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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全球绝对收益-美元现钞(001934)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二号)查看PDF公告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 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
目录 
重要提示........................................................................................................................................... 1 
第一部分


绪言 ............................................................................................................................... 3 第二部分


释义 ............................................................................................................................... 3 第三部分


风险揭示 ....................................................................................................................... 9 第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 15 第五部分


基金的业绩 ................................................................................................................. 24 第六部分


基金管理人 ................................................................................................................. 25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 41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42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2 第十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54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56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57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1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4 第十六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0 第十七部分


基金托管人 ............................................................................................................. 71 第十八部分


境外托管人 ............................................................................................................. 73 第十九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79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92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109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1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2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3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123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10 月 9 日证监许可【2015】2252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ETF)),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 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 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 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投资标的风险、主动管 理风险、境外证券投资限制引致的风险)、境外投资风险(境外市场风险、汇率 风险、政治风险、政府管制风险、税务风险、法律风险)、开放式基金风险(利 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技 术系统运行风险、通讯风险、巨额赎回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绝对收益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预期风险和 预期收益中等的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当投资人赎回时, 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2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 2019 年 9 月 1 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和《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修订更新了相关章节,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章节的相关内容,上 述内容更新截止日为 2019 年 11 月 15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3 日,投资组合报告为 2019 年 1 季度报告,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3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 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 与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4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境外托管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其签订的 合同,为本基金提供境外资产托管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 5、基金合同:指《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泰全球绝对 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3、《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试行办法》: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通知》:指《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 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16、《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5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7、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9、外管局: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机构 20、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1、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2、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4、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 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5、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的合称 26、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7、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8、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9、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注册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 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6 过户等 30、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国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的机构 31、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2、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导致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 情况的账户 33、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4、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5、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6、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7、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8、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9、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40、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1、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业务规则》: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7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8、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①赎回申请份 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 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②美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 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下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美元 基金份额按上一开放日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份 额合并计算,下同)的 10% 50: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赎回所使用的货币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 为人民币份额;以美元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美元份额 51、基金中基金:指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基金份额的,为 基金中基金 52、基准货币:指基金资产估值的记账本位币。本基金的基准货币为人民币 53、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币 54:美元:指美国法定货币及法定货币单位 55、元:如无特指,指人民币元 56、汇率:如无特指,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 价 5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票据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已实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8 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基金份额、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0、基金份额净值:指估值日某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该类基金份额总 额后得出的基金份额财产净值。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估值日人民 币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人民币份额的份额总数;本基金美元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估值日美元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美元份 额的份额总数 6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63、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指定网站应当无偿向投资者提供基金信息披露服务; 6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65、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66、主要境外市场:指投资比例合计占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20%以上的同 一市场的基金所在的市场 67、公司行为信息:指证券发行人所公告的会或将会影响到基金资产的价值 及权益的任何未完成或已完成的行动,及其他与本基金持仓证券所投资的发行公 司有关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派发、配股、提前赎回等信息 68、等值基金份额:指美元份额按基金份额净值以适用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后 的金额与人民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之比乘以美元基金份额数折算为等值人民 币基金份额数 6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9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70、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风险揭示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ETF)),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及汇率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风险分为如下三类:一是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投资标的风险、主动管 理风险、境外证券投资限制引致的特殊风险等;二是境外投资风险,包括境外市 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税务风险、法律风险等;三是开放式基金风险, 包括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交易结算风 险、技术系统运行风险、通讯风险、巨额赎回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一、本基金特有风险 1、投资标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ETF))。这些基金都会随着当地市场的波动而有所起伏。 2、主动管理风险


指基金经理对基金的主动性操作导致的风险。本基金是一只主动管理型基金, 在本基金精选基金的操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验等因素 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其精选出的基金的业绩 表现并不一定持续的优于其他基金。 3、境外证券投资额度限制引致的风险


本基金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核准的额度(美元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 设定基金募集期内的募集规模上限。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的资产规模不受上述限制,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0 金的境外证券投资额度控制基金申购规模并暂停基金的申购。 二、境外投资风险


1、境外市场风险 境外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因素如基础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 变化或由于这些市场因素的波动率的变化而引起的证券价格的非预期变化,并产 生损失的可能性。由于本基金将投资于境外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所以,当境外证券市场受到特有的政治环境、法律法 规、市场状况、经济发展趋势、股市波动等因素影响时,基金的净值也会发生相 应变化,并最终影响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2、汇率风险


由于本基金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投资,而本基金的记账货币是人民币,因此在 投资外汇计价资产时,除了证券本身的收益/损失外,人民币的升值会给基金资 产带来额外的损失,从而对基金净值和投资者收益产生影响。


3、政治风险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内外政治关系变化,如政府更迭、政策调整、制度变革、 国内出现动乱、对外政治关系发生危机等,都可能对本基金所参与的投资市场或 投资产品造成直接或者间接的负面冲击。另外,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财政政策、货 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波动而影响基 金收益,产生风险。


4、政府管制风险 政府管制风险是指所投资国家或地区可能会采取某些管制措施,比如资本或 外汇控制、资产冻结或扣压以及征收高额税款等给基金收益带来的不利影响。 5、税务风险


税务风险是指本基金投资各国或地区市场时,因各国、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 不同,可能会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各国、地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 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报受到一定影响;各国、地区的税收法律 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订,所以可能须向该等国家缴纳 本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都可能对本基金造成影 响。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1 6、法律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适用不同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在 部分国际或地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或者由于税制、破产制度的改变 等法律上的原因,给交易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另外,由于基金合同部分条款在法律上引起争议或诉讼,或由于现行的法律 法规、税制、估值等制度的改变,给基金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三、开放式基金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证券价格和证券利息的损失。利率风险 是货币市场投资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国家或地区的利率变动还将影响该地区的经 济与汇率等。


2、流动性风险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为普通开放式基金,投资人可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和赎回业务。为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优先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将合理控制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审慎确认申购 赎回业务申请,包括但不限于: ①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②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提示投资人注意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和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合理安排投资 计划。 (2)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公募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基 金合同界定的绝对收益型基金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基金保留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2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因此,本基金 所投资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是本基金主要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各类资产及投资标的的交易活跃程度与价格的连续 性情况,评估各类资产及投资标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并进行动态调整,以满足基 金运作过程中的流动性要求,应对流动性风险。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①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 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②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 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 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份额(美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 后同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下同)占赎回申请总份额(美元基金份额按当日 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下同)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 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放日的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 的赎回申请(美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 金份额合并计算,下同)的情形下: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于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未超过 50%的部分,可以根据前段“①全额赎回”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3 或“②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③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 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4)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实施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 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 请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备用 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实施情形包括: ①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②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③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 赎回申请的情形; ④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限小于 7 日; ⑤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 ⑥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认定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实施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决策程序依照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 制度的规定办理。基金管理人应时刻防范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对流动性风险 进行日常监控,切实保护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采取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可能对投资者造成无法赎回、赎回延期办理、 赎回款项延期支付、赎回时承担冲击成本产生资金损失等影响。 3、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 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银行存款和货币市场工具,因而信用风险相对较低。


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那些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 反操作规程等原因可能引致的风险。这种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4 境外托管人、登记结算机构、销售机构等。


以下事件有可能引发操作风险:


(1)内部程序出错造成的资产计量错误;


(2)员工的操作造成的错误;


(3)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害,如市场操纵、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


5、会计核算风险


会计核算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会计核算及会计管理上违规操作或工作疏忽形 成的风险,如经常性的串户、账务记重、透支、过失付款、资金汇划系统款项错 划、日终轧账假平、会计备份数据丢失、利息计算错误等。


另外,由于各个国家/地区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会计处理、财务报表 披露等会计核算标准的规定存在一定差异,可能给本基金投资带来潜在风险。


6、交易结算风险


交易结算风险主要因为国际结算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的差异,造成划付款项的 延误和错划,进而影响到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及基金资产的安全。


7、技术系统运行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 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 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登记结算机构、销售机构等。


8、通讯风险


通讯风险是指境外投资管理活动对远距离、跨时区的通讯系统要求较高,技 术失误或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通讯故障可能会影响到本基金投资管理活动的 准确性和时效性,从而导致基金资产受到损失。


9、巨额赎回风险


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者对基金单位的赎回而不断变化, 若是由于投资者的连续大量赎回而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 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因为市场剧烈波动 或其他原因而连续出现巨额赎回,并导致基金管理人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基金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可能会遇到部分顺延赎回或暂停赎回等风险。


10、不可抗力风险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5 不可抗力风险是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 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境外代理机构破产等 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及投资人的利益受 损。 第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稳健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 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境外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基金(ETF))、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公募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 80%,投资于基金合同界定的绝对收益型基金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 不低于 8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 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规定。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优选境外绝对收益型公募基金(以下简 称“标的基金”),按照资产管理人、绝对收益目标的实现策略等角度适度分散本 基金的配置,以期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1、境外绝对收益型公募基金的界定 本基金管理人对境外绝对收益型公募基金的界定,主要依据标的基金的名称 和投资目标,即 1)基金名称中含绝对收益(absolute return/total return)字样; 或 2)以追求绝对收益为主要投资目标的基金,例如以追求在不同市场环境下获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6 得长期正回报为投资目标的基金,以追求获得资产增值的同时实现风险最小化为 投资目标的基金等。其实现绝对收益目标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 ①


多资产配置策略(Multi-Asset Allocation) 根据对市场环境的深入研究,通过在各资产类别中灵活配置,以期实现稳健 的绝对收益。 ②


全球配置策略(Global Allocation) 通过在全球各地区进行资产配置分散投资,以期获得稳健的风险回报率。 ③


市场中性策略(Market Neutral) 通过同时构建多头和空头头寸以对冲市场风险,以期在任何市场环境下均能 获得稳定收益。 ④


长短仓对冲策略(Long/Short) 通过同时构建多头和空头来对冲一定的市场风险,但两者的比例相对比较灵 活,以期实现相对稳健的投资收益。 ⑤


全球宏观策略(Global Macro) 利用宏观经济的基本原理来识别金融资产价格的失衡错配现象,在世界范围 的外汇、股票、债券、期货、期权以及其他金融产品上进行资产配置,以期获得 稳健的投资收益。 ⑥


事件驱动策略(Event driven) 通过分析重大事件发生前后对投资的标的的影响不同而进行投资,重大事件 包括发生分拆、收购、合并、破产重组、财务重组、资产重组等。 ⑦


套利策略(Arbitrage) 通过对各种金融工具的研究,利用金融工具之间的价格不合理进行相应的套 利,包括可转债套利、固定收益套利、期货套利、ETF 套利等。 ⑧


多重策略(Multi-Strategy) 通过对上述多种策略的组合,平滑单一策略的风险,以期获得更稳健的投资 收益。 随着新金融工具的增加,绝对收益目标实现策略的不断丰富、成熟,本基金 管理人可相应丰富、增加标的基金。 2、基金投资策略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7 本基金通过定量分析策略和定性分析策略相结合的方式优选标的基金,通过 分析各标的基金的费率水平、历史收益、夏普比率、历史回撤、波动率等量化指 标,挑选出合适的基金组成标的基金池。再对标的基金池中的基金进行筛选和配 置,通过深入了解标的基金的具体策略及投资领域,并对资产管理公司的历史、 组织构架,以及标的基金投资经理的优势及稳定性进行分析,将资产分散投资于 不同基金管理人、投资策略的基金,构建基金投资组合。 1)定量分析策略 本基金对标的基金的费用、收益和风险进行定量分析,选择成立时间较长或 有较长的可回溯历史业绩的标的基金。主要关注以下几个定量指标: ①费率水平(Expense Ratio) 考察基金的管理费(Management Fee)、申购费(Front Load/Initial Charge 等)、 赎回费(Redemption Fee/Exit Charge 等)、业绩提成(Performance Fee)和销售费 用(Distribution Fee)等,选择综合费率较低的标的基金。 ②收益分析(Performance Analysis) 分析基金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历史收益表现,包括历史收益(Return)和夏 普比率(Sharp Ratio)等,分析基金的收益表现是否和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 略相符合。 ③风险分析(Risk Analysis) 分析基金的历史回撤(Drawdown)和波动率(standard deviation),选择总体 投资风险水平适当可控的基金。 2)定性分析策略 本基金主要从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经理两个角度对标的基金进行定性分析, 主要关注以下定性指标: ①资产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mpany) 考察资产管理公司的历史变迁(History)、组织构架(Organization)、产品优 势(Advantages)等。选择成立时间较长,组织构架较为稳定,资产规模较大, 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的资产管理公司。 ②投资经理(Portfolio Manager/Team) 考察投资经理的投资理念(Investment Philosophy)和投资优势、稳定性、从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8 业经验、所管理其他基金的状况等。选择投资经理投资理念和投资优势较为清晰, 稳定性较高,从业经验丰富的投资经理。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公募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 于基金合同界定的绝对收益型基金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2)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4)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投 资境外伞型基金的,该伞型基金应当视为一只基金; (5)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基金: 1)其他基金中基金; 2)联接基金(A Feeder Fund); 3)投资于前述两项基金的伞型基金子基金; (6)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其中银 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但存放于境内外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 受上述限制; (7)本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不包 括境外基金)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8)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 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9)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 基金总份额的 20%。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9 (10)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 (1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 围保持一致。 (1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除上述第(2)、(11)、(12)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3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购买不动产; (5)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6)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7)购买实物商品;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20 (8)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临时用途借入现 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9)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0)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11)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2)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3)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 不再受相关限制。 3、关联交易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美国 3 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3%。 本基金定位为追求绝对收益回报的基金产品,以美国 3 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 上浮 3%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投资人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地衡量比较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 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 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绝对收益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预期风险和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21 预期收益中等的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 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普通股 - - 存托凭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 - - 2 基金投资 55,284,057.13 84.73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2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953,584.14 15.25 8 其他各项资产 12,412.40 0.02 9 合计 65,250,053.67 100.00 2、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 凭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 细 序 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 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人民币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23 1 GAM STAR LUX-EUROP ALPH-IUSD Open-End 基金 开放式 GAM Holding AG 13,126,339.71 20.29 2 JAN HND-UK AB RE-IUSDAH Open-End 基金 开放式 Janus Henderson Group PLC 12,863,853.20 19.89 3 DWS CNCPT KALDEMORGEN- US FCH Open-End 基金 开放式 Deutsche Bank AG 12,516,917.96 19.35 4 MERIAN GBL EQ ABRET I USD AC Open-End 基金 开放式 Old Mutual PLC 10,415,208.65 16.10 5 STANDARD LF- GLOB AB RE- HDUSD Open-End 基金 开放式 Standard Life Aberdeen PLC 6,361,737.61 9.84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 外的情况。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70.07 5 应收申购款 12,042.3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412.40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24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第五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人民币份额: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5 年 12 月 3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30% 0.13% 0.34% 0.92% 0.96% -0.79% 2016 年度 0.00% 0.29% 4.00% 1.00% -4.00% -0.71% 2017 年度 -3.46% 0.26% 4.57% 0.67% -8.03% -0.41% 2018 年度 1.23% 0.30% 5.62% 0.59% -4.39% -0.29% 2015 年 12 月 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00% 0.28% 14.53% 0.78% -15.53% -0.50%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美元份额: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5 年 12 月 3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0.20% 0.06% 0.34% 0.92% -0.54% -0.86% 2016 年度 -6.41% 0.19% 4.00% 1.00% -10.41% -0.81% 2017 年度 2.57% 0.12% 4.57% 0.67% -2.00% -0.55%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25 2018 年度 -3.76% 0.17% 5.62% 0.59% -9.38% -0.42% 2015 年 12 月 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7.80% 0.16% 14.53% 0.78% -22.33% -0.62% 2015 年 12 月 3 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第六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层-19 层 成立时间:1998 年 3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119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2 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 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26 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 1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 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由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金泰平衡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 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 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由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国泰金鑫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深证 TMT50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 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 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由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国证 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 300 成长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27 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业 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 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申 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上证 10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瞬利交易 型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安增益定期 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QDII)、国泰聚优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可转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江源优 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利价值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瑞和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恒生港股通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国泰聚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聚 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策略 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 来,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鑫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鑫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金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28 而来)、国泰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润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惠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国泰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结构 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 CES 半导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 500 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 来)、国泰瑞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计算机主 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 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 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国泰兴富三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融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裕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丰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盛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信三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 2004 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 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 年 11 月 19 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 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 年 2 月 14 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 3 月 24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 财和 QDII 等管理业务资格。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2 年 1 月至 1992 年 10 月 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29 理(主持工作)。1992 年 11 月至 1998 年 2 月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 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1998 年 3 月至 2015 年 10 月在国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其中 1998 年 3 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总经理,1999 年 10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董事长。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8 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任纪委书记,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8 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任监事长。2016 年 8 月至 11 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华文传媒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任监事长、纪委书记。2016 年 11 月起调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公司党委书记,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方志斌,董事,硕士研究生。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职宝钢国际经 营财务部。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职金茂集团财务总部。2010 年 3 月至 今,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长期股权投资部助理业务经理、业 务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处长。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建投华 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 年 2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2017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2006 年 7 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先后任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 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 责人,战略发展部处长,现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助理。2014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 事。 Santo Borsellino,董事,硕士研究生。1994-1995 年在 BANK OF ITALY 负责 经济研究;1995 年在 UNIVERSITY OF BOLOGNA 任金融部助理,1995-1997 年 在 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 任金融分 析师;1999-2004 年在 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 任股票保险研 究员;2004-2005 年任 URWICK CAPITAL LLP 合伙人;2005-2006 年在 CREDIT SUISSE 任副总裁;2006-2008 年在 EURIZONCAPITAL SGR SpA 历任研究员/基 金经理。2009-2013 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权益部总监。2013- 2019 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总经理。2019 年 4 月起任 Investments &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Implementation & Institutional Relations 主管。2013 年 11 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FCII)及英国特许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30 保险师(Chartered Insurer)。1989 年至 1994 年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 部助理经理;1994 年至 1996 年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6 年至 1998 年任忠利保险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1998 年至 2017 年 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2002 年至今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 年至今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 年至 2017 年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 司总经理;2013 年至今任中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至今任忠利集团 大中华区股东代表。2010 年 6 月起任公司董事。 丁琪,董事,硕士,高级政工师。1994 年 7 月至 1995 年 8 月,在西北电力 集团物资总公司任财务科职员。1995 年 8 月至 2000 年 5 月,在西北电力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干事。2000 年 6 月至 2005 年 8 月,在国电西北公司财务部 任成本电价处干事、资金运营处副处长。2005 年 8 月至 2012 年 10 月,在中国 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1 月,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任总经理、 党组副书记。2014 年 11 月至今,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党组成 员、党委委员。2019 年 4 月起任公司董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23 年金融从业经历。1996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2004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 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2011 年 1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 理,2012 年 11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7 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及公司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1986 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 系、法学院执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 长、院长,兼任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贸易和金融 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 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2013 年起兼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 上市)独立董事,2015 年 5 月起兼任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0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31 常瑞明,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 年起在工商银行工作,历 任河北沧州市支行主任、副行长;河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处处长、副处 长;河北保定市分行行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 书记;2004 年起任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 年起任工商银行 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10 年至 2014 年任北京银泉大厦董事长。2014 年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75 年 7 月至 1991 年 6 月, 在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于计划处、信贷处、国际业务部,历 任副处长、处长。1991 年 6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 代表。1993 年 9 月至 1994 年 7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4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国际部副总经理、资金 计划部总经理、会计部总经理。1999 年 3 月至 2010 年 1 月,在中国国际金融有 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顾问。2010 年 4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2013 年 8 月至 2016 年 1 月, 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群,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86 年 6 月至 1999 年 1 月在 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会计教研室工作,历任讲师、副研究员、副主任、主任。 1991 年起兼任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部)硕士生 导师。1999 年 1 月至 2003 年 6 月在沪江德勤北京分所工作,历任技术部/企业风 险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监,管理咨询部总监。2003 年 6 月至 2005 年 11 月,在 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总经理。2014 年 9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副会长,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中国上 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顾问。200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7 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审计部副主任、资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2012 年 3 月至 2016 年 7 月,担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03 年 1 月至 2016 年 11 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投资的境内外多个公 司担任董事、监事。2017 年 5 月起兼任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4 年 8 月至 2006 年 6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32 月,先后于建设银行辽宁分行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葫芦岛市分行城内支行、 葫芦岛市分行计财部、葫芦岛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建设银行辽宁分行计划财务部 工作,任业务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等职。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3 月在中国 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2 月在中国投资 咨询公司任财务总监。2008 年 3 月至 2012 年 8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会计部任高级经理。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8 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 副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监事,大学本科。1995 年 12 月至 2000 年 5 月在 Jardine Fleming India 任公司秘书及法务。2000 年 9 月至 2003 年 2 月,在 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 任合规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2003 年 3 月至 2008 年 1 月 任 JP Morgan Chase India合规部副总经理。2008年 2月至 2008年 8月任 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 法律及合规部主管。2008 年 8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 东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 管。2014 年 3 月 17 日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首席执行官。2016 年 12 月 1 日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执行董事。2014 年 12 月起任 公司监事。 刘锡忠,监事,研究生。1989 年 2 月至 1995 年 5 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稽 核监察局主任科员。1995 年 6 月至 2005 年 6 月,在华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工作,历任部门经理、副总经理。2005 年 7 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纪检监察室主持工作、风险管理部主任、资金管理部 主任、河北业务部主任,现任风险管理部主任。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2001 年 9 月加盟国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8 年 4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 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 年 5 月至 2018 年 3 月 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3年 9月至 2015年 3月任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基金经理,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9 年 7 月起任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的基金经理。2019 年 4 月起任投资总监(FOF)。2015 年 8 月起 任公司职工监事。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33 吴洪涛,监事,大学本科。曾任职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 7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经理。2008 年 2 月加入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工程师、运营管理部总监助理、运营管理部 副总监,现任运营管理部总监。2019 年 5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宋凯,监事,大学本科。2008 年 9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上海分所助理经理。2012 年 1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审计 部总监助理、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现任审计部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陈勇胜,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辉,大学本科,19 年金融从业经历。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职于上 海远洋运输公司,2000 年 4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职于 AIG 集团,2007 年 7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职于星展银行。2010 年 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人、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2 月 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封雪梅,硕士研究生,21 年金融从业经历。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职 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2001 年 5 月至 2006 年 2 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高级产品经理;2006 年 3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职于信达澳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15 年 1 月 至 2018 年 7 月任职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8 年 7 月 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梅,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 年金融从业经历。1999 年 7 月至 2014 年 2 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历任稽查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行政办公室副主任、稽查二处副处长等;2014 年 2 月至 2014 年 12 月就职于中 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任副处长;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2 月就职于上海申乐实 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3 月就职于嘉合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 7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2016 年 3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34 限公司,担任公司督察长,2019 年 3 月起转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国华,博士研究生,25 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 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 年 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 任产品规划部总监、公司首席产品官、公司首席风险官,2019 年 3 月起担任公 司督察长。 倪蓥,硕士研究生,18 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新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 目经理;2001 年 3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信息 技术部兼运营管理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 年 6 月起担任公司首席信息 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吴向军,硕士研究生,15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2004 年 6 月至 2011 年 4 月 在美国 Guggenheim Partners 工作,历任任职研究员,高级研究员,投资经理。 2011 年 5 月起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 年 4 月起任国泰中国企业境外 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 8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国泰美 国房地产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7 月起兼任国泰纳斯达 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12 月起兼任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9 月起兼任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 经理,2018 年 5 月起兼任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8 年 11 月起兼任国泰恒生港股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 理。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国际业务部副总监,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国际业务部副总监(主持工作),2017 年 7 月起任海外投资总监,2018 年 7 月起任国际业务部总监。 (2)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起至今一直由吴向军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研 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 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35 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 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 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执行委员: 张玮:总经理助理 委员: 吴晨:固收投资总监、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总监 邓时锋:FOF 投资总监 吴向军:海外投资总监、国际业务部总监 胡松:养老金投资总监、养老金及专户投资(事业)部总监 6、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36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37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且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 和有效开展,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 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 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 实施。 (1)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门,稽核监察部门保持高度的 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 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38 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 客观性和操作性。 (2)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 控制制度,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3)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其内容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资管 理控制制度、信息技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和独 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度和 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4)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门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 独立监察稽核,确保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要素 (1)控制环境 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 管理控制的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级授 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 4 名。董事会下设 提名及资格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决策及监督; 2)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等机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制。 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合 作和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决策授权和风险控制体系;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39 3)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 工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公司稽核监察部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 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2)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1)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 全面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 司财务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 核算工作,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上严格 分开,保证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 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 立稽核等制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 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审 批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2)风险管理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 岗位分离制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 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 务控制,完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风险控制职能, 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风险 管理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做到研究、投资、交易、风 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进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40 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管理的风险和 业绩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维护、 软件采购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 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 保证在营销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 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 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稽核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 查,并保证稽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 主要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在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方针指 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 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制流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控制。 (3)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稽核监察部门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 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 较高的环节,以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 变化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 公司稽核监察部门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 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4)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 施过程中出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门报告,使公司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41 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门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门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向公司 高级管理层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 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同时稽核监察部门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直 接报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基金管理 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252 号文(《关于准予国泰 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募集。 本基金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5 年 12 月 1 日通过各销售机构(包括基 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进行公开发售。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 271,016,588.10 元人民币 (美元折算为等值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 计 64,470.65 元人民币(美元折算为等值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国泰全球绝对收 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二、基金类型和存续期限 1、基金类型:基金中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的存续期间:不定期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42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同时设立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人民币份额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 申购、赎回;美元份额以美元计价并进行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 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设立以其他币种计价的基金份额以及接受其他币种的申 购、赎回。以其他外币种类进行基金份额申赎的原则、费用等届时由基金管理人 确定并提前公告。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 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参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投资人应当 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英国伦敦证券交 易所、卢森堡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和本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境外市场同 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 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 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 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43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于 2016 年 1 月 8 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详细内容请参阅与 2016 年 1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国泰 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并参加网上交易申购(含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分币种申购、赎回”原则,即以人民币申购获得人民币计价的份额,赎 回人民币份额获得人民币赎回款,以美元申购获得美元计价的份额,赎回美元份 额获得美元赎回款,以此类推; 5、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相应类别基金份额 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时, 申购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 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 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失。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44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时,赎回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 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10 日(包括该日)内 支付赎回款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境外市场 休市、外汇市场休市或暂停交易时,赎回款项支付日期相应调整。遇证券交易所 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 因素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 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外管局相关规定有变更或本基金境外投资主要市场的交易清算规则有变更时,赎 回款项支付日期将相应调整。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2 日内对该交 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3 日后(包括该日) 及时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 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 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 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 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对于人民币份额的申购,投资者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 费)。对于美元份额的申购,投资者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 美元(含申购费)。 对于人民币份额的申购,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 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对于美元份额的申购,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45 销渠道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美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 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同类基金份额的赎回,单 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 1.00 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 基金份额不足 1.00 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同类基金份额的赎回,基金 份额持有人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 100.00 份,若 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100.00 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3、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 各代销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 准。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对人民币份 额和美元份额分别设置申购费率及申购金额分档标准。 人民币份额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人民币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M﹤300 万元 1.00% 300 万元≤M﹤500 万元 0.80% M≥500 万元 每笔交易 1,000.00 元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46 美元份额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美元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20 万美元 1.50% 20 万美元≤M﹤60 万美元 1.00% 60 万美元≤M﹤100 万美元 0.80% M≥100 万美元 每笔交易 200.00 美元 对于人民币份额,依照上述人民币份额申购费率结构确定所适用的申购费率; 对于美元份额,依照上述美元份额申购费率结构确定所适用的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 1.50%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65 日 0.50% 365 日≤N﹤730 日 0.30% N≥730 日 0 其中,不低于赎回费用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4、本基金同时设立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人民币份额的申购、赎回的币 种为人民币,美元份额的申购、赎回的币种为美元。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 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设立以其它币种计价的基金份额以及接受其它币种的申购、 赎回,其他外币基金份额申赎的原则、费用等届时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提前公告。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基金的申购金额 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以人民币申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人民币份额,以美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47 元申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美元份额。 (1)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对于人民币份额的申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人民币份额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人民币份额净值 对于美元份额的申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美元份额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美元份额净值 (2)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对于人民币份额的申购: 申购费用=人民币固定申购费用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人民币份额净值 对于美元份额的申购: 申购费用=美元固定申购费用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美元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T 日,某投资人投资 5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对应申购费 率为 1.5%,假定 T 日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净值为 1.1280 元,则可申购本基金人民 币份额的份额数为: 净申购金额 =50,000 /(1+1.50%)= 49,261.08元 申购费用 = 50,000–49,261.08 = 738.92元 申购份额 = 49,261.08/ 1.1280 = 43671.17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50,000.00元申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 1.5%, 假定 T 日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净值为 1.1280 元,则可申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份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48 额数为 43671.17 份。 例:T 日,某投资人投资 50,000.00 美元申购本基金美元份额,对应申购费 率为 1.5%,假定 T 日本基金美元份额净值为 1.1280 美元,则可申购本基金美元 份额的份额数为: 净申购金额 =50,000 /(1+1.50%)= 49,261.08美元 申购费用 = 50,000–49,261.08 = 738.92美元 申购份额 = 49,261.08/ 1.1280 = 43671.17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50,000.00美元申购本基金美元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 1.5%, 假定 T 日本基金美元份额净值为 1.1280 美元,则可申购本基金美元份额的份额 数为 43671.17 份。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人民币份额赎回金额单位为元,美元份额赎回金 额单位为美元。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相应类别的基金 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具体计算公式为: 对人民币份额的赎回: 赎回金额 = 赎回份额×T 日人民币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 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 = 赎回金额 - 赎回费用 对美元份额的赎回: 赎回金额 = 赎回份额×T 日美元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 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 = 赎回金额 - 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人持有本基金 50,000.00 份人民币份额,假设 T 日赎回时持有期 为 180 日,T 日人民币份额净值 1.2500 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 = 50,000.00×1.2500 = 62,500.00 元 赎回费用 = 62,500.00×0.5% = 312.50 元 净赎回金额 = 62,500.00 - 312.50 = 62,187.50 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50,000.00 份人民币份额,持有 180 日,假设 T 日人 民币份额净值 1.2500 元,则其获得的净赎回金额为 62187.50 元。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49 例:某投资人持有本基金 50,000.00 份美元份额,假设 T 日赎回时持有期为 180 日,T 日美元份额净值 1.2500 美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 = 50,000.00×1.2500 = 62,500.00 美元 赎回费用 = 62,500.00×0.5% = 312.50 美元 净赎回金额 = 62,500.00 - 312.50 = 62,187.50 美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50,000.00 份美元份额,持有 180 日,假设 T 日美元 份额净值 1.2500 美元,则其获得的净赎回金额为 62187.50 美元。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 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在 T+1 日计算,并在 T+2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对某一类基金份额或 多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 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出现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 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资产规模或者份额数量达到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上限(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外管局的审批及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50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7、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 人。发生上述第 8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在暂停申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某一类基金份额 或多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 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 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境外市场休市、外汇市场休市或暂停交易时。 6、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 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份额(美元 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51 下同)占申请总份额(美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 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下同)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 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①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②美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 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下同)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美元基金份额按 前一开放日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 下同)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 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份额(美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 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下同)占赎回申请总份额(美元基金份额按 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下同)的比 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 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52 一开放日的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 赎回为止。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 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 的赎回申请(美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 金份额合并计算,下同)的情形下: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于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未超过 50%的部分,可以根据前段“(1)全额赎 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 办理。 (3)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 金管理人网站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 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二、基金转换 未来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53 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 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 来条件成熟后另行公告开通相关业务,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 换。 十三、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注册登记 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 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 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注 册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每类基金份额在该类基金份额的不同销售机 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申购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54 十七、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 参与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八、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 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第十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其中包含境外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登记等实际发生的费 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进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9、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 征费、关税、印花税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及费用)(合 称“税收”); 10、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1、因更换境外托管人(由于基金托管人的原因更换境外托管人除外)而进 行的资产转移所产生的费用;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55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 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其中包含境外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8%÷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 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2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 管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 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56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 境外市场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 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根据境内及投资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为本基金开立人民币和外币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 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 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和境外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境外托管 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基金财产。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 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 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 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 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57 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基金托管人在已根据《试行办法》的要求选择、委任境外托管人,基金托管 人对境外托管人破产产生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 金净值的非开放日,T+1 日完成 T 日估值,T+2 日内披露。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境外开放式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和银行存款 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方法 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 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 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 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 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当投资品种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或被以往市场 实际交易价格验证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4、在不违背上述公允价值确定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采用第三方估值 机构提供的相关数据。 5、开放式基金的估值以其在估值日公布的净值进行估值,开放式基金未公 布估值日的净值的,以估值日前最新的净值进行估值。 6、外汇汇率 (1)估值计算中涉及美元、港币、日元、欧元、英镑等五种主要货币对人 民币汇率的,将依据下列信息提供机构所提供的汇率为基准:当日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人民币与主要货币的中间价。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58 (2)其他货币采用美元作为中间货币进行换算,与美元的汇率则以估值日 彭博(伦敦时间)16:00 报价数据为准。 7、估值中的税收处理原则 对于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基金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税 金,本基金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估值;对于因税收规定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 基金实际交纳税金与估算的应交税金有差异的,基金将在相关税金调整日或实际 支付日进行相应的估值调整。 8、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9、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 净值的非交易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估值时间点为 T+1 日完成 T 日估值。 2、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计算。人民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美元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精确到 0.001 美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发送基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59 4、在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 各自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基金资产估值,但不改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资产估值各自承担的责任。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 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注册登记机构、 或销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 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 下述“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 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 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 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60 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 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 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 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相应类别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相应类别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 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 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61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 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 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对于因税收规定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实际交纳税金与基金按照权责 发生制进行估值的应交税金有差异的,相关估值调整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 理。 3、全球投资涉及不同市场及时区,由于时差、通讯或其他非可控的客观原 因,在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时间点前无法确认的交易,导致 的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4、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 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 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 此造成的影响。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汇兑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 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62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以其认购或申购时的币种计价,每类基金 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 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 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对某一基金份额 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 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如果基金份额持有 人选择或默认选择现金分红形式,则某一币种的份额相应的以该币种进行现金分 红;如果选择红利再投资形式,则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具 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 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其对应面值,即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 低于面值; 5、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 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63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 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类基金份额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该类基金份额 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 执行。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 年度;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 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 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 报表进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64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试行办法》、《信息 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 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 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 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本基金的人民币份额以人民币计算 并披露净值及相关信息;美元份额以美元计算并披露净值及相关信息。除特别说 明外,人民币份额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美元份额的货币单位为美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65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 人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人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 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 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 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各自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66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 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后的 2 个工作日内,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 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 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 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 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美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 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美 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 算)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 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 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67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境外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会计 师事务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人变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负责人发生变动;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 三十;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68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 生变更; 16、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本基金增减外币种类的基金份额类别或销售币种; 22、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3、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 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 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 行清算并制作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69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 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 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 息: 1、不可抗力; 2、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 暂停营业时; 3、出现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紧急事故时; 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况。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70 第十六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并自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71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72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 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 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 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 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721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 金 681 只,QDII 基金 40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 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 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 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 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73 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 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 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 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 告。 第十八部分


境外托管人 一、中银香港概况 名称:[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中环花园道 1 号中银大厦] 办公地址:[香港中环花园道 1 号中银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总裁] 成立时间:[1964 年 10 月 16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黄晚仪 副总经理 托管业务主管] 联系电话:[852-3982-6753]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早于 1964 年成立,并在 2001 年 10 月 1 日正式重组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持牌银行。其 控股公司-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中银香港(控股)”)-则于 2001 年 2 日在香 港注册成立,并于 2002 年 7 月 25 日开始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2002 年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74 12 月 2 日被纳入为恒生指数成分股。中银香港目前主要受香港金管局、证监会 以及联交所等机构的监管。 截至 2018 年底, 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超过 29,529 亿港元, 资本总额超过 2,570 亿港元, 总资本比率为 23.1%。中银香港(控股)的财务实力及 双 A 级信用评级,可媲美不少大型全球托管银行,其最新信评如下(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穆迪投资服务 标准普尔 惠誉国际评级 评级展望 稳定 稳定 稳定 长期 Aa3 A+ A 短期 P-1 A-1 F1 展望 稳定 稳定 稳定 中银香港作为香港第二大银行集团,亦为三家本地发钞银行之一,拥有最庞 大分行网络与广阔的客户基础,且连续五年成为“亚太及香港区最稳健银行”《银 行间杂志》。 托管服务是中银香港企业银行业务的核心产品之一,目前为超过六十万企业 及工商客户提供一站式的证券托管服务。对于服务国内企业及机构性客户(包括 各类 QDII 及其各类产品等),亦素有经验,于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包括于 2006 年被委任为国内首只银行类 QDII 产品之境外托管行,于 2007 年被委任为国内 首只券商类 QDII 集成计划之境外托管行,另于 2010 年服务市场首宗的跨境 QDII-ETF 等;至于服务境外机构客户方面亦成就显著: 在“债券通”的领域 =>自开通至今,持续维持最大的市场份额 在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的领域 =>成为此类人民币产品的最 大香港服务商 在离岸人民币 CNH 公募基金的领域 =>成为市场上首家服务商(2010年 8月) 目前亦为最大的服务商 在港上市的交易所买卖基金(ETF) =>中资发行商的最大服务商之一 在离岸私募基金的领域 =>新募长仓基金的最大服务商之一 在非上市的股权/债权投资领域 =>香港少有的服务商之一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75 在“中港基金互认计划”领域 =>获得领先地位 在 “香港上海黄金交易所(SGE)” =>任命为香港唯一结算银行 其业务专长及全方位的配备,令中银香港成为目前本地唯一的中资全面性专 业全球托管银行, 亦是唯一获颁行业奖项的中资托管行: 专业杂志 所获托管奖项 亚洲投资人杂志 (Asian Investors) 服务提供者 奖项 - 最佳跨境托管亚洲银行 (2012) 财资杂志(The Asset) Triple A 托管专家系列奖 项: -


最佳 QFII 托管行 (2013) -


最佳中国区托管专家 (2016) 财资杂志(The Asset) Triple A 个人领袖奖项: Fanny Wong - 香港区年度托管银行家 (2014) 财资杂志(The Asset)Triple A 资产服务、机构 投资者及保险机构系列奖项: -


最佳 QDII 托管行(2018); 及 -


最佳 QDII 客户个案 (2018) 获债券通有限公司颁发“债券通优秀托管机构” (2018) 截至 2018 年末,中银香港(控股)的托管资产规模达 10,984 亿港元。 二、托管部门人员配备、安全保管资产条件的说明 (一)主要人员情况 托管业务是中银香港的核心产品之一,由管理委员会成员兼副总裁王兵先生 直接领导。针对国内机构客户而设的专职托管业务团队现时有二十多名骨干成员, 职级均为经理或以上,分别主理结算、公司行动、账务 (Billing)、对账 (Reconciliation)、客户服务、产品开发、营销、次托管网络管理及合规等方面。 骨干人员均来自各大跨国银行,平均具备 15 年以上的专业托管工作经验(包括本 地托管及全球托管),并操流利普通话,可说是香港最资深的托管团队。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76 除配备专职的客户关系经理,中银香港更特设为内地及本地客户服务的专业 托管业务团队,以提供同时区、同语言的高素质服务。 除上述托管服务外,若客户需要估值、会计、投资监督等增值性服务,则由 中银香港的附属公司中银国际英国保诚信托有限公司(“中银保诚”)提供。作为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认可的信托公司,中银保诚多年来均提供国际水平 的估值、会计、投资监督等服务,其专职基金会计与投资监督人员达 50 多名, 人员平均具备 10 年以上相关经验。 中银香港的管理层对上述服务极为重视,有关方面的人员配置及系统提升正 不断加强。另外,其它中/后台部门亦全力配合及支持托管服务的提供,力求以最 高水平服务各机构性客户。 关键人员简历 黄晚仪女士 托管业务主管 黄女士于香港大学毕业,并取得英国 Heriot-Watt University 的工商管理硕 士及英国特许银行公会的会士资格。黄女士从事银行业务超过二十年,大部分时 间专职于托管业务,服务企业及机构性客户。效力的机构包括曾为全球最大之金 融集团 - 花旗集团 - 及本地两大发钞银行 - 渣打及中银香港。参加中银香港前, 黄女士为花旗集团之董事及香港区环球托管业务总监。目前黄女士专职于领导中 银香港的全球托管及基金服务发展,并全力配合中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之境外 投资及理财业务之所需,且担任中银香港集团属下多家代理人公司及信托公司的 企业董事。黄女士亦热心推动行业发展,包括代表中银香港继续担任「香港信托 人公会」 行政委员会之董事一职;自 09 年 9 月至 2015 年 6 月期间, 获「香港 交易所」委任作为其结算咨询小组成员;另外,黄女士目前亦是香港证监会产品 咨询委员会的委员之一。 张海萍女士 托管运作主管 张女士拥有超过二十年金融行业的工作经验。加入中银香港前,张女士曾任 职于所罗门美邦、纽约梅隆银行、摩根大通和道富银行。来香港工作之前,她曾 在美国纽约和达拉斯工作。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77 阮美莲女士 财务主管 阮女士拥有超过二十年退休金及信托基金管理经验,管理工作包括投资估值、 基金核算、投资合规监控及信托运作等。加入中银国际集团前,阮女士曾于百慕 达银行任职退休金部门经理一职,以及于汇丰人寿任职会计经理,负责退休金基 金会计工作。阮女士是香港会计师公会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并 持有英国列斯特大学硕士学位。 (二)安全保管资产条件 在安全保管资产方面,为了清楚区分托管客户与银行拥有的资产,中银香港 目前已以托管人身份在本港及海外存管或结算机构开设了独立的账户以持有及 处理客户的股票、债券等资产交收。 除获得客户特别指令或法例要求外,所有实物证券均透过当地市场之次托管 人以该次托管人或当地存管机构之名义登记过户,并存放于次托管人或存管机构 内,以确保客户权益。 至于在异地市场进行证券交割所需之跨国汇款,除非市场/存托机构/次托管 行等另有要求,否则中银香港会尽可能在交收日汇入所需款项,以减少现金停留 于相关异地市场的风险。 先进的系统是安全保管资产的重要条件。 中银香港所采用的托管系统名为”Custody & Securities System”或简称 CSS, 是中银香港聘用一支科技专家、并结合银行内部的专才,针对机构性客户的托管 需求在原有的零售托管系统上重新组建而成的。CSS 整个系统构建在开放平台 上,以 IBM P5 系列 AIX 运行。系统需使用两台服务器,主要用作数据存取及支 持应用系统软件,另各自附有备用服务器配合。此外,一台窗口服务器已安装 NFS (Network File System, for Unix)模块,负责与 AIX 服务器沟通。 新系统除了采用尖端科技开发,并融合机构性客户的需求与及零售层面的系 统优势,不单符合 SWIFT-15022 之要求,兼容 file transfer 等不同的数据传输, 亦拥有庞大的容量 (原有的零售托管系统就曾多次证实其在市场买卖高峰期均 运作如常,反观部分主要银行的系统则瘫痪超过 1.5 小时)。 至于基金估值、会计核算以及投资监督服务,则采用自行研发的 FAMEX 系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78 统进行处理,系统可相容多种货币、多种成本定价法及多种会计核算法,以满足 不同机构客户及各类基金的需要。系统优势包括: 多种货币;多种分类;实时更 新;支持庞大数据量;简易操作,方便用户。系统所支持的核算方法包括: 权重平 均(Weighted Average);后入先出(LIFO);先入先出(FIFO);其它方法可经与客户 商讨后实施。系统所支持的估值方法有: 以市场价格标明 (Marking to Market); 成本法;成本或市场价的较低者;入价与出价 (Bid and offer);分期偿还 (Amortization);含息或除息(Clean/dirty);及其它根据证券类别的例外估值等。 三、托管业务的主要管理制度 作为一家本地持牌银行,中银香港的业务受香港金融管理局全面监管;另外, 作为本地上市的金融机构,中银香港亦需严格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及要求。 中银香港实施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流程,所有重要环节均采用双 人复核,减少人工操作风险;并由独立风险管理部门就任何新产品/服务/措施等 进行全面评核及监控,避免人为失误或道德风险。任何外判安排,除上述风险分 析外,还需寻求监管机构之批淮。 对于次托管行或服务商的委任,中银香港亦制定了有关选任、服务标准、及 日常服务水平监控等制度及要求,以确保服务质量。对托管客户而言,中银香港 亦承担其次托管行之服务疏失等风险,并在托管合约中清楚订明。 中银香港具备经审核之应变计划以应付各种各样特殊情况的发生。应变计划 每年均会进行测试及演练,模拟在突发情形下之业务运作,并对测试结果进行检 讨及评估,以确保在突发情形下仍能提供服务。系统方面,灾难应变措施中心亦 已预留独立应用软件及数据库服务器,随时取代生产服务器运作。 托管业务之规章制度及工作手册乃根据与托管相关的监管条例或指引(如: 员工守则, 了解你的客户政策 、防洗钱政策及个人私隐条例等)与中银香港本身 制定的内控制度(如 :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包括托管系统用户之管理、权限之设 定等)缮制,并因应有关条例、指引或政策之修订而适时调整,以确保乎合对外、 对内的监控要求。


有关托管业务的重要规章制度包括《托管业务标准操作规程》(Custody -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Overview),主要内容包括:账户开立、客户账户管 理、结算程序、公司行动程序、资产核对、资金报告、账单、投诉、应急计划等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79 等。以及《托管系统进入控制规程》(Custody - System Access Control Procedure Overview),内容涵盖系统范围、系统描述、用户概况、功能列表、职责定义、增 加、删除、修改程序、请求格式、控制与备份安排等。 中银香港设有独立的稽核委员会,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对各部门进行定期及 不定期之稽核。至于年度审计,则委任安永 (Ernst & Young)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在核心托管团队中,特有一名合规人员,专注负责托管业务的风险控制,确保实 施全银行的合规标准。 中银集团系内各企业法人或业务条线均严格分开, 并设严密的防火墙, 以确 保客户资料高度保密。 四、重大处罚 中银香港托管业务自成立至今已超过十二年,从未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 亦没有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 第十九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信息 1 国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直销 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层-19 层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2 国泰基金 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网站:www.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智能手机 APP 平台:iphone 交易客户端、Android 交易客户端、“国泰基金”微信交易平台 电话:021-31081738 联系人:李静姝 2、其他销售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信息 1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80 2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客户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6 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7 上海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客服电话:021-962999 网址:www.srcb.com 8 渤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客服电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9 青岛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华普大厦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 31 号保时捷大厦青岛银行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客服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址:www.qdccb.com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81 10 中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 法定代表人:窦荣兴 客服电话:95186 网址:www.zybank.com.cn 11 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客服电话:95511-3、9550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12 哈尔滨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客服电话:95537 网址:www.hrbb.com.cn 13 东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14 张家港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66 号 办公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王自忠 客服电话:0512-96065 网址:www.zrcbank.com 15 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客服电话:95508 网址:www.cgbchina.com.cn 16 苏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客服电话:0512-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17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82 18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18 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9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0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1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2 万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19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3 号高德置地广场 E 座 12 层 法定代表人:罗钦城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23 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24 上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83 25 国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南 昌分行营业大楼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南 昌分行营业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客服电话:4008-222-111 网址:www.gszq.com 26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7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8 渤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29 中信证券(山 东)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30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上海市东 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座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zq.com.cn 31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客服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84 32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3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 第 18 层-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 第 18 层-21 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服电话: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34 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8 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客服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5 天相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0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36 信达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37 平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38 中航证券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 融大厦 A 栋 4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 号中航资本大厦 35 层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客服电话: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85 39 东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40 广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楼、 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5 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41 国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42 华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43 华鑫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 (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服电话:95323 网址:www.cfsc.com.cn 44 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45 中信期货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86 46 申万宏源西部 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 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 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47 华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服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48 宏信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 18 号川信大厦 10 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 18 号川信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客服电话:4008-366-366 网址:www.hxzq.cn 49 诺亚正行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0 上海好买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1 蚂蚁(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2 深圳众禄基金 销售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87 53 上海长量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54 北京展恒基金 销售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1 号邮电新闻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55 浙江同花顺基 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56 江苏金百临投 资咨询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锦溪路 99 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锦溪路楝泽路科教软件园三期 9 号楼 法定代表人:费晓燕 客服电话:0510-9688988 网址:www.jsjbl.com 57 上海天天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8 众升财富(北 京)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08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客服电话:400-876-9988 网址:www.zscffund.com 59 上海利得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18 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957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60 鼎信汇金(北 京)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 3 号楼 5 层 52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 3 号楼 5 层 521 室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客服电话:400-158-5050 网址:www.9ifund.com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88 61 浙江金观诚基 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1 幢 10 楼 1001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客服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62 嘉实财富管理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100022)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63 宜信普泽(北 京)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64 一路财富(北 京)基金销售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 层 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 9 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65 北京增财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客服电话:010-67000988 公司网站:www.zcvc.com.cn 66 上海联泰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67 汇付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 333 号 201 室 A 区 056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00 号普天软件园 C5 幢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服电话:021-34013999 网址:www.hotjijin.com 68 上海陆金所基 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89 69 北京虹点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楼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 2 号盈科中心 B 座裙楼 二层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70 北京微动利基 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 层 34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2 室和 341 室 法定代表人:季长军 客服电话:400-188-5687 网址:www.buyforyou.com.cn 71 深圳市新兰德 证券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7 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 72 珠海盈米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1201-12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73 北京新浪仓石 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 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 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74 上海万得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75 北京汇成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90 76 万家财富基金 销售(天津)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 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大厦 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77 北京创金启富 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号楼 7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号楼 712 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服电话:400-6262-818 网址:www.5irich.com 78 北京肯特瑞基 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 19 号 1 幢 4 层 1 座 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fund.jd.com 79 北京蛋卷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app.com 80 北京恒天明泽 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wm.com 81 上海华夏财富 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82 通华财富(上 海)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通华科技大厦 7 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客服电话:4001019301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91 83 和耕传承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 楼 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 楼 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84 腾安基金销售 (深圳)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客服电话:95017 网址:tenganxinxi.com 85 中证金牛(北 京)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86 北京百度百盈 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 1 幢 1 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 9 号奎科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客服电话:010-59922163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注:除特殊说明外,以上表格内销售机构为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美元现汇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本基金美元现 钞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有其它销售机构新增办理 本基金各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联系人:辛怡 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00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92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联系人: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魏佳亮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 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93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基金注册 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开通人民币、美元之外的其它币种的申 购、赎回业务;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 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94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 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95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 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资金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96 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选择、更换或撤销境外托管人; (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4、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 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或委托境外托管人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 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试行办法》及其他 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 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97 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本基金的资金汇出、汇入、兑换、收汇、付汇、资金往来、委托 及成交记录等相关资料,其保存的时间应当不少于 20 年;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 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选择符合《试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境外资产托管人。对基金的境 外财产,基金托管人可授权境外托管人代为履行其承担的职责;境外托管人在履 行职责过程中,因本身过错、疏忽原因而导致的基金财产受损的,基金托管人承 担相应责任;在决定境外托管人是否存在过错、疏忽等不当行为时,应根据基金 托管人与境外托管人之间的协议适用法律及当地的法律法规、证券市场惯例决定; (23)按照规定对基金日常投资行为和资金汇出入情况实施监督,如发现投 资指令或资金汇出入违法、违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外管局报告;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98 (24)准时将公司行为信息通知基金管理人; (25)每月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报告基金管理人境 外投资情况,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26)办理基金管理人就管理本基金的有关结汇、售汇、收汇、付汇和人民 币资金结算业务;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外管局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 务。 5、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6、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99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不同币种份额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代表的表决 权不同。每份人民币份额代表一份表决权。每份美元份额,按其在权益登记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以当日适用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后的金额与权益登记日的人民币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之比计算其代表的表决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美元基金份额按收到提议当日汇率折算 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下同)10%以上(含 10%) 基金份额(美元基金份额按收到提议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00 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 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全部或部分份额类别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财 产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全部或部分类别份 额的申购费率、调低全部或部分类别份额的赎回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增加或减少份额类 别,增设其他外币种类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6)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 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 的其他情形。 2、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 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 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 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01 (4)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 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 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单独或合计 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 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 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 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 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 权益登记日。 3、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 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02 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 联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 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 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 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 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 见的计票效力。 4、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 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 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注册登记资料 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 效的基金份额(美元基金份额按权益登记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 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下同)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美元 基金份额按权益登记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份额合 并计算,下同)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 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 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 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 一(含三分之一)。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03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会 议通知载明的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 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 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 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 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 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权益登记日 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 表出具表决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 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 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在遵守法律法规、 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 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 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表决方式上,在遵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 下,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04 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载明。 5、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6、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不同币种份额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代表的表决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05 权不同。每份人民币份额代表一份表决权。每份美元份额,按其在权益登记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以当日适用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后的金额与权益登记日的人民币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之比计算其代表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 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 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监督员及公证机关均认为有充分的 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文件的 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 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 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7、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 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 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 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06 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 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 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 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 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8、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 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9、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 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1、《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07 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 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并自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2、《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 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3、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 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 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 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08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4、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比例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 位于北京市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人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 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09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成立日期:1998 年 3 月 5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5 号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成立时间:1983 年 10 月 31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10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中实际可以监控 事项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事后监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 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境外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基金(ETF))、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公募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 80%,投资于基金合同界定的绝对收益型基金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 不低于 8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 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将拟投资的风格库等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提供给基金托管 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予以更新和 调整,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根据上述投资范围对基金的投资进行监督; 2、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公募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 基金合同界定的绝对收益型基金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2)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 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 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4)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投资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11 境外伞型基金的,该伞型基金应当视为一只基金; 5)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基金; ①其他基金中基金; ②联接基金(A Feeder Fund); ③投资于前述两项基金的伞型基金子基金 6)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其中银行 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但存放于境内外托管行的存款可以不受上 述限制; 7)本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不包括 境外基金)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8)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 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9)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 金总份额的 20%。 10)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 1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持一致。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 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并承担由于不一致所导致的风险或损失; 1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投资。 除上述第 2)、11)、12)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12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3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3、基金如投资银行存款,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约定,事先确定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银行的名单,并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 金托管人据以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上述名单进行监督; 4、对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中实际可以监控事项约定的基金投资的 其他方面进行监督。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 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等进行业务复核。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规行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由 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进行核对确认并回函;在限 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如基金管理人未予纠正,基金托管 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包括但不限 于: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 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基金管理人应 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于估值日结束且相关 数据齐备后,进行交易后的投资监控和报告。 (六)基金托管人的投资监督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受限于基金管理人及其 他中介机构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基金托管人对这些机构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13 不作任何担保、暗示或表示,并对这些机构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所引起的损 失不负任何责任。 (七)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其投资策略及决 定)及其投资回报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 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 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 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 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 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 账管理、无正当理由未执行或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 信息等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议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 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 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 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 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 金管理人并改正。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但上述资产不包括:(1)由基金托管人或境外托管人在清算机构或其他证券集中 处理系统中持有的证券;(2)在过户代理人处保存的集合投资工具中的无凭证份 额或其他权益。基金托管人及其境外托管人不对证券托管机构负责。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合法合规指令或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议另有规定,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14 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所有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 需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 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可将基金财产安全保管和办理与基金财产过户有关的手续等 职责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履行。 6、现金账户中的现金由基金托管人或其境外托管人以银行身份持有。 7、基金托管人或其境外托管人按照有关市场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市场惯例, 支付现金、办理证券登记等托管业务。 8、基金托管人在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清盘或破产等原 因进行终止清算时,不得将任何证券、非现金资产及其收益归入其清算财产;境 外托管人因上述同样原因进行终止清算时,基金托管人应当要求境外托管人不得 将证券、非现金资产及其收益归入其清算财产,但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市场惯例 不允许托管证券独立于清算财产的情况除外。基金托管人应当确保自身及境外托 管人采取商业上的合理行动以保证证券、非现金资产的任何部分不会在其进行清 算时,作为可分配财产分配给其债权人。当基金托管人知道托管资产的任何一部 份将被视为基金托管人的清算财产时﹐基金托管人应尽快通知基金管理人。双方 理解在全球托管模式下,现金存入现金账户时构成境外托管人的等额债务,除非 法律法规及撤销或清盘程序明文规定该等现金不归于清算财产外。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在基金托管人处为本基 金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 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 2 名或 2 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验 资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并指定 的基金托管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15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的生效条件, 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等事宜。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开设本基金的托管账户。本基金的银行预留 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 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的托管账户进行。 3、本基金托管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 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 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资金结算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账户所在国或地区监管理机构的 有关规定。 (四)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所投资市场的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或境外托管人处, 按照该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开立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以及各自委托代理人均不得出借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 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相关证明文件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 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4、除非基金托管人及其境外托管人存在过失、疏忽、欺诈或故意不当行为, 基金托管人将不保证其或其境外托管人所接收基金财产中的证券的所有权、合法 性或真实性(包括是否以良好形式转让)。 5、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账户所在国或地区有关法律的规定。 (五)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投资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由基金托管人或境外托管人负责开立。新账户按有 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2、投资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16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六)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价凭证等的保管按照实物证券相关规定办理。基金托管人 对其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有价凭证不承担责任。 (七)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 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有关重大合同后应在收到合同正 本后 30 日内将一份正本的原件提交给基金托管人。除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 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时一般应保 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原件。 重大合同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规定各自保管至少 15 年。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基金财产的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 (一)基金财产定价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负责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约定 的定价原则对基金财产进行定价。在进行资产定价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境外托管人有权本着诚意原则,依赖本协议所约定的经纪人、定价服务机构或其 他机构的定价信息,但在不存在过错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 托管人对上述机构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并对这些机构的 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所引起的基金财产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二)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估值 日人民币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人民币份额的份额总数;本基金 美元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估值日美元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 美元份额的份额总数。 基金申购、赎回开放日(T 日)的各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 T+1 日 计算,并在 T+2 日内公告。本基金各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17 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进行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每个估值日 15:30之前, 基金管理人将前一日的基金估值结果以双方确认的形式报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应在收到上述估值结果后进行复核,并在当日 18:00 之前以双方确认的方式 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定期对外公布。基金月末、年中和 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双方在核对时,由于双方会计系 统原因容许差异的绝对数在相应类别基金份额净值 0.25%以内的,以基金管理人 的计算结果为准。 3、当相关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财产 公允价值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 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 法、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双 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和纠正。 5、当基金财产的估值导致某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三位内发 生差错时,视为该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计价错 误达到相应类别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通报基金托管人并向中 国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到相应类别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 按其规定处理。 6、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偏差并且偏差 在合理的范围内,基金份额净值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为准,基金管理费和基 金托管费也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净值计算结果计提。若由此造成的基金财产或者投 资者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 7、由于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的任何基金净值数据错误,导致该基金财产或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18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实际损失,基金管理人应对此承担责任。若基金托管人计算的 净值数据正确,则基金托管人对该损失不承担责任;若基金托管人计算的净值数 据也不正确,则基金托管人也应承担部分未正确履行复核义务的责任。如果上述 错误造成了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不当得利,且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 已各自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不当得利之主体主张返还不当得 利。如果返还金额不足以弥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已承担的赔偿金额,则双 方按照各自赔偿金额的比例对返还金额进行分配。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 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 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估值特殊情形的处理 1、对于因税收规定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实际交纳税金与基金按照权责 发生制进行估值的应交税金有差异的,相关估值调整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 理。 2、对于因税收规定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实际交纳税金与基金按照权责 发生制进行估值的应交税金有差异的,相关估值调整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 理。 3、全球投资涉及不同市场及时区,由于时差、通讯或其他非可控的客观原 因,在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时间点前无法确认的交易,导致 的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4、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交易机构或独立价格服务商发送的数据错误, 或有关会计制度变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 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财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 造成的影响。 (四)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 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无法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19 准确评估基金财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五)基金会计核算 1、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同一记 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记和保管基金的全套账册,对双方 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若双方对会计处 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2、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定期就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进行核对。如发现存 在不符,双方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 3、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托管人复核。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 每月终了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管理人不再更新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 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 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 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20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 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 管理人提供的月度报告上加盖业务章,在季报、中期报告和年报上加盖托管业务 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书或进行电子确认,双方各 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 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 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以下几类: 1、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基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4、每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提供 对于每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在每半 年度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对于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在相关的名册生成后 5 个工作日 内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如基金托管人无法妥善保存持 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代为履行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的职责。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给予补偿。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21 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其中的任何信息以 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基金托管人应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其中的信息 限制在为履行基金合同和本协议之目的而需要了解该等信息的人员范围之内。 七、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解决,但若自一方 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 60 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则任何一方 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提交仲裁时该会 现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各自继续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 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八、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修改程序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 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后生效。 (二)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 2、本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 3、本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 4、发生《基金法》、《运作办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基 金的财产进行清算。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2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以下是主要的服务内 容,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增加、修改这些 服务项目。


一、客户服务专线 1、理财咨询:人工理财咨询、账户查询、投资人个人资料完善等。 2、全天候的 7×24 小时电话自助查询(基金净值、账户信息等)。 二、客户投诉及建议受理服务 投资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邮、传真等方式提出咨询、建议、投诉等需 求,基金管理人将尽快给予回复,并在处理进程中随时给予跟踪反馈。 三、短信提示发送服务 投资人可以通过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网站申请订制(退订)免费 的手机短信资讯。基金管理人定期或不定期向投资人发送短信资讯。 四、电子邮件电子刊物发送服务


投资人可以通过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网站申请订制(退订)免费 的电子邮件资讯。基金管理人定期或不定期向投资人发送电子资讯。 五、联系基金管理人 1、网址:www.gtfund.com 2、电子邮箱:service@gtfund.com 3、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全国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4、客户服务传真:021-31081700 5、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层 -19 层 邮编:200082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 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公告名称 报社 日期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23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暂 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2018/12/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8/12/13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北京百度百盈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定 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8/12/25 关于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 金2019年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相关交易的 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2018/12/27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8/12/28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9/3/29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9/3/3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新增销售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9/4/1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直销柜 台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9/4/18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撤销深圳分公司的 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4/26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 2019/6/1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及基金托管人的住 所,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复制件或复 印件,但应以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 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124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投资人可 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一、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 批复文件 二、《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