基金份额持有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人查询有关文件提供必要的场所和 规定于每个上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每其他便利。 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在基金中期报 告及年度报告中分别出具托管人报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 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半年报和 年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 守保密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前,基金 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 务。


2、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6、招募说明 书:指《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定期的更新更新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先进 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料概要》及其更新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订 做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会员会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 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站及其他媒介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分 基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与赎回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会备案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关处理方法,并在 2日内在指定媒介 公告。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刊登暂停公告。告。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定提前 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 信息披露事项;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 第十四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部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基金资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估值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 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份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信息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值信息予以公布。 公布。 第十八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 其他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易得性。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 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 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中文文本为准。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以中文文本为准。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币元。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容提供书面说明。 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法律文件。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日前,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基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 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四)基金净值信息 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净值。 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述信息资料。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告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刊上。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上。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报刊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 (七)临时报告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 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 构备案。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2、终止《基金合同》;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事项;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称、住所发生变更;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变更;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7、基金募集期延长;务所;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事项;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称、住所发生变更; 超过百分之三十;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人变更;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管部门的调查;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负责人发生变动;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分之三十;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处罚、刑事处罚;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方式发生变更;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接受赎回申请;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大事项时; 发生变更;2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八)澄清公告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行估值时;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八)澄清公告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告中国证监会。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十)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载在指定报刊上。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 ( 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十一)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 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 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 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 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 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 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 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 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 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十二)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 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 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 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 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 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 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 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务。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的内容应当一致。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止 15 年。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止 15。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九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部分


基金合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同的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更、终 止与基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金财产 的清算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四部分


基金合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同的内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容摘要(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 实施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 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 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的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 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 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 定报刊上。


(2)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二)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 刘连 舸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一)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订 立。 (一)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诺安 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订立。


三、基金托管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二)基金托管 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人对基 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金管理 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 人的业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务监督 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 和核查 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 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 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 何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监会。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 金管理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 人对基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 金托管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 人的业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 务核查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 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 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 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 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根据基 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 资运作等行为。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二)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金资产 的计算与复核的计算与复核 净值计 算和会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 计核算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 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管理人 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 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结束后计算得出 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 ,并在盖章后以 值,并在盖章后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发双方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 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以双方约定核,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复核结果 的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 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对同时进行。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 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 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 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 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 可以按照其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 可以按照其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 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 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 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会计核算(二)基金会计核算 3、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制 3、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制 和复核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 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 完成;招募说明书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募说 每 6个月更新并公告一次,于该等期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 间届满后 45 日内公告。季度报告应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 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招募说 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半年度报告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 60 日内编制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产品资料 完毕并予以公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 度结束后 90 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 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招募 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 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 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 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 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 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 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 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 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 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 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或进行电 子确认,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双方各 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 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 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 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十、基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 金信息 金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金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披露 2、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 2、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 括《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定期括《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公告报告、临时报告、基金净值信息及其 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和 人和基金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基金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规定予以公布。予以公布。 3、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 3、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 必须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国 4、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指定媒介进行;基金管理人、 “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 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 进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 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 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报刊致。 和网站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 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5、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 5、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招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募说明书、定期报告等文本存放在基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接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查询和复制要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为文本存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放、基金份额持有人查询有关文件提 供必要的场所和其他便利。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 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6、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基金 6、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基金 信息的暂停或延迟披露的(如暂停披信息的暂停或延迟披露的(如暂停披 露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露基金净值信息),基金管理人应及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与基金托管 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人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不可抗力等情 不可抗力等情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恢复办理信息披应及时恢复办理信息披露。 露。 (三)基金托管人报告(三)基金托管人报告 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运作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运作 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每个上半年度结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每个上半年度结 束后 60 日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在基金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分别出具托管人报告。 束后 两个月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在基金中期报告及年度报告中分别出具托管人报告。


3、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 新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8、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1、《信息披 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订做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员会 会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 5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介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分 基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与赎回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会备案。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关处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告。 刊登暂停公告。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定提前 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 信息披露事项;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 第十六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部分 施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基金的 收益与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 分配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第十八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部分 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金的信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息披露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易得性。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 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 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币元。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容提供书面说明。 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法律文件。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基金净值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和基金份额净值。 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 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三)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述信息资料。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告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上。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五)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五)临时报告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构备案。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的事项;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2、终止《基金合同》;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务所;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称、住所发生变更; 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变更; 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7、基金募集期延长; 事项;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称、住所发生变更;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过百分之五十; 人变更;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 超过百分之三十;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负责人发生变动; 金托管业务的诉讼;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管部门的调查;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分之三十;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处罚、刑事处罚;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方式发生变更;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接受赎回申请;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大事项时;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行估值时;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时;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六)澄清公告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报告中国证监会。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 告中国证监会。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一)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 (十)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基金管理人 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 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 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 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十二)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八)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理人应在基金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中 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 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 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 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 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的内容应当一致。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止 15 年。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止 10。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九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部分


基金合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同的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更、终 止与基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金财产 的清算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四部分


基金合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同的内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容摘要(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 实施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 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 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用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用 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 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 告。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的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 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 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公告。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 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七)基金财产 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 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 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2)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注 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 (六)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 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 (六)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 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务监督 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和核查 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 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 何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监会。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 金管理《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 人对基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 金托管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人的业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务核查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及债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及债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 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指令办理清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规规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 定和《基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收,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 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 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三)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金资产 的计算与复核的计算与复核 净值计 算和会 1、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计核算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 负债后的净资产值。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基金份额总数后得到的基金份额的资基金份额总数后得到的基金份额的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 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 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有关 规定公告。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 的处理的处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 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 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 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 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 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影响到基金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 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 复核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 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 度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度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 终了后 5工作日内完成;招募说明书终了后 5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合同》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6个月更新并公生效后,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 告一次,于该等期间届满后 45 日内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 公告。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 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网站上。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 公告;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了后 60 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 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 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 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 度报告。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 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 不再更新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 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 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 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 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 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 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合同生效 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 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 报告。 2、报表复核 2、报表复核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 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 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 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 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 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 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或进行电 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双方各子确认,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 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 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 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 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监会备案。 九、基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 金收益 告与实施告与实施 分配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 拟定、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基拟定、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依 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并向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中国证监会备案。定媒介公告。 十、基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金信息 披露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 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 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以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以及 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 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 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计后,方可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 金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金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1.职责 1.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根据法 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 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和基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和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3.信息文本的存放 3.信息文本的存放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公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住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所,供公众查阅、复制。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十一、 (六)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六)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 基金费 整整 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 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基金 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2) 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 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2)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 金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4、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一部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分 前原则原则 言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 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 第二部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积极回报灵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积极回报灵 分 释义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定期的更新书》及其更新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积极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月 1 日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订做出的修订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员会 会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 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站及其他媒介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分 基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与赎回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 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告。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间。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 间。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顺序赎回。 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 上公告。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途途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 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 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 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 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情形。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7项暂停申发生上述第 1、2、3、5、7项暂停申 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 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4)暂停赎回:连续 2日以上(含本(4)暂停赎回:连续 2日以上(含本 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 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 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 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关处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告。 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定提前 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 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 信息披露事项;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和分配;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但不限于: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包括但不限于:息披露文件;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第九部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分 基金程序程序 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基金托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管人的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更换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 件和程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序(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 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 更换的条件和程序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 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联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 合公告。合公告。 第十一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部分 基 金份额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 的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告; 第十四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部分


基金资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估值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 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份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公布。 第十六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部分 施施 基金的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收益与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 分配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第十七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部分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从业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审计 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八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易得性。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 (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 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中文文本为准。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以中文文本为准。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币元。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容提供书面说明。 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法律文件。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日前,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日前, 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基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 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 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 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 体上。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介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体上登载《基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 金合同》生效公告。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金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净值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和基金份额净值。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述信息资料。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报刊上。 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七)临时报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七)临时报告 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构备案。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的事项;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2、终止《基金合同》; 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务所;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称、住所发生变更;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变更; 事项; 7、基金募集期延长;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 称、住所发生变更;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人变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超过百分之三十;负责人发生变动;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者仲裁;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管部门的调查;分之三十;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处罚、刑事处罚;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 方式发生变更;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发生变更; 接受赎回申请;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大事项时;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行估值时; 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时;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八)澄清公告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 报告中国证监会。 告中国证监会。(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十)清算报告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一)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基金管理人 (十)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 应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 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 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 (十二)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理人应在基金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中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 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 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 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 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 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 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 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定媒体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媒体披露信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的内容应当一致。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的内容应当一致。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止 15 年。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止 10 年。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九二、《基金合同》的变更二、《基金合同》的变更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部分


基金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 同的变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更、终 止与基四、基金财产的清算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金财产 的清算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四部分


基金合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 同的内括但不限于:括但不限于: 容摘要(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6、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6、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务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 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 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 书面决定之日起书面决定之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 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 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体公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 载明以下内容:载明以下内容: (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 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 过之日起生效。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 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 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 等一同公告。等一同公告。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 实施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 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产的清算 (二)《基金合同》的变更(二)《基金合同》的变更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 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 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 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2)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订立。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诺安积极回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非货币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及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货币类)、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 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在发 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非货币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七 日年化收益率计算(货币类)、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 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 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在发现 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管理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 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


人对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 金托管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 人的业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立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立 务核查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及债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及债 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核基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核基 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 份额净值(非货币类),基金份额的每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非货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币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率(货币类),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货币类),是 令办理清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 和《基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规 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 运作等行为。 八、基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金资产 的计算与复核的计算与复核 净值计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算和会 计核算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 金总份额后的价值。金总份额后的价值。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资产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资产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 定公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告。 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 项的通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项的通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 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 资产净值,以约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以 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约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将复核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布。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 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 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六)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核对 (六)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核对 双方应每个交易日核对账目,如发现 双方应每个交易日核对账目,如双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纠发现双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 正,确保核对一致。若当日核对不符,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及时查明原因 并纠正,确保核对一致。若当日核对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 影响到基金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七)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 完成。定期报告文件应按中国证监会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 的要求公告。季度报表的编制,应于完成。《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募说 每季度终了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 新的招募说明书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 每 6个月公告一次,于截止日后的 45 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招募说 日内公告。半年度报告在基金会计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度前 6个月结束后的 60 日内公告;年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产品资料 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公告。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招募 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 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 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 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 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 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报表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将有关上。 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 2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表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将有关 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 人在季度报表完成当日,以约定方式 2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 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 管人在 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人在季度报表完成当日,以约定方式 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理人在更新招募说明书完成当日,将管人在 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 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 人在收到 15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理人在更新招募说明书完成当日,将 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在半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人在收到 15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 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收到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后 2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馈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 2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 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 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 人。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管人,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复 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 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 式为准。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 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前就相关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 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 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应当发布公告之日前就相关报表达成 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报表、季度报告、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 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 可以出具复核确认书(盖章)或以其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报表、季度报告、 他双方约定的方式确认,以备有权机中期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可 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检查。以出具复核确认书(盖章)或以其他 双方约定的方式确认,以备有权机构 对相关文件审核检查。 九、基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 金收益 告告 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基金管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管理人向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收益分配基金托管人下达收益分配的付款指令, 的付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指令将收基金托管人按指令将收益分配的全部 益分配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并 指定账户,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分配。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分配。基金收益分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须载明基金收益的配方案须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 范围、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 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 式、支付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 十、信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 息披露 金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金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 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基金管理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 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 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 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基金净值信息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 人拟定并公布。定并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六)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六) 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 年报经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年度报告经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中选择一种报纸或证监会指券时报》中选择一种报纸或证监会指 定的其他媒体发布。定的其他媒介发布。 (四)基金托管人报告(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和中国证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基金托管情况报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基金托管情况报 告。基金托管人报告说明该半年度/年告。基金托管人报告说明该半年度/年 度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度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 金合同》的情况,是基金半年度报告金合同》的情况,是基金中期报告和 和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 十一、(三)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规(三)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规 基金费模随时可变,当本基金达到一定规模模随时可变,当本基金达到一定规模 用或市场发生变化时,在遵守相关的法或市场发生变化时,在遵守相关的法 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的前提下,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或基金托管人可酌情调低基金托管费或基金托管人可酌情调低基金托管费 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通过。大会决议通过。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日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四、(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2)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2)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基金管 理人和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基金托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管人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 更换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 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 更换更换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 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联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 公告。公告。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 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进行公告。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上。


5、诺安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高端制造股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高端制造股 分 释义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定期的更新更新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高端 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 11、《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要》及其更新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 12、《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会员会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 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站及其他媒体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分 基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与赎回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会备案。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关处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告。 刊登暂停公告。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定提前 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 信息披露事项;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 第十四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部分


基金资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估值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 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份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公布。 第十六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部分 施施 基金的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收益与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 分配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第十七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部分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审计 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八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易得性。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 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 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中文文本为准。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以中文文本为准。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币元。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容提供书面说明。 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法律文件。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四)基金净值信息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和基金份额净值。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 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述信息资料。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告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 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 报刊上。 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七)临时报告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构备案。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的事项;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2、终止《基金合同》;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务所;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称、住所发生变更; 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变更; 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7、基金募集期延长; 事项;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称、住所发生变更;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过百分之五十; 人变更;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超过百分之三十; 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 负责人发生变动; 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管部门的调查;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 分之三十;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处罚、刑事处罚;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接受赎回申请;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大事项时;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时;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时;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 报告中国证监会。 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十)清算报告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一)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十)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应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 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 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 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十二)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 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 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 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 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 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 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 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或者以 XBRL 电子方式复核审查并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 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信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拟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的内容应当一致。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的内容应当一致。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止 15 年。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止 10 年。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九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部分


基金合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同的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更、终 止与基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金财产 的清算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四部分


基金合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同的内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容摘要(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 实施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 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 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 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三)基金财产 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 作人员。(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2)诺安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注 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六)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 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 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 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六)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 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 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 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 《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 限于


人的业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务核查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及债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及债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 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指令办理清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规规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 定和《基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收,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 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 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四)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金资产 的计算与复核的计算与复核 净值计 算和会 1、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计核算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 负债后的净资产值。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基金份额总数后得到的基金份额的资基金份额总数后得到的基金份额的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 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 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公告。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 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 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 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 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 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影响到基金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 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 复核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 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 度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度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 终了后 5工作日内完成;招募说明书终了后 5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合同》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6个月更新并公生效后,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 告一次,于该等期间届满后 45 日内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 公告。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 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网站上。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 公告;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了后 60 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 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 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 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 度报告。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 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 不再更新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 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 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 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 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 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 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中期报告基金 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 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 或者年度报告。 2、报表复核 2、报表复核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 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 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 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 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 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 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或进行电 子确认,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双方各 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 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 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 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九、基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 金收益 告告 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基金管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管理人向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收益分配基金托管人下达收益分配的付款指令, 的付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指令将收基金托管人按指令将收益分配的全部 益分配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并 指定账户,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分配。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分配。基金收益分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须载明基金收益的配方案须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 范围、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 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 式、支付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 十、基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金信息 披露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 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 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以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以及 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 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 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计后,方可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 金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金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1.职责 1.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根据法 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 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和基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和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3.信息文本的存放 3.信息文本的存放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公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 阅、复制。


十一、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 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 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 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 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 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 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6、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 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 第七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分 基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与赎回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会备案。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途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产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 金的封闭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至金的封闭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至 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开放期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本基金 首日披露本基金封闭期最后一个工作的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额累计净值。 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 累计净值。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关处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告。 刊登暂停公告。 第八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 信息披露事项;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 第十五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部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基金资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估值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 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份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公布。 第十七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部分 施施 基金的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收益与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 分配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第十八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部分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审计 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九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易得性。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和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 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披露的信息资料。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禁止的其他行为。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中文文本为准。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以中文文本为准。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币元。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币元。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件。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在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 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封 (四)基金净值信息闭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封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闭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值。 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开放期首日披露本 基金封闭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 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述信息资料。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告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 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报刊上。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 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 或书面报告方式。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七)临时报告 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七)临时报告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构备案。的事项;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2、终止《基金合同》;务所;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称、住所发生变更;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事项; 变更;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7、基金募集期延长;称、住所发生变更;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人变更;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过百分之五十;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负责人发生变动; 超过百分之三十;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管部门的调查;分之三十;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处罚、刑事处罚;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24、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5、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大事项时;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 26、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赎回款项或延期办理;


行估值时;19、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0、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21、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时; 22、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八)澄清公告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案,并予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案,并予以公告。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 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 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 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 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 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二)发起资金认购份额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年(十)发起资金认购份额报告 报、半年报、季报中分别披露基金管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规定,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年 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以及基金管理报、半年报、季报中分别披露基金管 人股东持有基金的份额、期限及期间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 的变动情况。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以及基金管理 (十三)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人股东持有基金的份额、期限及期间 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的变动情况。 募说明书(更新)中充分披露基金的(十一)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 相关情况并揭示相关风险,说明该基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 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充分披露基金 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的相关情况并揭示相关风险,说明该 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基金不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 向个人投资者销售。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 (十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基金 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务。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的内容应当一致。的内容应当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 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 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 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 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 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 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 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 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中列支。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 15 年。 止 10 年。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第二十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部分


基金合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同的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更、终 止与基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金财产 的清算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度报告或半年报 中期报告


全文 年报 年度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五)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 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 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六)基金现金分红 1.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定后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基金现金 分红 1.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定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估值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 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交易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每个交易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 形的处理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 负债后的金额。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交易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 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每个交易日计算基金资 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


2.估值方法的处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2.估值方法 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致意见的,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后,按照基致意见的,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后,按照基 对外予以公布。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 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 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 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 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 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 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基金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理人的账册为准。 复核(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复核 (1)报表的编制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个工(1)报表的编制 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个工 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 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 日起 60 日内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的编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 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基金中期报告的编 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的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合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 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 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 告或者年度报告。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 告或者年度报告。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九、基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金收益 订,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订,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 分配 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二)信息披露的内容十、基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金信息 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披露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净值信息、基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 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国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算报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方可披露。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指定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指定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 人将通过指定媒介或基金托管人的互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 联网网站公开披露。人将通过指定媒介公开披露。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 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 1.职责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1.职责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根据法 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媒介公开 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披露。 3.信息文本的存放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3.信息文本的存放 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社会公众查阅、复制。投资者在支付 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 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 的内容完全一致。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十一、 整整基金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 用 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基金 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1)基金合同 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 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 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 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1)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 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7、诺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 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 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 第二部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汇利灵活配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汇利灵活配 分 释义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及其更新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汇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月 1 日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订做出的修订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 站及其他媒介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分 基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与赎回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会备案。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关处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告。 刊登暂停公告。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 信息披露事项;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 第十四四、估值方法四、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部分


基金资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估值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各类基金资产净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 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六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部分 施施 基金的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收益与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 分配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第十七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部分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审计 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八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部分 基 金的信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息披露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易得性。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 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 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中文文本为准。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以中文文本为准。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币元。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币元。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件。 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容提供书面说明。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在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 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 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 标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货交易对基 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 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法律文件。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基金净值信息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和基金份额净值。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 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述信息资料。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 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 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上。 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本基金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 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国债 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 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 分揭示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 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 和投资目标。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 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的事项; 2、终止《基金合同》;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称、住所发生变更; 务所;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变更; 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7、基金募集期延长;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 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事项;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称、住所发生变更; 过百分之五十;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 人变更; 超过百分之三十;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负责人发生变动; 管部门的调查;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分之三十;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变更;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处罚、刑事处罚;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方式发生变更;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接受赎回申请;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26、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基金份额的销售及对基金份额分类办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法及规则进行调整;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大事项时;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8、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行估值时;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21、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 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的销售及对基金份额分类办 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22、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23、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时; 24、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八)澄清公告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告中国证监会。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一)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基金管理人 应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 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 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务。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规定。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 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或电子确认。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的内容应当一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止 15 年。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止 10。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九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部分


基金合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同的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更、终 止与基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金财产 的清算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四部分


基金合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同的内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容摘要(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 实施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 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 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 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三)基金财产 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 作人员。(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2)诺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注 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六)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 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 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 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六)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 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 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 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 《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 限于


人的业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务核查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及债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及债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 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指令办理清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规规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 定和《基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收,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 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 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五)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金资产 的计算与复核的计算与复核 净值计 算和会 1、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计核算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 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 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 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每个工作日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 规定公告。《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的处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 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 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 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 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 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影响到基金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 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上。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 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 介上。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2、报表复核 2、报表复核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 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 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 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 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 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 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或进行电 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双方各子确认,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 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 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 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 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九、基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 金收益 告告 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基金管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管理人向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收益分配基金托管人下达收益分配的付款指令, 的付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指令将收基金托管人按指令将收益分配的全部 益分配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并 指定账户,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分配。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分配。基金收益分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须载明基金收益的配方案须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 范围、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 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 式、支付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 十、基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金信息 披露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 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 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以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以及 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 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 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计后,方可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 金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金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1.职责 1.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根据法 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 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和基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和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3.信息文本的存放 3.信息文本的存放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公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住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所,供公众查阅、复制。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 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 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 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 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 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8、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五、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 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 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五、投资者应当认真 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 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八、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 第二部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浙享定期开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浙享定期开 分 释义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明书》及其更新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浙享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月 1 日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订做出的修订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59、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 5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 站及其他媒介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七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分 基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与赎回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会备案。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途途 1、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1、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金财产承担。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基金开放期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在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 过其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以及其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遇特殊情况,营业网点,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遇特殊情况, 算或公告。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 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 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 上刊登公告。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告。 第八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赎回的价格;(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务会计报告;(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度报告; 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住所: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 1788 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办公地址:杭州市延安路 368 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成立时间:1993 年 4 月 16 日成立时间:1993 年 4 月 1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 〔2004〕91 号〔2004〕91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9 亿元注册资本:人民币 18,718,696,778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 〔2013〕1519 号〔2013〕1519 号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 信息披露事项;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 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 采取了适当的措施;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 露文件; 第十五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部分


基金资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估值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 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法律法规、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法律法规、 监管机构、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从监管机构、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信息 告。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 人应于每个估值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值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按规管理人对基金净值按规定予以公布。 定予以公布。 第十六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部分


基金费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用与税此项调整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项调整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收 费率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刊登公告。 第十七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部分 施施 基金的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收益与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 分配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第十八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部分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九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部分 基 金的信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息披露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准确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和基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以下简称“网站”)披露,并保证基 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 披露的信息资料。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 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中文文本为准。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币元。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 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 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其网站上,将更新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发售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发售文件中披露 以下信息:基金申购、赎回安排;拟 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评估;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 管理措施;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 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 在影响等。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日前,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日前,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 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 议登载在各自网站上。议登载在各自网站上。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开放期首日披露本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个开放期内, 基金封闭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个开放期内,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以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 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查阅或者复制前述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 信息资料。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其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其网站上,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或书面报告方式。本基金持续运作过 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七)临时报告 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动性风险分析等。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七)临时报告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的事项;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2、终止基金合同;务所;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不包括本基金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封闭期与开放期运作方式的转变);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称、住所发生变更;事项;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变更;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 人变更;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过百分之五十;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负责人发生变动;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 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超过百分之三十;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 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管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处罚、刑事处罚;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1、本基金进入开放期;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方式发生变更;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23、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发生巨额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发生变更; 24、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5、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6、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赎回款项或延期办理;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19、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大事项时;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8、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20、本基金进入开放期; 21、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行估值时; 29、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 22、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他事项。23、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24、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时; 25、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八)澄清公告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 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 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 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 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 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国证监会。(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 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告。(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息 (十)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息披披露 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露 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 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 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 信息。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 本基金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信息。 本基金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 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中小企业私募 (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 (十二)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债券的投资情况。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 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 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 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 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 书(更新)中充分披露基金的相关情(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况并揭示相关风险,说明该基金单一 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 明书(更新)中充分披露基金的相关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情况并揭示相关风险,说明该基金单可达到或者超过 50%,基金不向个人投 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资者公开销售。 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 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基金不向个人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投资者公开销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务。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 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 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 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媒介。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的内容应当一致。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的内容应当一致。 10 年。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八、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八、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第二十四、基金财产的清算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部分


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同的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更、终 止与基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金财产 的清算清算小组成员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五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法 定代表人:沈仁康电话:0571-88267931 传真:0571-88268688 联系人:项星星成立时间:1993 年 4 月 16 日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79.6 亿元存续期间:持续经营经营范围:经营金融业务 (范围详见中国银监会的批文)。 (二)基金托管人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萧山区 鸿宁路 1788 号法定代表人:沈仁康电话:0571-88267931 传真:0571-88268688 联系人:项星星成立时 间:1993 年 4 月 16 日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8,718,696,778 元存续期间:持续经 营经营范围:经营金融业务(范围详见中国银监会的批文)。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七、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 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 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法律法规、 监管机构、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 周在指定网站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开放期首日披露本计净值。 基金封闭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个开放期内,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个开放期内,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以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 的处理的处理 2、估值方法 2、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 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4、估值程序 4、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 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 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法律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法律 法规、监管机构、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法规、监管机构、基金合同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信息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告。 (三)基金账册的建账和对账(三)基金账册的建账和对账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 生效后,应按照相关各方约定的同一生效后,应按照相关各方约定的同一 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 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 册,对相关各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册,对相关各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 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的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的 安全。若双方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安全。若双方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 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经对账发现相关各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经对账发现相关各方的账目存在不符 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及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及 时查明原因并纠正,保证相关各方平时查明原因并纠正,保证相关各方平 行登录的账册记录完全相符。若当日行登录的账册记录完全相符。若当日 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 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因而影响到基金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 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四)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 (四)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复核 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日内完成。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日内完成。 《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募说明书的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说明书 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更新一次。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 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 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招募说明书其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 每年更新一次;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 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 报表盖章后,以传真方式或双方商定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 的其他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5日内立即进 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招募说明书 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应 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5日内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 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 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半年报完成 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进行 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 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 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复核,并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相关各 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 报表盖章后,以传真方式或双方商定整,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的账务处理 的其他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 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5日内立即进 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 报告上加盖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 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书,相关各方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 各自留存一份。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5日内 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 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 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 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进 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 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 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复核,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相关 各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 调整,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的账务处 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 基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 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 的报告上加盖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 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书或进行电 子确认,相关各方各自留存一份。 十、基(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 金费用整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此项调整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项调整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 费率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刊登公告。 十二、(二)信息披露的内容(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信息披 露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人大会决议、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持有人大会决议、投资中小企业私募的信息披露、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 债券的信息披露、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披露、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 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报告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息。(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基金管理人 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 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 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基金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基金管理人负责拟定并公布本基金的《招 管理人负责拟定并公布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 效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净值信息公告等公告文件。 资产净值公告等公告文件。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定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绩表 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 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的财务会计报告,经有从事基金年报的财务会计报告,经有证券、 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 方可披露。方可披露。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 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社会公众查阅、复制。投资者在支付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 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 的内容完全一致。 二十、托管协议的修改、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 《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 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 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三)基 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 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 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 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9、诺安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 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 第二部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恒鑫混合型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恒鑫混合型 分 释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的更新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恒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月 1 日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订做出的修订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员会 会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 站及其他媒介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分 基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与赎回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会备案。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关处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刊登暂停公告。告。 2、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2、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1个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 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 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 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 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 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新开放的公告。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 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第十四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部分


基金资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估值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 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份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信息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值信息予以公布。 公布。 第十六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部分 施施 基金的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收益与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 分配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第十七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部分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审计 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八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部分 基 金的信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息披露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易得性。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中文文本为准。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以中文文本为准。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币元。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币元。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基金托管协议(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 件。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在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 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 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法律文件。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四)基金净值信息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和基金份额净值。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上。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本基金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 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 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 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 揭示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 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 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 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 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本基 金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 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 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 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 (七)临时报告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构备案。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2、终止《基金合同》;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务所; 称、住所发生变更;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变更;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7、基金募集期延长;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事项;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称、住所发生变更;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过百分之五十;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人变更;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超过百分之三十;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 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管部门的调查;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分之三十;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处罚、刑事处罚;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方式发生变更;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发生变更; 26、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基金份额的销售及对基金份额分类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大事项时;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8、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行估值时; 21、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 2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的销售及对基金份额分类办 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22、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23、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时; 24、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告中国证监会。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 案,并予以公告。案,并予以公告。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一)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信 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基金管理人 应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 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 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 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 策和投资目标。 (十二)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 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 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 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 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 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规定。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人出具书面文件、盖章或者 XBRL 电子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方式复核确认。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止后 15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止后 10 年。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九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部分


基金合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同的变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更、终 止与基下进行基金清算。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金财产 的清算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度报告或半年报 中期报告


全文 年报 年度报告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 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 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 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 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 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 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估值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 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估值日基金份额总额,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 公告。2.复核程序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 (一)基金 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 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基金份额总额,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2.复核程序基金管理 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 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布。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 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 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 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六)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六)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 复核复核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每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每月 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 编制及复核;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编制及复核;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 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 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 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 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 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 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 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 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 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 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托管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托管 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 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 国家有关规定为准。基金年度报告的国家有关规定为准。基金年度报告的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 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 报告或者年度报告。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十、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 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 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 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本基金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 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本基金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 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 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 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在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 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 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本基金在基金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 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本基金在基金季 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 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 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10、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1)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度报告或半年报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 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 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编报规则第 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露特别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 第二部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理财宝货币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理财宝货币 分 释义市场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市场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的更新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理财 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月 1 日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订做出的修订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员会 会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 站及其他媒体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分 基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与赎回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 公告。关处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体上刊登暂停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告。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 日年化收益率;日年化收益率;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金净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 第十四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部分


基金资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估值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 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 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 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并 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 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理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予以公布。 第十七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部分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八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易得性。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 (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 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禁止的其他行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 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中文文本为准。 以中文文本为准。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币元。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币元。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基金托管协议(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件。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件。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在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法律文件。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四)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四)基金净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 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 年化收益率;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净值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 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年化收益率;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若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 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 2 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基金份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 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 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结束后第 2 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 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间的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 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益率。 7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 将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每万份基 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体上。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告(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年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 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 报刊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六)临时报告 (六)临时报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 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事项; 2、终止《基金合同》;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称、住所发生变更;务所;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变更;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7、基金募集期延长;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事项;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人变更; 超过百分之三十;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负责人发生变动;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管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分之三十;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变更;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7、基金资产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资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产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18、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处罚、刑事处罚; 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产净值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5%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的情形;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19、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20、变更基金销售机构;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1、更换基金登记机构;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2、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3、本基金收费方式发生变更;14、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24、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 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25、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15、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接受赎回申请;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6、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6、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17、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7、基金份额类别、数量规定的变动;


18、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28、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19、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大事项;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9、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20、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 产净值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3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0.5%; 21、基金份额类别、数量规定的变动; 22、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 23、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 24、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七)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七)澄清公告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告中国证监会。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案,并予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 案,并予以公告。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七日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净值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七日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媒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 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基 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 众查阅、复制。 第十九四、基金财产的清算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部分


基金合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同的变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更、终 止与基下进行基金清算。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金财产 的清算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度报告或半年报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2、基金净值的确认用于基金 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 布。(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2、估值方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 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 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六)基金账册的建立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 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 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 到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2、基金净值的确认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 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 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 特殊情形的处理 2、估值方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 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地设置、 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 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基金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 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理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 复核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 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 度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度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 终了后 5工作日内完成;招募说明书终了后 5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合同》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6个月更新并公生效后,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 告一次,于该等期间届满后 45 日内公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 告。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网站上。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 60 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年度报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编制完毕并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 予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 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 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 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 不再更新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 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 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 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 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 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 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合同生效不 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 2、报表复核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 告。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 2、报表复核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 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 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 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 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 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双方各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 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 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或进行电 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子确认,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 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 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 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 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信(二)信息披露的内容(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息披露 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 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 基金已实现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净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包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以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 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金季度报告,以及临时报告、澄清公 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 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报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 计后,方可披露。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 方可披露。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 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1、职责 1、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指定媒介披露。根 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和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和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3、信息文本的存放 3、信息文本的存放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发售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上述文件。在支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 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上述文件。在支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 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 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十一、(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 基金费售服务费的调整售服务费的调整 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 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 服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服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 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登公告。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基金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 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 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基金清算小组 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 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 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11、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五、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 第二部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纯债定期开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纯债定期开 分 释义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纯债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月 1 日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订做出的修订 6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64、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 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站及其他媒体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八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分 基 金份额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的申购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与赎回 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基金重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 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 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 体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 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九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十部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分 基 金份额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如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 持有人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大会 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 一同公告。公告。 第十一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部分基程序程序 金管理(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人、基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金托管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人的更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换条件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 和程序(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指定媒介公告。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联 之日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合公告。 第十六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部分


基金资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估值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信息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值信息予以公布。 公布。 第十八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部分 施施 基金的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收益与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 分配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第十九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部分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审计 行审计。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二十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 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披露的信息资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中文文本为准。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以中文文本为准。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在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四)基金净值信息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和基金份额净值。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登载在在指定媒体。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六)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六)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述信息资料。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告(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分析等。 (八)临时报告(八)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义务人应当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备案。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事项; 2、终止《基金合同》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变更;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7、基金募集期延长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事项;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人变更; 超过百分之三十;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金托管业务的诉讼;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负责人发生变动; 管部门的调查;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分之三十;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处罚、刑事处罚;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方式发生变更;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23、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4、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25、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行估值时;发生变更; 2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 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20、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 21、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八)澄清公告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告中国证监会。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盖章确认。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媒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一部分


基金合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 同的变效后方可执行,自《基金合同》生效效后方可执行,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在指定媒体公告。之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更、终 止与基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金财产 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 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纯债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 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 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 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金资产 (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 (五)基金定期报 告的编制和复核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


净值计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算和会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计核算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 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对报告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 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提供基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 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个工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 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在季度报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 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 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30 金管理人在一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 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在半年报完成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进行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 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45 日内完成年度在一个半月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 报告,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 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 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并将复核结个半月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 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九、基(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 金收益施程序施程序 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 理人在 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理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申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 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 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 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 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完全一致。 十六、(二)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基金托 管协议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的变更、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终止与 基金财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产的清 算(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12、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体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分 基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与赎回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会备案。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根据《信息披露办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 额净值。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 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 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 1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日在指定媒体上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八部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分 基 金份额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如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 持有人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大会 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 一同公告。公告。 第九部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分基金程序程序 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基金托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管人的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更换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 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指定媒介公告。件和程 序(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 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 更换的条件和程序。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 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联之日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合公告。 第十四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部分


基金资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估值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信息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值信息予以公布。 公布。 第十六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部分 施施 基金的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收益与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 分配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第十七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部分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审计 行审计。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八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易得性。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 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披露的信息资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禁止的其他行为。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禁止的其他行为。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 中文文本为准。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以中文文本为准。 基金托管协议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在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 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 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计净值登载在在指定媒体。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述信息资料。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报刊上。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七)临时报告分析等。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七)临时报告 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2、终止《基金合同》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决定的事项;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称、住所发生变更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事务所;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超过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 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管部门的调查;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核等事项;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控制人变更; 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集;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 方式发生变更; 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大事项时;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时;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 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 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 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 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 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 (八)澄清公告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 的除外;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告中国证监会。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 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 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支付;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项;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人出具书面文件或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等重大事项时; 媒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进行估值时;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 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 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八)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清公告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 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 可能损害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 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 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 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 公告。 (十一)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 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 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 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 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 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 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 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十二)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 披露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 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 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 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 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证监 】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 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九二、《基金合同》的变更二、《基金合同》的变更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部分


基金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 同的变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自决议生效后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更、终 止与基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金财产 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 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 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 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低碳 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 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 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 为。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 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 (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束之 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 (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三个


计核算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 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对报告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 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 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 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 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 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 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一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 金管理人在 30 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 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45 在一个半月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完成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 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个半月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九、基(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 金收益施程序施程序 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 理人在 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理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申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 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 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 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 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完全一致。 (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 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业时;业时; 十六、(二)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基金托 管协议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的变更、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终止与 基金财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产的清 算(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13、诺安货币市场基金 (1)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本合同”、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 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基金合同》。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诺安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本合同”、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诺安货币市场 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 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自愿、公平、诚 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基金合同》。本基金合同 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招募说明书:指《诺安 货币市场基金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招募说明书:指《诺安货币市场基 金


招募说明书》,一份公开披露本基金募招募说明书》,一份公开披露本基金募 集、管理人及托管人、销售机构及有集、管理人及托管人、销售机构及有 关中介机构、基金发售安排、基金合关中介机构、基金发售安排、基金合 同生效、基金申购及赎回、基金非交同生效、基金申购及赎回、基金非交 易过户、基金管理、管理人内部控制易过户、基金管理、管理人内部控制 制度、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及基制度、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投资、基金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投资、基金 费用及税收、基金资产及估值、基金费用及税收、基金资产及估值、基金 收益及分配、基金会计及审计、基金收益及分配、基金会计及审计、基金 信息披露制度、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 资产清算、投资于基金的风险提示等资产清算、投资于基金的风险提示等 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 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发售或申购申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发售或申购申 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 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和互联网网站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 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 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三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9)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9)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 七日年化收益率;七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每万份 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 (13)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率; 度报告出具意见;(13)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 (20)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20)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和分配;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1)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四部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分 基 金份额起 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持有人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大会 第五部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分 基程序程序 金管理(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人、基 4、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 4、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 金托管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 人的更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5个工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 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在指定媒介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与换条件 和程序媒体上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与原基原基金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的交接手 金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的交接手续,续,并与基金托管人核对资产总值。 并与基金托管人核对资产总值。如果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换,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 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托金托管人在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 管人在决议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指定媒介上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妥善 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 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 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 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 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二)基金 4、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 托管人的更换程序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 4、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 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新任基金托管人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与原基金托管人进行资产托管的交接 手续,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资产总值。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 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公告。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原基金托管 人进行资产托管的交接手续,并与基换,由新任的基金经理人和新任的基 金管理人核对资产总值。如果基金托金托管人在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由新任指定媒介上公告; 的基金经理人和新任的基金托管人在 决议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 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第六部一、基金份额的分级一、基金份额的分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本基金的基金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本基金的基金分 基 金份额份额等级数量、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份额等级数量、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 的发售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 最迟于调整生效日的前 3 个工作日在最迟于调整生效日的前根据《信息披 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 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八部一、申购与赎回场所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分 基 金的申金销售代理人,并予以公告。金销售代理人,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 购与赎公示。 回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 后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的时间开始办理,后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的时间开始办理,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3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 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媒介上刊登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 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 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另行公告。间另行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 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 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 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 质影响并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根质影响并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根 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实施日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 3 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介至少一种证监介上刊登公告。 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际情况并在不影响投资者实质利益的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 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际情况并在不影响投资者实质利益的 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 3个工作日前至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 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根据《信息披 公告。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告。 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 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 定的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 3个定的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 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根据 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至少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公告。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与过户登记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与过户登记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 围内,对上述注册与过户登记办理时围内,对上述注册与过户登记办理时 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根 个工作日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 媒体上刊登公告。介上刊登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况及九、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况及 处理方式处理方式 4、暂停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管理 4、暂停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人应及时在指定媒介公告。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4)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4)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 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 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 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根据《信息披 通过指定媒体介、基金管理人的公司露办法》的规定通过指定媒体介、基 网站或销售代理人的网点刊登公告,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或销售代理人的 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网点刊登公告,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十二、其它暂停申购和赎回的情形及 十二、其它暂停申购和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处理方式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 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基金申购、赎回申 理由认为需要暂停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 请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体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在指定媒介体上 刊登暂停公告。上刊登暂停公告。 十三、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第二个十三、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中国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第二个 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指定媒介上刊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停 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一个工作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 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 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 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 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 提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 会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 第十四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部分


基金资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托管人复核、 产估值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净值信息。 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 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 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 对外予以公布。对外予以公布。 第十五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部分 支付方式支付方式 基金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参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参 用与税见《关于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实施基金见《关于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实施基金 收份额分级并修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份额分级并修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和托管协议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书和托管协议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可 以调整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以调整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率,但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高不超务费率,但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高不超 过 0.25%。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过 0.25%。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 整基金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整基金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 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3个工作日在指定 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媒介上刊登公告。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 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 基金销售服务费,下调前述费率无须基金销售服务费,下调前述费率无须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 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3个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3个 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告。 第十六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部分 施施 基金的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收益与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进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进 分配行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行公告。 第十七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本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 1、本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期货部分


基金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 会计与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 计。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为同意。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经 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经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更换。更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在 2日内在指定媒换会计师事务所在 5个工作日内公告。 介公告。 第十八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将严格按照法律法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将严格按照法律法 部分 基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金的信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将固定在至少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将固定在指定 息披露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媒介上公告。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 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一、基金的年度报告、半年报告、季一、基金的年度报告、半年报告、季 度报告度报告 基金年度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在基金年度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在 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90 日内公告。基金会计年度结束起的三个月内公告。 基金半年报告在基金会计年度前六个 月结束之日后 60 日内公告。基金中期报告在基金会计年度上半年 基金季度报告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 15 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公告。 个工作日内公告。基金季度报告在季度结束后的 15 个工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作日内公告。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 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 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 的特殊情形除外。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期报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 10


告中,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 10 名名份额持有人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 份额持有人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总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二、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二、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 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更概要 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报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刊上。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公告的十五日前向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 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 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 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 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 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 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三)临时报告与公告 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发生下列可能对基(三)临时报告与公告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及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发生下列可能对基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之一时,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及基金份额的交易 金管理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之一时,有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公告。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 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定网站上。 2、提前终止《基金合同》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的事项;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称、住所发生变更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变更;务所; 7、基金募集期延长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事项; 过百分之五十;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称、住所发生变更;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超过百分之三十;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人变更;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管部门的调查;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负责人发生变动;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分之三十;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处罚、刑事处罚;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方式发生变更;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大事项时;发生变更;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行估值时;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 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四、基金资产净值公告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开始办理基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四、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下一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开始办理基 个工作日,通过网站、基金销售网点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公告日前一个工作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日各级基金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每 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含节假日)各级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 基金份额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下一 个工作日,通过网站、基金销售网点 五、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公告日前一个工作 日各级基金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文本 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含节假日)各级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 基金份额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金销售网点的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在 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 五、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投资者也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网站进行查阅。对投资者按上述方式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与所公告的内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容完全一致。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 资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资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 及时公告;基金清算结果由基金资产清算组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3个工作日内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 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 员。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 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2)诺安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诺安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协议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 始执行。


七、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每日对基金资产估值。用 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并以加密传真方式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每日对基金 资产估值。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 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每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并以加密传真方式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 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七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七 日年化收益率计算结果复核后,签名、日年化收益率计算结果复核后,签名、 盖章并以加密传真方式传送给基金管盖章并以加密传真方式传送给基金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每万份基金已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每万份基金已 实现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予以实现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予以 公布。公布。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 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托管人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净值信息。 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 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 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 对外予以公布。对外予以公布。 (四)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四)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 复核复核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 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 报表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5日内立即进行复核,并将 托管人在 5日内立即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 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5日内进行复核,并 托管人在收到后 5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 金管理人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 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管人在收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并 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 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 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管人在收到后一个半月内复核,并将 在收到后 30 日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相关各方 复核过程中,发现相关各方的报表存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 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 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 相关各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 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公章,相 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公章,相关各方关各方各自留存一份。 各自留存一份。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八、基(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金收益 分配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进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进 行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行公告。 十、信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息披露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要、《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 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 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和每万份基告、临时报告、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金已实现收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清算报告、澄清 公告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 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金资产净值和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公告及其他必要 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责公布。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基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 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业绩表现数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购赎回价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 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基金年报,经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基金年报,经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的公告,必须在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露。 《证券时报》之一种报纸或证监会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定的其他媒体发布。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 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 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媒介公开披露。 十八、托管协议的效力 3、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14、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诺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 格式》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 础上,特订立《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 同》”)。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诺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号《基金合同 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 合同》”)。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 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一部分 释义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 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灵活配置混合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 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 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 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 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 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 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 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 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 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 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 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 及其定期的更新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其更新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 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 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 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五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分 基 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的申购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与赎回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 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 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示。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 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 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 回的具体日期前 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回的具体日期前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以下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简称“网站”)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 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 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 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 2日前在指定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根据《信息 媒体介公告。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 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 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媒介公告。 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 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 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至少在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 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媒介公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 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 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 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 式实施日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 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式实施日前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 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 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 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根据《信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告。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 式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 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3)到式 (7)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 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3)到 人网站刊登暂停申购公告。(7)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指定媒介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款项,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在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 至少一家指定的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 站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款项,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在 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指定媒介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 销。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予以撤销。 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站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在指定媒介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 照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定媒介体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 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 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家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 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 公告。 十三、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 十三、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指定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 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结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 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一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 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 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 提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 及基金管理人网站连续刊登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六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七部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分 基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金份额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 持有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40 天,在至少一家指应于会议召开前 40 天,在指定媒介公 大会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基金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 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载明以下内容: 内容: 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 起 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 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如果采用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 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 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公告。 告。 第八部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分 基程序程序 金管理(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人、基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金托管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日内在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日内在 人的更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指定媒介公告。 公告。换条件 和程序(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日内在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日内在 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指定媒介公告。 公告。 第十三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部分


基金资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托管人复核、 产估值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净值信息。 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 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 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 对外予以公布。对外予以公布。 第十四四、费用调整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部分


基金费日前 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费用调整事 用与税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宜。 收 第十五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部分 施施 基金的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收益与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日内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 分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监会备案。公告。 第十六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部分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审计 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内在至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备案。 第十七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 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披露的信息资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币元。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币元。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在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 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的次日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 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介上。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生效公告。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计净值登载在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人网站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述信息资料。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告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 报刊上。 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上。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或书面报告方式。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事项; 2、终止《基金合同》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称、住所发生变更务所;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变更;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7、基金募集期延长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事项;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称、住所发生变更; 过百分之五十;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人变更; 超过百分之三十;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金托管业务的诉讼;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负责人发生变动;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管部门的调查; 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 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 分之三十;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处罚、刑事处罚;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大事项时;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行估值时;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 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八)澄清公告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八)澄清公告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告中国证监会。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人出具书面文件或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信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于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信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的内容应当一致。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的内容应当一致。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八一、《基金合同》的变更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部分


基金合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 同的变效后方可执行,自《基金合同》生效效后方可执行,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之日起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更、终 止与基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金财产 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 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 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 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 为。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 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 (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金资产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 净值计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算和会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计核算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 报表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 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 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 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 人。基金管理人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 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 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 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个半月内复核,并 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并将复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九、基(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 金收益施程序施程序 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 理人 2日内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理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申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 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 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 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 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完全一致。 (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 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业时; 十四、2、更换基金管理人的程序 2、更换基金管理人的程序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基金管 理人和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个工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个工 基金托作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作日内在媒介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 理人网站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与原与原任基金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的交管人的 更换任基金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的交接手接手续,并与基金托管人核对资产总 续,并与基金托管人核对资产总值。值。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 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时更换,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 换,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的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 2 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 2日内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公告;基金 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 站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 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 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 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及时接收; 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 2、更换基金托管人的程序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 2、更换基金托管人的程序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个工 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 作日内在媒介公告。新任基金托管人理人网站公告。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原 与原基金托管人进行资产托管的交接基金托管人进行资产托管的交接手续, 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资产总值。如果手续,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资产总值。 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 换,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托 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 2日内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 2日内在至 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公告;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告; 十六、(二)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基金托 管协议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的变更、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终止与 基金财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产的清 算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15、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诺安全球黄金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 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 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诺安全球黄金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 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 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 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 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 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本合同”或“《基金合同》”)。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一部《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分 释义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 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全球黄 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 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 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 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五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分 基 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的申购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与赎回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 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 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示。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 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 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 回的具体日期前 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回的具体日期前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媒体公告。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4、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 4、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 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 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 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 2日前在至少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根据《信息 一家指定媒体体公告。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 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 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媒介公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 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 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 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 式实施日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新的费率或收费 定媒体公告。方式。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 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2日在至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 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根据《信 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刊登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 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刊登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停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 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金管理人应提前 2日在指定媒体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停 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 规定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 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六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七部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分 基 金份额起 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 持有人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如果采用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大会 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 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公告。 告。 第十三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部分


基金资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托管人复核、 产估值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净值信息。 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 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 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 对外予以公布。对外予以公布。 第十四四、费用调整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部分


基金费日前 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日前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 用与税指定媒介上公告。 收 第十五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部分 施施 基金的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收益与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 分配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案并公告。 第十六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部分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审计 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内在至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备案。 第十七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 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披露的信息资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中文文本为准。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币元。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币元。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在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 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四)基金净值信息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和基金份额净值。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估值日后 2个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计净值登载在在指定媒体。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述信息资料。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告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年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 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上。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义务人应当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2、终止《基金合同》的事项;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称、住所发生变更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务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事项;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过百分之五十;称、住所发生变更;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超过百分之三十;人变更;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金托管业务的诉讼;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管部门的调查;负责人发生变动;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分之三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罚、刑事处罚;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方式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发生变更;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行估值时;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 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八)澄清公告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告中国证监会。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召开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应当至少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 提前 40 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告。 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 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 项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召集 人应当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务。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盖章确认。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定媒体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媒体披露信息,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容应当一致。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的内容应当一致。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止后 10 年。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八一、《基金合同》的变更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部分


基金合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 同的变效后方可执行,自《基金合同》生效效后方可执行,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之日起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更、终 止与基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金财产 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 《试行办法》)及《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 下简称《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 法》)及《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 后开始执行。


四、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五、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 导致基金托管人的接受基金管理人监督与检查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相冲突的基础上,基金管 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与检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 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 (一)在 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导致基金托管人的接受基金管理人监督与检查与相关 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相冲突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 监督与检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 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


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管理人指令办 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 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九、基(九)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九)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 金资产复核复核 净值计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算和会(1)报表的编制(1)报表的编制 计核算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 15 个工作 60 日内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的编制;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上半 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金年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基金中期 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 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合同生起三个月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 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 编制当期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过审计。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十、基(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 金收益施程序施程序 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 理人 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理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十一、(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信息披息披露中的职责、内容和信息披露程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露序 4、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 4、基金托管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基金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 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绩表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金年报 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 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计后,方可披露。 方可披露。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 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 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媒介公开披露。 十七、(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基金托 管协议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的变更、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终止与 基金财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产的清 算(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十八、托管协议的效力 3、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16、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诺安全球收益 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 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 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诺安全球 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 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合格境内机构 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 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 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 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一部《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分 释义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 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全球收 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其更新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 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 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 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五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分 基 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的申购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与赎回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 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 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示。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 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 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 回的具体日期前 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回的具体日期前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媒体公告。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5、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 5、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 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 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 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 2日前在至少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根据《信息 一家指定媒体体公告。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 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 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 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 式实施日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 定媒体公告。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 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2日在至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 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 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根据《信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刊登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停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刊登 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 金管理人应提前 2日在指定媒体刊登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 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停 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 规定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 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六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七部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分 基 金份额起 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 持有人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 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大会 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 员姓名等一同公告。公告。 第十三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部分


基金资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托管人复核、 产估值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净值信息。 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 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 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 对外予以公布。对外予以公布。 第十四四、费用调整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部分


基金费日前 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日前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 用与税指定媒介上公告。 收 第十五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部分 施施 基金的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收益与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 分配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案并公告。 第十六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部分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审计 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内在至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备案。 第十七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 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披露的信息资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漏;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 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币元。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以中文文本为准。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基金托管协议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 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在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 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 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和基金份额净值。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估值日后 2个 (四)基金净值信息 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净值登载在在指定媒体。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述信息资料。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告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年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 报刊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上。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分析等。(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2、终止《基金合同》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的事项;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事项; 过百分之五十;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称、住所发生变更;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超过百分之三十;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人变更; 金托管业务的诉讼;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管部门的调查;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负责人发生变动;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 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分之三十;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处罚、刑事处罚;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方式发生变更;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接受赎回申请;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大事项时;发生变更;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行估值时;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 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八)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八)澄清公告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告中国证监会。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载在指定报刊上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召开基金(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应当至少 提前 40 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 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告。 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 项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召集 人应当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务。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盖章确认。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 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定媒体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他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媒体披露信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容应当一致。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止后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八一、《基金合同》的变更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部分


基金合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 同的变效后方可执行,自《基金合同》生效效后方可执行,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之日起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更、终 止与基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金财产 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 《试行办法》)及《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 下简称《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 《试行办法》)及《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 下简称《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四、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五、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 导致基金托管人的接受基金管理人监督与检查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相冲突的基础上,基金管 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与检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 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 (一)在 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导致基金托管人的接受基金管理人监督与检查与相关 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相冲突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 监督与检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 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


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管理人指令办 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 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九、基(九)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九)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 金资产复核复核 净值计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算和会(1)报表的编制(1)报表的编制 计核算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 15 个工作 60 日内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的编制;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上半 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金年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基金中期 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 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合同生起三个月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 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 编制当期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过审计。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十、基(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 金收益施程序施程序 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 理人 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理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十一、(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信息披息披露中的职责、内容和信息披露程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露序 4、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 4、基金托管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基金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 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绩表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金年报 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 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计后,方可披露。 方可披露。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 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 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媒介公开披露。 十七、(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基金托 管协议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的变更、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终止与 基金财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产的清 算(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17、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 的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 年 9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体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分 基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与赎回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会备案。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根据《信息披露办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 刊登暂停公告。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八部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分 基 金份额起 2个工作日内指定媒体公告。如果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 持有人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大会 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 同公告。公告。 第十四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部分


基金资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估值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信息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值信息予以公布。 公布。 第十六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部分 施施 基金的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收益与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 分配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第十七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部分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审计 行审计。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八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媒体和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 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站(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漏;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禁止的其他行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 禁止的其他行为。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 中文文本为准。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基金托管协议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在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和基金份额净值。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四)基金净值信息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计净值登载在在指定媒体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述信息资料。(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告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年(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备案。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事项; 2、终止《基金合同》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变更;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7、基金募集期延长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事项;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称、住所发生变更; 过百分之五十;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人变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超过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金托管业务的诉讼;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负责人发生变动;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管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分之三十;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 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处罚、刑事处罚;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 方式发生变更;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发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行估值时;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 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告中国证监会。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盖章确认。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媒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九二、《基金合同》的变更二、《基金合同》的变更 部分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基金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 同的变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自决议生效后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更、终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止与基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金财产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稳健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


金管理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 人对基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 金托管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 人的业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 务核查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 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 投资运作等行为。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金资产 净值计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算和会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计核算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 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对报表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 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 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 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 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 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 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一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 金管理人在 30 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 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45 在一个半月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完成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 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个半月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申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审计后,方可披露。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 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 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 披露。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 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 容完全一致。(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 原因暂停营业时;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或基金托 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媒介公开披露。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 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三) 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 时;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 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 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 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 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 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18、诺安中证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中证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 “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 “指定媒介” 第一部《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分 释义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招募说明书:《诺安中证 100 指数证招募说明书:《诺安中证 100 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 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 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 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 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 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 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 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 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 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 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 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 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 及其定期的更新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及其更新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 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 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五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分 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 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申购 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与赎回 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 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示。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 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 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 回的具体日期前 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回的具体日期前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以下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简称“网站”)公告。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 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 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 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根据《信息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 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 2日前在指定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媒体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 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 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 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 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媒介公告。 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 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 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 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 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新的费率或收费 式实施日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方式。 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 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 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2日在至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根据《信 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 告。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停 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 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 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 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 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 金份额净值。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 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 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 提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 及基金管理人网站连续刊登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分 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 金份额起 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 持有人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如果采用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 大会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 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 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公告。 告。 第十七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易得性。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 (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 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 披露的信息资料。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漏;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漏;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中文文本为准。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以中文文本为准。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币元。(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基金托管协议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在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 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 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 的次日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 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介上。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生效公告。 和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计净值登载在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人网站上。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述信息资料。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告 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 上。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险分析等。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七)临时报告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2、终止《基金合同》的事项;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称、住所发生变更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务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事项;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过百分之五十;称、住所发生变更;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超过百分之三十;人变更;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金托管业务的诉讼;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管部门的调查;负责人发生变动;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分之三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罚、刑事处罚;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方式发生变更; 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发生变更; 大事项时;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行估值时;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 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八)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八)澄清公告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告中国证监会。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应当依法报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督管理机构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载在指定报刊上 告。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集人应当至少提前 40 日公告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 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告。 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 项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召集 人应当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务。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盖章确认。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 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信息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于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信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的内容应当一致。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的内容应当一致。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八一、《基金合同》的变更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部分


基金合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 同的变效后方可执行,自《基金合同》生效效后方可执行,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之日起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更、终 止与基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金财产 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 《诺安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 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 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金资产 净值计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算和会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计核算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 报表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 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 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 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 人。基金管理人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 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 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 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个半月内复核,并 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并将复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九、基(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 金收益施程序施程序 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 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 备案并公告。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申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 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 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 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 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完全一致。 (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 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业时; 十六、(二)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基金托 管协议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的变更、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终止与 基金财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产的清 算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19、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的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本合同”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 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一部分 释义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招募说明书:指《诺安先锋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披露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 集、基金合同的生效、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招募说明书:指《诺安先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披露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 集、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 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 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 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 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 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 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 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 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 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 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 定期的更新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先锋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 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 “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 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五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部分


基金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 份额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 体日期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日期前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的申 购与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在指定媒介公告。 “网站”)公告。赎回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 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 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 调整应在实施日 2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调整应在实施日前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媒体介公告。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 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 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在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 指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 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 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根据《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 2个工作日至 少在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 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 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 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定媒介公告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前 2个工作日至少在一家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媒体公告。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 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 最迟于开始实施前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 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 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发生上述(1)到(5)项暂停申购情形 发生上述(1)到(5)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指定媒介刊登暂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中国证停申购公告。 监会指定媒体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备案。已接 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的,可延期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的,可延期支付部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按每个赎回申请人 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分赎回款项,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 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 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 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 付。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 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 项,最长不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 个工项,最长不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 个工 作日,并在至少一家指定的媒体公告。作日,并在指定的媒介公告。投资者在 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 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 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暂停赎回公告。指定的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本基金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 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 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的媒介公告。 会指定媒体公告。 十二、其他暂停申购和赎回的情形及处十二、其他暂停申购和赎回的情形及处 理方式理方式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 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 需要暂停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应当需要暂停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应当 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经批准后,基金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经批准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立即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管理人应当立即在指定的媒介刊登暂停 指定的媒体刊登暂停公告。公告。 十三、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十三、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 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的媒介刊登基 会指定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 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停结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 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在至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 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刊登基金指定的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回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 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 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 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 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 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 人网站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 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六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部分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合同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当事不限于:不限于: 人及(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权利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义务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 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告;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了适当的措施;(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加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 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配;(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七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部分


基金 2个工作日内指定媒体公告。如果采用 2日内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份额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 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持有 人大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 公告。会 第八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 部分 序序 基金(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管理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人、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个工作日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信息 基金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新任基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的媒介公告。 金管理人与原基金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新任基金管理人与原基金管理人进行资托管 人的的交接手续,并与基金托管人核对资产产管理的交接手续,并与基金托管人核 更换总值。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对资产总值。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 时更换,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理人同时更换,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条件 和程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 2个工新任的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 序作日内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 2日内在指定的媒介公告;基金管理人 体媒介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 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 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 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日内在指 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个工作日定的媒介公告。 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第十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三部 分 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审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托管人复核、审 基金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因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净值信息。因 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资产 估值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 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 布。布。 第十四、费用调整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四部 分 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前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 基金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费用 与税 收 第十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五部 分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作日内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根据《信息披露 基金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会备案。的收 益与 分配 第十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六部 分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 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 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会 计与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审计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会计师事务所需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七部、《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 分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 金的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 信息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 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 性。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 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理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报刊 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的互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 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 资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 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漏;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 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 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 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 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 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面说明。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 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 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 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 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 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 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报刊和网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站上。(四)《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 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登载基金合同告。 生效公告。(五)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五)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 金份额累计净值。 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 (六)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在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六)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 述信息资料。 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 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 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 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 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 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 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 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 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 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 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 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 告方式。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 (八)临时报告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 (八)临时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 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的事项;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2、终止《基金合同》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所;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 称、住所发生变更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变更;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7、基金募集期延长称、住所发生变更;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变更;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责人发生变动; 百分之三十;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托管业务的诉讼;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 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 之三十;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 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 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处罚;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式发生变更;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项时;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 估值时;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 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事项。 (九)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九)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 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 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 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 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 刊上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信息披露事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盖章确认。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确、完整、及时。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 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公众查阅、复制。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 众查阅、复制。 第十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八部 分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基金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合同 的变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 要的工作人员。必要的工作人员。更、 终止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与基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在基金合同终止并报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金财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 产的财产清算小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清算 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 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公告。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 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摘要 同步修订


(2)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协议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 年后开始执行。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四)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六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 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 公告。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报表盖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将有关报 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5日内立即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金管理人在季度 (四)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 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 理人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 中期报告编制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 当日,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5日内立即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5日内进行复核,并 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5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 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半年报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 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管人在收到后一个月内内进行复核, 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 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托管人在收到后一个半月内复核,并 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复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相关各 人。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 相关各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整,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的账务处理 进行调整,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的账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 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 致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 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报告上加盖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 提供的报告上加盖公章或者出具加盖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书,相关各方 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书,相各自留存一份。 关各方各自留存一份。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二 个工作日,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报中国 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十一、(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信息披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露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申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文件或者盖章确认。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审计后,方可披露。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的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证券时报》之一种报纸或证监会指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定的其他媒体发布;基金管理人认为 必要的,还可以同时通过其他媒体发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 布。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媒介公开披露。 十四、(一)基金托管人更换(一)基金托管人更换 2、更换基金托管人的程序 2、更换基金管理人的程序基金管 理人和(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 基金托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 管人的构核准后 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构核准后根据《信息披露办法》规定 更换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新任基在媒介上公告。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原 金托管人与原基金托管人进行资产托基金托管人进行资产托管的交接手续, 管的交接手续,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资产总值。如果 资产总值。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 理人同时更换,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托 和新任的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和管人在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批 银行监管机构批准后 2个工作日内在准后根据《信息披露办法》规定在指 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定的媒介上公告; (二)基金管理人更换告; (二)基金管理人更换 2、更换基金管理人的程序 2、更换基金管理人的程序(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个工 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上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与原基 媒体上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与原基金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的交接手续, 金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的交接手续,并与基金托管人核对资产总值。如果 并与基金托管人核对资产总值。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托 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根据《信息 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 2个工作日披露办法》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 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会指定的媒介上公告;基金管理人应 上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 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 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 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 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收; 十六、(二)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基金托 管协议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的变更、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终止与 基金财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产的清 算 十九、托管协议的效力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20、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诺安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 格式》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 础上,特订立《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 格式》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 础上,特订立《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 始执行。


第一部分 释义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招募说明书:指《诺安成长混 合型证券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招募说明书:指《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披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披 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 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 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 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 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 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 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 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 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 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 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 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 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 件,及其定期的更新件,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 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 “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 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五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部分


基金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份额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 的申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购与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赎回 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 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 体日期前 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在指定媒介公告。 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 )公告。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 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 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 调整应在实施日前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 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调整应在实施日 2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 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 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 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至少在一家指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 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 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 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 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媒介公告。 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 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 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的 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情形及处理方式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 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人网站上公告。介体公告。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 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至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结束, 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 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 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金份额净值。 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 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 人网站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 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六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部分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合同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当事不限于:不限于: 人及(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权利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义务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 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告;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加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 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配;(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七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部分


基金 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 份额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持有 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会 第十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三部 分 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审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托管人复核、审 基金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因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净值信息。因 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资产 估值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 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 布。布。 第十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五部 分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日内在至少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息披露 基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的收 益与 分配 第十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六部 分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 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 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会 计与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审计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内在至少一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七部、《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 分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 金的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 信息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 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 性。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 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理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报刊 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的互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 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 资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 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 为准。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文本为准。 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 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 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 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 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 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 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 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 面说明。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 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 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体和基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 金管理人网站上。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 次日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登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 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效公告。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份额净值。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 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 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 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 在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 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 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 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 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 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 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 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 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 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 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理人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 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 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 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 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 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 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 动性风险分析等。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 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2、终止《基金合同》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所; 称、住所发生变更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 变更;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7、基金募集期延长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过百分之五十;变更;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百分之三十;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责人发生变动; 托管业务的诉讼;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部门的调查;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之三十; 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 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 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处罚;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 式发生变更;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 受赎回申请;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变更;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估值时;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 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 (八)澄清公告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 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损害基金 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 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 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 刊上。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信息披露事务。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盖章确认。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 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 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 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信息外,媒体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 一致。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媒 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信息,并且在 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众查阅、复制。 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 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八部 分 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 基金后方可执行,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方可执行,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起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合同 的变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更、 终止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与基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金财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 产的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清算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 要的工作人员。必要的工作人员。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 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 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 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进行公告。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 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成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 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 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金资产 净值计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算和会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计核算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 报表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 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 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 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 人。基金管理人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 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 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 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个半月内复核,并 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并将复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九、基(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 金收益施程序施程序 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 理人在 2日内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理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定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 告。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申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审计后,方可披露。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 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 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 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 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 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 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 停营业时;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2、更换基金管理人的程序(5)公告: 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告。(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2、更换基金托管人的程序(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2、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程序(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日内在至少 一家指定媒介公告。(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2、更换基金托管人的程序(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 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公告。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 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 人员。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21、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诺 为保护基金投资 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诺


前言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与格式准则第 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号《基金合 格式》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同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有关规定,在 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 立《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础上,特订立《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 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一《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部分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年 7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 日实施 释义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招募说明书:《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招募说明书:《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 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 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 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 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 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 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 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 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 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 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邀请文件,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中小盘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 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 “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 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五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部分


基金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份额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 的申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购与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赎回 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 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 体日期前 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在指定媒介公告。 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 )公告。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 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 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 指定媒介公告。调整应在实施日 2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 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 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 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 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定媒介公告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前 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告。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 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 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 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 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 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停结 的基金份额净值。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 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至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 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 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 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 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 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 人网站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 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六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部分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合同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当事不限于:不限于: 人及(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权利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义务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 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告;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 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了适当的措施;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加 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 配;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七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部分


基金 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 份额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持有 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会 第十五、估值方法五、估值方法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三部 分 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审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托管人复核、审 基金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因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净值信息。因 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资产 估值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 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 布。布。 第十四、费用调整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四部 分 前 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前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 基金人网站上公告。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公告新的 费率。费用 与税 收 第十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五部 分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按法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按法 基金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的收 益与 分配 第十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六部 分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 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 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会 计与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审计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内在至少一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家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证监会备案。 第十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七部、《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 分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 金的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 信息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 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 性。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 为准。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文本为准。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基金托管协议(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 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 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 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 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 面说明。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 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 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体和基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 金管理人网站上。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 次日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登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 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效公告。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份额净值。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 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 在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述信息资料。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 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 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 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 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 理人网站上。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 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 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 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 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 动性风险分析等。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务人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 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 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事项; 2、终止《基金合同》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 称、住所发生变更所;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变更;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 7、基金募集期延长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称、住所发生变更;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过百分之五十;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变更; 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百分之三十;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托管业务的诉讼;责人发生变动;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部门的调查;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 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之三十; 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 处罚;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式发生变更;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受赎回申请; 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 变更;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项时;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估值时;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 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八)澄清公告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 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 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损害基金 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 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 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刊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信息披露事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盖章确认。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 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信息外,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 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媒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 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信息,并且在 媒体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不同媒体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一致。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 公众查阅、复制。众查阅、复制。 第十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八部 分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基金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合同 的变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 要的工作人员。必要的工作人员。更、 终止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与基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金财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 产的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清算 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 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进行公告。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 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中小 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 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 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


行为。 八、基(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金资产 净值计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算和会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计核算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 报表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 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 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 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 人。基金管理人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 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 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 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个半月内复核,并 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并将复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九、基(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 金收益施程序施程序 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 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 备案并公告。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临时报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 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 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 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 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完全一致。 (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 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业时; 十六、(二)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基金托 管协议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的变更、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终止与 基金财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产的清 算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22、诺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三、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 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 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三、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 风险。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 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 新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 6、招募说明书:指 《诺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49、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5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 其他媒体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 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五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部分


基金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 份额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的申 购与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 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赎回 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 额的申购与赎回。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上刊登暂停公告。 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暂停公告。 第六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部分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合同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当事不限于:不限于: 人及(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权利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义务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告;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了适当的措施;(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加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 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配;(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七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部分


基金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如果采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 份额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持有 人大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会 第八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 部分序序 基金(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管理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人、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 基金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指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媒介公告。托管 人的(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更换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条件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 和程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指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媒介公告。序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 换的条件和程序。换的条件和程序。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 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 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第十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三部 分 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 基金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 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资产 估值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 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 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 果对外予以公布。果对外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并发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五部 分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作日内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息披露 基金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的收 益与 分配 第十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六部 分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 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 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会 计与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审计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会计师事务所需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七部、《运作办法》、《流动性风险规定》、、《运作办法》、《流动性风险规定》、 分 基《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金的有关规定。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 信息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 披露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 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 性。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 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理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报刊 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的互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 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 资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 漏;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漏;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禁止的其他行为。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禁止的其他行为。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为准。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文本为准。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基金托管协议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 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 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 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 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 面说明。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 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 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四)基金净值信息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份额净值。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金份额累计净值。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在在指定媒体。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 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述信息资料。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 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 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所审计。 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 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 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上。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 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 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 告方式。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 等。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 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七)临时报告 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2、终止《基金合同》的事项;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称、住所发生变更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所; 变更;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7、基金募集期延长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变更; 百分之三十;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托管业务的诉讼;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责人发生变动; 部门的调查;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 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 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之三十;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 处罚;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 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式发生变更;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估值时;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 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八)澄清公告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 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 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 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 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 刊上(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本基金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 (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 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本基金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其 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本基金在基金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 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 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本基金在基 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 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 明细。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 本基金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 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券明细。 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本基金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 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情 货/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 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 目标。/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 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标。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信息披露事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盖章确认。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 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 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确、完整、及时。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 公众查阅、复制。众查阅、复制。 第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八部 分 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后生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后生效, 基金自决议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自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的有关 公告。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合同 的变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更、 终止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与基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金财 产的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 要的工作人员。必要的工作人员。清算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 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 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 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进行公告。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 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 <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 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 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


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 投资运作等行为。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金资产 净值计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算和会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计核算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 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 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 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 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 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 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 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金管理人在 30 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金管理人在一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 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 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45 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完成在一个半月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 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个半月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 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九、基(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 金收益施程序施程序 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 理人在 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理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临时报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 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 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 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 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完全一致。 (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 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业时; 十六、(二)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基金托 管协议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的变更、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终止与 基金财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产的清 算(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23、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度报告或半年报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或至少一家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一、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五)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 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二、释义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6.招募说 明书:指《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 《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其更新 10.《信息披露办法》:指 11.《信息披露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 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 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 54.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 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 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 其他媒体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 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 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 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 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公告中列明或通过基金管 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理人网站公示。基金管理 销机构,并予以公告。若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 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 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人网站公示。若基金管理 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 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 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 金管理人另行公告。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行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 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 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 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 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 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会备案。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3.巨额赎回的公告理方式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 3.巨额赎回的公告 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 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 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 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 上刊登公告。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 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 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登暂停公告。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 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结束,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1日,暂停结束,基金重 金管理人应提前 2日在指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告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份额净值。 告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五)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五)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 8.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 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赎回价格; 12.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 12.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 度基金报告;告和年度报告;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 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 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 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 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 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 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当的措施; 的措施;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 19.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19.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告,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 理、估价、变现和分配;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 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2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招募说明书; 知基金管理人;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义务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义务为:有人的义务为: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 1.认真阅读并遵守法律法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有关 规定;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二)估值方法(二)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 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 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 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 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 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 以公布。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 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 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 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 按规定公告。按《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净值信息由基金管理人负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或计算当日或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 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工作值的非工作日的基金净值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并发送信息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 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予以公布。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五)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五)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 序序 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 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 金管理人拟订,由基金托金管理人拟订,由基金托 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定媒介上公告; 监会备案;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二)基金的审计(二)基金的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 1.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 师对本基金年度财务报表计师对本基金年度财务报 及其他规定事项进行审计。表及其他规定事项进行审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计师与基金管理人、基金册会计师与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相互独立。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 注册会计师时,应事先征注册会计师时,应事先征 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 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计师事务所,经基金托管须通知基金托管人。就更 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换会计师事务所,基金管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 以更换。就更换会计师事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务所,基金管理人应当依媒介上公告。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法》、《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 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 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从其最新规定。 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准确性和完整性。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 人应当以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 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组织。基金管理人、基金 人组织。基金管理人、基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 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露义务人应按规定将应予 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定将应披露的基金信息披露事项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证予披露的基金信息披露事 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 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 不得有下列行为: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不得有下列行为: 或者重大遗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或者重大遗漏; 测;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测; 损失;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额 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发售机构;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 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行为。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行为。 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 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 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 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 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 为准。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文本为准。 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 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 元。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元。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招募说明书包括: 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一)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品资料概要 行说明的法律文件。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 《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行说明的法律文件。 同编制并在基金份额发售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 的 3日前,将基金招募说《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 明书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同编制并在基金份额发售 站上。基金合同生效后,的 3日前,将基金招募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 6个明书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应 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 站上,将更新的招募说明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 基金管理人将在公告的 15 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 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 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 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公告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内容的截止日为每 6个月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 的最后 1日。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 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 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 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 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 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 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 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 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 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 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 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 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 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合同》是界定《基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份额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 发售的 3日前,将基金合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 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 应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 登载在各自网站上。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 律文件。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 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 关系的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份额 发售的 3日前,将基金合 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应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登载在各自网站上。(四)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 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将说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将说明基金募集情况。 明基金募集情况。(五)基金净值信息 (五)基金资产净值公告、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 份额累计净值公告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理人将至少每周在指定网 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 净值;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 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 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计净值;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3.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的次累计净值。 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六)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公告 (六)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 价格公告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 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 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 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 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述信息资料。 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 中期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 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报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 告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 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 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事务所审计。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 所审计后,方可披露;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 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 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 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 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 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在指定媒介上;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 4.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 月的,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5.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 露的第 2个工作日,分别 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 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书面报告方式。动性风险分析等。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下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下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 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网站上: 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 2、《基金合同》终止、基 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清算; 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备案: 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召开及决议; 2.终止基金合同;所;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 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托管人; 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 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变更;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 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变更;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 年内变更超过 50%;结束募集;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 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30%;责人发生变动;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 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 讼;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 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之三十;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 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 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的诉讼或仲裁; 严重行政处罚;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 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 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率发生变更; 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 达基金份额净值 0.5%;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 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 19.基金变更、增加或减少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代销机构;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 20.基金更换注册登记机构;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 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 赎回;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 15、管理费、托管费、申 延期支付;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 生变更;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 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 赎回;零点五; 26.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 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赎回; 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事项时;并延期办理;


27. 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 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8.中国证监会或本基金合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同规定的其他事项。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 赎回申请或者重新接受申 购、赎回申请; 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 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 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 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 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 (九)澄清公告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 在本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项或中国证监会或本基金 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 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九)澄清公告 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在本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 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 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 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 动的,以及可能损害基金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 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会。 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 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 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十一) 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报告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十一)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 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有的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 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 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 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 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 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十二)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信息披露 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 前 1名 0 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中披 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 其他信息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 (十三)信息披露文件的存券明细。基金管理人应在 放与查阅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 募说明书或更新后的招募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 说明书、年度报告、半年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 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基金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 份额净值公告等文本文件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 在编制完成后,将存放于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理人所在地、基金(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托管人所在地,供公众查其他信息 阅。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 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二、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 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 投资人也可在基金管理人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指定的网站上进行查阅。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将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复制。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将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规定进行。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 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 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 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 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 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 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 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 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 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 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 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 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 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 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 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 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 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 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2.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自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公告。(三)基金财产的清 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1)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 进行基金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5.基金财产清 算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2.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自生效后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 告。(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1)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 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 工作人员。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 由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上。


(2)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度报告或半年报 中期报告


全文 年报 年度报告


三、基(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金托管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人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金管理基金参考份额净值(如有)、基金费用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基金参考份 人的业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额净值(如有)、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 务监督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 和核查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 查。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四、基 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金管理 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 人对基 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 金托管 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 人的业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 务核查金参考份额净值(如有)、根据基金管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参考份额净值 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如有)、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 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 资运作等行为。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八、基 完成的时间及程序完成的时间及程序金资产 1.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净值计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 算、估 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值和会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计核算值除以估值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值除以估值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 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 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参考 净值(如有),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净值(如有),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 规定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 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 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2.复核程序 2.复核程序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净值信息发送基金 行估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额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有)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对外公布。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 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 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 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 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六)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 (六)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托管人复核。 金托管人复核。2.报表复核 2.报表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对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核对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 数据完全一致。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数据完全一致。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每月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 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及复核;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 编制及复核;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 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 制及复核;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 内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复核;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 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金年 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度报告的编制及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 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国家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 有关规定为准。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 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合同生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 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托管 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 年度报告。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 国家有关规定为准。基金年度报告的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 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 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十、基金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有)、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24、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 (1)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度报告或半年报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或至少一家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一、前言 (一)订立《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 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 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一)订立《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 同》的依据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 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露管理办法》和《证券投 售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 法规的有关规定。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 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 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 一年后开始执行。 二、释义《招募说明书》:指《诺《招募说明书》:指《诺 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 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更新;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 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中国银保监会:指中国银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日 公布、同年 7月 1日起施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 出的修订;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的修订 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 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管理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 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 网站;“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 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 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 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 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等媒介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 场所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 过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过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 场外申购和赎回场所为基场外申购和赎回场所为基 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 金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金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点;场内申购和赎回场所点;场内申购和赎回场所 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 申赎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申赎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 具体的销售网点和办理申具体的销售网点和办理申 购赎回业务的会员单位将购赎回业务的会员单位将 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 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 列明。列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站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 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在以公告。投资人应当在销 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投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 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 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 与赎回。若基金管理人或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 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 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 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 管理人另行公告。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 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公告。 开放日及时间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开放日及时间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 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 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前 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 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体公告。 前在指定媒介公告。5、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 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 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 5、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 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 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 在实施前 2日在至少一家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 指定媒体公告。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 在实施前根据《信息披露(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 公告。 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公告。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 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 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限制 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 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 (六)申购和赎回费用及《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其用途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 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六)申购和赎回费用及 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其用途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 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 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实施日前 2日在至少一家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 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依指定媒体公告。 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八)申购和赎回的登记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结算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八)申购和赎回的登记 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结算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上述登记结算办理时间进 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 上述登记结算办理时间进施前 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 行调整,并依据《信息披媒体公告。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十)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定媒介公告。情形及处理 11、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十)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情形及处理 申购的情形。11、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 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的,申购的情形。 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 者。发生上述 1到 7项、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的, 第 10 项和第 11 项暂停申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 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者。发生上述 1到 7项、 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第 10 项和第 11 项暂停申 登暂停申购公告。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指定媒介刊登暂停申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购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购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 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购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体公告。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十二)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场外处理方(十二)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式处理方式 (5)巨额赎回的公告 2.巨额赎回的场外处理方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式 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5)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 2日内通过至少一家指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 定媒体或基金代销机构的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 网点刊登公告,并在公开当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披露日向中国证监会和基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刊登公告。同时通过邮寄、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 备案。同时通过邮寄、传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 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 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份理方法。 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 方法。 (十三)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十三)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1 日,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日在指定 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 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额净值。 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 八、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五)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五)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0)编制季度、半年度(10)编制季度报告、中 和年度基金报告;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2)计算并公告基金资(12)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购、赎回价格;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3)对基金财务会计报(13)对基金财务会计报 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 基金报告的相关内容出具和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出 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 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 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 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 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 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 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 的措施;当的措施; (15)复核、审查基金管(15)复核、审查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格,确保基金份额净值按累计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 照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赎回价格,确保基金份额 同》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净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规定的方法 进行计算;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义务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法律(1)遵守法律法规、《基 法规、《基金合同》、招募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 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有关规定; 十五、基金财产估值(四)估值方法(四)估值方法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 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人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 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息,基金托管人复核、审 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因此,就与本净值信息。因此,就与本 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 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 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 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 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 托管费的调整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 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 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 费率。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 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除非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除非 《基金合同》、相关法律法《基金合同》、相关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 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 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 的费率实施日 2日前在指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定媒体上刊登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七、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五)收益分配的时间和(五)收益分配的时间和 程序程序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 管理人拟订,由基金托管管理人拟订,由基金托管 人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复人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复 核,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核,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二)基金审计(二)基金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独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独 立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立的、具有证券、期货业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 注册会计师等对基金年度其注册会计师等对基金年 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 进行审计;项进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 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 基金管理人同意;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 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须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 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 理人应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所后 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在指定媒介公告。 定媒体公告。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 过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 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基披露,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媒介披露,并保证投资者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相 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 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 金从其最新规定。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采用中本基金的信息披露采用中 文。文。 (一)《招募说明书》、基 (一)《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金合同》、《托管协议》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应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日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日 前,将《招募说明书》、前,将《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 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 将《基金合同》、《托管协将《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登载在各自公司网站议》登载在各自公司网站 上。上。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 金管理人应当在每 6个月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 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 《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 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 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当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中国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 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 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容提供书面说明。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 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 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 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 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 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 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 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 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 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 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 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是界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 告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 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 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媒体和网站上登载《基金 律文件。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 金份额净值公告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 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 关系的法律文件。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 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三)《基金合同》生效公 告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 或者赎回之后,基金管理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 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后的媒介和网站上登载《基金 第 2个工作日,通过网站、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基金合同》生效后,在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 计净值。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 度和年度最后一个估值日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前述最后一个估值日后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 的第 2个工作日,将基金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 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 网站上。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计净值。 回价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 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计净值。 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五)基金份额申购、赎 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七)定期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由基金管理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 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 监会颁布的有关证券投资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 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单独编 制,由基金托管人按照法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 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内容信息资料。 进行复核。基金定期报告,(七)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基金定期报告由基金管理 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告。监会颁布的有关证券投资 1、基金年度报告:基金管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单独编 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制,由基金托管人按照法 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内容 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进行复核。基金定期报告, 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 刊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 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 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 2、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 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 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 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 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 载在指定报刊上。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3、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 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 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 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 刊和网站上。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 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 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 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两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基 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性风险分析等。 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 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两 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包括: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 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站上。 召开;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 2、终止《基金合同》;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 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包括: 托管人、境外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人、境外托管人的法定名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称、住所发生变更;2、《基金合同》终止、基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资比例发生变更; 金合并;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 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 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所; 生变动;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 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年内变更超过 50%;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 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过 30%;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 诉讼;变更;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 管人、境外托管人受到监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 管部门的调查;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变更;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 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结束募集; 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 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严重行政处罚;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责人发生变动;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 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费率发生变更;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 17、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偏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 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差达基金份额净值 0.5%;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之三十; 所;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 19、基金变更、增加、减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 少基金代销机构;的诉讼或仲裁; 20、基金更换基金登记结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 算机构;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 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21、基金开始办理申购、 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赎回; 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 22、基金申购、赎回费率 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 23、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延期支付; 24、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 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25、基金暂停接受申购、 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 赎回;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 26、基金份额暂停上市、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 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 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 事项时;15、管理费、托管费、申 28、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 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 29、中国证监会所规定的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其他事项。 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 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 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 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九)澄清公告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在《基金合同》期限内,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 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赎回申请或者重新接受申 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购、赎回申请; 21、基金份额暂停上市、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 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 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2、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将有关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 情况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 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事项时; 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 23、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 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国证监会。 24、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 项或中国证监会所规定的 其他事项。 (九)澄清公告 (十一)信息披露文件的在《基金合同》期限内, 存放与查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 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 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代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 销机构的住所,投资者可动的,以及可能损害基金 免费查阅。投资者在支付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 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 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上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投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资者可免费查阅。投资者(十一)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 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印件。 投资人也可在基金管理人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 指定的网站上进行查阅。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 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二)信息披露文件的 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 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 住所、基金上市交易的证 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 阅、复制。 投资人也可在基金管理人 指定的网站上进行查阅。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将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十三)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 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 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 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 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 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 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 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 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 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 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 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 于指定媒介、基金上市交 易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 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 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 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 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 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 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2)基金财 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组 做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 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 必要的工作人员。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组做出的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 《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2)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度报告或半年报 中期报告


全文 年报 年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 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合格 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 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其他有关


与《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与《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 (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 金合同》”)订立。称“《基金合同》”)订立。 三、基(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 金托管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人对基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 金管理算、现金差额的计算、预估申购价格,算、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现金差 人的业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应收资金到账、额的计算、预估申购价格,基金份额 务监督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参考净值、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 和核查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 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行业务监督、核查。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业务监 督、核查。 四、基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 金管理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 人对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 金托管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 人的业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 务核查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 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 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 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 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 运作等行为。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九、基(二)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二)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3、关于差错处理,本合同的当事人按 3、关于差错处理,本合同的当事人按金资产 净值计照以下约定处理:照以下约定处理: 算和会(2)差错处理原则(2)差错处理原则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计核算 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不能达成一致时,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不能达成一致时, 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 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 公布,基金管理人应在单方面对外公公布,基金管理人应在单方面对外公 告基金资产净值计算结果时注明未经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结果时注明未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有权将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有权将 有关情况向监管机构报告,由此给投有关情况向监管机构报告,由此给投 资者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资者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 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托管人故意或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托管人故意或 过失没有尽到复核义务的,托管人承过失没有尽到复核义务的,托管人承 担相应责任;担相应责任; 4)如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复核,4)如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单方面对外公告基金资产净值计算结单方面对外公告基金净值计算结果应 果应该在公告上标明未经基金托管人该在公告上标明未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复核。因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因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复核而 复核而单方面对外公布的基金净值计单方面对外公布的基金净值计算结果 算结果或公告的计算结果与基金托管或公告的计算结果与基金托管人(最 人(最终)复核结果不一致而造成的终)复核结果不一致而造成的损失, 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 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担任何责任; (四)基金会计核算(四)基金会计核算 1、基金账册的建立 1、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和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和 基金托管人或其委托的境外托管人在基金托管人或其委托的境外托管人在 《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双方约《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双方约 定的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定的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 分别独立地设置、登记和保管基金的分别独立地设置、登记和保管基金的 账册,对双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账册,对双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 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 全。若双方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全。若双方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 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由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由 此产生的后果基金托管人予以免责。此产生的后果基金托管人予以免责。 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 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净值的计算和 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4、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准。 4、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复核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 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 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募说 完成;招募说明书在《基金合同》生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 效后每六个月更新并公告一次,于该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 等期间届满后 45 日内公告。季度报告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招募说 应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内,由基金管理人将编制完毕的报告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产品资料 送交基金托管人复核,并于每个季度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 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 45 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 日内,由基金管理人将编制完毕的报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 告送交基金托管人复核,并于会计年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度半年终了后 60 日内予以公告;年度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70 日内,基金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招募 管理人将编制完毕的报告送交基金托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 管人复核,并于会计年度终了后 90 日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内予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 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 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 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报表盖章后提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 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 收到后应立即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 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 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季度报告完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 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5个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或其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半年度报告完成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 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10 个工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报表盖章后提 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收到后应立即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 托的第三方机构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季度报告完 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 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5个 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 间的上述文件往来均以传真的方式或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或其 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中期报告完成当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 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或其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10 个工作 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和基金托管人应共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 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 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的第三方机构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 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 第三方机构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 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 的报告上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 出具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间的上述文件往来均以传真的方式或 见书,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 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或其 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和基金托管人应共 外发布公告,由此产生的后果基金托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 管人予以免责。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 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 第三方机构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 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 的报告上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 出具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 见书或进行电子确认,双方各自留存 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 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 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由此产 生的后果基金托管人予以免责。基金 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十、基(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金收益 分配订、基金托管人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订、基金托管人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 复核,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复核,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一、(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信息披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露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 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基金管理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 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 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2、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括 2、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括 《基金合同》、本协议和本协议规定的《基金合同》、本协议和本协议规定的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净值信息 公告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人和基金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的规定予以公布。基金管理人负责规定予以公布。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 办理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对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对于根 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需 的需要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披露要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披露文件, 文件,在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在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 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管理人予以公布。 对于不需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对于不需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 人)复核的信息,基金管理人(或基人)复核的信息,基金管理人(或基 金托管人)在公告前应告知基金托管金托管人)在公告前应告知基金托管 人(或基金管理人)。人(或基金管理人)。 3、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 3、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 须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计师事务所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本基金的信息披露的公告,必须在 4、本基金的信息披露的公告,必须在 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基金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媒介发布;基金 管理人认为必要,还可以同时通过其管理人认为必要,还可以同时通过其 他媒体发布。他媒介发布。 5、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 5、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 关信息:关信息: (1)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 (2)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2)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情况。会规定的情况。 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基金信息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基金信息 的暂停或延迟披露的(如暂停披露基的暂停或延迟披露的(如暂停披露基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金净值信息),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 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与国证监会报告,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基金托管人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不可采取补救措施。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 抗力情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恢复 托管人应及时恢复办理信息披露。办理信息披露。 6、按有关规定须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 6、按有关规定须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 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起草、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起草、 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基金管理人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基金管理人 公告。发生基金合同中规定需要披露公告。发生基金合同中规定需要披露 的事项时,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的事项时,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 7、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 7、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基金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合同、首次募集的招募说明书、半年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基 度报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定期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临时公告等文本众查阅、复制。 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 所,并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查询和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复制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应为文本存放、基金份额持有人查询 有关文件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其他便利。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 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三)基金托管人报告 (三)基金托管人报告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运作办 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每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每个上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每个会 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在基金中期报个上半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每个会计 告及年度报告中分别出具托管人报告。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在基金半年度报告 及年度报告中分别出具托管人报告。 十二、基金费用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 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除非基金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 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日前予以披露。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 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除非基金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25、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分 基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赎回与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转换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关处理方法,并在 2日内在指定媒介 公告。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刊登暂停公告。告。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定提前 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12)计算并公告基金财产净值,确(12)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3)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13)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价格;份额累计净值 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18)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价格; (18)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和分配;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3、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1)认真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3、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1)认真 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第十八四、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部分 施施 基金的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收益与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 分配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第二十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定。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其他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和完整性。 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中文文本为准。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币元。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件。 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 招募说明书。 容提供书面说明。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基金净值信息(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公告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述信息资料。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 基金定期报告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相关文 件的规定单独编制,由基金托管人按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复 核。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报告应当经过审计。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报刊上。 3、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 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 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 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 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 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 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五)临时报告与公告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五)临时报告与公告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2、终止基金合同; 的事项;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称、住所发生变更; 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务所; 变更;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7、基金募集期延长; 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事项;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过 50%; 称、住所发生变更;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 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超过 30%; 人变更;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管部门的调查; 负责人发生变动;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 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分之三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额净值 0.5%; 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19、基金变更、增加、减少基金代销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机构; 处罚、刑事处罚; 20、基金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21、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式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23、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24、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受赎回申请;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5、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基金份额上市交易;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2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28、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9、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行估值时; 3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时;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六)公开澄清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六)公开澄清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告中国证监会。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报告中国证监会。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 案,并予以公告。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八)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载在指定报刊上。 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九)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 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基金管理人 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应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九)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 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 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十)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 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 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理人应在基金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中 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 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 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务。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 规定。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基金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介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 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止 15 年。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的内容应当一致。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止 10。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二)基金合同的变更 2、《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 2、《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二部分


基金合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自决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自决 同的变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议生效后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公告。更、终 止与基四、基金财产的清算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 2、基金财产清算组金财产 的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 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 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 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12)计 算并公告基金财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3)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 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 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18)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 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三)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 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 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 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2)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3)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 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 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 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18) 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三)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 基金财产的清算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上。


(2)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原《托管协议》条款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内容 全文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 全文指定媒体指定媒介 一、基(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金托管 协议当 事人 二、托(一)依据(一)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管协议 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目的、(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原则和 解释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律法规与《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诺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基金合同》”)订立。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订立。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三、基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金托管 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人对基 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 金管理 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 人的业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务监督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 和核查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 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 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 何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监会。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 金管理《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 人对基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 金托管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人的业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务核查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及债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及债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 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指令办理清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规规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 定和《基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收,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 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 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与复核(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与复核 金资产 净值计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 算和会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计核算、《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 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管理人 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 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结束后计算得出 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并在盖章后以 值,并在盖章后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发双方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 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以双方约定核,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复核结果 的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 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对同时进行。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 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 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 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 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 可以按照其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 可以按照其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 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 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 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会计核算 (二)基金会计核算 3、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制 3、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制 和复核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 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 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 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 完成;招募说明书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完成;《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募说 每 6个月更新并公告一次,于该等期 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 间届满后 45 日内公告。季度报告应 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 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 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招募说 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半年度报告 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 60 日内编制 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产品资料 完毕并予以公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 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 度结束后 90 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 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 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 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招募 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 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 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 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 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 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 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 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 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 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 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或进行电 子确认,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双方各 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 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 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 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十、基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金信息 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披露 2、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 2、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 括《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定期括《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公告报告、临时报告、基金净值信息及其 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和 人和基金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基金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规定予以公布。予以公布。 3、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 3、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 必须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国 4、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指定媒介进行;基金管理人、 “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 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 进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 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 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报刊致。 和网站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 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5、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 5、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招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募说明书、定期报告等文本存放在基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接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查询和复制要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为文本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 放、基金份额持有人查询有关文件提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供必要的场所和其他便利。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 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6、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基金 信息的暂停或延迟披露的(如暂停披 露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采取补救措施。6、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基金 不可抗力等情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信息的暂停或延迟披露的(如暂停披 和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恢复办理信息披露基金净值信息),基金管理人应及 露。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不可抗力等情 (三)基金托管人报告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于每个上半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在基金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分 别出具托管人报告。 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恢复办理信息披露。(三)基金托管人 报告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每个上 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在基金中期报告及年度报告中分别出具托管人报 告。


26、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三、……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 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 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三、……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 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 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鸿鑫混合型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鸿鑫混合型


部分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鸿鑫释义更新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的修订 5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49、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其他媒体(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 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部分


基金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份额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 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的申 购与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赎回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上刊登暂停公告。 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暂停公告。 第七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部分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合同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当事不限于:不限于: 人及(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权利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义务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告;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了适当的措施;(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加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 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基配; 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八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部分


基金 2个工作日内指定媒介公告。如果采用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 份额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持有 人大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会 第九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 部分序序 基金(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管理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人、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 基金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指定 在指定媒体公告。媒介公告。托管 人的(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更换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条件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 和程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指定 在指定媒体公告。媒介公告。序 第十四、估值方法四、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四部 分 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 基金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 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资产 估值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 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 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 果对外予以公布。果对外予以公布。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并发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六部 分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作日内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息披露 基金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的收 益与 分配 第十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七部 分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 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 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会 计与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审计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会备案。 第二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十部 分 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金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信息 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 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 性。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 为准。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文本为准。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基金托管协议(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 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 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 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 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 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 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 面说明。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 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 (二)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二)基金净值信息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份额净值。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 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 金份额累计净值。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在指定媒体。 (三)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三)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 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述信息资料。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 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 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 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所审计。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 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 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 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告方式。 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 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五)临时报告(五)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 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2、终止《基金合同》的事项;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称、住所发生变更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所; 变更;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7、基金募集期延长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 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 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称、住所发生变更;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变更; 百分之三十;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托管业务的诉讼;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责人发生变动;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 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 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之三十;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处罚;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 式发生变更;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变更;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 项时;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估值时;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 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澄清公告(六)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 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 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 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损害基金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七)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 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 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 刊上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 信息披露事务。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 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盖章确认。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众查阅、复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 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九部 分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基金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合同 的变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 要的工作人员。必要的工作人员。更、 终止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与基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金财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 产的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清算 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 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进行公告。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 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 格式〉》、《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 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 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 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


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 投资运作等行为。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金资产 净值计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算和会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计核算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 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对报告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 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 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 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 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 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 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一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 金管理人在 30 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 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45 在一个半月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完成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 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个半月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九、基(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 金收益施程序施程序 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 理人在 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理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临时报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 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 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 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 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完全一致。 十六、(二)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基金托 管协议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的变更、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终止与 基金财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产的清 算(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27、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6、招募说明书:指《诺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 期的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6、招 募说明书:指《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指《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2、《信息披露办 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 其他媒体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 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部分


基金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 份额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的申 购与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 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赎回 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 额的申购与赎回。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 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上刊登暂停公告。 暂停公告。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但少于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2 周(含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 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周,暂停 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周至少刊登暂 停公告 1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 2个 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 频率。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日在指定 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第七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部分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合同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当事不限于:不限于: 人及(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权利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义务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告;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了适当的措施;(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加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 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基配; 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八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部分


基金 2个工作日内指定媒体公告。如果采用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 份额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持有 人大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会 第九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 部分 序序 基金(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管理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人、托管人在完成备案手续后 2日内在指定托管人在完成备案手续后 2日内在指定 基金媒体公告。媒介公告。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托管 人的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更换管理人在完成备案手续后 2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在完成备案手续后 2日内在指定 条件在指定媒体公告。媒介公告。 和程 序 第十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四部 分 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 基金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 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资产 估值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 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 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 果对外予以公布。果对外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并发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六部 分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作日内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根据《信息披露 基金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的收 益与 分配 第十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七部 分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 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 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会 计与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审计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八部、《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 分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 金的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 信息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 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 性。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 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报刊 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的互 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 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 息资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 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禁止的其他行为。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禁止的其他行为。 为准。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 基金托管协议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文本为准。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 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 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 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 面说明。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 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 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 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 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品资料概要。 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金份额累计净值。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 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 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 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在在指定媒体上。 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 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述信息资料。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 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年度报告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 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 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 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上。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 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 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 告方式。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 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 动性风险分析等。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 务人应当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 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的事项;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 所;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过百分之五十;称、住所发生变更;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百分之三十;变更;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托管业务的诉讼;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部门的调查;责人发生变动;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 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之三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罚;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式发生变更;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和费率发生变更; 项时;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估值时;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 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 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 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 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损害基金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 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 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 刊上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 信息披露事务。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 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盖章确认。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 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众查阅、复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 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二、《基金合同》的变更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九部 分 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自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自 基金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决议生效后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合同 的变四、基金财产的清算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更、 终止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与基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金财 产的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 要的工作人员。必要的工作人员。清算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 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 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 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进行公告。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 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优势行业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优势行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 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 为。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 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金资产 净值计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算和会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计核算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 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对报表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 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 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 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 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 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 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一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 金管理人在 30 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 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45 在一个半月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完成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 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个半月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九、基(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 金收益施程序施程序 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 理人 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理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临时报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 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 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 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 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完全一致。 (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 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业时; 十六、(二)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基金托 管协议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的变更、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终止与 基金财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产的清 算(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28、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 刊、互联网网站及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指《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2、《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 (以下简


其他媒体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 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部分


基金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 份额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的申 购与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 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赎回 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 额的申购与赎回。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 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 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上刊登暂停公告。 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 暂停公告。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 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以个开放日 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各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部分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合同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当事不限于:不限于: 人及(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权利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义务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告;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了适当的措施;(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加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 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配;(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八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部分


基金 2个工作日内指定媒介公告。如果采用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 份额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持有 人大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会 第十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四部 分 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 基金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 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资产 估值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 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 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 果对外予以公布。果对外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并发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六部 分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作日内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息披露 基金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的收 益与 分配 第十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七部 分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 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 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会 计与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审计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八部、《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 分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 金的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 信息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 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 性。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 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报刊 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的互 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 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 息资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 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漏;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漏;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禁止的其他行为。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禁止的其他行为。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 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为准。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文本为准。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基金托管协议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 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 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 面说明。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 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 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 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品资料概要。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四)基金净值信息 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金份额累计净值。 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 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 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在在指定媒体上。 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 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 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 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 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 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 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 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 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 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 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 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 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事项; 2、终止《基金合同》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 所;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变更;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 7、基金募集期延长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 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称、住所发生变更;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过百分之五十;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变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百分之三十; 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 责人发生变动;托管业务的诉讼;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部门的调查;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 之三十;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处罚;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式发生变更;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受赎回申请;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变更;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项时;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估值时;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 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 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 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损害基金 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 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 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 刊上。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信息披露事务。 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盖章确认。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 行书面或电子确认。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 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 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 众查阅、复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 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二、《基金合同》的变更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九部 分 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自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自 基金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决议生效后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合同 的变四、基金财产的清算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更、 终止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与基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金财 产的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 要的工作人员。必要的工作人员。清算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 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 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 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进行公告。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 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聚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 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 始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 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 为。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 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金资产 净值计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算和会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计核算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 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对报表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 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 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 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 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 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 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一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 金管理人在 30 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 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45 在一个半月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完成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 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个半月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九、基(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 金收益施程序施程序 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 理人 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理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临时报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 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 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 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 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完全一致。 十六、(二)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基金托 管协议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的变更、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终止与 基金财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产的清 算(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29、诺安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三、诺安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诺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变更而来。诺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变 更后的诺安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中国证监会对诺安中证 500 交易 型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 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三、诺安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诺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变更而来。诺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变更后的 诺安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中国证监会对诺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募集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募集 的核准及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的核准及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 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 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 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 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 第二部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中证 500 指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中证 500 指 分 释义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及其更新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月 1 日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订做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员会 会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 5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 站及其他媒介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五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分 基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与赎回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会备案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关处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公告。的有关规定在 2日内 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告。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 刊登暂停公告。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基金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基金 管理人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管理人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基金暂停公告的次数,并应于重新开基金暂停公告的次数,并应于重新开 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 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六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 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 整整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信息披露事项;(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 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和分配;(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第十三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部分


基金资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估值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 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份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信息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值信息予以公布。 公布。 第十五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部分 施施 基金的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收益与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 分配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第十六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部分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审计 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七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 其他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易得性。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 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 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中文文本为准。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以中文文本为准。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币元。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容提供书面说明。 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法律文件。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四)基金净值信息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和基金份额净值。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净值。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 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述信息资料。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 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 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上。 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 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 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 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 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 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本基 金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 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 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 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文件中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 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 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 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站上。 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的事项;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事项;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 超过百分之三十;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人变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 者仲裁;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管部门的调查;负责人发生变动;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分之三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处罚、刑事处罚;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发生变更;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行估值。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八)澄清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八)澄清公告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告中国证监会。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报告中国证监会。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一)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相关 公告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基 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 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 (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国债 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 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 分揭示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 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 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十二)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 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 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 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 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 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务。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规定。 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的内容应当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止 15 年。 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止 15 年。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八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部分


基金合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同的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更、终 止与基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金财产 的清算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三部分


基金合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同的内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容摘要(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 实施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 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 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的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 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 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 定报刊上。


(2)诺安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 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二)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 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一)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性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与《诺安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一)依 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诺安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订立。(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订立。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三、基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金托管 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人对基 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 金管理 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 人的业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务监督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 和核查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 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 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 何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监会。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 金管理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 人对基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 金托管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 人的业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 务核查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 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 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 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 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根据基 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 资运作等行为。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七)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金资产 的计算与复核的计算与复核 净值计 算和会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 计核算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 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管理人 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 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结束后计算得出 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 ,并在盖章后以 值,并在盖章后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发双方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 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以双方约定核,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复核结果 的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 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对同时进行。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 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 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 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 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 可以按照其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 可以按照其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 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 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 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会计核算(二)基金会计核算 3、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制 3、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制 和复核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 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 度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度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 终了后 5工作日内完成;招募说明书终了后 5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合同》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6个月更新并公生效后,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 告一次,于该等期间届满后 45 日内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 公告。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 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网站上。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 公告;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了后 60 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 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 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 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 度报告。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 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 不再更新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 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 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 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 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 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 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合同生效 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 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 报告。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 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 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 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 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 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 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双方各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或进行电 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子确认,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 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 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 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 监会备案。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基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 金信息 金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金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披露 2、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 2、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 括《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定期括《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公告报告、临时报告、基金净值信息及其 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和 人和基金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基金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规定予以公布。予以公布。 3、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 3、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 必须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国 4、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指定媒介进行;基金管理人、 “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 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 进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 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 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报刊致。 和网站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 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5、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 5、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招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募说明书、定期报告等文本存放在基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接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查询和复制要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为文本存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放、基金份额持有人查询有关文件提 供必要的场所和其他便利。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 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6、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基金 6、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基金 信息的暂停或延迟披露的(如暂停披信息的暂停或延迟披露的(如暂停披 露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露基金净值信息),基金管理人应及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与基金托管 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人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不可抗力等情 不可抗力等情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恢复办理信息披应及时恢复办理信息披露。 露。 (三)基金托管人报告(三)基金托管人报告 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运作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运作 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每个上半年度结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每个上半年度结 束后 60 日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在基金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分别出具托管人报告。 束后 两个月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在基金中期报告及年度报告中分别出具托管人报告。


30、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 新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0、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 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 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


其他媒体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 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部分


基金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 份额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的申 购与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 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赎回 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 额的申购与赎回。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上刊登暂停公告。 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暂停公告。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 金管理人应提前 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 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部分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合同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当事不限于:不限于: 人及(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权利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义务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告;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了适当的措施;(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加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 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基配; 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八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部分


基金 2个工作日内指定媒介公告。如果采用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 份额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持有 人大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会 第九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 部分序序 基金(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管理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人、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 基金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指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媒介公告。托管 人的(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更换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条件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 和程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指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媒介公告。序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 换的条件和程序。换的条件和程序。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 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 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第十四、估值方法四、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四部 分 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 基金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 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资产 估值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 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 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 果对外予以公布。果对外予以公布。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并发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六部 分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作日内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根据《信息披露 基金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的收 益与 分配 第十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七部 分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 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 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会 计与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审计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会计师事务所需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八部 分 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金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信息 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 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 性。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 为准。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文本为准。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基金托管协议(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 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 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 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 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 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 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 面说明。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 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 (二)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二)基金净值信息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份额净值。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 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 金份额累计净值。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在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三)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 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述信息资料。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 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 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 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所审计。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 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 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 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 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动性风险分析等。 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五)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五)临时报告 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 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务人应当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2、终止《基金合同》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的事项;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称、住所发生变更 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所;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过百分之五十;称、住所发生变更;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百分之三十;变更;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部门的调查;责人发生变动;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 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之三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罚;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式发生变更;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 受赎回申请;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变更; 项时;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估值时;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 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澄清公告(六)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 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 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 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损害基金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七)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 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 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 刊上。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 信息披露事务。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 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盖章确认。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确、完整、及时。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 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公众查阅、复制。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 众查阅、复制。 第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九部 分 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自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自 基金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决议生效后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合同 的变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更、 终止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与基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金财 产的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 要的工作人员。必要的工作人员。清算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 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 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 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进行公告。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 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利鑫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 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 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 为。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 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金资产 净值计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算和会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计核算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 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对报表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 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 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 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 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 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 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一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 金管理人在 30 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 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45 在一个半月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完成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 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个半月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九、基(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 金收益施程序施程序 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 理人 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公告理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临时报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 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 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 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 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完全一致。 (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 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业时; 十六、(二)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基金托 管协议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的变更、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终止与 基金财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产的清 算(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31、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 新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 其他媒介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分 基 金份额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与赎回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 3、巨额赎回的公告 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暂停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告。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值。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 前 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 信息披露事项;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 第十四四、估值方法四、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部分


基金资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估值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果对外予以公布。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 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定的,从其规定。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份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公告。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信息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值信息予以公布。 第十五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部分


基金费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 用与税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 法》的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指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收 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刊登公告。 第十六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部分 施 基金的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作日内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收益与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 分配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公告。 第十七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部分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审计 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八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部分 基 金的信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息披露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 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易得性。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和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 资料。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漏;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漏;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禁止的其他行为。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禁止的其他行为。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 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为准。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 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以中文文本为准。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币元。基金托管协议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 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件。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月结束之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文件。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三)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份额净值。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三)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指定媒介上。 (四)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 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四)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 报刊上。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 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 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 报刊上。 告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动性风险分析等。 (六)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 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六)临时报告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2、终止《基金合同》; 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称、住所发生变更;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变更;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7、基金募集期延长; 的事项;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过百分之五十; 务所;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 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百分之三十;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 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托管业务的诉讼; 事项;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部门的调查; 称、住所发生变更;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 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 人变更; 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负责人发生变动;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 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分之三十;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式发生变更; 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受赎回申请;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 处罚、刑事处罚;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项时;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估值;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八)澄清公告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 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 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大事项时;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行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 (八)澄清公告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报告中国证监会。(十)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十)清算报告 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和投资目标等。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有的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一)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基金管理人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 应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理人应在基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 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 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 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 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 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券明细。 (十二)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 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 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 信息披露事务。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 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 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 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者盖章确认。 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 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 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一致。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 15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年。 的内容应当一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 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 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 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 公众查阅、复制。 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 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 中列支。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止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九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部分


基金合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同的变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更、终 止与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金财产 的清算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度报告或半年报 中期报告


全文 年报 年度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六)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 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 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六)基金现金分红 1.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定后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基金现金 分红 1.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定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估值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 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交易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每个交易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 形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 的金额。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交易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 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每个交易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


的处理(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 2.估值方法的处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2.估值方法 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致意见的,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后,按照基致意见的,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后,按照基 对外予以公布。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 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 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 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 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 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 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基金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理人的账册为准。 复核(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复核 (1)报表的编制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个工(1)报表的编制 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个工 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 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 日起 60 日内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的编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 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基金中期报告的编 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的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合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 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 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 告或者年度报告。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 告或者年度报告。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九、基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金收益 订,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订,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 分配 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二)信息披露的内容十、基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金信息 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披露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净值信息、基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 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国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算报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方可披露。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指定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指定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 人将通过指定媒介或基金托管人的互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 联网网站公开披露。人将通过指定媒介公开披露。 3.信息文本的存放 3.信息文本的存放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社会公众查阅、复制。投资者在支付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 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 的内容完全一致。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十一、 整整基金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 用 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基金 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1)基金合同 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 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 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 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1)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 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32、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度报告或半年报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 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优选回报灵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优选回报灵 部分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释义及其定期的更新及其更新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优选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 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 其他媒体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 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部分


基金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 份额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或通 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管理人可的申 购与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 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赎回 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 额的申购与赎回。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 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 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 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 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前 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部分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合同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当事不限于:不限于: 人及(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权利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义务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告;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了适当的措施;(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加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 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基配; 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括但不限于: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息披 露文件; 第十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四部 分 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 基金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 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资产 估值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 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 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 果对外予以公布。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 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 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 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以公布。 第十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六部 分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作日内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 基金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的收 益与 分配 第十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七部 分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业 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 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会 计与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审计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八部、《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 分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 金的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 信息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披露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 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 性。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 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理 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 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并保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 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 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 的信息资料。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禁止的其他行为。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 为准。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文本为准。 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 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 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 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 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 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 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 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 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 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 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 面说明。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 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文件。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 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 金份额累计净值。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 在指定媒体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 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 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年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所审计。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 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 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 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 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 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 告方式。 (七)临时报告(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 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 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2、终止《基金合同》;的事项;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称、住所发生变更;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称、住所发生变更; 过百分之五十;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变更; 百分之三十;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裁;责人发生变动;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部门的调查;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 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之三十; 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 处罚;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式发生变更;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受赎回申请;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变更;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项时;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估值时;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 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估值时;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 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 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 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损害基金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 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 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 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 刊上。 (十)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十一)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 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 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 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 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 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 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 和投资目标等。投资目标等。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十二)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理 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有的人应在基金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中披露 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 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理人应在基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理 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 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 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 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 券明细。产支持证券明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 信息披露事务。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 者盖章确认。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 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 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 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 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5 年。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 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 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四、基金财产的清算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九部 分 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基金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合同 的变行基金清算。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更、 终止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与基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金财 产的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 要的工作人员。必要的工作人员。清算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 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 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 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进行公告。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 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度报告或半年报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二)基金托管人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订立。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诺安优选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六)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 金管理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 人对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 金托管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人的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务核查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 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与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 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 行为。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 金资产序序 净值计 1、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算和会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 计核算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2、基金净值的确认 2、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并信息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值予以公布。 公布。(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2、估值方法的处理 2、估值方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 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 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 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 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 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 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理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 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 度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 终了后 5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合同》度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 生效后,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终了后 5工作日内完成;招募说明书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6个月更新并公 告一次,于该等期间届满后 45 日内公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 告;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网站上。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 60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年度报告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编制完毕并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 予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 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 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 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 不再更新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 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 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 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 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 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 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合同生效不 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 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 2、报表复核告。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 2、报表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 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 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 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 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 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 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 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双方各 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或进行电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子确认,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 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 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 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监会备案。 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九、基(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 金收益告告 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 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十、信(二)信息披露的内容(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息披露 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 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 额净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净值信息、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 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 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投资中小企业私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投资 募债信息披露、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中小企业私募债信息披露、投资资产 息披露、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投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投资股指期货信 资国债期货信息披露、中国证监会规息披露、投资国债期货信息披露、中 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 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1、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1、职责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指定媒介披露。根 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 和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和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3、信息文本的存放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3、信息文本的存放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发售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上述文件。在支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 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上述文件。在支 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 告的内容完全一致。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 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十一、基金费用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或增值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调 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或增值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 销售服务费率或增值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或增值 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3、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度报告或半年报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或至少一家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油“《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圆鼎定期开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圆鼎定期开


分 释义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书》及其定期的更新明书》及其更新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圆鼎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月 1 日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5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 其他媒介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七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分 基 金份额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与赎回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封闭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 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产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 金的封闭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至金管理人应当在开放期首日披露本基金 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封闭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本基金和基金份额净值。在本基金的开放期期 的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 3、巨额赎回的公告 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关处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暂停公告。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告。 第八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基金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回的价格;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 告;(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二、基金托管人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但不限于: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信息披露事项; 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了适当的措施;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配;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 信息披露文件; 第十五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部分


基金资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估值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果对外予以公布。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 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定的,从其规定。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份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 于每个估值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值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信息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值信息予以公布。 第十七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部分 施 基金的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作日内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收益与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 分配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公告。 第十八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部分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九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 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 准确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和基金管理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 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 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禁止的其他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禁止的其他行为。 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为准。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币元。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件。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月结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登载在其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说明。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本基金发售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发售文件中披露以下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信息:基金申购、赎回安排;拟投资市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巨招募说明书。 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 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等。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 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文件。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日前,将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 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日前, 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 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议登载在网站上。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 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基(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开放期首日披露本基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金封闭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个开放期内,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个开放期内,基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过其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以及其他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 在指定媒介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正文登载于其网站上,将年度报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其网站上,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报刊上。 告或者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 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告方式。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 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 (七)临时报告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 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2、终止基金合同;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不包括本基金的事项; 封闭期与开放期运作方式的转变);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称、住所发生变更;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务所; 变更;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7、基金募集期延长;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事项;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过百分之五十;称、住所发生变更;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百分之三十;人变更;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部门的调查;负责人发生变动;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分之三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处罚、刑事处罚;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式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受赎回申请;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项时;发生变更;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估值时;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或延期办理;


19、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0、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21、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时;(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 22、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八)澄清公告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 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并予以公告。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 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 案,并予以公告。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 理人应在基金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中 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 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 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 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说明书(更新)中充分披露基金的相关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情况并揭示相关风险,说明该基金单一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 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十二)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 到或者超过 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和 公开销售。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充分披露基金 (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的相关情况并揭示相关风险,说明该 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 者盖章确认。规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媒介。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 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一致。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 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 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5 报 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年。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公众查阅、复制。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止后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二十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部分


基金合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同的变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清算 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更、终 止与基行基金清算。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金财产 的清算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度报告或半年报 中期报告


全文 年报 年度报告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参考份额净值(如有)、基金费用开支及收 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基金参考份额净值(如有)、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 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 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参考份额净值(如有)、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 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 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 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参考份额净值 (如有)、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五)基金现金分红 1.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定后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基金现金 分红 1.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定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估值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估值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参考 (一)基 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 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参考


净值(如有),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净值(如有),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 规定公告。《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 2.复核程序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 估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有)发参考净值(如有)发送基金托管人, 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理人对外公布。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 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 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 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六)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六)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 复核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 金托管人复核。金托管人复核。 2.报表复核 2.报表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 核对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核对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 数据完全一致。数据完全一致。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每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每月 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 编制及复核;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 编制及复核;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 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 制及复核;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 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 内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复核;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 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金年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 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度报告的编制及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 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 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 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 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国家 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 有关规定为准。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 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 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合同生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中期报告 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 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 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年度报告。 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基金年度 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十、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如有)、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 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 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 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 明细。本基金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 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基金 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 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 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 露。本基金在基金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 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本基金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 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 支持证券明细。


34、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 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 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积极配置混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积极配置混 部分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释义期的更新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积极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其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 其他媒体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 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部分


基金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 份额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的申 购与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 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赎回 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 额的申购与赎回。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上刊登暂停公告。 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暂停公告。 第七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部分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合同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当事不限于:不限于: 人及(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权利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义务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告;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了适当的措施;(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加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 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基配; 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八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部分


基金 2个工作日内指定媒介公告。如果采用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 份额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持有 人大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会 第九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 部分序序 基金(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管理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人、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 基金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指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媒介公告。托管 人的(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更换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条件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 和程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指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媒介公告。序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 换的条件和程序。换的条件和程序。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 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 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第十四、估值方法四、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四部 分 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 基金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 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资产 估值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 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 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 果对外予以公布。果对外予以公布。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并发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六部 分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作日内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息披露 基金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的收 益与 分配 第十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七部 分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 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 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会 计与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审计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会计师事务所需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八部 分 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金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信息 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 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 性。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6、中国证监会定禁止的其他行为。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 为准。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文本为准。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基金托管协议(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 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 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 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 面说明。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 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四)基金净值信息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份额净值。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 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 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 金份额累计净值。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在指定媒体。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 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 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 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 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 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 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 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 告方式。 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 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 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 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 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 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 和投资目标。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 本基金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投资目标。 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其 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 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本基金在基金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 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本基金在基 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 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 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 明细。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 券明细。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等。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七)临时报告 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 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2、终止《基金合同》的事项;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称、住所发生变更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所; 变更;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7、基金募集期延长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称、住所发生变更;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变更; 百分之三十;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托管业务的诉讼;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责人发生变动; 部门的调查;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 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 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之三十;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 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 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 处罚;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 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式发生变更;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受赎回申请;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26、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变更; 设置、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 份额的销售及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则进行调整;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8、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 估值时;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 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设置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及对 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23、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估值; 24、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八)澄清公告 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 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 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损害基金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 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 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 刊上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信息披露事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 盖章确认。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 行书面或电子确认。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 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确、完整、及时。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 公众查阅、复制。众查阅、复制。 第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二、《基金合同》的变更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九部 分 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自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自 基金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决议生效后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合同 的变四、基金财产的清算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更、 终止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与基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金财 产的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 要的工作人员。必要的工作人员。清算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 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 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 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进行公告。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 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诺安积极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 <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规定》”)、《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 后开始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 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 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


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 投资运作等行为。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金资产 净值计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算和会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计核算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 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 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 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 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 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 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 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金管理人在 30 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金管理人在一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 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 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45 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完成在一个半月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 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个半月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 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九、基(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 金收益施程序施程序 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作日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根据《信息披 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案。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临时报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 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 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 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 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完全一致。 十六、(二)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基金托 管协议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的变更、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终止与 基金财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产的清 算(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35、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九、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 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6、招募说明 书:指《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精选 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 其他媒体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 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部分


基金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 份额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的申 购与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 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赎回 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 额的申购与赎回。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七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部分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合同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当事不限于:不限于: 人及(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权利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义务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告;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了适当的措施;(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加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 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基配; 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八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部分


基金 2个工作日内指定媒介公告。如果采用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 份额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持有 人大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会 第九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 部分序序 基金(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管理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人、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 基金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指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媒介公告。托管 人的(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更换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条件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 和程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指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媒介公告。序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 换的条件和程序。换的条件和程序。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 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 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第十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四部 分 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 基金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 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资产 估值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 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 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 果对外予以公布。果对外予以公布。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 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 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并发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六部 分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作日内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息披露 基金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的收 益与 分配 第十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七部 分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 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 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会 计与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审计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会备案。 第十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八部 分 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金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信息 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 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 性。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理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报刊 (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的互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 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资料。 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禁止的其他行为。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 为准。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文本为准。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 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 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 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 面说明。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 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四)基金净值信息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份额净值。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 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 金份额累计净值。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在指定媒介。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 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 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 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所审计。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 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 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 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 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 告方式。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 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等。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 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 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事项; 2、终止《基金合同》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 称、住所发生变更所;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变更;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 7、基金募集期延长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 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称、住所发生变更;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过百分之五十;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变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 百分之三十;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托管业务的诉讼;责人发生变动;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部门的调查;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 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之三十;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处罚;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式发生变更;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变更; 26、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 设置、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份额的销售及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则进行调整;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项时;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 28、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估值时;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2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进行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八)澄清公告 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 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 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损害基金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 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 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 刊上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 信息披露事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 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盖章确认。 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 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 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 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 众查阅、复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 公众查阅、复制。 第二同步更新 十四 部分


基金 合同 的内 容摘 要 (2)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精选价值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 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 一年后开始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 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 为。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 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 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登载在指 (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 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对报表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 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 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 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 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 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 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一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 金管理人在 30 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 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45 在一个半月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完成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 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个半月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九、基(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 金收益施程序施程序 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 理人 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理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临时报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 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 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 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 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完全一致。 (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 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业时; 十六、(二)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基金托 管协议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的变更、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终止与 基金财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产的清 算(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36、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恒惠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订做出的修订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会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介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分 基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与赎回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3、巨额赎回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公告。关处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刊登暂停公告。告。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信息披露事项;(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和分配;(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息披露文件; 第十四四、估值方法四、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部分


基金资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估值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 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份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公告。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信息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值信息予以公布。 公布。 第十六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部分 施施 基金的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收益与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 分配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 第十七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部分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审计 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八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易得性。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 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 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中文文本为准。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以中文文本为准。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币元。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容提供书面说明。 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法律文件。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 和基金份额净值。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 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述信息资料。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 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上。 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 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站上。 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2、终止《基金合同》;的事项;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称、住所发生变更;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务所; 变更;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7、基金募集期延长;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事项;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过百分之五十;称、住所发生变更;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超过百分之三十;人变更;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管部门的调查;负责人发生变动;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分之三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17、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处罚、刑事处罚;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方式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发生变更; 基金份额的销售及对基金份额分类办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法及规则进行调整;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大事项时;


28、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行估值时;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 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的销售及对基金份额分类办 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22、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23、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时; 24、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八)澄清公告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八)澄清公告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告中国证监会。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十)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 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 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 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 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务。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 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或者以 XBRL 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电子方式复核审查并确认。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或电子确认。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的内容应当一致。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的内容应当一致。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止 10 年。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止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九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部分


基金合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同的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更、终 止与基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金财产 的清算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四部分


基金合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同的内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容摘要(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 实施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 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 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的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 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 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 定报刊上。


(2)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一)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诺安恒 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一)依据本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 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 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务监督 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和核查 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 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 何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任何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 监会。监会。 四、基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 金管理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 人对基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 金托管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 人的业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核查 务核查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 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 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计净值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 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 资运作等行为。作等行为。 七、交(五)基金收益分配的清算交收安排(五)基金收益分配的清算交收安排 1.基金管理人决定收益分配方案并通 1.基金管理人决定收益分配方案并通知易及清 算交收知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依照 安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公告。 八、基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八)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金资产 的计算与复核的计算与复核 净值计 算和会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产 计核算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 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 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每个开放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基金 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净值信息 ,并在盖章后以双方约定的方 值,并在盖章后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发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对 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以双方约定 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 的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 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时进行。 对同时进行。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 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 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 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 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 照其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 可以按照其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 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相关情况报 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 中国证监会备案。 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六)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 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应于每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 完成。定期报告文件应按中国证监会《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募说明书的信 的要求公告。季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每季度终了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在指定网站上。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 后每 6个月公告一次,于截止日后的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 45 日内公告。半年度报告在基金会计次;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 年度前 6个月结束后的 60 日内公告;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 公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招募说 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 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 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 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 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 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 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 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九、基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金收益 告 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基金管理 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基金管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理人应及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管人下达收益分配的付款指令,基金托 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收益分配的付款指管人按指令将收益分配的全部资金划入 令,基金托管人按指令将收益分配的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并由基金管理 全部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人负责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须载明 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分配。基金收益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收益分配对象、 分配方案须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基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 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分配方式、支付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 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容。 付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 十、基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 金信息 金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披露 2、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 2、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括 括《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定期《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定期报告、 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公告临时报告、基金净值信息及其他必要的 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人和基金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 规定予以公布。3、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 3、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必须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在基金财 产清算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 基金资产安全的职责。(1)基金财产清算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金登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小组成立后 2日内应就清算组的成立进行公 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组做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 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基金财产清算账 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期限不少于 15 年。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在基金财 产清算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 基金资产安全的职责。(1)基金财产清算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金登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 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小组成立后 2日内应就清算组的成立进行 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组做出的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 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37、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前 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诺安优化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其他有关规定,在自愿、公平、诚实”)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自愿、公平、 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 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 基金合同。订立基金合同。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 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 行。 第一部招募说明书:指《诺安优化收益债券招募说明书:指《诺安优化收益债券 分 前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言和释期的更新新 义《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释 义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理委员会或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经国 务院授权的机构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经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和互联网网站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 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 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优化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其更新 第五部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分 基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 金份额 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基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基 的申购 金管理人应最迟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金管理人应最迟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与赎回 的具体日期前 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体公告。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公告。 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 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另 行公告。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申请。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另 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行公告。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为下一开放日的相应价格。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格为下一开放日的相应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 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 但此项调整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4)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3(4)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 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通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3 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通 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暂停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十一、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公告并删除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六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进行(10)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进行 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 告;告; (11)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11)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10,685,572,211 元人民币注册资本: 1538722.398300 万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5)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5)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额累计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13)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负责格; 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13)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负责 事项;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 年度基金报告出具基金托管人意见,事项;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基金托 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管人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 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 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 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 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18)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 (18)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和分配; 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包括但不限于: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息披 露文件; 第十一 六、业绩比较基准六、业绩比较基准 部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证综合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证综合债 基金的 指数。指数。 投资 当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有更加适合的当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有更加适合的 业绩比较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业绩比较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此基准进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此基准进 行调整,并提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行调整,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 种指定媒体上公告。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十四 四、费用调整四、费用调整 部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 基金费 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 用与税 销售服务费,下调前述费率无须召开销售服务费,下调前述费率无须召开 收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依 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定媒介上公告。 上公告。 第十五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部分


施施 基金的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收益与 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并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依 分配 提前 2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定媒介公告。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 第十六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部分


1、本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 1、本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期货基金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会计与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审计 行审计。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为同意。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经 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经 在 2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 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七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 金的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的信息披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的信息披 息披露露事项必须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露事项必须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 告。 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 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本基金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中国证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法律文件。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金份额净值。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 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 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 信息资料。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告(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 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报刊上。和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本基金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本基金管 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 本和书面报告两种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 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 国证监会和本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 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事项; 2、终止基金合同;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称、住所发生变更;务所;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变更;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事项;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称、住所发生变更; 过百分之五十;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人变更; 超过百分之三十;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金托管业务的诉讼;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负责人发生变动; 管部门的调查;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分之三十;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19、变更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处罚、刑事处罚; 20、基金更换注册登记机构;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方式发生变更;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发生变更;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大事项时;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行估值时;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时;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 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 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 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损害 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 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 国证监会。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 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召开基金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应当至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应当至少 提前 30 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提前 30 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 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本基 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的事项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的事项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召集人应当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召集人应当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 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 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 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 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 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基金招募说明书、年度报告、半年度三、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报告、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和基金季度 报告等文本文件在编制完成后,将存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投资者在支付机构的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 间查阅。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 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


复印件。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 网站(www.lionfund.com.cn)查阅和下 载上述文件。


四、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止 10 年。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组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六、基金资产清算的公告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立后 2日内应就清算小组的成立进行公告;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 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 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六、基金资产清算的 公告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 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2)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注册资本:10,685,572,211 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注 册资本:1538722.398300 万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 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 与格式〉》、《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 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应收资金 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 数据等进行


和核查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四、基 职责情况进行核查的事项或内容包括但不职责情况进行核查的事项或内容包括但不金管理 限于:限于: 人对基 1.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 1.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 金托管 财产的核查;财产的核查; 人的业 2.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开设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开设基金财产 务核查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核查;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核查; 3.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 3.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 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 核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的核查; (一)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一)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八、基 算和复核算和复核金资产 4、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份额的计算、4、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净值计 复核复核算和会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计核算 后的价值。后的价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以 易结束后计算以上数据并以加密传真方式上数据并以加密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计算结人。基金托管人对计算结果复核后,签名、 果复核后,签名、加盖业务印章并以加密加盖业务印章并以加密传真方式传送给基 传真方式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予以公布。 人对外予以公布。(二)基金会计核算 (二)基金会计核算 2、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2、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 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 《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募说明书的信息于每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 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说明书更新一工作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 次。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网站上。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产品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 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 告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 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 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 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 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 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报表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报表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表 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5个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5个工作日内立即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 工作日内立即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 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 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 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 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半年报完成当日,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 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 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 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30 日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 日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 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相相关各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 关各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 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 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 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公章,相关各方各自留存 供的报告上加盖公章,相关各方各自留存一份。 一份。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报告 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确认或出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报告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或进行电子确认,以 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确认或出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有权机构对相 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十、信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息披露 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 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 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及其他必金净值信息公告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 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公布。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净值信息、基金定 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 额净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 或者盖章确认。基金年报,经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 基金年报,经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的公告,必须在指定媒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的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上发布。 体上发布。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1)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5、基金 财产清算的公告(1)清算小组成立后 2日内应就清算小组的成立进行公告;(2)清算小组作出的清算报 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1)清算小组作出的 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38、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五、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稳固收益一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稳固收益一


部分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释义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稳固 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56、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 其他媒体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 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七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部分


基金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份额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 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的申 购与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上刊登暂停公告。 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 暂停公告。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 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 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 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连续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 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 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八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部分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合同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当事不限于:不限于: 人及(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权利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义务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告;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了适当的措施;(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加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 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基配; 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八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部分


基金 2个工作日内指定媒体公告。如果采用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 份额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持有 人大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会 第十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五部 分 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 基金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 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资产 估值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 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 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 果对外予以公布。果对外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并发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七部 分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作日内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息披露 基金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的收 益与 分配 第十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八部 分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 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 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会 计与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审计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九部、《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 分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 金的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 信息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 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 性。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 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报刊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的互 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 资料。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 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漏;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 为准。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基金托管协议文本为准。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 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 面说明。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 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 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 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品资料概要。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在在指定媒体。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 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述信息资料。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 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 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 所审计。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 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上。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 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 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 (八)临时报告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 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八)临时报告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务人应当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 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称、住所发生变更的事项;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变更;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7、基金募集期延长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 所;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 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过百分之五十; 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 称、住所发生变更;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托管业务的诉讼;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变更; 部门的调查;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责人发生变动;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 之三十;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 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 式发生变更;处罚;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 24、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 25、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 项时;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6、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估值时;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0、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 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1、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估值; 22、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八)澄清公告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规定的其他事项。 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 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八)澄清公告 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 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 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 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 刊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信息披露事务。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 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 盖章确认。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 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 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确、完整、及时。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 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公众查阅、复制。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 众查阅、复制。 第二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十部 分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基金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合同 的变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 要的工作人员。必要的工作人员。更、 终止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与基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金财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 产的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清算 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 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进行公告。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 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五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稳固收益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 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 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 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


行为。 八、基(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金资产 净值计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算和会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计核算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 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对报告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 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提供基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 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个工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 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在季度报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 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 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30 金管理人在一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 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在半年报完成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进行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 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45 日内完成年度在一个半月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 报告,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 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 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并将复核结个半月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 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九、基(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 金收益施程序施程序 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 理人在 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理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申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 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 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 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 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完全一致。 十六、(二)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基金托 管协议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的变更、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终止与 基金财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产的清 算(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39、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 刊、互联网网站及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2、《信息披露办 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 报刊(以下简


其他媒体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 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部分


基金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 份额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的申 购与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 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赎回 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 额的申购与赎回。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上刊登暂停公告。 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 暂停公告。 第七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部分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合同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当事不限于:不限于: 人及(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权利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义务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告;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了适当的措施;(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加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 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基配; 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八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部分


基金 2个工作日内指定媒体公告。如果采用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 份额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持有 人大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会 第九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 部分序序 基金(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管理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人、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 基金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指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媒介公告。托管 人的(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更换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条件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 和程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指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媒介公告。序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 换的条件和程序。换的条件和程序。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 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 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第十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四部 分 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 基金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 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资产 估值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 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 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 果对外予以公布。果对外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并发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六部 分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作日内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息披露 基金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的收 益与 分配 第十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七部 分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 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 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会 计与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审计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八部、《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 分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 金的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 信息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 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 性。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 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理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报刊 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的互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 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 资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 漏;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漏;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禁止的其他行为。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 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为准。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文本为准。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基金托管协议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 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 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 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 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 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 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面说明。 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 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四)基金净值信息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份额净值。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金份额累计净值。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在在指定媒体。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 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述信息资料。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 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 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 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 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 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 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 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 (七)临时报告务人应当在 2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 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 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2、终止《基金合同》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事项;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称、住所发生变更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变更;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 7、基金募集期延长所;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 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过百分之五十;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称、住所发生变更; 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百分之三十;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变更; 托管业务的诉讼;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部门的调查;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责人发生变动;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之三十;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 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处罚;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 式发生变更;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受赎回申请;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项时;变更;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 估值时;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 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 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 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 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 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 刊上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信息披露事务。 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盖章确认。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 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 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 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众查阅、复制。 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二、《基金合同》的变更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九部 分 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自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自 基金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决议生效后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合同 的变四、基金财产的清算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更、 终止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与基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金财 产的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 要的工作人员。必要的工作人员。清算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 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 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 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进行公告。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 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新经 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 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 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 为。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 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金资产 净值计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算和会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计核算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 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对报告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 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 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 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 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 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 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一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 金管理人在 30 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 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45 在一个半月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完成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 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个半月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九、基(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 金收益施程序施程序 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 理人在 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理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申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 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 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 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 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完全一致。 (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 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业时;业时; 十六、(二)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基金托 管协议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的变更、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终止与 基金财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产的清 算(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40、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三、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 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策略,自行承担投资风 险。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 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三、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 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策略,自 行承担投资风险。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 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精选回报灵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精选回报灵 部分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释义及其定期的更新及其更新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精选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 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 其他媒介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 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部分


基金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 份额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或通 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管理人可的申 购与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 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赎回 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 额的申购与赎回。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 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 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 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 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前 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部分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合同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当事不限于:不限于: 人及(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权利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义务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 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告;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20667.5685 万元注册资本:人民币 2114298.4272 万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信息披露事项;(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加了适当的措施;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 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基配; 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括但不限于:(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息披 露文件; 第十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四部 分 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 基金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 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资产 估值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 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 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 果对外予以公布。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 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 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并发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六部 分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作日内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 基金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的收 益与 分配 第十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七部 分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 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 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会 计与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审计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八部 分 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金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信息 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 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 性。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和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 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并保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 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 资料。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 为准。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文本为准。 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 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 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 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 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 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 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 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 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 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 面说明。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 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文件。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 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品资料概要。 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日前,将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 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日前,将 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 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议登载在网站上。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议登载在网站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 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 同》生效公告。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同》生效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份额净值。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 金份额累计净值。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指定的媒介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 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述信息资料。(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 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 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 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所审计。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 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 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 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 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 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 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 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动性风险分析等。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 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 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 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 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 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 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2、终止《基金合同》;的事项;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称、住所发生变更;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 所;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变更;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7、基金募集期延长;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 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变更;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 百分之三十;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裁;责人发生变动;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部门的调查;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 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之三十;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处罚;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式发生变更;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受赎回申请; 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 变更;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项时;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估值时;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 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估值时;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 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 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 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损害基金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 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 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 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 刊上。 (十一)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十)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 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 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 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 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 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 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和投资目标等。 投资目标。(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十二)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理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有的 人应在基金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中披露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理人应在基 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理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 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 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 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 券明细。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 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 信息披露事务。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 行书面或电子确认。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 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 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 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一致。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 一致。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 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 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5 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5 年。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 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 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二、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九部 分 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基金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合同 的变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更、 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与基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金财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自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自 产的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决议生效后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清算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 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 行基金清算。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 要的工作人员。必要的工作人员。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 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 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 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进行公告。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 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注册资本:人民币 1520667.5685 万 (二)基金托管人注册 资本:人民币 2114298.4272 万元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精选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 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 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 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 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 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议规 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


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 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 行为。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金资产 净值计和程序和程序 算和会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 计核算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 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基金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基金 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份额净值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份额净值 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 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 计入基金财产。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 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管理 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净算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并以双方认可 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 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公布。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托管人复核、 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净值信息。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因此,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 因此,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理人,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如经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 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 予以公布。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 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 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因此,就与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 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本基金的会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因此,就与 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如经双方在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本基金的会 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如经双方在 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 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由此造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成的任何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由此造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成的任何损失。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 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 完成。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 完成。《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募说明书的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束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 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说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 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将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招募说明书其 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 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束每年更新一次;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 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编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 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 60 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会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 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编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 制并公告。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 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 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 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 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 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 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 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 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 报表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 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报表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 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 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 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 人。基金管理人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 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 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 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并将复 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 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 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 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业务印鉴或者出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 具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业务印鉴或者出 书,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具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 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书,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 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 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 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不负发布公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 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不负 况报证监会备案。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况报证监会备案。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或进行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电子确认,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 审核时提示。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九、基(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 金收益施程序施程序 分配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 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 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监会备案。媒介公告。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净值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信息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布。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证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审计后,方可披露。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十一、(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 基金费整整 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 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 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 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或其他相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 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 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 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 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三)基金财产 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 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 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41、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 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 第七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分 基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与赎回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途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产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 金的封闭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至金的封闭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至 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开放期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本基金 首日披露本基金封闭期最后一个工作的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额累计净值。 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关处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告。 刊登暂停公告。 第八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金合同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 信息披露事项;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 第十五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部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基金资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估值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 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份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日 人应于每个估值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公布。 第十八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部分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审计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九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易得性。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 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 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中文文本为准。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币元。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容提供书面说明。 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法律文件。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净值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和基金份额净值。 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个开放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 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述信息资料。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告(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上。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本基金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 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 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本基 金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 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 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 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形,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文件中披露该投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 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 品的特有风险。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七)临时报告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站上。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2、终止《基金合同》;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务所; 称、住所发生变更;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变更;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7、基金募集期延长;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事项;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称、住所发生变更;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过百分之五十;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人变更;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超过百分之三十;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管部门的调查;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分之三十;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处罚、刑事处罚;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方式发生变更; 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接受赎回申请;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发生变更;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大事项时;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 行估值时;赎回款项或延期办理;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19、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0、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21、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时; 22、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告中国证监会。 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 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 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 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 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 (十)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 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 (十二)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 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充分披露基金半年度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 的相关情况并揭示相关风险,说明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充分披露 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基金的相关情况并揭示相关风险,说 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明该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基金不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 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基 (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 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的内容应当一致。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的内容应当一致。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止 15 年。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止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二、《基金合同》的变更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部分


基金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 同的变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自决议生效后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更、终 止与基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金财产 的清算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五部分


基金合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同的内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容摘要(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 实施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 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 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的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 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 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 定报刊上。


(2)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一)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七)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七)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 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金管理 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人的业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务监督 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 和核查 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 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 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 何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监会。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 金管理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 人对基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 金托管设基金财产的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和证设基金财产的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和证 人的业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 务核查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 净值、根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管理 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 行为。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 金资产完成的时间及程序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净值计 1.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算和会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 计核算负债后的金额。负债后的金额。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精确到 1.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 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 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按规定公告。复核,按《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公告。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个工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个工 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 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 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基金中期报告的 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 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 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 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告或者年度报告。 十、基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金信息 披露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 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 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 、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 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 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度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计后,方可披露。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露。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投资中小 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 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 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在季度报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 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益率等信息,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 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 露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中小企业私募 3.信息文本的存放债券的投资情况。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3.信息文本的存放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 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 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 完全一致。 十四、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基金管 理人和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基金托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 管人的 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 更换 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 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3.原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案。原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新任 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接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接受基 受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托 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需采取审慎措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需采取审慎措施确 施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不对基金份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不对基金份额持 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失,并有义务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失,并有义务协助 协助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尽快交接基金资产。 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尽快交接 基金资产。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组成:基金 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7.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 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 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 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7.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 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 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42、诺安瑞康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瑞康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 一、订 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三、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 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七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部分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合同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当事不限于:不限于: 人及(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权利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义务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告;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了适当的措施;(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加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 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配;(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十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六部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分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息披露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息披露 基金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的收中国证监会备案。 益与 分配 第十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七部 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分 基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金的 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信息 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 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 性。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 为准。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文本为准。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基金托管协议(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 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 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 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 面说明。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 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四)基金净值信息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份额净值。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 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 金份额累计净值。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在指定媒体。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 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 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所审计。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 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 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 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 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动性风险分析等。 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七)临时报告 务人应当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 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务人应当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 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刊和指定网站上。 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2、终止《基金合同》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的事项;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 所;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 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 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过百分之五十;称、住所发生变更;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百分之三十;变更;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托管业务的诉讼;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部门的调查;责人发生变动;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 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之三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 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罚;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式发生变更;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 受赎回申请;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 26、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设置、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变更; 份额的销售及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 则进行调整;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8、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估值时;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9、本基金暂停或恢复下一个封闭期运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 作;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30、本基金进入开放期或暂停进入开放 21、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期;设置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及对 3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22、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 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3、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 估值; 24、本基金暂停或恢复下一个封闭期运 作; 25、本基金进入开放期或暂停进入开放 期; 26、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 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 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 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 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 刊上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本基金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其 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 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本基金在基金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 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本基金在基 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 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 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 明细。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 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券明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 信息披露事务。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 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盖章或 XBRL 电子方式复核确认。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 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众查阅、复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 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九部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分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 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 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 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 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瑞康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瑞康三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 格式〉》、《诺安瑞康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


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 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 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八、基(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金资产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 净值计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算和会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计核算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 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 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 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 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 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 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 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金管理人在 30 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金管理人在一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 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 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45 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完成在一个半月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 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个半月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知基金管理人。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申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盖章或 XBRL 电子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方式复核确认。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审计后,方可披露。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 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 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 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 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 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 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完全一致。 十六、(二)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基金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管协议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的变更、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终止与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 基金财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产的清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算(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43、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 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和互联网网站 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指《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 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 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二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 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9)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 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 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9)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18)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9)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 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9)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18)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19)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八部分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基金的申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将通过本基金管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将通过本基金管 购与赎回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 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见本基金管理人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见本基金管理人 公告)进行。销售代理人或销售代理公告)进行。销售代理人如有变动, 人的代销网点如有变动,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或在基金管理 将另行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同时考虑,人网站公示。本基金管理人同时考虑, 在适当的时候,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在适当的时候,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 理人或者指定基金销售代理人进行电理人或者指定基金销售代理人进行电 话、传真或网上等形式的申购与赎回。话、传真或网上等形式的申购与赎回。 届时,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有关事 宜。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60 个工作日的时间开始办理, 后不超过 60 个工作日的时间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根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3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进行在指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 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 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间另行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 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 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 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并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根 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实施日质影响并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根 3 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介至少一种证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公告。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投资者实质利益的 际情况并在不影响投资者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 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 3个工作日前至 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根据《信息披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 公告。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告。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 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定的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 3个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 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定的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 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根据 《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至少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 明书或公开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 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明书或公开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 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最新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式在公开说明书中列示。如调整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 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式在公开说明书中列示。如调整费率 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 3个工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 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根据 息披露媒体公告。《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媒介公告。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与过户登记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与过户登记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与过户登记办理时 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围内,对上述注册与过户登记办理时 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根个工作日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媒体上刊登公告。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况及介上刊登公告。 处理方式九、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况及 4、暂停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管理处理方式 4、暂停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人应及时在指定媒介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4)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4)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 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 3个工作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根据《信息披通过指定媒体、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 露办法》的规定通过指定媒介、基金站或销售代理人的网点刊登公告,并 说明有关处理方法。管理人的公司网站或销售代理人的网 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点刊登公告,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 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 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 个工作日,并应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 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 个工作日,并应 披露媒体上进行公告。当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 十一、其它暂停申购和赎回的情形及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进行公告。 处理方式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 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 理由认为需要暂停基金申购、赎回申十一、其它暂停申购和赎回的情形及 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处理方式 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在指定媒介体上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 刊登暂停公告。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 理由认为需要暂停基金申购、赎回申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第二个请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体 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中国上刊登暂停公告。 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第二个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指定媒介上刊 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一个工作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停结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 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 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 提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 会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 第十八部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将严格按照法律法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将严格按照法律法 分 基金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的信息披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将至少在一种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将至少在一种 露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上公告。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 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三、基金的定期报告三、基金的定期报告 本基金定期报告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本基金定期报告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按照《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托管人按照《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办法》等一系列有关证券投资基金信披露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有关证券投 息披露的法规编制,包括年度报告、资基金信息披露的法规编制,包括年 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基金资产净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基金 值公告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在指净值信息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在 定媒体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指定媒介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 或核准。案或核准。 年度报告:本基金的年度报告经注册年度报告:本基金的年度报告经注册 会计师审计后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会计师审计后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 后的九十日内公告。后的三个月内编辑。年度报告登载在 指定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 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半年度报告:本基金半年度报告在本计。 中期报告:本基金中期报告在本基金基金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后的六十 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后的两个月内日内公告。 编制。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季度报告:本基金季度报告每季度公报刊上。 季度报告:本基金季度报告在每个季告一次,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 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编辑。个工作日内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每开放日的次日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 披露该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不晚于每个开放 日的次日披露该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本基金 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合同生效 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后,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四十五日 内编制并公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 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 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 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 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 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 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 四、基金资产净值公告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开始办理基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开始办理基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通过网站、基金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份额累计净值。 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 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的临时公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的事项;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事项;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人变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负责人发生变动;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处罚、刑事处罚;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五、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销售网点的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 件复印件。投资者也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对投资者按上述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 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 付;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 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 回等重大事项时;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六、信息 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 资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资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 及时公告;基金清算结果由基金资产清算组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3个工作日内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 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 员。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 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2)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内容 七、基(四)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四)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 金资产复核复核 净值计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算和会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 计核算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内完成;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 投资组合公告每季公布一次,应按证完成; 监会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 要求公告;公开说明书在本基金成立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后每六个月公告一次,于截止日后的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30 日内公告。半年报在会计年度半年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 终了后 60 日内公告;年度报告在会计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报表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 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托管人在 5日内立即进行复核,并将托管人在 5日内立即进行复核,并将 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基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 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托管人在收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 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 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 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相关各 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的账务 处理方式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公章,相关各方各自留存一份。 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个半月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 相关各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 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公章,相关各方各自留存 一份。


十、信息披露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 有文件,包括《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投资组合公告及其他必 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基金年报,经有 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的信息披露的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至少一种信息披露报刊上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媒体上发布。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括《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 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予 以公布。基金年报,经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 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 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媒介公开披露。


十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2、更换基金托管人的程序(4)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 金管理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 5个工作日内公告。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同时更换,由基金发起人在获得批准后 5个工作日内公告。 2、更换基金托管人的程序(4)公告: 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根据《信息披露办 法》的规定公告。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基金发起人在获得批准后根据《信息披露办 法》的规定公告。


43、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诺安价值增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 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规范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 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 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一部分 释义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招募说明书:指《诺安价值增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披露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 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 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 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招募说明书:指《诺 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披露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 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 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 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 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 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 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价值增的更新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其更新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 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 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五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分 基 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金份额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申购 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与赎回 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 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示。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 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 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 回的具体日期前 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回的具体日期前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以下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简称“网站”)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 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 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 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 2日前在指定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根据《信息 媒体介公告。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 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 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 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 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媒介公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 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 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 式实施日前 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 指定的媒体公告。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 式实施日前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 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 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 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 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根据《信 公告。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 式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 发生上述(1)到(5)项暂停申购情式 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发生上述(1)到(5)项暂停申购情 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暂停申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指定媒介刊 购公告。登暂停申购公告。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备案。 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 公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的,可 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按每个赎回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的,可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按每 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 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 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 续开放日予以支付。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 款项,最长不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 个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 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指定的媒体及款项,最长不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 个 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投资者在申请工作日,并在指定的媒介公告。投资 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 理部分予以撤销。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站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 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照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 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本基金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 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 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 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家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 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公告。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 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刊登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结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 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 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一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 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 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 提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 及基金管理人网站连续刊登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分 基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金份额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 持有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40 天,在至少一家指应于会议召开前 40 天,在至少一家指 大会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基金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 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内容: 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 起 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第十六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部分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审计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日内在至少一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七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 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披露的信息资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币元。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币元。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在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招募说明书。 3、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报 刊和网站上。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 介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登载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效公告。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四)基金净值信息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和基金份额净值。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计净值登载在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述信息资料。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告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和网站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2、终止《基金合同》的事项;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称、住所发生变更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 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事项;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过百分之五十;称、住所发生变更;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超过百分之三十;人变更;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金托管业务的诉讼;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管部门的调查;负责人发生变动;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分之三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罚、刑事处罚;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方式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大事项时;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行估值时;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 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八)澄清公告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告中国证监会。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务。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盖章确认。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定报刊和网站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报刊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和网站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招募 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基 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 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 当一致。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3日起在,至少一家指 定媒体公告。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 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一、 《基金合同》的变更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 行,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公告。三、基金财产的 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 人员。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2)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订立本协议的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协议的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依据、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目的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原则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露办法》)、《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信息披露办法》)、《托管协议的内容 《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与格式》、《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及其他有关规定。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 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 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 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八、基(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金资产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 净值计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算和会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计核算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 报表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 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 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 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 人。基金管理人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 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 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 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个半月内复核,并 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并将复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申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审计后,方可披露。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 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 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 完全一致。 (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 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业时; 十四、2、更换基金管理人的程序 2、更换基金管理人的程序 基金管(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 理人和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个工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个工 基金托作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作日内在媒介公告。 管人的理人网站公告。 更换 2、更换基金托管人的程序 2、更换基金托管人的程序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 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个工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个工 作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作日内在媒介公告。 理人网站公告。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 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 人员。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44、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诺安增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及其 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 立《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为保护基 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有关规定,在 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诺安增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 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 行。 第五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分 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 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的申购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与赎回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 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 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示。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 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 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 回的具体日期前 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回的具体日期前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以下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简称“网站”)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 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 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 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 2日前在指定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根据《信息 媒体公告。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 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 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 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 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媒介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 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 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 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 式实施日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 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 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依照《信网站公告。 息披露》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 式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 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3)到式 (7)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 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3)到 人网站刊登暂停申购公告。(7)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指定媒介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款项,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在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 至少一家指定的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 站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款项,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在 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指定媒介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 销。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予以撤销。 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站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在指定媒介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 照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定媒介体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 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 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家 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公告。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指定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 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停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 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 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 份额净值。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金份额净值。 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 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 提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 及基金管理人网站连续刊登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六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十五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部分 施施 基金的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收益与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日内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 分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监会备案。公告。 第十七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易得性。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 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披露的信息资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币元。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以中文文本为准。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基金托管协议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币元。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在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 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 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的次日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 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介上。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 和基金份额净值。 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四)基金净值信息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计净值登载在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 人网站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述信息资料。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告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报刊上。 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 (七)临时报告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分析等。 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 (七)临时报告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2、终止《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的事项; 称、住所发生变更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变更; 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7、基金募集期延长 务所;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事项;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 超过百分之三十;称、住所发生变更;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金托管业务的诉讼;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人变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管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负责人发生变动;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分之三十;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方式发生变更;处罚、刑事处罚;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接受赎回申请;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大事项时;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行估值时;发生变更;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 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八)澄清公告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行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八)澄清公告 告中国证监会。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载在指定报刊上。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务。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信息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 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于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信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的内容应当一致。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 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的内容应当一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八一、《基金合同》的变更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部分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基金合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 同的变效后方可执行,自《基金合同》生效效后方可执行,自《基金合同》生效 更、终之日起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之日起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止与基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金财产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增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 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 始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 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 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金资产 净值计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算和会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计核算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 报表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 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 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 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 人。基金管理人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 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 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 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个半月内复核,并 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并将复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九、基(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 金收益施程序施程序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分配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 理人在 2日内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理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申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 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 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 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 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完全一致。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 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 人员。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45、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度报告或半年报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或至少一家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五)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6. 招募说明书:指《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8.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诺安主题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料概要》及其更新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 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6 月 25 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年 3月 15 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月 1 日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订做出的修订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55.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 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分 基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与赎回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若基金管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 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若基 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 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 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 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 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3.巨额赎回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公告。关处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刊登暂停公告。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值。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但少于值。 2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日在指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 金份额净值。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个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周,暂停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周至少刊登 暂停公告 1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 前 2日在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五)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五)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分 基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 8.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 金合同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当事人 12.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12.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 及权利 告; 义务(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报告和 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 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 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 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 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措施;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9.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加基 19.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 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配;2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为: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1.认真阅读并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为: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等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 关规定; 第十四(二)估值方法(二)估值方法 部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基金资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的估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值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 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份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信息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值予以公布。 第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部分 基《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 金的信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 息披露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 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以保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依法披露 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 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其他组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 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定定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在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在规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 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介披露。 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网站”)等的指定媒介披 露。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漏;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或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 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中文文本为准。 文本为准。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币元。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一)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一)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 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信息披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 露办法》、基金合同编制并在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信息披 发售的 3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登露办法》、基金合同编制并在基金份额 发售的 3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招募说 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合同生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 效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 6个月结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 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 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 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 将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容提供书面说明。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 书公告内容的截止日为每 6个月的最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 后 1日。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 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五)基金净值信息 (五)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份额净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 值公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 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 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3.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 报刊和网站上。 (六)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公告(六)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 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 能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制前述信息资料。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 基金季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报刊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报刊上。 刊和网站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4.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本基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5.基金定期报告应当按有关规定分别 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 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6.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对基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有关信息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对基 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 上: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有关信息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 的事项;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 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 案: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议;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 2.终止基金合同;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称、住所发生变更;事项;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变更;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人变更;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过 50%;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负责人发生变动; 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过 30%;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托管业务的诉讼;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分之三十; 部门的调查;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处罚、刑事处罚;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净值 0.5%;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19.基金变更、增加或减少代销机构;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20.基金更换注册登记机构;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发生变更;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 事项时;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估值时; 28.中国证监会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他事项。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时;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证监会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九)澄清公告(九)澄清公告 在本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在本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 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 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 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损 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 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中国证监会。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 告中国证监会。 (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十一)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二)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 理人应在基金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中 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 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 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十二)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十四)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或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年度报告、半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基金份额净值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公告等文本文件在编制完成后,将存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将严格按照法律法放于基金管理人所在地、基金托管人 所在地,供公众查阅。投资人在支付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 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人也可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网站 上进行查阅。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 将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将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十五)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的内容应当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 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 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 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 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 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 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 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 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 中列支。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止 10 年。 (十六)、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二十同步更新 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2)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度报告或半年报 中期报告


全文 年报 年度报告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六)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 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 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六)基金现金分红 1.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定后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基金现金 分红 1.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定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估值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 资产净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 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 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3.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 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 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 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 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 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 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 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基金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 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理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 复核复核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个工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个工 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 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 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 日起 60 日内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的编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基金中期报告的编 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的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合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 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 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 或者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基 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 基础数据和编制结果。础数据和编制结果。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二)信息披露的内容十、基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金信息 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披露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 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 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后,方可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 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 1.职责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1.职责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指定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 人将通过指定媒介公开披露。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 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 披露。3.信息文本的存放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查 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 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3.信息文本的存放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 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 容完全一致。


十一、基金费用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 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 日 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 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1)基金合同 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 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 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 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1)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 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46、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度报告或半年报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或至少一家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分 前原则原则 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他有关法律法规。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五)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 第二部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多策略混合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多策略混合 分 释义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期的更新新 8.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诺安多策 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概要》及其更新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 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6 月 25 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年 3月 15 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月 1 日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订做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54.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及其他媒体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 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分 基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与赎回 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若基金管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 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若基 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 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 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 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 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3.巨额赎回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公告。关处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刊登暂停公告。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日在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并公告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值。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十四(二)估值方法(二)估值方法 部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基金资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的估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值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 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份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值予以公布。 第十七(二)基金的审计(二)基金的审计 部分 1.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 1.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 基金的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 会计与计师对本基金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会计师对本基金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 审计定事项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规定事项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 注册会计师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其注册会计师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人相互独立。管人相互独立。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时,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时,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为有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计师事务所,须通知基金托管人。就 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并报中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基金管理人应当 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更换。就更换会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计师事务所,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指定媒介上公告。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公告。 第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部分 基《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 金的信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 息披露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 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以保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依法披露 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 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非法人组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其他组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定定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在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在规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 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介披露。 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网站”)等的指定媒介披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露。 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 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或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或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 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中文文本为准。 文本为准。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币元。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一)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一)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 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 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信息披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编制并在基金份额 露办法》、基金合同编制并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登 发售的 3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招募说 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合同生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 效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 6个月结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 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 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 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 将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容提供书面说明。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 书公告内容的截止日为每 6个月的最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 后 1日。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 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五)基金净值信息 (五)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份额净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 值公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3.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 报刊和网站上。 (六)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公告(六)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 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 能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制前述信息资料。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 基金季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报刊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 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 报刊上。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刊和网站上;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4.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本基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5.基金定期报告应当按有关规定分别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 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6.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对基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有关信息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对基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有关信息上: 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的事项;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 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案: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议;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 2.终止基金合同;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称、住所发生变更;事项;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变更;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人变更;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过 50%;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负责人发生变动;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过 30%;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 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托管业务的诉讼; 分之三十;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部门的调查;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 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处罚、刑事处罚;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净值 0.5%;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19.基金变更、增加或减少代销机构;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0.基金更换注册登记机构;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受赎回申请;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 事项时;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估值时; 28.中国证监会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他事项。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时;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证监会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九)澄清公告(九)澄清公告 在本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在本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 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 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 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损 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 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中国证监会。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 告中国证监会。 (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十一)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二)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 理人应在基金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中 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 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 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三)投资股指期货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基金管理人 应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 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 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 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十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十二)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十五)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或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年度报告、半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基金份额净值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公告等文本文件在编制完成后,将存社会公众查阅、复制。本基金的信息 放于基金管理人所在地、基金托管人披露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所在地,供公众查阅。投资人在支付的规定进行。 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 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人也可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网站 上进行查阅。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 将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将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十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的内容应当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 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 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 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 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 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 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 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 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 中列支。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止 10 年。 十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1)基金合 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2)基金财产清 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 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 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1)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 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度报告或半年报 中期报告


全文 年报 年度报告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六)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四、基 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金管理 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 人对基 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金托管 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人的业 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务核查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 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 行为。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八、基 完成的时间及程序完成的时间及程序金资产 1.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净值计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 算、估 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 值和会 复核,按规定公告。复核,按《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计核算定公告。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 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 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 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 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 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 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 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 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 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 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 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 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 基金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 理人的账册为准。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 复核复核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个工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个工 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 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 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 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基金中期报告的编日起 60 日内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的编 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 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的 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合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 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 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或者年度报告。(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基(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 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 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础数据和编制结果。 基础数据和编制结果。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十一、 整整基金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 用 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 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 率实施日 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告。登公告。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1)基金合同 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 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 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 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1)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 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47、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诺安新动力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 格式》及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诺安新动力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号《基金合同 的内容


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与格式》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 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 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 《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上,特订立《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同”或“《基金合同》”)。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 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 行。 第五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分 基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它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它相关公告中列 与赎回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 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若销减基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 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交易方站公示。若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 式,投资人可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或网上交易方式,投资人可通过上述 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 公告。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 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 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回的具体日期前 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媒体公告。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 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 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根据《信息 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 2日前在指定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媒体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 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 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 媒介公告。《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 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案。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 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新的费率或收费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 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方式。 式实施日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 定媒体公告。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 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根据《信 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 式式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 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到(4)、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到(4)、 (6)、(8)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6)、(8)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管理人应当在指定媒介刊登暂停申购 暂停申购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指定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 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 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份额净值。 额净值。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停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 金管理人应提前 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 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 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 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第六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十六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部分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审计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内在至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备案。 第十七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 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披露的信息资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漏;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币元。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以中文文本为准。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基金托管协议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币元。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 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在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和基金份额净值。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估值日后 2个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基金净值信息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净值登载在在指定媒体。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述信息资料。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告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年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 报刊上。 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上。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或书面报告方式。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分析等。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 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称、住所发生变更的事项;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变更;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7、基金募集期延长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务所;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过百分之五十;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事项; 超过百分之三十;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人变更;管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负责人发生变动;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方式发生变更;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处罚、刑事处罚;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接受赎回申请;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大事项时;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行估值时;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 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八)澄清公告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行估值;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八)澄清公告 告中国证监会。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召开基金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应当至少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提前 40 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载在指定报刊上 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 告。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 项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召集 人应当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定媒体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他 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媒体披露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 容应当一致。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止后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八一、《基金合同》的变更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部分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基金合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 同的变效后方可执行,自《基金合同》生效效后方可执行,自《基金合同》生效 更、终之日起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之日起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止与基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金财产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的清算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新动力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 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 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 为。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 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 (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金资产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 净值计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算和会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计核算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 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对报表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 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 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 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 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 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 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一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 金管理人在 30 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 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45 在一个半月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完成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 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个半月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九、基(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 金收益施程序施程序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分配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基金管理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基金管理 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公告。案并公告。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申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 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 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 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 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 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 人员。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48、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度报告或半年报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或至少一家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关于增 设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 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关于增设发起式基金审核通 道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五、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分 基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与赎回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关处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告。 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五)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五)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分 基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 8.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 金合同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当事人 12.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12.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 及权利 告; 义务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 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 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 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 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取了适当的措施; 了适当的措施;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累计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9.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加基 19.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 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配;2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 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为: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为:等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 第十五四、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四、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部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 基金费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 用与税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收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 率实施日 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告。登公告。 第十八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其他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易得性。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 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披露的信息资料。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币元。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 件。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件。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在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 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 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 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日前,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基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日前,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 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 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基金合同生效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 的次日在指定媒体上登载《基金合同》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生效公告。 (四)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基金合同生效 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生效公告。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份额净值。 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述信息资料。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年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2、终止《基金合同》;的事项;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称、住所发生变更;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务所; 变更;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7、基金募集期延长;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事项;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过百分之五十;称、住所发生变更;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超过百分之三十;人变更;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金托管业务的诉讼;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管部门的调查;负责人发生变动;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分之三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处罚、刑事处罚;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发生变更; 大事项时;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行估值时;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时;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八)澄清公告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八)澄清公告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告中国证监会。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基金管理公司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报、半年报、季报中分别披露(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基金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以基金管理公司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及基金管理公司股东持有基金的份额、基金年报、中期报告、季报中分别披 期限及期间的变动情况。露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高级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以及基金管理公司股东持有基金的份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额、期限及期间的变动情况。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务。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中选择披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露信息的报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信息外,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 定媒体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或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 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年度报告、半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 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基金份额净值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公告等文本文件在编制完成后,将存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 放于基金管理人所在地、基金托管人当一致。 所在地,供公众查阅。投资人在支付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投资人也可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网站上进行查阅。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将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法规规 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投资人也可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网站上进行查阅。本 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将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 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 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 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三、基 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 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 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 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2)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度报告或半年报 中期报告


全文 年报 年度报告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 (八)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 息披露、 (八)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 额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


务监督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 和核查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 监督和核查。 八、基(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 金资产完成的时间及程序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净值计 1、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算、估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 值和会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计核算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 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 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按规定公告。复核,按《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公告。 2、复核程序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 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 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 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 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 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 的处理的处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 生效后,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同一记账生效后,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同一记账 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 置、登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置、登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 对相关各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对,对相关各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对, 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 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 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 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暂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暂 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 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金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 管理人的账册为准。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 1、财务报表的编制 金托管人复核。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 2、报表复核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2、报表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核对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 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核对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数据完全一致。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 数据完全一致。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每月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 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及复核;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编制及复核;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 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 基金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复核;在每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 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金年度报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 告的编制及复核。基金托管人在复核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 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 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 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国家有关规 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定为准。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 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 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 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托管告。 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 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 国家有关规定为准。基金年度报告的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 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 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十六、 1、基金财产清算组 1、基金财产清算组托管协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议的变 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更、终 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止与基 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金财产 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的清算 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 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49、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月 1 日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订做出的修订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 站及其他媒体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分 基 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金份额 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的申购 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与赎回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会备案。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关处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告。 刊登暂停公告。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但不限于: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8)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但不限于: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信息披露事项; 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及《托管 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规定协议》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 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有未执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采取了适当的措施;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 第十七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部分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审计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八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易得性。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和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 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披露的信息资料。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中文文本为准。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币元。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币元。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 件。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 6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 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 内容提供书面说明。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法律文件。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二)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二)基金净值信息 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份额净值。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 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载在指定媒体上。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三)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三)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在基金份额销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述信息资料。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告(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年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上。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五)临时报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五)临时报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构备案。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2、终止《基金合同》;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务所; 称、住所发生变更;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变更;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7、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事项;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称、住所发生变更; 过百分之五十;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9、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人变更; 过百分之三十;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0、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者仲裁;负责人发生变动; 1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管部门的调查;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12、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分之三十;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3、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15、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6、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17、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处罚、刑事处罚; 18、变更基金销售机构;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19、更换基金登记机构;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20、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21、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方式发生变更;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2、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3、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接受赎回申请; 24、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发生变更; 25、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大事项时; 26、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行估值时;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时;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澄清公告 (六)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告中国证监会。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报告中国证监会。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 案,并予以公告。案,并予以公告。 (八)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基金管理人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基金管理 应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 告等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告等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 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 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 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 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或者以 XBRL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电子方式复核审查并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媒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定媒体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媒体披露信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的内容应当一致。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的内容应当一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九二、基金合同的变更二、基金合同的变更 部分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 基金合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同的变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 更、终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 止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金财产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 的清算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 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自决议生效后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 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下进行基金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 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 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 立。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诺安研究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 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 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 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 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 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 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


金托管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 人的业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立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立 务核查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及债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及债 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核基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核基 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 份额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是否 办理清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和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 《基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规 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 运作等行为。 八、基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金资产 的计算与复核的计算与复核 净值计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算和会 负债后的价值。负债后的价值。计核算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 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 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 的通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的通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 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以 资产净值,以约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约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将复核 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布。 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 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 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五)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核对(五)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核对 双方应每个交易日核对账目,如发现双方应每个交易日核对账目,如 双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发现双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 和基金托管人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纠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及时查明原因 正,确保核对一致。若当日核对不符,并纠正,确保核对一致。若当日核对 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影响到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和公告的, 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六)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六)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 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 完成。定期报告文件应按中国证监会完成。《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募说 的要求公告。季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 每季度终了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更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 新的招募说明书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招募说 每 6个月公告一次,于截止日后的 45 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日内公告。半年度报告在基金会计年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产品资料 度前 6个月结束后的 60 日内公告;年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 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公告。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招募 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 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 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 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 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 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上。 九、基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 金收益 告告 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基金管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管理人向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收益分配基金托管人下达收益分配的付款指令, 的付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指令将收基金托管人按指令将收益分配的全部 益分配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并 指定账户,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分配。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分配。基金收益分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须载明基金收益的配方案须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 范围、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 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 式、支付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 十一、(三)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规(三)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规 基金费模随时可变,当本基金达到一定规模模随时可变,当本基金达到一定规模 用或市场发生变化时,在遵守相关的法或市场发生变化时,在遵守相关的法 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的前提下,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或基金托管人可酌情调低基金托管费或基金托管人可酌情调低基金托管费 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 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三个工作日在至《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媒介公告。 告。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 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 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 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 行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 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2、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 作人员。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50、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五、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 第七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分 基。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 金份额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的申购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与赎回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 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 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一家指定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的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刊登基金 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 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八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八部八、生效与公告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分 基 金份额起 2个工作日内指定媒体公告。如果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 持有人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大会 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 同公告。公告。 第十九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易得性。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 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 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披露的信息资料。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 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中文文本为准。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以中文文本为准。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在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 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 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四)基金净值信息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和基金份额净值。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计净值登载在在指定媒体。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述信息资料。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告(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分析等。 (八)临时报告(八)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备案。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事项; 2、终止《基金合同》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变更;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7、基金募集期延长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事项;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称、住所发生变更; 过百分之五十;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人变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超过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金托管业务的诉讼;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负责人发生变动;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管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分之三十;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处罚、刑事处罚;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 方式发生变更;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4、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5、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大事项时;发生变更; 26、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行估值时;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0、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 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21、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 22、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八)澄清公告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告中国证监会。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盖章确认。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媒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二十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部分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基金合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同的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更、终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止与基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金财产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的清算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五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泰鑫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 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 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


行为。 八、基(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金资产 净值计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算和会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计核算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 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对报告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 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提供基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 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个工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 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在季度报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 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 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30 金管理人在一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 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在半年报完成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进行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 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45 日内完成年度在一个半月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 报告,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 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 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并将复核结个半月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 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申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审计后,方可披露。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 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 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 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 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 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 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 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 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 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 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 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51、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 (1)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货币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 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 披露编报规则第 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号<货币市场 息披露特别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公开募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六、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 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 执行。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分 基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与赎回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公告。关处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为公平对待不同类别基金份额持十、为公平对待不同类别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单个基金份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 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0%的,基金管理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0%的,基金管理 人可以参照上述第十条的规定延期办人可以参照上述第九条的规定延期办 理部分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理部分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项。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刊登暂停公告。告。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值信息,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 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金净值信息、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信息披露事项;(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和分配;(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 第十四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部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基金资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估值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 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 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 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 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予 以公布。 第十八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易得性。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 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 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中文文本为准。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以中文文本为准。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币元。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容提供书面说明。 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法律文件。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四)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基金净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 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 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 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若 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 2


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基金份 结束后第 2 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 间的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 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每万份基 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益率。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 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每万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将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 体上。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告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上。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六)临时报告(六)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 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构备案。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务所; 称、住所发生变更;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变更;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7、基金募集期延长;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事项;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称、住所发生变更;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过百分之五十;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人变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 超过百分之三十;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负责人发生变动;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管部门的调查;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变更;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处罚、刑事处罚; 18、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产净值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5%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的情形;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19、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0、变更基金销售机构;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1、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2、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14、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23、本基金收费方式发生变更;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 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24、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15、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25、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接受赎回申请;16、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6、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7、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7、基金份额类别、数量规定的变动;18、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8、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19、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大事项;20、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 29、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产净值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5%; 3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21、基金份额类别、数量规定的变动; 22、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 23、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 24、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七)澄清公告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七)澄清公告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告中国证监会。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务。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 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日年化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书面或电子确认。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内容应当一致。 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止 15 年。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止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九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部分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基金合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同的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更、终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止与基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金财产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的清算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四部分


基金合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同的内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容摘要(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在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 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 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 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 的工作人员。(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 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 定、公告与实施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 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七)基金 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 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2)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注 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 2、基金净值的确认 (九)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


计核算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2、基金净值的确认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 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 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 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 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 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 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 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 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根据《信息披露管理》的有关规定予 的处理以公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 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的处理 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 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 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 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 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 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 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 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 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 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 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 影响到基金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 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 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度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 度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终了后 5工作日内完成;招募说明书 终了后 5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合同》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6个月更新并公 生效后,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告一次,于该等期间届满后 45 日内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公告。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之 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 公告;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网站上。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 了后 60 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 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 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 度报告。。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 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 不再更新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 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 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 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 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 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 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合同生效 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 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 报告。 2、报表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 2、报表复核 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 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 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 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 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 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双方各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 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或进行电 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子确认,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 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 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 监会备案。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 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一、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 基金费 售服务费的调整售服务费的调整 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 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 服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服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 上刊登公告。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公告。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 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 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 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 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 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52、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1)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 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 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 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


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编报规则第 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露特别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分 基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与赎回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3、巨额赎回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公告。关处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刊登暂停公告。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 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定提前 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 益率;益率;(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务会计报告;(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度报告;(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 报告;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但不限于: 金净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和七日年化收益率;(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 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和分配;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 第十七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部分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审计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八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易得性。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 (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 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中文文本为准。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以中文文本为准。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币元。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容提供书面说明。 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法律文件。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四)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基金净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 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若 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 2 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 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基金份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 结束后第 2 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 间的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 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益率。 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 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每万份基 将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 体上。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报刊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报刊上。 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六)临时报告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或书面报告方式。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六)临时报告 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构备案。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的事项;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2、终止《基金合同》; 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务所;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称、住所发生变更;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变更; 事项; 7、基金募集期延长;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 称、住所发生变更;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人变更; 过百分之五十;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 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超过百分之三十; 负责人发生变动;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管部门的调查; 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变更;处罚、刑事处罚; 17、基金资产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资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产净值百分之零点五;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18、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产净值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5%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的情形;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9、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20、变更基金销售机构;14、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 21、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2、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23、本基金收费方式发生变更;15、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24、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6、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5、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17、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接受赎回申请;


26、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8、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7、基金份额类别、数量规定的变动;19、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8、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20、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 大事项;产净值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29、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0.5%;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21、基金份额类别、数量规定的变动; 3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22、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 23、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 24、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澄清公告(七)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 报告中国证监会。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务。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净值 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七日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七日 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 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媒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媒体披露信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的内容应当一致。 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止 10 年。 止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第二十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部分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基金合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同的内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容摘要(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 日年化收益率;日年化收益率;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金净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6、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6、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务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产的清算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2)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净资产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 数后得到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2、基金净值的确认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 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 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度报表 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终了后 5工作日内完成;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的计算与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净资产值。基金份额净值是 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后得到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2、基金净值的确认用于基金信息披露 的基金净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 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 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信息披露 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布。(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 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度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6个月更新并公终了后 5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合同》 告一次,于该等期间届满后 45 日内公生效后,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 告。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 60 网站上。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 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年度报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编制完毕并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予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 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 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 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 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 不再更新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 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 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 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 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 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 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合同生效不 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 2、报表复核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告。 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 2、报表复核 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 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 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 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 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 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双方各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 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 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或进行电 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子确认,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 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 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 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 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信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息披露 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 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 基金已实现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净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包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以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 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金季度报告,以及临时报告、澄清公 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 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报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 计后,方可披露。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 方可披露。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 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1.职责 1.职责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 过程中应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过程中应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为宗旨,诚实信用,严守秘密。基金为宗旨,诚实信用,严守秘密。基金 管理人负责办理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管理人负责办理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 露事宜,对于本章第(二)条规定的露事宜,对于本章第(二)条规定的 应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事项,应经基应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事项,应经基 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 予以公布。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根据法 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 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和基 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和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3.信息文本的存放 3.信息文本的存放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发售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上述文件。在支 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上述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十一、基金费用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 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 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管 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和销售服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1) 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 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 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1)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 用必要的工作人员。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 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 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上。


53、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内容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分 基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与赎回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会备案。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根据《信息披露办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刊登暂停公告。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 额净值。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 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 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 1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一家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金合同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九部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分基金程序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管理人、 基金托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管人的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更换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 件和程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指定媒介公告。 序(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 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 更换的条件和程序。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 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联之日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合公告。 第十七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部分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审计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八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 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披露的信息资料。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中文文本为准。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以中文文本为准。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在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 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四)基金净值信息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和基金份额净值。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计净值登载在在指定媒体。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述信息资料。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告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 上。 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 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事项; 2、终止《基金合同》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称、住所发生变更务所;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变更;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7、基金募集期延长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事项;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称、住所发生变更; 过百分之五十;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人变更; 超过百分之三十;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金托管业务的诉讼;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负责人发生变动;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管部门的调查; 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 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 分之三十;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处罚、刑事处罚;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发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大事项时;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行估值时;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 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八)澄清公告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八)澄清公告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告中国证监会。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人出具书面文件或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媒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九二、《基金合同》的变更二、《基金合同》的变更 部分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基金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 同的变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自决议生效后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更、终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止与基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金财产的清算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 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 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2、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七、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 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创新 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 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 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三、基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金托管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人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金管理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 人的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务监督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和核查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 进行监督和核查。 八、基(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金资产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 净值计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算和会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计核算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 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对报告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 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 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 人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 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 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 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一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 金管理人在 30 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 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45 在一个半月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完成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 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个半月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申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审计后,方可披露。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 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 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 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 完全一致。 (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 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业时;业时; 十九、(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 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54、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 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 新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订做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5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 49、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 站及其他媒介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部分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赎回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会备案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关处理方法,并在 2日内在指定媒介 公告。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刊登暂停公告。告。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定提前 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权利义务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 信息披露事项;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 第十六部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分 基金施施 的收益与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分配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 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第十七部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分 基金 的会计与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审计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八部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分 基金 的信息披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露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 其他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易得性。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 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 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中文文本为准。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币元。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容提供书面说明。 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法律文件。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二)基金净值信息(二)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净值。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 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三)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述信息资料。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告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报刊上。 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五)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五)临时报告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站上。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构备案。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务所; 称、住所发生变更;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变更;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7、基金募集期延长; 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 事项;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称、住所发生变更;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过百分之五十; 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人变更;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超过百分之三十;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金托管业务的诉讼;负责人发生变动;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管部门的调查;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分之三十;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处罚、刑事处罚;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方式发生变更;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接受赎回申请;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发生变更;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大事项时;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时;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六)澄清公告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澄清公告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告中国证监会。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报告中国证监会。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八)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 (八)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九)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 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基金管理人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应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 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 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 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九)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十)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 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 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 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 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 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 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 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 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 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的内容应当一致。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的内容应当一致。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止 15 年。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止 15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二十四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部分 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金合同的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内容摘要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 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 告与实施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 过 15 个工作日。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的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6、基金财产清算的 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 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17)复核、审查基金 清算报告,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18)复核、审查 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三)收益分配方 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 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2)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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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 八、基金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十)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资产净值 的计算与复核的计算与复核 计算和会 计核算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产 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 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管理人 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 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结束后计算得出 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 ,并在盖章后以 值,并在盖章后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发双方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 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以双方约定核,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复核结果 的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 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对同时进行。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 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 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 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 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 以按照其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 以按照其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 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相 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相 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会计核算(二)基金会计核算 3、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制和 3、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制和 复核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 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 度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度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 终了后 5工作日内完成;招募说明书终了后 5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合同》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6个月更新并公生效后,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 告一次,于该等期间届满后 45 日内公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 告。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网站上。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 60 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年度报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编制完毕并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 予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 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 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 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 不再更新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 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 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 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 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 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 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合同生效不 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 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 告。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 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 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 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 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 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 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双方各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 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或进行电 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子确认,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 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 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 监会备案。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 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基金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 信息披露 金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金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2、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括 2、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括 《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定期报《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及告、临时报告、基金净值信息及其他 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和基金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金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 定予以公布。以公布。 3、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 3、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 须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计师事务所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的 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进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 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 当一致。5、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将招募说明书、定期报告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查询和 复制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为文本存放、基金份额持有人查询有关文件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其他 便利。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6、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 导致基金信息的暂停或延迟披露的(如暂停披露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不可抗力等情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 及时恢复办理信息披露。(三)基金托管人报告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每个上半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在基金半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分别出具托管人报告。 4、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进 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 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5、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依法必须披露 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 查阅、复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6、对于因不可抗力 等原因导致基金信息的暂停或延迟披露的(如暂停披露基金净值信息),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 报告,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不可抗力等情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恢复 办理信息披露。(三)基金托管人报告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每个上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在基金中期报告 及年度报告中分别出具托管人报告。


55、诺安和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和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 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分 基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与赎回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关处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告。 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定提前 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金合同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 信息披露事项;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 第十四四、估值方法四、估值方法 部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基金资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估值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 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份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公告。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信息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值信息予以公布。 公布。 第十七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部分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审计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八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部分 基 金的信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息披露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易得性。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中文文本为准。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以中文文本为准。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币元。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币元。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件。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容提供书面说明。 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法律文件。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二)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二)基金净值信息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和基金份额净值。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 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三)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三)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述信息资料。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告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 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 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上。 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五)临时报告 (五)临时报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 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的事项; 2、终止《基金合同》;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称、住所发生变更; 务所;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变更; 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7、基金募集期延长;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 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事项;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称、住所发生变更; 过百分之五十;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 人变更; 超过百分之三十;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负责人发生变动; 管部门的调查;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 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分之三十;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处罚、刑事处罚;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发生变更;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大事项时;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行估值时;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时;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八)澄清公告 (八)澄清公告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告中国证监会。 报告中国证监会。(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十)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一)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基金管理人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应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 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 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 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 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十二)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 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 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 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 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 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 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 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 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 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 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或者以 XBRL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电子方式复核审查并确认。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信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拟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的内容应当一致。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的内容应当一致。 止 15 年。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止 15 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二十同步更新 四部分


基金合 同的内 容摘要 (2)诺安和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 立。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诺安研究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 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 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 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 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 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 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 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及债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核基金管理人计 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和《基金 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 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 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及债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 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 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五)基金收益分配的清算交收安排(1)基金管理人决定收益分配方案并通知 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五)基金收益分配的清算交收安排(1)基金管理人决定收益分配方案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 八、基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金资产 的计算与复核的计算与复核 净值计 算和会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 计核算负债后的价值。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 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 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 的通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的通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 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以 资产净值,以约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约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将复核 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 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 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五)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核对(五)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核对 双方应每个交易日核对账目,如发现双方应每个交易日核对账目,如 双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发现双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 和基金托管人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纠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及时查明原因 正,确保核对一致。若当日核对不符,并纠正,确保核对一致。若当日核对 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影响到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和公告的, 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六)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六)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 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 完成。定期报告文件应按中国证监会完成。《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募说 的要求公告。季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 每季度终了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更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 新的招募说明书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招募说 每 6个月公告一次,于截止日后的 45 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日内公告。半年度报告在基金会计年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产品资料 度前 6个月结束后的 60 日内公告;年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 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公告。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招募 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 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 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 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 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 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上。 十、信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 息披露 金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金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 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基金管理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 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 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 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基金净值信息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 人拟定并公布。定并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六)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六) 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 年报经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年报经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中选择一种报纸或证监会指券时报》中选择一种报纸或证监会指 定的其他媒介发布。定的其他媒介发布。 十六、(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基金托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 管协议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的变更、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 终止与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 基金财下进行基金清算。下进行基金清算。 产的清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算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具有证券、期 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 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 员。人员。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 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 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上。


56、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三、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募集的注册,并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 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三、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 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 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 资风险。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分 基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与赎回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会备案。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关处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告。 刊登暂停公告。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 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定提前 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 信息披露事项;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 第十四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部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基金资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估值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 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份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信息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值信息予以公布。 公布。 第十八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三、本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 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禁止的其他行为。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禁止的其他行为。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币元。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中文文本为准。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币元。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件。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基金托管协议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件。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招募说明书。 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法律文件。 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容提供书面说明。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法律文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和基金份额净值。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述信息资料。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告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报刊上。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 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上。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七)临时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站上。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七)临时报告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的事项;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构备案。务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事项; 2、终止《基金合同》;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称、住所发生变更;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称、住所发生变更;人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变更;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7、基金募集期延长;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负责人发生变动;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过百分之五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分之三十;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超过百分之三十;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者仲裁;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管部门的调查;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处罚、刑事处罚;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发生变更;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方式发生变更;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接受赎回申请;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大事项时;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行估值时;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 (十)清算报告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告中国证监会。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十一)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基金管理人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应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 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 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 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十二)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十)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 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 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 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 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 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 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 务。 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或电子确认。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的内容应当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止 15 年。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止 15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九二、《基金合同》的变更二、《基金合同》的变更 部分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基金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 同的变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自决议生效后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更、终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止与基 金财产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清算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部分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基金合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同的内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容摘要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 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三)收益分配方案的 确定、公告与实施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 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 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的清算(2)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6、基金财 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 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17)复 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 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 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 的工作人员。(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上。


(2)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原《托管协议》条款新《托管协议》条款 八、基(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 金资产完成的时间及程序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净值计 1.基金资产净值 算和会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 计核算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负债后的金额。 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 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 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按规定公告。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 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按《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公告。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 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 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 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 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 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 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 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 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 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 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 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个工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个工 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 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 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基金中期报告的 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 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 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 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告或者年度报告。 九、基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金收益 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基金管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管理人向 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收益分配的付款指基金托管人下达收益分配的付款指令, 令,基金托管人按指令将收益分配的基金托管人按指令将收益分配的全部 全部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并 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分配。基金收益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分配。基金收益分 分配方案须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配方案须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 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 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 付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 十、基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金信息 披露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 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 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 、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 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 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度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计后,方可披露。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露。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投资中小 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 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 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在季度报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 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益率等信息,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 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 露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中小企业私募 债券的投资情况。3.信息文本的存放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3.信息文本的存放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 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 完全一致。 十一、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 基金费 整整 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 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 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 费率或增值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费率或增值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或增值服务费率等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或增值服务费率等 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十六、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托管协 议的变 1.基金财产清算组 1.基金财产清算组 更、终 在基金财产清算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在基金财产清算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 止与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 金财产 金合同》和本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金合同》和本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 的清算 护基金资产安全的职责。护基金资产安全的职责。 (1)基金财产清算组组成:基金财(1)基金财产清算组组成:基金财 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具有证券、期 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 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 员。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小组成立后 2日内应就清算组的清算小组成立后 2日内应就清算组的 成立进行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成立进行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 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组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组 做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做出的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 托管人保存期限不少于 15 年。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 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 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 刊上。


57、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 站”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 的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 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体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金合同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九部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分基金程序程序 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基金托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管人的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更换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 件和程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指定媒介公告。 序(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 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 更换的条件和程序。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 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联之日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合公告。 第十七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部分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审计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八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部分 基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金的信《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 息披露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 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媒体和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 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站(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中文文本为准。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在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 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四)基金净值信息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和基金份额净值。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计净值登载在在指定媒体。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述信息资料。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告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 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2、终止《基金合同》的事项;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称、住所发生变更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务所; 变更;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7、基金募集期延长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事项;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过百分之五十;称、住所发生变更;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超过百分之三十;人变更;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金托管业务的诉讼;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管部门的调查;负责人发生变动;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分之三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 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罚、刑事处罚;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发生变更;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行估值时;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 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八)澄清公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八)澄清公告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告中国证监会。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人出具书面文件或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媒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九二、《基金合同》的变更二、《基金合同》的变更 部分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基金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 同的变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自决议生效后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更、终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止与基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金财产的清算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 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 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2、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七、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 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改革 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 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 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三、基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金托管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人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金管理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 人的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务监督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和核查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 进行监督和核查。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申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审计后,方可披露。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 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 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 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 完全一致。 (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 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业时;业时; 十九、(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 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58、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8、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指《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 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订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会员会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 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站及其他媒介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分 基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与赎回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会备案。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关处理方法,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告。 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值。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 信息披露事项;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 第十七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部分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审计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八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部分 基 金的信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息披露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易得性。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 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 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中文文本为准。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币元。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容提供书面说明。 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法律文件。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四)基金净值信息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和基金份额净值。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 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述信息资料。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告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 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 报刊上。 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 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构备案。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务所; 称、住所发生变更;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变更;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7、基金募集期延长; 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 事项;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称、住所发生变更;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过百分之五十; 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人变更;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超过百分之三十;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 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负责人发生变动;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管部门的调查; 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 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 分之三十;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变更;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处罚、刑事处罚;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接受赎回申请;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发生变更;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26、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基金份额的销售及对基金份额分类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大事项时;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8、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行估值时; 2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的销售及对基金份额分类办 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22、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23、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时; 24、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告中国证监会。 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规定。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信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 的内容应当一致。拟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的内容应当一致。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止 10 年。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止 10 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二十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部分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基金合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同的内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容摘要(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6、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6、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务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 实施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 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 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 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 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2)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 立。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诺安联创顺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 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 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 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 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 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 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 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 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


人的业不限于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财产、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务核查金财产、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及债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核基金 和证券账户及债券托管账户,是否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及时、准确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令办理清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和 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基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 收,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 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十一)基 金资产 值的计算与复核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净值计 与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算和会 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计核算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 基金总份额后的价值。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总份额后的价值。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信 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的价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 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法律、 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 信息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以约定方式发送 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 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由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 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以约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 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由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 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 布。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 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 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 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六)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核对 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双方应每个交易日核对账目,如发现双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 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 管人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确保核对一 对外予以公布。 致。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 (六)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核对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和公告 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双方应每个交易日核对账目,如发 (七)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现双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及时查明原 《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 因并纠正,确保核对一致。若当日 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 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 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 准。 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 (七)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 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 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 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 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 经过审计。 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 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 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 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 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 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 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 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 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 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 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 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 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 指定媒介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 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十、信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信息 息披露 基金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 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息披露职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 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基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合同》 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净值信息 务。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 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公布。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 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六)款的 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告经告、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及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后方可披露。基金管理人拟定并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券 (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中选 核。基金年报经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中选择一种报纸或证监会指定的其他媒介发布。 择 一种报纸或证监会指定的其他媒介发布。


十一、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 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 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 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 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 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 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59、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 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 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 三、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关法律法规。 三、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国证监会”) 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 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人应当认真阅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险。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不保证最低收益。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 险。 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 第二部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优化配置混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优化配置混 分 释义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定期的更新更新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优化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订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会员会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 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站及其他媒介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分 基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与赎回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会备案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关处理方法,并在 2日内在指定媒介 公告。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刊登暂停公告。告。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 信息披露事项;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 第十七二、基金的年度审计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部分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基金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会计与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审计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 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八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部分 基 金的信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息披露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其他组织。 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和完整性。 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介披露,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中文文本为准。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币元。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 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 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件。 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 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 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 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 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 招募说明书。 容提供书面说明。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文件。 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基金净值信息(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净值。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 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述信息资料。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告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 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 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 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 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 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 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 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本基 金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 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 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 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七)临时报告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站上。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构备案。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务所; 称、住所发生变更;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变更;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7、基金募集期延长;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事项;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称、住所发生变更;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过百分之五十;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人变更;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超过百分之三十;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管部门的调查;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分之三十;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处罚、刑事处罚;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方式发生变更; 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接受赎回申请;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发生变更; 26、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基金份额的销售及对基金份额分类办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8、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行估值时;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21、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 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的销售及对基金份额分类办 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22、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23、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时; 24、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告中国证监会。 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一)投资股指期货信息披露 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 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 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 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 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 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 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十二)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 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 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 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 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 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务。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 的内容应当一致。 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的内容应当一致。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 止 15 年。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 止 15。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二十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部分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基金合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同的内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容摘要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 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 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 《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 实施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按照《信 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会备案。公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 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的清算(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可以聘用必要的工 作人员。(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2)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半年报或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 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二)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 叁亿捌仟柒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一)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与《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订立。 (一) 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诺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订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益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 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 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 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 此不承担任何


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基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十二)基 金资产 值的计算与复核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净值计 与复核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算和会 财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产估值。计核算 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 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 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结束后计算得出的基金净值信息 ,并在盖章后以双方约定 当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值,并在盖章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对 后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以双方约定的方 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值计算结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果进行复核,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 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 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 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协商未能 核对同时进行。 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基金净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 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 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 人可以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且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 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基金份额净值 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二)基金会计核算 管人可以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 3、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备案。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 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 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合同》(二)基金会计核算 3、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生效后,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 制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招募说明书其 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 表的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个工新一次;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 作日内完成;招募说明书在基金合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同生效后每 6个月更新并公告一次,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 于该等期间届满后 45 日内公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 理人不再更新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告;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 了后 60 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要。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基金合同 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 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 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告或者年度报告。 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 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 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 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 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 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 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 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 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 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专 用章的复核意见书或进行电子确认,双方各 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 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 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 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 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 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 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业务部门 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专用章 的复核意见书,双方各自留存一份。 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 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 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 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 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十、基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信息 金信息 基金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披露 程序 2、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括《基 2、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 包括《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告、基金净值信息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 值公告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规的规定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照有关 3、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 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3、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所审计。 告必须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 4、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国证监会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指定媒介进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4、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 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 简称“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 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一致。 )等媒介进行;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 体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 5、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 得早于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信息,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 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 内容应当一致。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5、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 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将招募说明书、定期报告等文本存 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 所,并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查询 和复制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应为文本存放、基金份额持有 6、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基金信息的 人查询有关文件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其他便利。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 完全一致。6、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基金信息的暂停或延迟披露的(如暂停披露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不可抗力等情形 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恢复办理信息披露。(三)基金托管人报告基金托管人应按《基 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每个上半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每 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在基金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分别出具托管人报告。 暂停或延迟披露的(如 暂停披露基金净值信息),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不 可抗力等情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恢复办理信息披露。(三)基金托管人报告基金托 管人应按《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每个上半年度结束 后两个月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在基金中期报告及年度报告中分别出具托管人报告。


60、诺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诺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所有章节“媒体”修改为“媒介”;“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至少一种媒体及管理人网站” 或“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管理人网站”修改为“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 第六部一、申购和赎回场所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分 基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金份额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的申购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与赎回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会备案。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根据《信息披露办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暂停公告。 第七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分 基 金合同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当事人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及权利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报告;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格;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17)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和分配;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第十四三、估值方法三、估值方法 部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基金资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产估值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 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信息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值信息予以公布。 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八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部分 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金的信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息披露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 和完整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 易得性。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漏;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 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中文文本为准。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以中文文本为准。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 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在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 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 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 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四)基金净值信息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和基金份额净值。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计净值登载在在指定媒介。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述信息资料。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告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 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 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告方式。 本基金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本基金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 报告等定期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国债 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 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 分揭示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揭示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 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 和投资目标。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本基金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 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本基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本 金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基金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 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 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 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险分析等。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义务人应当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备案。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事项; 2、终止《基金合同》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称、住所发生变更务所;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变更;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 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事项;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称、住所发生变更; 过百分之五十;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人变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超过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金托管业务的诉讼;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负责人发生变动;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管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分之三十;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 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处罚、刑事处罚;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方式发生变更;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26、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发生变更; 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 基金份额的销售及对基金份额分类办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法及规则进行调整;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28、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行估值时; 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2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1、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 别设置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 及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 整; 22、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 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23、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 行估值; 24、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 (八)澄清公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八)澄清公告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 告中国证监会。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 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务。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盖章确认。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媒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四、基金财产的清 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2、关于《基金合 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后生效,自决议生效后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2)诺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原《托管协议》条款新《托管协议》条款 八、基(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金资产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 净值计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 算和会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计核算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制并公告。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 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 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 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 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 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 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 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 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 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 理人在 30 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在半理人在一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在中 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 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一个月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 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45 日内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一 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个半月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 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 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并将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个半 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月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金管理人。 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 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十、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息披露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申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布。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 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 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 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媒介公开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 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 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 完全一致。 十六、(二)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基金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管协议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的变更、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终止与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 基金财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产的清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算(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十九、(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 基金托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管协议 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