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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美元债债券(QDII)人民币(002286)

中银美元债债券(QDII):中银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20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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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 2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5年 12月 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00号文核准募 集,基金合同于 2015年 12月 3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的,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收益和市场前景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 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 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 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 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因汇率波动导致的风险等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元债券,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投 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 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 3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12月 18日(本招募说明书中关于基金合 同内容变更事项的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10月 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年 9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4 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 12月 30日 二、 基金的名称 中银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三、 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基金 四、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审慎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下,力争总回报最大化,以谋求长期保值增值。 五、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包括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可转换债 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 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优先股;已与 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 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 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投资于美元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六、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控制基金组合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实现良好收益率的目标。 5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研究全球市场经济运行趋势,深入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财政及货币政策对经 济运行的影响,结合对中长期利率走势、通货膨胀及各类债券的收益率、波动性的预期,自 上而下地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的比例进行最优化配置和动态调整。 2、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积极主动地预测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相应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以 达到提高债券组合收益、降低债券组合利率风险的目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战略性久期配置 和短期策略性久期调整: 在确定债券组合久期的过程中,本基金将在判断市场利率波动趋势的基础上,根据债券 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当前形态及陡峭度,通过合理假设下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最后确定最 优的债券组合的战略性久期配置。 短期策略性久期调整主要通过对市场短期趋势、资金流动、经济数据发布等因素所引起 的市场利率、价格波动的研究来调整投资组合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适当降低 组合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 (2)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主要关注个别债券的选择和行业配置 两方面。在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分析策略, 在信用类固定收益金融工具中进行个债的精选,结合适度分散的行业配置策略,构造和优化 组合。 通过对所投资债券的信用评级和信用分析,包括宏观信用环境分析、行业趋势分析、管 理层素质与公司治理分析、运营与财务状况分析、债务契约分析、特殊事项风险分析等,依 靠中银信用分析团队及中银研究平台的其他资源,深入分析挖掘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现金 流、发展趋势等情况,严格遵守中银信用分析流程,执行中银信用投资纪律。 1)个别债券选择 本基金执行“中银投资备选库流程”,生成或更新买入信用债券备选库,强化投资纪律, 保护组合质量。 本基金主要从信用债券备选库中选择或调整个债。本基金根据个债的类属、信用评级、 收益率(到期收益率、票面利率、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剩余期限、久期、凸性、 6 流动性(发行总量、流通量、上市时间)等指标,结合组合管理层面的要求,决定是否将个 债纳入组合及其投资数量。 2)行业配置 宏观信用环境变化,影响同一发债人的违约概率,影响不同发债人间的违约相关度,影 响既定信用等级发债人在信用周期不同阶段的违约损失率,影响不同信用等级发债人的违约 概率。同时,不同行业对宏观经济的相关性差异显著,不同行业的潜在违约率差异显著。 本基金借助中银中央研究平台,基于深入的宏观信用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基本面研究, 运用定性定量模型,在自下而上的个债精选策略基础上,采取适度分散的行业配置策略,从 组合层面动态优化风险收益。 3)信用风险控制措施 本基金实施谨慎的信用评估和市场分析、个债和行业层面的分散化投资策略,当发债企 业的基本面情况出现恶化时,运用“尽早出售(first sale, best sale)”策略,控制投资风险。 本基金使用各信用级别持仓量、行业分散度、组合持仓分布、各项重要偿债指标范围等 描述性统计指标,还运用 VaR 等模型,估计组合在给定置信水平和事件期限内可能遭受的 最大损失,以便有效评估和控制组合信用风险暴露。 4)高收益债投资策略 高收益债票面利率较高、信用风险较大、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高收益债收益率由基准 收益率与信用利差叠加组成,信用风险表现在信用利差的变化上;信用利差主要受两方面影 响,一是系统性信用风险,即该信用债对应信用水平的市场信用利差曲线变化;二是非系统 性信用风险,即该信用债本身的信用变化。 本基金运用深刻的基本面研究,力求前瞻性判断经济周期,在经济周期的复苏初期保持适当 增加的高收益债配置比例,在经济周期的过热期保持适当降低高收益债配置比例。 (3)其它债券投资策略 1)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对同一类属收益率曲线形态和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在给定组合久期以及其他 组合约束条件的情形下,通过中银债券组合优化数量模型,确定最优的期限结构。本基金期 限结构调整的配置方式包括子弹策略、哑铃策略和梯形策略。 2)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骑乘策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当债券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 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 7 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 资期初有所下降,对应的将是债券价格的走高,而这一期间债券的涨幅将会高于其他期间, 这样就可以获得丰厚的价差收益即资本利得收入。 3、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衍生工 具,控制下跌风险,对冲汇率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为对冲汇率风险,本基金将投资于外汇远期合约、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外汇互换协议 等金融工具。 投资流程如下:基金经理提交投资衍生品的建议报告,其中应包括宏观分析、市场分析、 决策依据、采用的具体合约种类、数量、到期日、合约的流动性分析等。风险管理部门对基 金经理的投资建议提出意见。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状况和组合仓位情况做出期货合约的平仓或 加仓决定,根据需要报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在投资策略实施后,基金经理每日须对组合头 寸和保证金情况进行监控,基金运营部门配合做好组合头寸和保证金的管理。风险管理部门 实时监控衍生品交易情况,确保其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限制。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 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七、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元债券,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 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八、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同期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 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8 九、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1月1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年 9月 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普通股 - - 存托凭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85,374,243.76 89.43 其中:债券 285,374,243.76 89.4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8,123,067.39 8.81 8 其他各项资产 5,614,985.67 1.76 9 合计 319,112,296.82 100.00 9.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合计 -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9.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9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9.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9.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债券信用等级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A+至 AA- 3,541,699.44 1.12 A+至 A- 18,050,394.45 5.70 BBB+至 BBB- 51,952,763.34 16.40 BB至 BB- 110,871,265.17 34.99 B+至 B 71,837,874.55 22.67 未评级 29,120,246.81 9.19 注:1、本债券投资组合主要采用标准普尔、穆迪等机构提供的债券信用评级信息,未提供 评级信息的可适用内部评级。 9.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XS17280369 52


YZCOAL 4 3/4 11/30/20 14,853,090 14,962,705.80 4.72 2 XS13281301 97


CCB 4.65 12/29/49 14,145,800 14,345,680.15 4.53 3 XS15656840 62


TSSTEE 4 1/4 04/07/20 14,145,800 14,157,541.01 4.47 4 XS16847930 18


POSABK 4 1/2 PERP 14,145,800 14,149,336.45 4.47 5 XS12575920 37


BOCOM 5 12/29/49 12,023,930 12,179,399.41 3.84 注:1、债券代码为 ISIN 码。 2、数量列示债券面值,外币按照期末估值汇率折为人民币,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9.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9.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9.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 9.10.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9.10.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9.10.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83,269.6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966,952.07 5 应收申购款 364,763.9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614,985.67 9.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9.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年 12月 30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中银美元债人民币份额: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5年 12月 30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0.10% 0.07% 0.01% 0.00% 0.09% 0.07% 11 2015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9.59% 0.24% 2.54% 0.01% 7.05% 0.23%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3.19% 0.21% 2.47% 0.01% -5.66% 0.20%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4.80% 0.41% 2.41% 0.01% 2.39% 0.40%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9月 30日 7.91% 0.20% 1.76% 0.01% 6.15% 0.1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 2019年 9月 30日 20.10% 0.28% 9.52% 0.01% 10.58% 0.27% 注:本基金另设美元份额,基金代码 002287,与人民币份额并表披露。 十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设立日期:2004年 8月 12日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50960970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8350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 1650万元的美元 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章砚(ZHANG Yan)女士,董事长。国籍:中国。英国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公 共金融政策专业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银行总行全球金融市场 部主管、助理总经理、总监,总行金融市场总部、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12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总裁。2000年 10月至 2012年 4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 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韩温(HAN We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中 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司业务部高级经理,通州支行 副行长,海淀支行副行长,上地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丰台支行行长等职。 杨柳(YANG Liu)先生,董事。国籍:中国。2019年 9月起担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武汉大学经管学院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现任中国银行财富与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 曾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原中国银行信托公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托管部处长、 副总经理。 曾仲诚(Paul Tsa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 董事总经理,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曾 先生于 2015年 6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及 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营范 围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定收益)、资本市场、投资银 行、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年,并曾 于瑞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结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的风险 管理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宾夕法尼亚大 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赵欣舸(ZHAO Xinge)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曾 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会) 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融MBA 主任,并在华宝信托担任独立董事。 杜惠芬(DU Huifen)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 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学院(筹) 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付磊(Fu Lei)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首 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内部审 13 计协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北京总会计师 协会学术委员,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孙祁祥(SUN Qixiang)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北 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主 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亚太风险与 保险学会主席、美国哈佛大学访问教授。 2、监事 赵蓓青(ZHAO Beiqing)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研究生学历。历任辽宁省证 券公司上海总部交易员、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交 易主管。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卢井泉(LU Jingquan)先生,监事,国籍:中国。南京政治学院法学硕士。历任空军 指挥学院教员、中国银行总行机关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武汉中北支行副行长、企业年金理事 会高级经理、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高级交易员。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沃顿商 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学 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MBA)和经济学硕士。曾在 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金 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金 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讲 师。


张家文(ZHANG Jiawe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 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陈军(CHEN Ju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 伊利诺伊大学金融学硕士。2004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权益投资 部总经理、助理执行总裁。 14 王圣明(WANG Shengming)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 学院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历任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闫黎平(YAN Liping)女士,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2019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曾任南方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保险机构业务部总经理。 4、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 郑涛(Zheng Tao)先生,金融学博士。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员。2015年加 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专户投资经理。2016年 6月至今任中银美元债基金基金经 理,2017年 6月至 2019年 10月任中银丰实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6月至今任中银丰和基 金基金经理,2017年 12月至今任中银丰禧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1月至今任中银丰荣基金 基金经理,2018年 3月至今任中银中债 7-10年国开债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9月至今 任中银中债 3-5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 3月至今任中银中债 1-3年期国 开行债券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 6月至今任中银中债 1-3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基金基 金经理。中级经济师。具有 10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证券、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员、 黄金交易员从业资格。 曾任基金经理: 涂海强(Tu Haiqiang)先生,2015年 12月至 2017年 4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副执行总裁)、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建(权益投资部总经 理)、张发余(研究部总经理)、方明(专户理财部副总经理)、李丽洋(财富管理部副总经 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十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15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 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 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 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集 团总资产73,059.25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44%,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2.86%。 2002年 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 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 包业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 7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 87人。2002年 11月,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 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 年 4 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 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 (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 业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 值,独创“6S 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 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国 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 FOF、第一 16 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 到账、第 一只境外银行 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 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 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 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 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 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 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 品创新奖”;7月荣膺 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年 6月招商 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2.0”荣获《银行家》 2017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 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年 1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 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2017 年 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 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荣膺公募基金 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 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12 月荣膺 2018 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 年度最佳 托管银行”、“20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2019年 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2018 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6 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金托管机 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十三、 境外托管人


名称: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地址:140 Broadway New York, NY 10005 法定代表人:


William B. Tyree (Managing Partner) 组织形式:合伙制(Partnership)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成立于 1818年的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BH”)是全球领先的托管银行之一。BBH自 1928 年起已经开始在美国提供托管服务; 1963 年,BBH 开始为客户提供全球托管服务, 是首批开展全球托管业务的美国银行之一。


BBH的惠誉长期评级为 A+,短期评级为 F1。 17 十四、 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如基金托管人委托境外托管人,包括向其支付的相应服务 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税务顾问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登记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out-of-pocket fees),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 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进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10)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 税、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及费用); (11)与基金缴纳税收有关的手续费、汇款费等; (12)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 (13)与基金有关的诉讼、追索费用;但由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此类费 用由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自行承担; (14)因基金运作需要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及基金 资产由原基金托管人转移新基金托管人所引起的费用; (1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18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约定的方式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管理人与托管人核对无误后,自产品成立 一个月内由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资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由管理人于产品成 立一个月后的 5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4)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 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 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除非《基金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9 1、申购费用 (1)人民币份额申购费率 费用种类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M<200万元 0.50% 200万元≤M<500万元 0.30% M≥500万元 1000元/笔 注:M为申购金额。 (2)美元份额申购费率 费用种类 申购金额(M)(美元) 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M<16万美元 0.80% 16万美元≤M<35万美元 0.50% 35万美元≤M<100万美元 0.30% M≥100万美元 1000元/笔 注:M为申购金额。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并将不低于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1年以 365天计),其中对于持续 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率随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日 1.5% 7日≤Y<1年 1.00% 1年≤Y<2年 0.50% Y≥2年 0% 注:Y为持有期限,1年指 365天。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0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 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 5、在未来条件成熟时,本基金可以开通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具体规则详见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 6、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申购、赎回的币种为人民币,美元份额的申购、赎回币种为美 元。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设立以其它币种计价的基金份额以及 接受其它币种的申购、赎回,其他外币基金份额申赎的原则、费用等届时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并提前公告。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采用摆动定价 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 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50960970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2)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21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 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服电话: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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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


祖国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22 联系人:








韩爱彬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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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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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


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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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95733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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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23 法定代表人:


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联系人:








宁博宇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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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 903室 办公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号元茂大厦 903室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联系人:








董一锋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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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


江卉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











fund.jd.com 本机构目前仅销售本基金的人民币份额,暂不办理本基金美元份额的销售业务。 11)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号 1幢 1层 1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 9号奎科科技大厦 1层 法定代表人:


张旭阳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本机构目前仅销售本基金的人民币份额,暂不办理本基金美元份额的销售业务。 1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24 法定代表人:


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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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本机构目前仅销售本基金的人民币份额,暂不办理本基金美元份额的销售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美元份额的发售机构 或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1801 联系人:乐妮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25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许培菁 十六、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为: (一) 在“重要提示”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截止日与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进行更新; (二) 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三) 在“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根据《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号》及《基金合 同》,披露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四) 在“基金的业绩”部分,披露了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五) 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六) 在“境外托管人”部分,对境外托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七) 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八) 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明了前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以来的其他应 披露事项。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