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景丰:关于开展直销柜台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开展直销柜台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有关基 金赎回费率调整的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交易账户持有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 称“本基金”),并在 2020年 1月 15日至 2020年 2月 14日 15:00内通过本公 司直销柜台申请赎回的投资者进行赎回费率优惠。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基金
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915)
二、适用销售机构
本公司直销中心(包括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本次优惠活动暂不适用本基金其他销售渠道。
三、优惠活动期限
自 2020年 1月 15日至 2020年 02月 14日 15:00前。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持有本基金并办理赎回业务的投 资者,在赎回时,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 持有期限 原赎回费率 活动期间赎回费率 持有期<7天 1.50% 1.50% 7天≤持有期<3年 0.10% 0.025% 3年≤持有期 0.00% 0.00% 优惠后的赎回费将 100%归入基金资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活动仅适用于在优惠活动期限内,通过直销柜台申请 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基金转换不参与此次费率优惠。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dcfund.com.cn
4、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 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 的销售文件。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