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平安如意中短债A(007017)

平安如意中短债: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查看PDF公告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12月 2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19年1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准予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4号)进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4月3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 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 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 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 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5、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 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 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 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所投资的中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政府 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证券 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中 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8、本基金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 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9、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0、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1、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 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巨额赎回情形下 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 响,详见招募说明书第十六部分。 13、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 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14、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本招募说 明书做了调整。截至本招募说明书公告日,本基金无已披露的投资组合报告和净值表现数据。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17号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成立日期:2011年1月7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0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吴小红 联系电话:0755-22623179 2、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88,647 68.19%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763 17.51%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18,590 14.3% 合计 130,000 100%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3、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成员 罗春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1966年生。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国际部干部, 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平安人寿总公司人事行政部 /培训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平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任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姚波先生,董事,硕士,1971年生。曾任R.J.MichalskiInc.(美国)养老金咨询分析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 员 、 GuardianLifeIns.Co ( 美 国 ) 助 理 精 算 师 、 SwissRe ( 美 国 ) 精 算 师 、 DeloitteActuarialConsultingLtd.(香港)精算师、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精算师、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首 席财务官兼总精算师。 陈敬达先生,董事,硕士,1948年生,新加坡。曾任香港罗兵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 新鸿基证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DBS唯高达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 国平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执行顾问,现任集团投资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肖宇鹏先生,董事,学士,1970年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玉萍女士,董事,学士,1983年生。曾于平安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从事运营规 划,现任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薪酬规划管理部高级人力资源经理。 叶杨诗明女士,董事,硕士,1961年生,加拿大籍。曾任职于澳新银行、渣打银行、汇 丰银行并担任高级管理职务。2011年加入大华银行集团,任大华银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现任大华银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香港区总裁兼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同时于香港上市公司“数码通电讯集团有限公司”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文杰先生,董事,学士,1964年生,新加坡。现任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 首席执行长,新加坡投资管理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历任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特别投资部 门”首席投资员,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经理,国际股票和全球科技团队主管。 李兆良先生,独立董事,博士,1965年生。曾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华南液化气船务公司 远洋三副、二副、后加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任总公司办公室法律室主任、总公司办公室 主任助理、高级法律顾问、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总公司保险业务管理委员会委员、总公 司投资审查委员会委员、广东海信现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现任广东华瀚律师事 务所任主任律师、合伙人。 李娟娟女士,独立董事,学士,1965年生。曾任安徽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深圳兴粤 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系教师、会计专业主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计财处处长;现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学院副院长。 刘雪生先生,独立董事,硕士,1963年生。曾任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深 圳华侨城集团会计师、财务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部门 临时负责人、秘书长助理;现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 潘汉腾先生,独立董事,学士,1949年生。曾任新加坡赫乐财务有限公司助理经理、新 加坡花旗银行副总裁、新加坡大华银行高级执行副总裁;现任彩日本料理私人有限公司非执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6 行董事、一合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速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业集团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巢傲文先生,监事长,硕士,1967年生。曾任江西客车厂科室助理工程师;深圳市龙岗 区投资管理公司经济研究部科员;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营业部柜员、副主任、支行 会计部副主任、总行电脑部规划室经理、总行零售银行部综合室经理、总行稽核部零售稽核 室主管、总行稽核部总经理助理;广东南粤银行总行稽核监察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 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惠州分行筹建办主任、分行行长、总行稽核部总经理;现任职于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总经理室,兼任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监事会主席。 冯方女士,监事,硕士,1975年生,新加坡。曾任职于淡马锡控股和旗下的富敦资产管 理公司以及新加坡毕盛资产公司、鼎崴资本管理公司。于2013年加入大华资产管理,现任区 域总办公室主管。 郭晶女士,监事,硕士,1979年生。曾任广东溢达集团研发总监助理、侨鑫集团人力资 源管理岗;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室副经理。 李峥女士,监事,硕士,1985年生。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深圳市宝 能投资集团财务部会计主管,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岗。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罗春风先生,博士,高级经济师。1966年生。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国际部干部,平安保 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平安人寿总公司人事行政部/培训 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 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肖宇鹏先生,学士,1970年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 长;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付强先生,博士,高级经济师,1969年生。曾任中国华润总公司进出口副科长、申银万 国证券研究所任高级研究员、申万巴黎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研究经理、安信证券首席分析师、 嘉实基金管理公司产品总监、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林婉文女士,1969年生,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拥有学士和荣誉学位,新加坡籍。曾 任新加坡国防部职员,大华银行集团助理经理、电子渠道负责人、个人金融部投资产品销售 主管、大华银行集团行长助理,大华资产管理公司大中华区业务开发主管,高级董事。现任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7 汪涛先生,1976年生,毕业于谢菲尔德大学,金融硕士学位。曾任上海赛宁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销售经理、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市场代表、新加坡华侨银行产品经理、渣打银行产品主 管、宁波银行总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总行审计部副总经理、总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特正先生,督察长,学士,1969年生。曾任深圳发展银行龙岗支行行长助理,龙华支 行副行长、龙岗支行副行长、布吉支行行长、深圳分行信贷风控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深圳分 行信贷审批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总行公司授信审批部高级审批师、平安银行沈阳分行行长助 理兼风控总监。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基金经理 张文平先生,南京大学硕士。先后担任毕马威(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审计 一部审计师、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2018年3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现任固定收益投资中心投资执行总经理。同时担任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颖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安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总经理肖宇鹏先生,权益投资中心投资董事总经理李 化松先生,衍生品投资中心投资执行总经理DANIELDONGNINGSUN先生、研究中心研究执行总 经理张晓泉先生、基金经理黄维先生。 肖宇鹏先生,学士,1970年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 长;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化松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曾先后担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研究所分析 师、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 基金经理。2018年3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平安基金权益投资中心投资董事总 经理。现担任平安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及平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DANIELDONGNINGSUN先生,北京大学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约翰霍普金斯大学 博士后。先后担任瑞士再保险自营交易部量化分析师、花旗集团投资银行高级副总裁、瑞士 银行投资银行交易量化总监、德意志银行战略科技部量化服务负责人。2014年10月加入平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衍生品投资中心投资执行总经理。现任平安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8 投资基金、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晓泉先生,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曾先后担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 究员、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助理。2017年10 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研究中心研究执行总经理。 黄维先生,北京大学微电子学硕士,2010年7月起先后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于2016年5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9 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 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 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 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 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0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便利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它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它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1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则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 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 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 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审查。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敬业、诚信和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不利用职 务之便为自己、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泄 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 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2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 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 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 动指南;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 改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8)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基金投资研 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 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 规章制度的纲要和总揽;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 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 料档案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第三个层面是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 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第 四个层面是业务操作手册,是各项具体业务和管理工作的运行办法,是对业务各个细节、流 程进行的描述和约束。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 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 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4、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 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 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3 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 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 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 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 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 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 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 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 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 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应建立交易监测系统、 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 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 存档保管;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 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 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 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 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 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 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认可。根据公司监察稽核 工作的需要,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4 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 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法律合规监察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法律合规监察部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公司明确了法律合规监察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 程序和组织纪律。 法律合规监察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促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5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年 6月 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79095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75号 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张博 电话:(010) 63636363 传真:(010) 63639132 网址:www.cebbank.com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 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 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 经人民银行和外汇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 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 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 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局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兼任工银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招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光大集 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光 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 会副会长。武汉大学金融学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张博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西安分行行长,乌鲁木齐分行筹备组组 长、分行行长,青岛分行行长,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筹备组组长。曾兼任中国光大银行电子银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6 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负责普惠贷款团队业务。现任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 总经理。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8年 9月 30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华夏睿磐泰利六个月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共 118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规模 3106.78亿元。同时,开 展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专户理财、企业年金基金、QDII、银行理财、保险债权投资计 划等资产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业务。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托管人有关基 金托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 金财产安全;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 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岗 位,不留任何死角。 (2)预防性原则。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从风险发生的源头加强内部控制, 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3)及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4)独立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机构独立于基金托管业务执行机构,业务操 作人员和内控人员分开,以保证内控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3、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相 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工作重点是对总行各部门、各类业务的风险和内控进行监督、管理和 协调,建立横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各部门负责分管系统内的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建立 纵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投资与托管业务部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督察体系,设立了风险管理 处,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 4、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托管业务部自成立以来严格遵照《基金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了《中国光大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规定》、 《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保密规定》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将风险控制落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7 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 线,在重要岗位(基金清算、基金核算、监督稽核)还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像监视 系统和录音监听系统,以保障基金信息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的要求,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事前监 督和事后控制相结合、技术与人工监督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对基金投资品种、投资组合比例 每日进行监督;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报酬 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付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规定的行为,及时以书面或 电话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 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 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 中国证监会。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8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34层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www.fund.pingan.com 2、其他销售机构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二、登记机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3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34层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电话:0755-22624581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张平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领展企业广场 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领展企业广场 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9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电话:(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翠丽、陈怡 联系人:陈怡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 四、基金的名称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 一、 投资目标 在谨慎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本基金追求基金产品的长期、持续增值,并力争 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 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 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中短 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投资的中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政府 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证券 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1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行业前景预测和发债主体公司研究的综合运用,主要采取 利率策略、信用策略、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以及信 用风险的基础上,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固定收益投资品种,构建及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 本基金将灵活应用组合久期配置策略、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息差策略、 现金头寸管理策略等,在合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获得债券市场的整体回报率及 超额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层面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包括 GDP 增长率、CPI 走势、M2 的 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申购赎回现金流 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和判断。在此基础上,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 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整体组合的久期范 围以及杠杆率水平。 同时,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定位情况和个券的市场收益率情况,综合判断个 券的投资价值,选择风险收益特征最匹配的品种,构建具体的个券组合,以期增强基金资产 的获利能力。 2、债券投资策略 (1)组合久期配置策略 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进行久期配置;当收益率曲线走 势难以判断时,参考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组合久期,力争组合收益超过基准收益。根 据操作,具体包括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 及梯式策略。 在目标久期的执行过程中,将特别注意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类属资产配置的管理, 以使得组合的各种风险在控制范围之内。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不同债券资产类品种收益与风险的估计和判断,通过分析各类属资产的相对收益和 风险因素,确定不同债券种类的配置比例。主要决策依据包括未来的宏观经济和利率环境研 究和预测,利差变动情况、市场容量、信用等级情况和流动性情况等。通过情景分析的方法, 判断各个债券类属的预期持有期回报,在不同债券品种之间进行配置。 在类属资产配置层面上,本基金根据市场和类属资产的信用水平,在判断各类属的利率 期限结构与国债利率期限结构应具有的合理利差水平基础上,将市场细分为交易所国债、交 易所企业债、银行间国债、银行间金融债等子市场。结合各类属资产的市场容量、信用等级 和流动性特点,在目标久期管理的基础上,运用修正的均值-方差等模型,定期对投资组合 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同时,本基金针对债券市场所涉及行业在同样宏观周期背景下不同行业的景气度的情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2 况,通过分散化投资和行业预判进行,具体表现为:1)分散化投资:发行人涉及众多行业, 本组合将保持在各行业配置比例上的分散化结构,避免过度集中配置在产业链高度相关的上 中下游行业。2)行业投资:本组合将依据对下一阶段各行业景气度特征的研判,确定在下 一阶段在各行业的配置比例,卖出景气度降低行业的债券,提前布局景气度提升行业的债券。 (3)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适当运用杠杆息差方式来 获取主动管理回报,选取具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作为杠杆买入品种,灵活控制杠杆组合仓位, 降低组合波动率。 (4)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过程中,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定位情况和个券的市场收益率情 况,综合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选择风险收益特征最匹配的品种,构建具体的个券组合。 1)信用债投资策略 在信用债的选择方面,本基金将通过对行业经济周期、发行主体内外部评级和市场利差 分析等判断,并结合税收差异和信用风险溢价综合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加强对企业债、公 司债等品种的投资,通过对信用利差的分析和管理,获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还将利用目前的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投资市场的利差不同,密切关注两个市场之 间的利差波动情况,积极寻找跨市场中现券和回购操作的套利机会。 2)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资策略,同 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较高收益。本基金投资 中小企业私募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 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 险。 3)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品种进行筛选,并严 格控制单只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投资比例。此外,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整体流动 性相对较差,本基金将对拟投资或已投资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测, 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行投资,保证本基金的流动性。 3、现金头寸管理 由于法律法规限制和开放式基金正常运作的需要,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主要用途包括:支付潜在赎回金额、 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等各类费用的需求、支付交易费用等行为。为有效控制现金留存的影响, 基金管理人将采用积极的现金头寸管理手段。具体采用手段包括: (1)合理控制现金头寸:根据对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和相关费用提留的预判,进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3 行合理的现金留存,最大限度降低现金的持有比例; (2)提升现金头寸收益:在法律法规或市场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通过现金权益化的方 式降低现金拖累的影响。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 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 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 蒙特卡罗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并结合资产支持证券类资产的市场特点, 进行此类品种的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中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 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2)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 持证券规模的 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 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本基金投资于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2)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4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 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0)、(13)、(14)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 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 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 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五、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 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20%。 其中,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存款基 准利率。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中短期债券,因此选取中债新综合财富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5 (1-3年)指数收益率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 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中短期债券价格和投资回报 情况,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由于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中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采用 80%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券投资所代表的权重,20%乘以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剩余资产所对应的 权重可以较好的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若未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 或本业绩比较基准停止发布,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 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行使所投资证券项下权利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 不当利益。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6 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 C类、E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公证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为 0.10%,E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5%。计算方法如下: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7 H=E×C类、E类基金份额对应的销售服务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 C类、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类、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 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自本 基金成立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基金财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 由基金管理人于本基金成立一个月后的 5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 费用义务。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8 九、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基 金合同的规定,对 2019年 3月 4日公布的《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进行了更新,本次重大更新事项为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 订“基金信息披露”章节及相关内容。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2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