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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启富混合A(003912)

泰达宏利启富混合: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20年1月更新)查看PDF公告




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年1月更新)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6年11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642号文注册,基 金合同于2017年3月15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 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 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 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 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 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 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1月1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19年0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 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3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2年6月6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联系人:聂志刚 联系电话:010-66577678 注册资本:一亿八千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1%;宏利投资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49%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 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 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 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 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4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 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 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亚洲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 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溢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选稳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 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业绩驱动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金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绩优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泽利3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泰达宏利年年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牌升级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五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天津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天津泰达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与风险 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杜汶高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持有数学及管理科学学 士学位,现为宏利投资管理(亚洲)总裁兼亚洲区主管及宏利投资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掌管亚洲及日本的投资事务,专责管理宏利于区内不断壮 大的资产,并确保公司的投资业务符合监管规定。出任现职前,杜先生掌管宏 5 利于亚洲区(香港除外)的投资事务。2001年至2004年,负责波士顿领导机构 息差产品的开发工作。杜先生于2001年加入宏利,之前任职于一家环球评级机 构,曾获派驻纽约、伦敦及悉尼担任杠杆融资及资产担保证券等不同部门的主 管,拥有二十多年的资本市场经验。 杨雪屏女士,董事。拥有天津大学工科学士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硕士学 位。1995年至2003年曾在天津青年报社、经济观察报社、滨海时报社等报社担 任记者及编辑;2003年至2012年就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 科;自2012年至今就职于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担任资产 管理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刁锋先生,董事。拥有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及经济学博士学 位。曾担任天津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员、信托经理,渤海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部部门总助,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 理。现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渤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 陈展宇先生,董事,拥有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经济学理学士学 位,现任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洲区机构投资业务部主管,兼任北 亚区财富及资产管理部主管(日本除外)。加入宏利前,陈展宇先生曾先后任职 于怡富基金有限公司、时佳达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高盛(亚洲)资产 管理部、源富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等。陈先生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执 照。 张凯女士,董事,拥有美国曼荷莲学院经济学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工 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出任现职 前,张凯女士曾担任花旗中国副行长、零售金融业务总裁。加入花旗前,张凯 女士曾担任麦肯锡管理咨询公司顾问以及华信惠悦咨询公司的精算分析师。张 凯女士在北美和亚洲金融业拥有20多年的经验。 何自力先生,独立董事,1982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1975年至 1978年,于宁夏国营农场和工厂务农和做工:1982年至1985年,于宁夏自治区 党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1988年至今任职于南开大学,历任经济学系系主 任、经济学院副院长,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 6 长和秘书长、天津经济学会副会长;2002年1月至7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 克利分校作访问学者。 张建强先生,独立董事。二级律师,南开大学法学学士、国际经济法硕 士。曾担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现任天津建嘉律师事务所主任,天津仲 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市律师协会理事,担任天津市政府、河西区政府、北辰 区政府,多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顾问,万达、招商、保利等房地产企 业法律顾问,以及天津物产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等职。主要业务领 域:金融、房地产、公司、投资。 查卡拉·西索瓦先生,独立董事。拥有艾戴克高等商学院(北部)工商管 理学士、法国金融分析学院财务分析学位、芝加哥商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等学 位。曾担任欧洲联合银行(巴黎)组合经理助理、组合经理,富达管理与研究 有限公司(东京)高级分析师,NatWest Securities Asia亚洲运输研究负责 人,Credit Lyonnais International Asset Management研究部主管、高级分 析师,Comgest远东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及董事。现任Jayu Ltd.负 责人。 樸睿波先生,独立董事。拥有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西北大学凯 洛格管理学院管理学硕士、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金融学博士等学位。 曾担任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金融经济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高级金融经济 师,Ennis Knupp & Associates合伙人、研究主管,Martingale资产管理公司 (波士顿)董事,Commerz 国际资本管理(CICM)(德国)联合首席执行官/副 执行董事,德国商业银行 (英国)资产管理部门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交通大 学高级金融学院实践教授。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许宁先生,监事长。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1991年至2008年任职 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加入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担任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 吴纪泽先生,监事。毕业于新南威尔士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商学硕士 (金融专业)。现任宏利投资管理公司(香港)北亚区投资业务部业务伙伴关系 管理总监。曾任宏利投信(台湾)产品开发部襄理、宏利投信(台湾)产品开 7 发部副理、宏利投资管理公司(香港)北亚区投资业务部业务发展高级经理、 业务伙伴关系管理副总监等职。加入宏利前,吴纪泽先生曾先后任职于台湾龙 扬资产管理、台湾宝来金融集团、AIG投资管理等。吴纪泽先生在跨国资产管理 公司和投资银行积累了十六年的跨境战略发展、产品开发与咨询以及市场研究 经验。 廖仁勇先生,职工监事。人力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曾在联想集团有限公 司、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2007年6月加入泰达宏 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人力资源部招聘与培训主管、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 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自2019年7月起担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王琳琳女士,职工监事。毕业于中华女子学院,会计学专业。曾担任北京 天鸿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师。 2008 年 2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销售管理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傅国庆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南开大学和美国罗斯福大学,获文学学士 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1993年至2006年就职于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信托业务管理工作,期间曾任办公室主任、 研发部经理、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9 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 务总监;2019年6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首席信息官;2019年8月起 代理公司总经理,期限不超过90天。 刘晓玲女士,副总经理,毕业于河北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2年9月 至2011年7月就职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零售业务部渠道总监;2011年7 月至2013年9月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负责人;2013年9月至2015 年4月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募事业部市场总监;2015年4月加入融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9月至2018年7月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18年8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9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8 聂志刚先生,督察长。毕业于复旦大学,获经济学学士、法律硕士学位。 2004年12月至2007年5 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2007年5月至2010年5 月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部门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1年5 月任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部门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3年5月任中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部门总经理兼风控总监;2013年5月至2015年9月 任太平洋保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审计中心投资条线首席审计师;2015年9月至 2017年10月任银河期货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2017年10月至2018年8月任天风期 货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2018年8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 年11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洋先生:北京大学理学硕士;2015年1月至2015年4月任职于九坤投资(北 京)有限公司,担任策略分析师;2015年5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职于金融工程部,先后担任助理研究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现 任基金经理。2018年8月10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9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9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9年1月9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9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业绩驱动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9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9年11月6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2019年11月20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具备4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公司代理总经理傅国庆、投资副总监刘欣、研究部 总监张勋、资深基金经理吴华、基金经理兼首席策略分析师庄腾飞、基金经理 庞宝臣、基金经理傅浩、基金经理李祥源、信用研究部主管王龙组成。督察长 聂志刚列席会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决策事项,可分类为固定收益类事项、权益类事项、 其它事项: 9 (1)固定收益类事项由傅国庆、庞宝臣、傅浩、李祥源、王龙表决。 (2)权益类事项由刘欣、张勋、吴华、庄腾飞表决。 (3)其它事项由全体成员参与表决。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3)承销证券; 10 (4)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5)从事可能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 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 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泄露因职务便 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 动;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 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倒仓等手段操纵市 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11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与风险管 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 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 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 管理层对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 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 的责任; (2)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董事会及/ 或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 报告;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 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12 (4)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5)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 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6)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 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 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 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 保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 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 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 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 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分别建立了公司营运 风险和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和投资 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 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 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 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 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13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 制。 14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成立时间:1996年01月29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2114298.4272万元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76号 联系人:赵姝 联系电话:(010) 6622 3695 传真:010-66226045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 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 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 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 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 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证券结算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代销业务;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短期融资券主承销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发展概况: 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中外资本融合的新型股份制银行。成立以 来,北京银行依托中国经济腾飞崛起的大好形势,先后实现引资、上市、跨区 15 域等战略突破。目前,已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沙、南 京、济南、南昌、石家庄、乌鲁木齐等十余个中心城市以及香港、荷兰拥有650 多家分支机构,开辟和探索了中小银行创新发展的经典模式。 截至2019年9月末,北京银行资产达到2.68万亿元,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净 利润182.11亿元。成本收入比20.67%,不良贷款率1.41%,拨备覆盖率为 229.25%,资本充足率12.34%,各项经营指标均达到国际银行业先进水平,公司 价值排名中国区域性发展银行首位,品牌价值达548.86亿元,一级资本排名全 球千家大银行61位,连续六年跻身全球银行业百强。 23年来,北京银行凭借优异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金融服务,赢得了社会各 界的高度赞誉,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亚洲十大最佳上市银行”、 “中国最佳城市商业零售银行”、“最佳区域性银行”、“最佳支持中小企业 贡献奖”、“最佳便民服务银行”、“中国上市公司百强企业”、“中国社会 责任优秀企业”、“最具持续投资价值上市公司”、“中国最受尊敬企业”、 “最受尊敬银行”、“最值得百姓信赖的银行机构”及“中国优秀企业公 民”、“最具创新银行”、“最佳互联网金融银行奖”等称号。 2、资产托管部主要人员情况 刘晔女士,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具有十 多年银行和证券行业从业经验。曾就职于证券公司从事债券市场和股票研究工 作。在北京银行工作期间,先后从事贷款审查、短期融资券承销、基金销售及 资产托管等工作。2008年7月至2012年9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 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起至今任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北京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充分发挥作为新兴托管银行的高起点优势,搭建 了由高素质人才组成的专业团队,内设核算估值岗、资金清算岗、投资运作监 督岗、系统运行保障岗及风险内控岗,各岗位人员均分别具有相应的会计核 算、资产估值、资金清算、投资监督、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业 务经验,70%的员工拥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16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秉持“严谨、专业、高效”的经营理念,严格履行托 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托管 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北京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 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专户理财、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产品体系, 北京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高度认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 监管规章和本行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确保基金托 管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披露,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北京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设有内控监查岗,配 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了业务管 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 进行;业务人员均具备从业资格;业务操作严格实行经办、复核、审批制度, 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 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未经授权不得查看;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 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系统自动化操 作,防止人为操作风险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 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 17 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 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联系人:刘恋 联系电话:010-66577617 客服信箱:irm@mfcteda.com 客服电话:400-698-8888 传真:010-66577760/61 公司网站:http://www.mfcteda.com 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1)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支持本公司旗下基金网上直销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有:中国银行卡、农 业银行卡、建设银行卡、交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民生银行卡、兴业银行 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浦发银行卡、广发银行卡和快钱支付。 (2)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 支持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和快钱支付。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irm@mfcteda.com 2.代销机构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18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联系人:盖君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何耀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 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5)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客服电话:4006-802-123 19 公司网址:www.zhixin-inv.com (6)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603室 法定代表人:沈茹意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公司网址:http://www.pytz.cn/ (7)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客服电话:400-080-8208 公司网址:www.licaimofang.cn (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9)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 www.yibaijin.com (1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3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20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联系人:石楠 联系电话:010-66577769 传真:010-66577750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 元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庞伊君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庞伊君 21 四、基金的名称 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紧跟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类投资机遇,基于大类资产 配置策略,力争为投资者创造较高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 期票据、次级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债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回购、资产 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权证投资 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22 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紧跟新常态下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类投资机遇,结合国内外宏观 经济发展趋势及各行业的发展前景,精选出具有长期竞争力和增长潜力的优质 公司,力求在抵御各类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超越平均水平的良好回报。 1、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运行规律的研究, 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 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系统性风险。 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宏观经济指标,包括PMI水平、GDP增长 率、M2增长率及变化趋势、PPI、CPI、利率水平与变化趋势、宏观经济政策 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 在经济周期各阶段,综合对所跟踪的宏观经济指标和市场指标的分析,本 基金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的策略为:在经济的复苏和繁荣期超配股票资产;在 经济的衰退和政策刺激阶段,超配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力争通过资产配置 获得部分超额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行业配置,将根据宏观经济中期趋势、政策环境变化、各行业关 键指标情况以及估值区间水平等因素的变化,结合公司特有的行业配置信号反 应模型,对行业配置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2)个股精选策略 研究员对上市公司和部分拟上市公司进行分析调研,判断其成长动力来 源、成长潜力和成长的可持续性,从中挑选出运营情况良好且具有长期竞争力 和成长潜力的投资标的。本基金将选择合适时机,对此类优质公司进行投资。 (3)组合构建及策略 23 根据不同时期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基金的风险承受范围内,基金经理将结 合行业配置、个股选择的研究分析结果,从基金股票备选库中精选股票构建实 际投资组合,并通过使用资本增值、均值回归、动量等投资策略中的一个或多 个,获取投资的超额收益。 资本增值策略—以资本最大化增值为目的,在既定的资产配置策略和基金 风险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调整基金中各类资产的/ (1)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政府债券、信用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 析,确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从而选择既能匹 配目标久期、同时又能获得较高持有期收益的类属债券配置比例。 (2)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 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 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资产组合中的长、中、短期债券主要根据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进 行合理配置。本基金在确定固定收益资产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将结合收益 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适时采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或者基于收益率曲线 变化的子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4)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通过买入并持有信用风险可承担、期限与收益率相对合理的 信用债券产品,获取票息收益。此外,本基金还将通过对内外部评级、利差曲 线研究和经济周期的判断,主动采用信用利差投资策略,获取利差收益。 (5)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摊薄率等因 素的基础上,本基金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等 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其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 惠、流动性良好,并且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具有较强盈利能力、成长前景 好、股性活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品种,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根据内含 24 收益率、折溢价比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组合,获取 稳健的投资回报。此外,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公司债券股 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通过对标的转债股性与债性的合理定价,力求选择被市 场低估的品种。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MBS)等,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 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本基金将在债券市场宏观分析基础上,结合蒙特卡 洛模拟等数量化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定价,评估其内在价值进行投资。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将利用股指期货剥离多 头股票资产部分的系统性风险或建立适当的股指期货多头头寸对冲市场向上风 险。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变化、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相关性等因素,计算需 要用到的期货合约数量,对这个数量进行动态跟踪与测算,并进行适时灵活调 整。同时,综合考虑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的定价关系、套利机会、流动性以 及保证金要求等因素,在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进行动态配置,通过空头部分 的优化创造额外收益。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是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 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 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 稳定的当期收益。 25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25%。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 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 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 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为债券投资人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 业绩评价基准。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 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的综合性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本基金运 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严控下行风险,以为投资者创造稳定的较高收益为投资 目标,因此选取“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作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 绩比较基准推出时,本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 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6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本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0月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 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80,353,154.32 38.43 其中:股票 80,353,154.32 38.4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23,956,970.00 59.28 其中:债券 123,956,970.00 59.2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 - - 27 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 付金合计 2,829,095.48 1.35 8 其他资产 1,977,365.90 0.95 9 合计 209,116,585.70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37,825.20 0.07 C 制造业 51,809,311.36 24.82 D 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588,380.00 2.68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 5,760,219.76 2.76 28 J 金融业 17,057,418.00 8.17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 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 - - S 综合 - - 合计 80,353,154.32 38.49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安 67,400 5,972,314.0 2.86 29 0 2 600690 青岛海尔 333,800 5,771,402.0 0 2.76 3 600887 伊利股份 171,685 5,735,995.8 5 2.75 4 600660 福耀玻璃 252,200 5,732,506.0 0 2.75 5 600406 国电南瑞 306,900 5,720,616.0 0 2.74 6 600176 中国巨石 593,300 5,654,149.0 0 2.71 7 600104 上汽集团 221,100 5,638,050.0 0 2.70 8 600398 海澜之家 617,658 5,602,158.0 6 2.68 9 600585 海螺水泥 134,700 5,590,050.0 0 2.68 10 600900 长江电力 312,200 5,588,380.0 0 2.68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30 1 国家债券 10,114,000.00 4.8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4,199,970.00 45.12 其中:政策性金融 债 94,199,970.00 45.12 4 企业债券 9,940,000.00 4.7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 债) - - 8 同业存单 9,703,000.00 4.65 9 其他 - - 10 合计 123,956,970.00 59.38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08604 国开 1805 300,000 30,351,000. 00 14.54 2 018082 农发 1902 300,000 30,024,000. 00 14.38 31 3 018006 国开 1702 135,700 13,854,970. 00 6.64 4 010303 03国债⑶ 100,000 10,114,000. 00 4.84 5 180209 18国开 09 100,000 10,003,000. 00 4.79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32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 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 情况,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93,591.6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883,774.24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977,365.90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33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3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一)历史各时间段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比较(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泰达宏利启富混合A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 2017年 12月 31 日 6.61% 0.26% 4.21% 0.18% 2.40% 0.08% 2018年 1 月 1日至 2018年 12 月 31日 -3.49% 0.42% -0.51% 0.33% -2.98% 0.09% 34 2019年 1 月 1日至 2019年 6 月 30日 8.77% 0.23% 8.12% 0.37% 0.65% -0.14%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 2019年 6月 30日 11.91% 0.33% 12.09% 0.30% -0.18% 0.03% 泰达宏利启富混合C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 2017年 12月 31 日 6.30% 0.26% 4.21% 0.18% 2.09% 0.08% 2018年 1 月 1日至 2018年 12 月 31日 -3.79% 0.42% -0.51% 0.33% -3.28% 0.09% 35 2019年 1 月 1日至 2019年 6 月 30日 8.57% 0.23% 8.12% 0.37% 0.45% -0.14%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 2019年 6月 30日 11.03% 0.33% 12.09% 0.30% -1.06% 0.03%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5%+沪深300指数收益 率*25%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3月15日至2019年6月30日) 36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 规定的比例要求。 37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从C类基金资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 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及账户维护费用; 8、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3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 日期顺延至最近一个工作日。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38 算方法如下: H=E× 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3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至最 近一个工作日。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0.3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 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算 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 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一个工作日。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9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销售 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需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须最迟于新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 定媒介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 行了更新。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为: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招募说明书所涉章节进行 了更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