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级:关于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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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华深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银华深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以 2020年 1月 2日为基金份
额折算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
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基金份额折算
基准日为 2020年 1月 2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银华稳进份额(场内简称:银华
稳进,基金代码:150018)、银华深证 100 份额(场内简称:100 分级,基金代
码:161812)。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
值计算,对银华稳进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 2 份银华深证
100份额将按 1份银华稳进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1:1的比例。
对于银华稳进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银华稳进份额每个会计年度 12
月 31日份额净值超出本金 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银华深证 100份额分配
给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银华深证 100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银华深证 100
份额将按 1份银华稳进份额获得新增银华深证 100份额的分配。其中,持有场外
银华深证 100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银华深证
100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银华深证 100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
式获得新增场内银华深证 100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银华稳进份额和
银华深证 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第一个工作日为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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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定期份额折算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深证
100份额进行约定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进行银华稳进份额上一年度约定应得收益的定
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银华稳进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稳进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稳进份额的
份额数
? ?
前
100
前
100后
100
21.000-资产净值每份银华稳进份额期末-份额的资产净值100折算前银华深证
NUM
NUM
NAV
?
?
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深证 100份额的份额数 =
? ?
后
前
稳进
资产净值每份银华稳进份额期末
100
1.000-
NAV
NUM ?
其中:
后100NAV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深证 100份额净值
前100NUM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深证 100份额的份额数
前稳进NUM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稳进份额的份额数
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深证 100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
位为 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银华锐进份额
每个会计年度的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银华锐进份额净值及其份额数。
3、银华深证 100份额
? ?
前
前
后
资产净值每份银华稳进份额期末份额的资产净值折算前银华深证
100
100
100
21.000--100
NUM
NUM
NAV
?
?
银华深证 10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深证 100份额数=
后
前 资产净值每份银华稳进份额期末
100
100 000.1-
2 NAV
NUM ?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深证 100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深证
100份额的份额数 + 银华深证 10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深证 100份额的份额
3
数
其中:
后100NAV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深证 100份额净值
前100NUM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深证 100份额的份额数
银华深证 100 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银华深证 1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
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4、举例
假设某年定期份额折算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银华深证 100份额当天折算
前资产净值为 7,458,000,000 元。当天场外银华深证 100 份额、场内银华深证
100 份额、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的份额数分别为 50 亿份、5 亿份、30
亿份、30 亿份。前一个会计年度末每份银华稳进份额资产净值为 1.058 元,且
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1)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银华稳进份额
和银华深证 100份额,分别有 30亿份和 55亿份。
(2)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
折算后持有银华稳进份额数 = 折算前银华稳进份额数 = 30亿份
? ?
前
前
后
资产净值每份银华稳进份额期末份额的资产净值折算前银华深证
100
100
100
21.000--100
NUM
NUM
NAV
?
?
= [7,458,000,000-(1.058000000-1.000)/2×5,500,000,000]/5,500,000,000
= 1.327元
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深证 100份额的份额数 =
? ?
后
前
稳进
资产净值每份银华稳进份额期末
100
1.000-
NAV
NUM ?
= 3,000,000,000×(1.058000000-1.000)/1.327 = 131,122,833.46份
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深证 100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
位为 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因此新增场内银华深证 100份额数为
131,122,833份;持有的银华稳进份额数为 30亿份。
(3)银华深证 100份额持有人
4
场外新增的银华深证 100份额数 = 后
前 资产净值每份银华稳进份额期末
100
100 000.1-
2 NAV
NUM ?
=
5,000,000,000/2×(1.058000000-1.000)/1.327 = 109,269,027.88份
定期份额折算后场外银华深证 100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场外银
华深证 100份额的份额数+场外新增的银华深证 100份额数 = 5,000,000,000 +
109,269,027.88 = 5,109,269,027.88份
场内新增的银华深证 100份额数 = 后
期末
稳进
前
100
100 000.1-
2 NAV
NAVNUM ?
= 50 ,000,000/2
×(1.058000000-1.000)/1.327 = 10,926,902.79,取整后为 10,926,902份
定期份额折算后场内银华深证 100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场内银
华深证 100份额的份额数 + 场内新增的银华深证 100份额数 = 500,000,000 +
10,926,902 = 510,926,902份
四、基金定期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20年 1月 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
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稳进、银华锐进交
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银华锐
进在整个定期份额折算期间交易正常进行。
(二)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0年 1月 3日),本基
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稳进暂停交易。当日,本
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20年 1月 6日),基金
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
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但是其中通过非直销机构办理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继续暂停,即在非直销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
资)本基金的合计金额不超过 1000元,若超过 1000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
或全部拒绝对本基金的申购申请)、赎回、转托管(但是自 2019年 3月 1日(含
当日)起通过直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银华深证 100份额的跨系统转托
管(场外转场内)业务将继续暂停)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稳进于当日开市恢复
交易。
五、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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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20
年 1月 6日银华稳进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20年 1月 3日的银华稳进的
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由于银华稳进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
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 2019年约定应得收益后与 2020年 1月 6日的前收盘价
可能有一定差异,2020 年 1 月 6 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银华稳进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银华深证 100
份额并分配给银华稳进份额的持有人,而银华深证 100份额为跟踪深证 100价格
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预
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
险。
(三)由于银华稳进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银华深证 100份额数和场内
银华深证 1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份),舍去部分
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银华稳进份额或场内银华深证 100份额的持有人存
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银华深证 100份额的可能性。
(四)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9年 2月 26日发布的《银华深证 100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2019年 3月 1
日发布的《银华深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直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并暂停直销机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的公告》,本
基金自 2020年 1月 6日(含当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之银华深证 100份额在直
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自 2019年 3月 1日(含当日)起通
过直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银华深证 100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
场内)业务将继续暂停。本基金自 2020年 1月 6日(含当日)起继续暂停通过
非直销机构进行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 1000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通过非直销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
基金的合计金额不超过 1000元,若超过 1000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
拒绝对本基金的申购申请。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 1000
元,本基金有权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
额超过 1000 元,本基金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 1000
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对于其余申购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确认失败。针对
6
单笔申购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
分确认。详见相关公告。
(五)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yh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12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