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A:关于定期折算业务期间停复牌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折算业务期间新能源 A份额停复牌 的公告 因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 2020年 1月 2日为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交 银新能源份额(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基金代码:164905,场 内简称“交银新能”)和交银新能源 A份额(基金代码:150217,场内简称“新 能源 A”)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新能源 A将于 2020年 1月 3 日暂停交易,并将于 2020年 1月 6日上午开市起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20年 1 月 6日新能源 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20年 1月 3日的交银新能源 A份 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元)。由于交银新能源 A份额在折算 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 2020 年 1 月 6 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因此 2020年 1 月 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 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 人于 2019年 12 月 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公司网站上的《交银施罗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 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除上述定期份额折算事项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信息。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新能源份额具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新能 源 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新能源 B份额具有 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新能源 A 份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 新能源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 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