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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策略(630008)

华商策略: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查看PDF公告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0
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393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于2010年11月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
未来表现。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
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
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
特有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
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
资集中度风险、市场风险、系统性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
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
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本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
一年后开始执行。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2月6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一、 绪言 ............................................................................................................ 1 
二、 释义.............................................................................................................. 1 
三、 基金管理人.................................................................................................. 5 
四、 基金托管人................................................................................................ 17 
五、 相关服务机构............................................................................................ 23 
六、 基金的募集................................................................................................ 65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66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66 
九、 基金的投资................................................................................................ 75 
十、 基金的财产................................................................................................ 91 
十一、 基金资产的估值.................................................................................... 92 
十二、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98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99 
十四、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00 
十五、 基金的信息披露.................................................................................. 101 
十六、 风险揭示.............................................................................................. 107 
十七、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12 
十八、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14 
十九、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0 
二十、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42 
二十一、 其他应披露事项.............................................................................. 144 
二十二、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47 
二十三、 备查文件.......................................................................................... 147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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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及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
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
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合同:指《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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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4、发售公告:指《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商策略精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业务规则:指《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9、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
授权的银行监管机构 
10、《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 12月 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1、《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2、《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4、《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
的修订 
15、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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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基金管理人:指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基金托管人: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交收、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0、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华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
构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3、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
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5、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6、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27、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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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间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5、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3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
分)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38、直销机构:指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40、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41、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42、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43、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工作日 
45、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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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2、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金
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
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号楼 19层 
3、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号楼 19层 
4、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5、成立时间:2005年 12月 20日 
6、注册资本:壹亿元 
7、电话:010-58573600


传真:010-58573520 8、联系人:高敏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6 页 共 152 页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 深圳市五洲协和投资有限公司











34%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20% 10、客户服务电话:010-58573300


400-700-8880(免长途费) 11、管理基金情况:目前管理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 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动态 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 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主题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红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锐产业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未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稳固添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量化进 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商双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商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商双驱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乐享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兴活力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回报 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万众创新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丰利 增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润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商元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 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商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上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7 页 共 152 页 游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改革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电子行业 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商计算机行业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牧原:董事长。男,硕士。现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曾就职于甘南州财政局,甘肃省 财政厅,历任农财处副主任科员、财务处主任科员、税政处副处长、控制社会集 团购买办公室及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人、政府采购办公室兼省政府采购中心主 任、经济建设处处长、行政政法处处长,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副厅长、 党组成员,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甘肃省保障性安 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甘肃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韩鹏:董事。男,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甘肃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就职于甘肃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兰州信托上 海武昌路营业部、闽发证券公司,历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总裁助理兼投资总监。 徐国兴:董事。男,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招商银行兰州分行、甘肃省国税局、中国化工集团,历任华龙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委托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副总监。


徐丹:董事。女,法律硕士。现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曾任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曹铁宁:董事。男,硕士。现任深圳市五洲协和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曾任中色地科矿产勘查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地质工程师,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地质 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深圳鸿基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禄存资产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曹孟博:董事。男,工业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财 务部部长,曾任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炼铁厂科员,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科长、 副处长,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财务部部长,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8 页 共 152 页 王小刚:董事。男,理学硕士。2018年 6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职天水市信托投资公司,华龙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兰州东岗西路营业部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经纪业务管理 总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深 圳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 曲飞:独立董事。男,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亿阳信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中国电子学会 常务理事、中国公路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公路学会养护与管理分会副理事长、国 际电工委员会智慧城市系统评价组(IEC/SEG1-WG3)专家、中国研究型医院学 会实践创新分会副会长、教育部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特聘专家、科技部现代服 务业共性服务产业联盟副理事长等职务。历任亿阳交通总裁,亿阳信通董事、副 总裁和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等职务。 马光远:独立董事。男,经济学博士。现任北京国视大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首席经济学家,战略顾问,中央电视台财经评论员。曾就职于浙江省嘉兴市乡镇 企业局、北京市境外融投资管理中心、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戚向东:独立董事。男,本科学历,研究员、高级会计师。现已退休。曾就 职于河北省宣化钢铁公司,任管理干部;河北省冶金工业厅,任经济研究室主任; 冶金工业部经济调节司,任副司长;国家冶金局体改法规司,任副司长;中国钢 铁工业协会,任常务副秘书长;冶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任党委书记。


殷长龙:独立董事。男,经济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曾任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2、监事会成员 苏金奎:监事。男,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兼总会计师,金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就职于金昌市农业银行、化工 部化工机械研究院、上海恒科科技有限公司,历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 行部职员、计划财务部会计、副总经理、总经理。 陈美羡:监事。女,会计与金融专业学士。现任深圳市五洲协和投资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审计师。 宋锋:监事。男,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财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9 页 共 152 页 务部副部长。曾任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财务处科员,济钢(马)钢板有限公司财 务部副部长、部长,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科长、科长、部长助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小刚:董事、总经理。男,理学硕士。2018年 6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职天水市信托投资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兰州东岗西路营业 部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 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固定 收益总部总经理。 高敏:督察长、董事会秘书。女,会计专业硕士。2007年 5月加入华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兰州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总部任主管会计,甘肃金信会计师 事务所任审计主管,兰州金瑞税务师事务所业务部任副主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计划财务总部任副总经理。 王华:副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男,工商管理硕士。2007年 4月加 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证券交易部主管、总经理,机构投资一部总经理、 投资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曾任中国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上海期货交易部投资 分析员、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上海宏达期货有限公司投资结算部总监,中国 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研究发展部经理,中海基金 筹备组成员,北京华商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林谦: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男,大学本科。2019年 1月加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就职于国家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 上海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任总经理助理;金新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 资管理工作;新疆新界集团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工作;金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黄河路营业部,从事投行及机构客户服务工作;华龙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乌鲁木齐扬子江路证券营业部,任副总经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乌 鲁木齐扬子江路证券营业部,任总经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任 总经理。 4、基金经理 周海栋,男,中国籍,管理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3年 7月至 2004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0 页 共 152 页 年 10月,就职于上海慧旭药物研究所,任研究员;2004年 10月至 2005年 8月, 就职于上海拓引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08年 1月至 2010年 5月, 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10年 5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行业研究员、机构投资部投资经理;2012年 3月至 2014 年 5月担任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 5 月 5日起至今担任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5月14日起至今担任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 9月 17日至 2017年 4月 21日担任华商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8月 5日起至今担任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12月 21日起至今担任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4月 11日至 2019年 8月 23日担任华商主题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11月 26日起至今担任华商乐享互联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 3月 8日起至今担任华商智能生活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投资决策委 员会委员、公司公募业务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孙祺,男,自 2016年 4月 12日至 2018年 11月 26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田明圣,男,自 2013年 2月 1日起至 2015年 10月 30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1)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王小刚: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林谦: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周海栋: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盛世成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乐享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华商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双全: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1 页 共 152 页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双驱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华商改革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未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邓默: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量化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红利优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电子行业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华商计算机行业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童立: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华商上游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杨: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交易部总经理。 (2)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 王小刚: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张永志: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华商稳健双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稳 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华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双翼平衡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回报 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海宝:华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杨: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交易部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2 页 共 152 页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 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 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 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3 页 共 152 页 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 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其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持有人或其它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4 页 共 152 页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它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 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敬业、诚信和谨慎的原则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5 页 共 152 页 2.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不 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 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 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①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环境控制包括管理思想、经营理念、 控制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②管理层通过定期学习、讨论、检讨内控制度,组织内控设计并以身作则、 积极执行,牢固树立诚实信用和内控优先的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通过 营造公司内控文化氛围,增进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贯穿于公司各部分、岗位 和业务环节。 ③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内控工作的评估审查,对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承担最终责任;同时,通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 的监督职能,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建立健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6 页 共 152 页 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④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 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 系统。 ⑤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严格 制定单位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正直、 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能力。 2)风险评估 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可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 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 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3)组织体系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①第一层次风险控制 在董事会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公司规章制度、经营管理、基金运作、 固有资金投资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的分析检查,对各种风险预测报告 进行审议,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作为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按 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授权进行工作。 ②第二层次风险控制 第二层次风险控制是指公司经营层层面的风险控制,具体为在风险管理小 组、投资决策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层次对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预防和控制。 风险管理小组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全面的研究、分 析、评估,全面、及时、有效地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 投资决策委员会研究并制定基金资产的投资策略,对基金的总体投资情况提 出指导性意见,从而达到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基金资产的安全性的目的。 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 构、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 ③第三层次风险控制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7 页 共 152 页 第三层次风险控制是指公司各部门对自身业务工作中的风险进行的自我检 查和控制。 公司各部门根据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流 程及风险控制措施,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4)制度体系 制度是内部控制的指引和规范,制度缜密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 ①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业务控制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 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②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及业绩考核制度、行政管 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 ③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销售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资 料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5)信息与沟通 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 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 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2.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 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8 页 共 152 页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年 2月 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 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 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 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 民生银行成立二十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 了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2000年 12月 19日,中国民生银行 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 2003年 3月 18日,中国民生银行 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 式挂牌交易。2004年 11月 8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 58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 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 10月 26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 了成功范例。 2009年 11月 26日,中国民生银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 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 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 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 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 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民生银行荣获第十三届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优秀董事会奖; 民生银行在华夏时报社主办的第十一届金蝉奖评选中荣获“2017年度小微 金融服务银行”;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9 页 共 152 页 民生银行荣获《亚洲货币》杂志颁发的“2016中国地区最佳财富管理私人 银行”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新浪财经颁发的“年度最佳电子银行”及“年度直销银行十强” 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 VISA 颁发的“最佳产品设计创新奖”; 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举办的“中国卓越金融奖”评选中荣获“年度卓越资 产管理银行”;


民生银行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予的“2016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 优秀交易商”、“2016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衍生品交易商”及“2016年度银 行间本币市场优秀债券交易商”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中国银行间交易协商会授予的“2016年度优秀综合做市机构” 和“2016年度优秀信用债做市商”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英国 WPP(全球最大的传媒集团之一)颁发的“2017 年度最 具价值中国品牌 100强”;


民生银行在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会上被授予“2016年度特殊贡献奖”。 2、主要人员情况 张庆先生,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托管人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从事过金融租赁、证券投资、银行管理等工作,具有 25年金融从业经历,不仅有丰富的一线实战经验,还有扎实的总部管理经历。 历任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筹备组组长、行长、 党委书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年 7月 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 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 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 70 人,平均年龄 37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1%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 上文凭。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20 页 共 152 页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 经营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 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截至 2019年 9 月 30 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管 191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 部于 2018年 2月 6日发布了“爱托管”品牌,近百余家资管机构及合作客户的 代表受邀参加了启动仪式。资产托管部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为客户提 供全面的综合金融服务。对内大力整合行内资源,对外广泛搭建客户服务平台, 向各类托管客户提供专业化、增值化的托管综合金融服务,得到各界的充分认可, 也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成为市场上一家有特色的托管银行。自 2010 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行”、“最 佳创新托管银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和“年度金牌托管银行”奖,荣 获《21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1)建立完整、严密、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 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障资产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财产 的安全完整。 (2)大力培育合规文化,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 念,严格控制合规风险,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 则。 (3)以相互制衡健全有效的风控组织结构为保障,以完善健全的制度为基础, 以落实到位的过程控制为着眼点,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全面、系 统、动态、主动、有利于差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 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总行高级管理层负责部署全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行 高级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负责,支持高级管理层履 行职责。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在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 开展。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21 页 共 152 页 总行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把控资产托管业务运行中的风险,具体职责与分 工如下:总行风险管理部作为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机构,是全行风险管理的 统筹部门,对资产托管部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总行法律事务部负责资产托 管业务项下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文本的审定;总行内控合规部负责该业务与管理 的合规性审查、检查与督导整改;总行审计部对全行托管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包 括定期内部审计、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总行办公室与资产托管部共同制定声誉 风险应对预案。按资产托管部需求对由托管业务引发的声誉风险事件进行定向舆 情监测,对由托管业务引起的声誉风险进行应急处置,包括与全国性媒体进行沟 通、避免负面报道、组织正面回应等。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风险控制应符合和体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 策。 (2)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覆盖托管部的各个业务中心、各个岗位和各级人 员,并涵盖资产托管业务各环节。 (3)有效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应全力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 行,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4)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控制资产托管业务中 风险发生的源头,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5)及时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 随着托管部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堵 塞漏洞。 (6)独立性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风险监督中 心是资产托管部下设的执行机构,不受其他业务中心和个人干涉。业务操作人员 和检查人员严格分开,以保证风险控制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7)相互制约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权责明确,相互牵制,通过切实可 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风险控制的盲点。 (8)防火墙原则。托管银行自身财务与托管资产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 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隔离。 4.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22 页 共 152 页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 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监督中心指导业务中心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 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 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 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 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 监控等五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 中间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 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 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 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 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 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托管部通过建立纵向双 人制,横向多中心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 结构。 (4)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 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23 页 共 152 页 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执行比编写制度更重要,制 度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内部设置专职风险监督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定期对业务的运行进行稽核检 查。总行审计部也不定期对资产托管部进行稽核检查。 (6)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在风险管理中,技术控制风险比 制度控制风险更加可靠,可将人为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 从业务方面而且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 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 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 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 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号楼 19层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24 页 共 152 页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楼 19层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直销中心: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10-58573768 传真:010-58573737 网址:www.hsfund.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010-58560666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谢宇晨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25 页 共 152 页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滕涛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 彭 纯 联系人:王菁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8858117 客服电话:95580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26 页 共 152 页 网址:www.psbc.com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客服电话:95528 网站:www.spdb.com.cn (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郭伟 电话:010-65558888 传真:010-65550827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1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010-66223587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27 页 共 152 页 客户服务热线:95511-3 公司网址:bank.pingan.com (12)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8号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8号 法定代表人:杨黎 联系人:余戈 电话:0991-4525212 客服电话:0991-96518 网址:www.uccb.com.cn (1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华夏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传真:010-85238680 服务热线: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路 2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 288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联系人:刘晔 服务热线:400-88-96400 网址:www.njcb.com.cn (1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288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毛真海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28 页 共 152 页 客服电话:95527 网站:www.czbank.com (16)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 128号 法定代表人:金子军 电话:0571-87117616 联系人:邵利兵 客服电话:4008096527


(0571)96527 网址:www.czcb.com.cn (17)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客服电话:浙江省内 96699,上海地区 962699 公司网址:www.wzbank.com.cn (18)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钧 联系人:陈妍宇 电话:0571-87219677 客服电话:400-88-96575 公司网址:www.zjtlcb.com (19)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杨亢 电话:0769-22866270 传真:0769-22866282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29 页 共 152 页 客服电话:0769-961122 公司网址:www.drcbank.com (20)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范坤 客服热线:95368、400-689-8888 公司网址:www.hlzqgs.com (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劵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劵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李颖 客服热线: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浙商证券大楼 8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21-80108643 传真:021-80106010 联系人:陈姗姗 客服热线: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30 页 共 152 页 (2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 龚俊涛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钟伟镇


客服电话:400-8888-666、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2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 王怀春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31 页 共 152 页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27)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2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08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32 页 共 152 页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30)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电话:0531-89606165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刘晓明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31)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号迪凯银座 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号迪凯银座 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电话:0571-85776114 传真:0571-86078823 联系人:李珊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571-95548 (3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郑慧 网址:www.cs.citics.com (33)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杭州市杭大路 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501、502、1103、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33 页 共 152 页 1601-1615、1701-1716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501、502、1103、 1601-1615、1701-1716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章力彬 联系电话:0571-87825100 传真:0571-87818329 客服电话:95336 ,4008696336 网址:www.ctsec.com


(3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42、 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3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518048)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电话:021-38631117 传真:021-58991896 联系人:石静武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3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34 页 共 152 页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400800100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寿春路 179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 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服电话::400-8888-777?96888 网址:www.gyzq.com.cn


(3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60167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婵君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3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服电话:95503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35 页 共 152 页 网址:www.dfzq.com.cn (40)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韩志瑛 电话:010-88085858 联系人:王叔胤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4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付婷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1344 客服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42)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耀庭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36 页 共 152 页 (43)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841160 传真:0591-87841150 联系人:王虹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 0591) 网址:www.hfzq.com.cn (4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联系人:黄静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45)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 7-9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 7-9层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 祁昊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46)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 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 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37 页 共 152 页 联系人:刘闻川 联系电话:021-20657517 客服热线: 400-820-9898 公司网址: www.cnhbstock.com (4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48)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号金源中心 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号金源中心 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乔芳 电话:0769-22100155 传真:0769-22100155 服务热线: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4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 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38 页 共 152 页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50)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 1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 11层(100031)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陈文彬 客服电话:010-83991716 网址: www.rxzq.com.cn (51)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电话:0755-83007339 传真:0755-83007040 联系人:刘晓章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98-698 网址:www.ydsc.com.cn (52)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层(邮政编


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宁敏 电话:021-20328000 传真:021-50372465 联系人:张佳斌 客服电话:400-620-8888、021-61195566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5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座 16-18层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39 页 共 152 页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座 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赵明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 010-85127917 客服电话:4006198888 公司网址:www.mszq.com (54)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号 C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182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谭磊 天相投顾网址: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55)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 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 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联系电话:0791-86283372 传真:0791-86281305 客服电话:4008222111 公司网址:www.gsaq.com (5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40 页 共 152 页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57)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姜志伟 电话:0451-87765732 传真:0451-82337279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58)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 2号莲富大厦十七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 46号深田国际大厦 20F 法定代表人:王勇 客服电话:400-0099-886





公司网址:www.gwgsc.com (5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范春艳 客服电话:95377 公司网址:www.ccnew.com (6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41 页 共 152 页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梁微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61)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 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联系电话:0755-83331195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址:http://www.ykzq.com (62)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 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6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42 页 共 152 页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64)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 A01、B01(b)单 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64339000 联系人:王逍 客服电话:4001099918、021-32109999, 029-68918888 网址:www.cfsc.com.cn (6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高翔路 526弄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层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联系人:邱燕芳 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6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法兰桥创意园)26号楼 2楼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43 页 共 152 页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67)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号 1栋 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6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 95563 网址:http://www.ghzq.com.cn (6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财智中心 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5318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44 页 共 152 页 公司网址:www.hazq.com (7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服热线:95360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公司网站:www.nesc.cn (71)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 -21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0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电话:0755-82026907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 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7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73)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45 页 共 152 页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号(杨树浦路 340号)C栋


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电话:021-3850963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徐诚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74) 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号 1幢 11层 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号 1幢 11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客户服务电话: 95162 网址:www.cifcofund.com (75)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号邮电新闻大厦西侧楼 6层 联系人:李晓芳 电话:010-59601366-7167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7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46 页 共 152 页 (77)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号楼 A座 9层 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座 9层 04-08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联系人:李艳 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客服电话:400-876-9988 公司网址:www.zscffund.com (7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7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东吴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8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47 页 共 152 页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133 联系人:汤漫川 客服电话: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cn (81)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9号楼 15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SOHO现代城 C座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电话: 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魏晨 客服电话:400 6099 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82)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号五栋大楼 C座 7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联系人:段京璐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83)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 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A303 法人代表:王岩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48 页 共 152 页 联系人:胡明会 电话:010-59200855 传真:010-59200800 网址:www.tdyhfund.com 客服电话:400-819-9868 (84)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号 5号楼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 A座 712室 法人代表:梁蓉 联系人:魏素清 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63583991 客服电话:400-6262-818 网址:www.5irich.com (85)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张梦薇 电话:029-63387289 传真:029-88365835 客服电话:95325 公司网址:www.kysec.cn (8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廖庆轩 联系人:周青 电话:023-63786633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49 页 共 152 页 传真:023-67616310 客服电话:95355、4008096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8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特区报业大厦 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特区报业大厦 14楼、16楼、17楼 法人代表: 丁益 联系人:金夏 电话: 0755-83516289 传真: 0755-83515567 客服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址: www.cgws.com (88) 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 27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7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s://8.jrj.com.cn (89)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号裙房 2层 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号裙房 2层 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联系人:陈铭洲


电话: 010-65951887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50 页 共 152 页 (90)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号 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号凯石大厦 4楼 法定代表人: 陈继武 联系人:黄祎 电话: 021-63333389 传真:021-63333390 客服电话:4006-433-389 公司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91)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号东方纯一大厦 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王骅 电话: 021-20324174 传真:021-20324199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92)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姚付景 电话:01059422766 传真:010-62565181 客服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93)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51 页 共 152 页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高静 电话:010-59158281 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94)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95)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96)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号楼 503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号楼 503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52 页 共 152 页 法定代表人:王旋 联系人:胡静华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服电话:4000-555-671 公司网址: http://www.hgccpb.com/ (9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甲 6号 SK大厦 联系人:杨涵宇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客服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cn (98)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李晓涵


电话:0411-88891212-119 传真:0411-84396536 客户服务电话:400-0411-001 公司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99)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 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 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 7楼 法定代表人: 金佶 联系人: 陈云卉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7 客服电话:400-820-2819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53 页 共 152 页 网址:http://www.chinapnr.com/ (100)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住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联系人:陈广浩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6500、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101)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4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 5F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 沈晨 电话:010-59336544 传真:010-59336586 客服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www.jnlc.com (102)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传真:021-61101630 客服电话:95733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103)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54 页 共 152 页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104)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号 C座六层 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浦项中心 B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 齐剑辉 联系人:王英俊 电话:4006236060








传真:010-82055860 客服电话:4006236060 公司网址:www.niuniufund.com (105) 深圳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 3单元 11层 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 3单元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刘昕霞


电话:0755-29330513


传真:0755-26920530 客服电话:400-930-0660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106) 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55 页 共 152 页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内 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内 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张林 联系电话:010-65983311 客服电话:400-066-8586 公司网址: www.gesafe.com (107)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得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 姜吉灵 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客服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址: www.520fund.com.cn (108)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3号楼为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 赵芯蕊 联系人:赵芯蕊 电话:010-62675768 传真:010-62676582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109)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号 13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号 13号楼 2层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56 页 共 152 页 法定代表人: 戴新装 联系人: 范泽杰 电话:021-20530186、13917243813


传真:021-20538999 客服电话:400-820-1515 公司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110) 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号金润大厦 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廖苑兰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客服电话:400-804-8688 公司网址:www.keynesasset.com (111)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号 SOHO嘉盛中心 30层 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侯艳红 传真:010-57756199 客服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wm.com (112)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 17-19号环亚大厦 B座 601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 17-19号环亚大厦 B座 601室 法人代表:陶捷 客服电话:400-027-9899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57 页 共 152 页 公司网址:www.buyfunds.cn (113)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08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号院 2号楼 19层 19C13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 王骁骁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114)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115)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二层 202-124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郭宝亮 电话:010-59287061 传真:010-59287825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0889 公司网址:www.gomefund.com (116) 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 3号楼 111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通惠河畔产业园区 1111 号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58 页 共 152 页 联系人:朱翔宇 电话:15921710500 传真:010-87723200 客服电话:4001-500-882 公司网址:www.lanmao.com (117)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 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 518号北美广场 A1002-A1003室 法定代表人: 王翔 联系人: 蓝杰 电话:021-35385521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118)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010-85657353 传真:010-65884788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119)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 法定代表人: 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59 页 共 152 页 电话:010-65309516-814 传真:010-65330699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120)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号一幢二楼 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 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传真:010-88066214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400-817-5666 公司网址:www.amcfortune.com (121)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https://www.danjuanapp.com (122)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总部 A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 江卉


联系人: 徐伯宇 电话:010-89188356 传真:010-89189566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60 页 共 152 页 客服电话:95118


公司网址:jr.jd.com (123)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 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孙琦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124) 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邵玉磊


电话:010-59013825


传真:010-59013707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25


公司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125)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102、1103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102、11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张蜓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61 页 共 152 页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公司网址:www.wg.com .cn (126) 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 号楼 36 层 36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 号楼 36 层 3603 室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张旭


客服电话:400-100-3391


公司网址:www.bjdyfund.com (127)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层 5312 -15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站:www.harvestwm.cn


(128) 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189-598 公司网址:www.hongtaiwealth.com (129) 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港一路 1号 A栋 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时代财富大厦第 49A单元


法定代表人:周文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0755-23946579 传真:0755-82786863 客服电话:0755-23946579


公司网址:www.ecpefund.com (130)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62 页 共 152 页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 钱燕飞 联系人: 王锋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025-66996699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3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联系人: 毛诗莉 电话:0755—23838750


客服电话:95358 公司网址: ww.firstcapital.com.cn (132)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2-18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孙燕波


电话:010-85556048 传真:010-85556088 客服电话:95390 公司网址:www.hrsec.com.cn


(133)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 258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 258号 法定代表人: 吴国华 联系人: 申倩倩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63 页 共 152 页 电话:0551-62865215 传真:0551-62865899 客服电话:4008-878-707 公司网址:www.hsqh.net (134)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 9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333号金砖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 吕春卫 联系人: 丁倩云 电话:010-86499427 传真:010-86499401 客服电话:400-620-6868 公司网址:www.lczq.com (135)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高德置地广场 F座 18、19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3号高德置地广场 E座 12层 法定代表人:罗钦城 联 系 人:甘蕾 客服电话:95322 公司网址:www.wlzq.cn (136)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号院 2号楼 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盛世龙源国食苑 10号楼 法定代表人: 于龙 联系人:吴鹏 电话:010-56075718





























传真:010-67767615 客服电话:4006-802-123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64 页 共 152 页 公司网址:www.zhixin-inv.com (137) 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新城信息产业基地 3期 20B栋


办公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 56号公元国际大厦 320


法定代表人:刘晓光


联系人:苏曦


电话:0514-82099618-805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6088


公司网址:https://www.gxjlcn.com/ (138)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室 法定代表人:王舰正 联系人:张萌






































联系电话:010-58349088 客服电话:400 -699-7719 公司网站:www.xiquefund.com (139)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服电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号楼 19层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65 页 共 152 页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电话:010-58573571 传真:010-58573580 联系人:董士伟 网址:www.hsfund.com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办公地: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俞伟敏


联系人:俞伟敏 六、基金的募集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0]1393号文核准募集,自 2010年 10月 20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至 2010年 11月 5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 134,869户(含本公司员工)。按照每份基金份额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66 页 共 152 页 1.00元人民币计算,设立募集期间募集的有效份额为 11,813,226,397.11份,利息 结转的基金份额为 1,439,958.18份,两项合计共 11,814,666,355.29份基金份额, 已全部记入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华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持有本基金 187,769.44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以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结果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0年 11月 9 日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已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 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连续 20个工作日达不到 200人,或连续 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 并提出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1.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 网点进行。 2.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委托的代销机构。经本 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销售开放式基金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的营业网点即 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在管理人网 站公示。 3.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直销机构或指定的代销机构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申 购或赎回。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67 页 共 152 页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规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 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影响, 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 基金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 的价格。 2.初次接受申购的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具体的申购开始 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于开放申购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 上公告。 3.初次接受赎回的时间 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具体的赎回开始 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于开放赎回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 上公告。 (三)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68 页 共 152 页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 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 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 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款项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 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 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确认后,正常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 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和赎回的费率 1.申购费率 申购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投资人缴纳申购费用时,按单次认购金额采用比例 费率,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 如下: 申购金额区间 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1.5% 50万元(含)以上 200万元以 下 1.2% 200万元(含)以上 500万元 0.8%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69 页 共 152 页 以下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 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人的同等义务。 2.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应交纳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 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基 金赎回费用扣除计入基金财产部分,赎回费的其他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必 要的手续费。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年份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赎回费率 7日以内 1.5% 7日(含)以上 1年以内 0.5% 1年(含)以上 2年以内 0.25% 2年(含)以上 0%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和赎回的数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1)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元,超过部分不设 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元,超过 10元的部分不设最低 级差限制;已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有认购基金记录的基金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 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 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元,超过 10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的最低 金额为人民币 10元,超过 10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2)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 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在一个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份时,余额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70 页 共 152 页 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并赎回; (3)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 1份;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 调整首次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前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6)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 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7)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赎回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 2.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5%)=9,852.22元 申购费用=10,000-9,852.22=147.78元 申购份额=9,852.22/1.0500=9,383.07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元申购本基金,其对应费率为 1.5%,假设申购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元,则其可得到 9,383.07份基金份额。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71 页 共 152 页 3.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一年三个月,对 应的赎回费率为 0.2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0元,则其可得到 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500=10500元 赎回费用=10,500×0.25%=26.25元 赎回金额=10,500-26.25=10473.75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473.75元。 4.T日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日基金份额净值 = T日基金资产净值 / T日基金份额总数。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精确到 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 四舍五入。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转。 (2)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72 页 共 152 页 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2.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3)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 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 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 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 发生巨额赎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投 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73 页 共 152 页 (八)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 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 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 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 连续 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 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4)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 3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当办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 30%以上部分 的赎回申请,自动实施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74 页 共 152 页 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 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延期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 将被撤销。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九)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 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但少于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周至少刊登暂 停公告 1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日在 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 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一)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75 页 共 152 页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在各项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为基金投资人提供定期定额投资 计划服务,具体实施方法以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布的业务规则 为准。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而 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 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注 册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四)基金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 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 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 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中国经济动向,把握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趋势和周期变动特征,挖 掘不同发展阶段下的优势资产及行业投资机会,综合运用主题投资、行业轮动等 投资策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持续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76 页 共 152 页 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30%—80%;债券 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15%—65%;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三)投资理念 本基金管理人看好中国经济的发展潜力,坚信灵活运用各种投资策略可以更 好的分享中国经济持续成长发展的成果。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管理在财务指标定量分析和行业研究员公司调研分 析基础上,坚持以价值投资的理念构建具有投资安全边际的股票备选库;基金经 理在股票备选库的基础上,根据经济景气和市场环境状况,灵活运用主题投资、 行业轮动等多种投资策略从股票备选库中精选个股,动态构造投资组合。 1.大类资产的配置 大类资产的配置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配置层面,本基金将从长 期、中期、短期三个视角综合考虑各类资产的配置时机和比例,具体考虑因素如 下: (1)长期的宏观经济周期及经济政策影响。本基金的长期资产配置将参考 美林公司的投资时钟理论,在经济衰退阶段重点配置债券资产;在复苏和繁荣发 展阶段主要配置股票类资产;在经济陷入滞胀阶段增加现金的持有比例。此外, 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对经济周期有一定的影响,市场对政策的预期的变化也会 带来市场的波动风险,因此本基金在评估资产配置时机也将考虑到宏观政策的变 化对经济周期的影响。
































图:经济周期与长期资产配置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77 页 共 152 页 (2)中期的市场流动性及估值。在股票市场估值较低且流动性比较充足的 时候,本基金将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在股票市场估值较高, 流动性充裕的时候,本基金将提高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在股票市场估值较高, 流动性较差的情况下,本基金将维持较高的现金资产配置。本基金将通过对全市 场平均 PE、PB等指标来测算市场的估值水平;通过对M1、M2及基金平均仓 位水平等指标评估市场的流动。 (3)短期的市场情绪变化。本基金将通过对股市的周收益率及股票投资者 开户数、市场总成交量等指标评估市场的情绪,力争把握由于市场情绪变化所带 来的资产配置调整时机。 2.股票投资组合管理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管理在财务指标定量分析和行业研究员公司调研分 析基础上,坚持以价值投资的理念构建股票备选库;基金经理在备选库的基础之 上,根据经济景气和市场环境状况,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从股票备选库中精选 个股,动态构造投资组合。因此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构建分为坚持价值投资理念的 自下而上的股票备选库构建和灵活策略指导下的自上而下投资组合管理两部分。 (1)股票备选库管理 本基金备选股票库采取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具体策略上为先进行定量 指标初选,然后进行定性分析精选,最后结合估值情况构造股票备选库。


1)定量初选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78 页 共 152 页 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增长趋势、运营能力、偿债能力和现金流指标等 5 个方面对 A股全部上市公司进行量化筛选,挖掘财务健康度高,数据可以信赖 的上市公司,这些公司作为进一步选择的目标。主要指标包括有:


①盈利能力指标








a,毛利率








b,净资产收益率(ROE)








c,总资产收益率(ROA)


②增长趋势指标





a,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b,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增长率








c,净利润增长率








③运营能力指标








营运资金周转天数





④偿债能力指标








a,流动率





b,净负债/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指标(NET DEBT/EBITDA)





⑤现金流指标








净利润现金含量





2)定性分析








①公司所处的行业具有良好的长期发展前景


主要从人口结构、社会生产能力等角度分析各行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同时关 注政府的经济结构调整及产业升级等产业政策可能给公司带来的发展机遇。此 外,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特征、行业景气度和行业集中度等内容也是分析公司所 属行业长期发展前景的重要考量因素。





②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基金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考察主要分析公司是否在经营许可、规模、资源、 技术、品牌、创新能力和成本控制等方面具有竞争对手在中长期时间内难以模仿 的显著优势,并重点关注公司的中长期持续增长能力或阶段性高速增长的能力, 内容包括上市公司的主营产品或服务是否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在产品或服务提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79 页 共 152 页 供方面是否具有成本优势,是否拥有出色的销售机制、体系及团队,是否具备较 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并保持足够的研发投入以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等。








③公司的管理能力和治理结构








本基金关注公司是否具有诚信、优秀的公司管理层和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诚信、优秀的公司管理层能率领公司不断制定和调整发展战略,把握住正确的发 展方向,以保证企业资源的最佳配置和自身优势的充分发挥;同时良好的治理结 构能促使公司管理层诚信尽职、融洽稳定、重视股东利益并使得管理水平能充分 适应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








④公司的历史表现





本基金关注有良好历史盈利记录和管理能力的公司,同时也关注和历史表现 相比,各方面情况正在得到改善的上市公司。








3)估值分析








对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筛选出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前的估值分析,主要 分析方法包括对市场中同类企业的估值水平进行横向比较和对拟投资上市公司 的历史业绩和发展趋势进行纵向比较两种方法。公司估值指标。估值是否具有吸 引力是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本基金将综合使用 DCF、P/E、P/B、PEG、P/S以 及利润/营运现金流等估值指标。 (2)灵活策略驱动下的投资组合管理





本基金将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充分挖掘和利用市场中潜在的投资机会, 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其中,基金将综合运用主题和行业轮动两个主要策略,在自 上而下的投资主题分析框架下,结合对行业和企业成长性的基本面研究,追求有 远见地、准确地把握经济发展和变更中的投资机会。





1)主题策略





投资主题是影响经济发展或企业盈利前景的关键性和趋势性因素,具有动 态、前瞻、跨行业或跨地区等特征。主题策略是基于自上而下的投资主题分析框 架,综合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通过对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制度性、结构性或 周期性趋势的研究和分析,深入挖掘上述趋势得以产生和持续的内在驱动因素以 及潜在的投资主题,并选择那些受惠于投资主题的公司进行投资。主题策略的关 键步骤如下: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80 页 共 152 页





①主题挖掘:遵循自上而下的分析模式,从人口结构变化、经济体制变革、 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发展创新等多个角度出发,分析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或企业 商业运作模式变化的根本性趋势以及导致上述根本性变化的关键性驱动因素,从 而前瞻性地发掘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投资主题。最终确定的投资主题必须具有以下 特性:主题反映了经济的中、长期趋势,具有稳定、持续发展的特性,通过发展 趋势预测以及国际经验比较,主题应具备持续增长的潜力;在证券市场中必须有 足够的行业和上市公司能够充分受益于主题的发展,并且反应出主题的成长,主 题的代表行业应有足够的流通市值,并且可以反映主题可能带来的投资机会。








②主题投资:通过对投资主题的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投资主题所对应的主 题行业或主题板块,从而确定受惠于相关主题的企业。在股票备选库中精选符合 此主题的个股。主题敏感程度高又有一定投资安全边际的企业将是本基金的投资 重点。





③主题转换:经济发展呈现多元化动态发展特征,而投资主题可能会随着社 会和经济的发展而有所变化。本基金将通过紧密跟踪经济发展趋势及其内在驱动 因素的变化,不断地挖掘和研究新的投资主题,并对主题投资方向做出适时调整, 从而准确把握新旧投资主题的转换时机,充分分享不同投资主题兴起所带来的投 资机遇。





2)行业轮动策略





A股市场长期以来一直存在行业轮动现象,本基金将从业绩驱动和市场动量 反转现象来把握行业轮动策略。





业绩驱动型行业轮动:行业内个股的基本面信息仍然是决定行业整体表现的 重要因素。基金经理根据 EPS增长率、ROE等公司财务指标和研究部门提供的 公司基本面信息对行业整体的景气程度和业绩表现进行总体把握,识别不同时期 的强势行业,把握业绩驱动下的行业轮动特征。








动量反转型行业轮动:尽管 A股市场在个股层面不存在显著的动量效应和 反转效应,但根据历史数据的实证分析却发现,行业层面在一个月的周期内表现 出显著的动量效应,即前期收益率较高的行业组合在一个月内继续表现强劲。行 业层面在六个月的周期内表现出显著的反转效应,即前期收益率高的行业组合在 六个月后开始走弱。基金经理可根据金融工程研究员对动量组合和反转组合的测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81 页 共 152 页 算,把握动量和反转型行业轮动。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配置是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指导下完成的。基金经理在组 合管理员帮助下,将自己对未来一段时间资本市场的预期风险收益特征体现到债 券资产组合与股票资产组合配置比例中,并在债券研究员的帮助下完成债券组合 的构建。债券组合是一个低风险、低收益的组合。





本基金债券投资综合考虑了各类固定收益产品的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 久期、税收敏感性分析等因素,在计算各类特定产品投资价值基础上,通过对宏 观经济运行中央行货币供给与利率政策、价格指数等因素研判,为债券资产配置 提供具有前瞻性的决策依据,并确定债券组合中各类固定收益品种的配置比例。 在具体投资标的选择方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对利率期限结构的深入研究来选择 国债投资品种;通过重点分析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以及与国债收益率之差的变化 情况选择金融债和企业债等品种。





本基金在债券组合构建过程中,具体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利率策略、信用 策略、相对价值策略、债券组合构建及调整策略、可转债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 券等投资策略等。在明确具有较高投资价值债券资产的基础上,遵循以下原则构 造债券投资组合:





A、确保债券投资策略的执行,确保组合久期保持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B、保持组合分散化,减少非系统风险。





C、保持组合适当的流动性。





D、将下行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公司债券策略小组将定期讨论债券投资策略,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综合评估 组合绩效。





4.其他投资品种投资策略 权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 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追求在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从五个方 面综合定价,选择低估的品种进行投资。五个方面包括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82 页 共 152 页 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 (五)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 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 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 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40%; (6)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30%—80%,债 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15%—65%,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7) 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 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 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83 页 共 152 页 (1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 0.5%;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17)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 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 再受相关限制。 除上述第(7)、(12)、(16)、(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 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开始。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84 页 共 152 页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 再受相关限制。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 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 30%-80%,因此在业绩比 较基准中股票投资部分权重为 55%,其余为债券投资部分。沪深 300指数由中 国 A股各行业上市公司中最具流动性的 300家公司编制而成,能够全面反映股 票市场的波动,是股票市场中风险收益特征较好的指数之一。上证国债指数样本 涵盖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所有的国债品种,交易所的国债交易市场具有参与主体丰 富、竞价交易连续的特性,能反映出市场利率的瞬息变化,也使得上证国债指数 能真实地标示出利率市场整体的收益风险度。因此本基金选取的基准具有较好的 代表性。如果今后市场中出现更适用于本基金的指数,本基金可以在征得基金托 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产品 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产品,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产品。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85 页 共 152 页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九)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报告的财务所载财务数据截止至 2019年 9月 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截至 2019年 9月 30日,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 2,158,615,060.49元,份额净值为 1.045元,累计份额净值为 1.575 元。其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441,684,600.21 66.41 其中:股票


1,441,684,600.21 66.41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05,475,000.00 18.68 其中:债券


405,475,000.00 18.6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16,640,282.63 14.59 8 其他资产


7,194,622.28 0.33 9 合计





2,170,994,505.12





100.00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86 页 共 152 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958,882,539.14 44.4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11,678,645.90 0.54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38,304,218.96 1.7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4,311,834.30 8.54 H 住宿和餐饮业 81,755,277.10 3.79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35,152,231.37 6.26 J 金融业 173,301.57 0.01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1,358,523.55 1.4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8,028.32 0.00 S 综合 - - 合计 1,441,684,600.21 66.79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港股通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0977 浪潮信息 5,167,074 132,793,801.80 6.15 2 603986 兆易创新 868,764 126,300,910.32 5.85 3 600536 中国软件 1,516,877 108,881,431.06 5.04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87 页 共 152 页 4 601012 隆基股份 3,102,908 81,389,276.84 3.77 5 600438 通威股份 5,432,600 69,211,324.00 3.21 6 600029 南方航空 9,718,671 64,434,788.73 2.99 7 300630 普利制药 1,201,737 61,408,760.70 2.84 8 002821 凯莱英 491,112 57,877,549.20 2.68 9 600754 锦江酒店 2,426,234 56,167,317.10 2.60 10 601111 中国国航 6,782,169 54,257,352.00 2.51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52,430,000.00 7.0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2,430,000.00 7.0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00,610,000.00 9.29 6 中期票据 52,435,000.00 2.43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05,475,000.00 18.78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11900094 19 中石油 SCP002 1,000,000 100,410,000.00 4.65 2 011901087 19 电 网 SCP004 1,000,000 100,200,000.00 4.64 3 1182326 11 中信集 MTN3 500,000 52,435,000.00 2.43 4 120242 12国开 42 500,000 51,660,000.00 2.39 5 180211 18国开 11 500,000 50,760,000.00 2.35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88 页 共 152 页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说 明 普利制药 经查明,综合制药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综合制药为持有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普利制药)5%以上股份的股东。鼎晖投资美元二期基金持有综合制药 100%股权, 经鼎晖投资美元二期基金内部决策流程,鼎晖投资美元二期基金投资委员会授权高洁亮代表 综合制药开展减持“普利制药”股票工作。 截至 2018年 12月 3日进行大宗交易前,综合 制药累计减持“普利制药”股票的比例达到 4.95%。12月 3日下午 2时后,综合制药通过 大宗交易减持“普利制药”股票 172万股,累计减持比例 5.88%。综合制药减持比例达到 5%时,未停止交易且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并公告的义务,限制转让期限内继续减持“普利制 药”股票 1,620,535股,减持金额 79,454,831.05元,占“普利制药”总股本的 0.88%。高洁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89 页 共 152 页 亮负责综合制药减持“普利制药”股票,是本案的直接责任人员。 你公司作为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制药”)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于 2018年 5月 9日至 2018年 12月 3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普利制药 股份 10,207,224股,占普利制药总股本的 5.88%。你公司在减持普利制药股份达到 5%时, 没有及时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履行向本所报告并公告的义务, 在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前也没有停止减持普利制药股份。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 4月修订)》第 1.4条和 11.8.1条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月修订)》第 1.4条和 11.8.1条的规定。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 8月至 2018年 1月,你公司用自由资金分 别向上海易德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晟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购买 4笔私募投资基金 合计 4,000万元,但你公司未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 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845,675.5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60,414.0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822,430.07 5 应收申购款 166,102.6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194,622.28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90 页 共 152 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一)基金净值表现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0/11/09--2011/12/31 -26.90% 0.93% -18.33% 0.75% -8.57% 0.18% 2012/01/01--2012/12/31 -3.69% 1.01% 6.16% 0.70% -9.85% 0.31% 2013/01/01--2013/12/31 27.27% 1.06% -2.54% 0.77% 29.81% 0.29% 2014/01/01--2014/12/31 32.70% 1.03% 28.79% 0.67% 3.91% 0.36% 2015/01/01--2015/12/31 30.19% 2.42% 7.82% 1.37% 22.37% 1.05% 2016/01/01--2016/12/31 -10.85% 1.31% -4.38% 0.77% -6.47% 0.54% 2017/01/01--2017/12/31 8.55% 0.59% 11.92% 0.35% -3.37% 0.24% 2018/01/01--2018/12/31 -16.31% 1.21% -12.22% 0.74% -4.09% 0.47% 2019/01/01--2019/06/30 24.19% 1.24% 15.53% 0.85% 8.66% 0.39% 2019/07/01--2019/09/30 6.96% 0.97% 0.49% 0.53% 6.47% 0.44%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91 页 共 152 页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0年 11月 9日。 ②根据《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 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 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30% -80%,债券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15%-65%,权证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 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 款以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92 页 共 152 页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本基金财产以基金名义开立银行存款账户,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开立证券交 易清算资金的结算备付金账户,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开立基金证券 账户,以本基金的名义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 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处分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 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 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按基金合同的约 定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及其他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用。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 得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 得对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 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以及国家法律 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二)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上市流通的股票,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收盘价估值;估值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93 页 共 152 页 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 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 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流通的债券,按如下估值方式处理: A、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 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B、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 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 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 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已上市流通的权证,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收盘价估值。估 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 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 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 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94 页 共 152 页 值。 5、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 值。即使存在上述情况,基金管理人若采用上述 1-4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 了估值,仍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 6、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 产。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 进行。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位以内(含第 3位)发生差错时,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95 页 共 152 页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差错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注册登记机构、 或代销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 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差 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 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 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 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人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 错,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该差 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差错处理原则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 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 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 责任;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 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 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差错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 仅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 责任方仍应对差错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 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 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 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 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96 页 共 152 页 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 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基金管理人和 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负 责向差错方追偿;追偿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费用,应列入基金费用,从基金资产中 支付。 (6)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或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 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并有权要求其赔 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直接损失。 (7)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3.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 差错的责任方; (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 损失; (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 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 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公告。 (3)因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给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应由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97 页 共 152 页 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 差,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5)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 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 资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估值; 4.如出现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紧急情况; 5.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6.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 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并发送给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5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 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或国家会计政策变更、市场规则变更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 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应当积极采取必 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98 页 共 152 页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利 润的 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 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 后不能低于面值;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 间不得超过 15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 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 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 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收益分配基准日以及该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 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 内容。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99 页 共 152 页 (五)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订,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在收益分配方案公布后,基金管理人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就支付的现金红 利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 资金的划付。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的除外;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 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00 页 共 152 页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 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酌情调低 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 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提高上述费率 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六)基金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 务。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的会计政策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01 页 共 152 页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 2.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的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 3.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 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定期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 书面确认。 (二)基金的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册会计师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时,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托 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后可以更换。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02 页 共 152 页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互联网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 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元。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 基金概要信息。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披露与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其中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还应当登载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 营业网点。其他情况下,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 基金终止运作后,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03 页 共 152 页 2.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 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 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3.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就基金份额发 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报 刊和网站上。 4.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登载基金合同生 效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将说明基金募集情况。 5.基金净值信息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 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 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 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7.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基金季度报告(含资产组合季度报告)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 并将年度报告登载于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04 页 共 152 页 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 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4)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5)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 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6)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 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 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8.临时报告与公告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并 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基金管理人的实际 控制人;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05 页 共 152 页 (8)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仲裁事项;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 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 0.5%;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时; (22)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9.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 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 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06 页 共 152 页 10.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11.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出现终止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 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相关从业人员不得泄露未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上述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中应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事项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 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为强化投资者保护,提升信息披露服务质量,基金管理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 规定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向投资者及时提供对其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 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 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 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 中列支。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07 页 共 152 页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披露信息外,还可根据 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 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年。 (三)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或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年度报告、中期 报告、季度报告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等文本文件在编制完成后,将存放于基金管 理人所在地、基金托管人所在地,供公众查阅。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 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人也可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网站上进行查阅。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将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十六、风险揭示 (一)市场风险 金融资产价格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 响,资产价格的变化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 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影响基金收益。 2.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股票市场价格及利息收益的变动,同时直接影响企 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基金投资于股票和债券,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 影响。 3.信用风险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 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都可能导致基金资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08 页 共 152 页 产损失和收益变化。 4.通货膨胀风险 由于通货膨胀率提高,基金的实际投资价值会因此降低。 5.再投资风险 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和回购等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 的影响。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和回购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 再投资时,将获得比以前少的收益率。 6.法律风险 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 致了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 (二)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 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 平。因此,本基金可能因为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 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三)流动性风险 (1)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与此同时,本基金严格控制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比 例。 按照基金合同中投资限制部分约定,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 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整体资产流动性状况良好,可以满足本基 金的日常运作需求。 (2)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 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09 页 共 152 页 此外,连续 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 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 超过 20个工作日。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3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申请。当办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 30%以上部分的赎 回申请,自动实施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 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 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3)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本基金的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 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暂停基金估值等。 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等工具的情 形、程序见本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七)拒绝或暂停 接受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和“(八)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的 相关规定。若本基金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投资者被延期办理的基金份额将面 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并对投资者资金安排形成影响。若本基金暂停接受赎 回申请,投资者将面临无法赎回本基金的风险。若本基金延缓支付赎回款项,赎 回款到账时间将延后,可能对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不利影响。 本基金收取的短期赎回费适用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费率为 1.5%。短期赎回费由上述投资者承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并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短期赎回费将增加持续持有期少于 7天投资者的投资成本,对其可获取得 赎回款项造成不利影响。 暂停基金估值适用于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形,届 时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将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措施。若本基金暂停基金估值,一方面投资 者将无法获知该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信息;另一方面基金将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或暂停接受基金的申购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10 页 共 152 页 排,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将导致投资者无法申购或者赎回本基金。 (四)投资策略风险 本基金存在投资策略失当风险,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不一定领先于市场平均水 平。另外,在精选个股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 验等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其精选出的个 股的业绩表现不一定持续优于其他股票。 (五)特定风险 本基金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基础上采用主题投资策略与行业轮动投资策 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股票投资,本基金在进行资产配置、主题配置的时候需要对 市场发展进行判断,在具体投资管理中可能会由于误判主题的持续性而导致基金 财产损失。此外,本基金的行业轮动策略也存在踏错行业轮动节奏的风险。 (六)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包括: 1、科创板股票的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投资门槛高,个人投资者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参与科创板股票投 资,科创板股票流动性可能弱于其他市场板块,若机构投资者对科创板股票形成 一致性预期,存在股票无法成交的风险。 2、科创板企业退市风险 科创板有更为严格的退市标准,且不设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制度, 科创板上市企业退市风险更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不利影响。 3、投资集中的风险 因科创板上市企业均为科技创新成长型,其商业模式、盈利风险、业绩波动 等特征较为相似,基本难以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若股票价格同向波动, 将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4、市场风险 科创板股票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 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 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 投资难度加大,科创板股票市场风险加大。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11 页 共 152 页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 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科创 板股票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股价波动的风险。 5、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 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股票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 著。 6、股价波动风险 科创板新股发行价格、规模、节奏等坚持市场化导向,询价、定价、配售等 环节由机构投资者主导。科创板新股发行全部采用询价定价方式,询价对象限定 在证券公司等七类专业机构投资者,而个人投资者无法直接参与发行定价。同时, 因科创板企业普遍具有技术新、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等特征,市场 可比公司较少,传统估值方法可能不适用,发行定价难度较大,科创板股票上市 后可能存在股价波动的风险。 7、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 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股票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七)其他风险 1.技术风险 计算机、通讯系统、交易网络等技术保障系统或信息网络支持出现异常情况, 可能导致基金日常的申购赎回无法按正常时限完成、注册登记系统瘫痪、核算系 统无法按正常时限显示产生净值、基金的投资交易指令无法及时传输等风险。 2.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 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3. 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机构违约、托管行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 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受 损。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12 页 共 152 页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1)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2)变更基金类别; (3)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4)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5)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适用的相关规定提高 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同意变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 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形。 2.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 案,并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生效执行,并自生效之日起按规定 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13 页 共 152 页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而在 6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机构承接其权利及义务的; 3.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本基金的基金托管 人,而在 6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托管机构承接其权利及义务的; 4.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情况.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后,须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进行清算,基 金合同于中国证监会对清算结果批准并予以公告后终止。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 (1)基金合同终止 30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 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 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终止,应当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 算。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4)基金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基金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参加与基金财产有关的民事诉讼; (9)公布基金清算公告;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14 页 共 152 页 (10)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 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 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 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及义务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为: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 立运用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 他收入; (3)发售基金份额; (4)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15 页 共 152 页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 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 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托管费率、管理费率和赎回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 结构和收费方式; (6)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 本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 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 的利益; (7)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8)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9)自行担任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获取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 对注册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0)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 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1)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 机构; (12)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3)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为: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16 页 共 152 页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17 页 共 152 页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 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为: (1)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 其他收入; (2)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3)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保管基金资产;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5)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本 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 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 利益; (6)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按规定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8)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4.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 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18 页 共 152 页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 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 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 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9)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0)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 交割事宜; (11)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 (13)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款项;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 因其退任而免除; (18)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 理人追偿; (19)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19 页 共 152 页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2)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3)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5.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为: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 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6.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为: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 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的代 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20 页 共 152 页 7.本基金合同当事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基金合同为依据,不因基金财产账户 名称而有所改变。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合法授权代表组成。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投票权。 2.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①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②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③变更基金类别; ④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定除外); ⑤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⑥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⑦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 标准的除外; ⑧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⑨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 ⑩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1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 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①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②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除调高赎回 费率之外的赎回费率结构或收费方式; ③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④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⑤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21 页 共 152 页 ⑥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形。 3.召集人和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 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 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自行 召集。 (3)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 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 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 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 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 30日向 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4.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 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 议召开日前 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 容: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22 页 共 152 页 ①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②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③会议形式; ④议事程序; ⑤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 ⑥代理投票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 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⑦表决方式; ⑧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⑨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⑩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 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 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 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 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 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 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 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5.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1)会议方式 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②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 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如基金管理人或 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出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③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④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23 页 共 152 页 (2)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①现场开会方式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A、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统计显示,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 的基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含 50%,下同); B、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 明、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 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 基金管理人持有的注册登记资料相符。 ②通讯开会方式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A、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 关提示性公告; B、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或/和基金管理人(分别或共同称 为“监督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C、召集人在监督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 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经通知拒不到场 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D、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 E、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 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6.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①议事内容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的内 容。 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就召开事由向大会召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24 页 共 152 页 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 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应该在大会召开 35日前提交召集人并由召 集人公告。 ③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 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提案 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 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 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④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 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 6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除外。 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 案进行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 30日及时公告。否则,会议的 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与公告日期有 30日的间隔期。 (2)议事程序 ①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 注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 经合法执业的律师见证后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由召集人授权代表主持。基金管理人为召集人的,其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 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 份额 50%以上选举产生一名代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25 页 共 152 页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 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量、委托人姓名(或 单位名称)等事项。 ②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 表决截止日期后第 2个工作日在公证机关及监督人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 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 成的决议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7.决议形成的条件、表决方式、程序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①一般决议 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 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②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涉及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终止基金合同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 案,并予以公告。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 则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 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 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26 页 共 152 页 8.计票 (1)现场开会 ①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 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 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 人代表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但如果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未出席,则大会主持人可自行选举三名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②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 布计票结果。 ③如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 如大会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大会主 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 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 监督人派出的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 证;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大会召集人可自行授权 3名监票人进行 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9.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时间、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 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 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 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如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27 页 共 152 页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 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10.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合同的变更 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1)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2)变更基金类别; (3)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4)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5)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适用的相关规定提高 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同意变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或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 化; (5)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形。 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28 页 共 152 页 并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生效执行,并自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在至 少一种指定媒介公告。 2.本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 职务,而在 6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3)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 职务,而在 6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3.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 ①基金合同终止 30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 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②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③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 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终止,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 算。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①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②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③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④基金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 ⑤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⑥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⑦将基金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29 页 共 152 页 ⑧参加与基金财产有关的民事诉讼; ⑨公布基金清算公告; ⑩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 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①支付清算费用; ②交纳所欠税款; ③清偿基金债务; ④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①-③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 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 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四)争议的处理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 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 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点和查询办法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30 页 共 152 页 基金合同文本文件在编制完成后,将存放于基金管理人所在地、基金托管人 所在地,供公众查阅。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 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人也可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网站上进行查阅。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将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号楼 19层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成立时间:2005年 12月 2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60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年 2月 7日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2,836,558.522700万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31 页 共 152 页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 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保险兼业代理 业务(有效期至 2020年 02月 18日);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 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和交易对手库,以便基 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 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 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基金合同》禁止投资的投 资工具。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投资资产配置比例、单一投资类别比例限制、融资限制、 股票申购限制、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 定的时间要求、法规允许投资比例调整期限等。 A、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30%—80%;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15% —65%;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32 页 共 152 页 B、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 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 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40%; 6)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30%—80%,债 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15%—65%,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7)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 0.5%;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 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33 页 共 152 页 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17)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持一致。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 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 再受相关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开始。 C、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除上述第 7)、12)、16)、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 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D、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E、相关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3)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协议第 十五条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 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和关联交易进行监督。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关联交 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与本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34 页 共 152 页 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交易证券名单。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有责任确保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负责及时将 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方。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名单中列示的关联方进行法律法 规禁止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并协助基金管理人采取必 要措施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如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阻止关联交 易发生时,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对于基金管理人已成交的关联交 易,基金托管人事前无法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只能进行事后结算,基金托管 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 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 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 交易对手名单进行更新,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 场交易对手名单,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 3个工作 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基金管理人收到基金托管人书面确认后,被确认调 整的名单开始生效,新名单生效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 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 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 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但不承担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如基金托管人 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 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5)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选择存款银行进行监督。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存款银行的 信用等级、存款银行的支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银行选择方面的风险。本基金的存 款的核心银行应当是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商业银行。本基金投资除核心存款银行以外 的银行存款出现由于存款银行信用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时,先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35 页 共 152 页 偿,之后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过程中遵循上述 监督流程,则对于由于存款银行信用风险引起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基金管 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对于核心存款银行名单 进行调整。 (6)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 督和核查。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 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在发现后立即报告中 国证监会。 (7)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①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②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 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 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③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制定相关投资决策流程、风险 控制制度、流动性风险控制预案等规章制度。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的投资风 格和流动性的需要合理安排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比例,并在风险控制制度中明确 具体比例,避免基金出现流动性风险。上述规章制度须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 上述规章制度经董事会通过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将上述规章制度以及董事会批 准上述规章制度的决议提交给基金托管人。


④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理人应至少提前 2个交易日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有关流通受限证券的相关信息,具体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如有):


拟发行数量、定价依据、监管机构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与承 销商签订的销售协议复印件、缴款通知书、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 划款账号、划款金额、划款时间文件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36 页 共 152 页 整。


⑤基金托管人在监督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过程中,如认为因市场 出现剧烈变化导致基金管理人的具体投资行为可能对基金财产造成较大风险,基 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对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充和整改,并做 出书面说明。否则,基金托管人经事先书面告知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执行其有 关指令。因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并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⑥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投资的受限证券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并确保证 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生的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造 成基金财产的损失或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责任与损失,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


⑦如果基金管理人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基金托管人报送相关数据或者报 送了虚假的数据或者出现其他影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人监督职责的行为,导致 基金托管人不能履行托管人职责的,基金管理人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包括但不 限于承担基金托管人可能遭受的监管部门罚款以及基金托管人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承担的赔偿。因投资流动受限证券产生的损失,除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 金合同的约定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承担的之外,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上述损失。如因 基金管理人未遵守相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方案以及投资额度和比例限制要求 的原因导致本基金出现风险损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基金管理 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中 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 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 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 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 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 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 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37 页 共 152 页 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9)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 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 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 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10)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 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 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2.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 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 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 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2)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 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 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 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 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 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 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3)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 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38 页 共 152 页 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财产的保管 1.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程序作出 的合法合规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 完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 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 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 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 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 管基金财产。 2.基金募集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1)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 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由基金管 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具有从事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 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名以上(含 2名)中国注册 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2)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在基金托管人处为本 基金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中,并确保实收基金金额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 按规定办理退款事宜。 3.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基金托管专户,用于基金交易的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39 页 共 152 页 资金清算和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基金托管专户是指基金托管人在集中托管模式 下,代表所托管的基金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一级结算的专用账 户。该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负责。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 通过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专户进行。 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与本基金无关的任何银行账户;亦 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银行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基金托管专户的管理应符合《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条例》、《中国 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付结算办 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其他规定。 4. 基金证券账户和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 司为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变更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 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结 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 级法人清算工作,结算备付金、结算互保基金、交收价差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 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4)基金证券账户的变更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 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5)在本托管协议生效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 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开设、使用并管理;若无相关规 定,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 5. 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40 页 共 152 页 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并 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的债券的后台匹配及资金的清算。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之 后,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向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报备。 (2)同业拆借市场交易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外汇 交易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使用和管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负责为基 金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国债市场回购主协议,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 人保存副本。 6. 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和使用,由基金管 理人协助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立有关账户。该 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或 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由基金管理人移交托管人保管的实物 证券,基金管理人对其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基金托管人对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 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责任。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 托管人保管期间发生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8.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 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 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如上述合同只有一份正本先由基金管 理人取得,则基金管理人应在合同签署后 5个工作日内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寄 等安全方式将合同原件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合同原件应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门 15年以上。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41 页 共 152 页 (四)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 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总份额。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 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加密传真方式或双方约定 的其他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签名、盖章 并以加密传真方式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净值予以公布。 3.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共同 承担。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 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须分别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基金 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利登记日、每年 6 月 30 日、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必须包括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注册登记机构编制,由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共 同保管。保管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或文档的形式。保管期限不少于 15 年,本协议 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下列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 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利登记日、每年 6 月 30 日、每年 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其中每年 12 月 31 日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次月开始后的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 合同终止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发生日后十 个工作日内提交。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42 页 共 152 页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定期刻成光盘备 份,保存期限为 15 年。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 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册,应按有关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相关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 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根据申请仲裁时 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仲裁 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继续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七)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生效。 2.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 产;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 理权; (4)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43 页 共 152 页 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主要由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提供。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资料发送 1、注册登记人保留持有人名册上列明的所有持有人的基金交易记录,持有 人可通过本公司提供的网站、微信、APP等查询方式,快速获取交易信息; 2、基金管理人根据持有人账单订制情况向账单期内发生交易或账单期末仍 持有本公司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电子邮件、微信、APP等形式定期或不 定期发送对账单,但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公司未详实填写电子邮箱或未通过 微信绑定个人基金账户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发送的除外; 3、其他相关的信息资料。 (二)直销电子(网上交易、微信、APP)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个人投资者直销电子交易业务。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管 理人网站、微信及 APP可以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分红方式修改、账户 资料修改、交易密码修改、交易明细查询和账户资料查询等各类业务。 (三)红利再投资 本基金收益分配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 登记机构将其所获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具体以届时的分红公告为准)的基 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免收申购费用。 (四)定期定额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为基金投资人提供普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和网上直销智能定 投服务,投资人可以通过固定的渠道,定期定额申购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计 划的有关规则另行公告。 (五)在线客服 基金管理人利用自己的网站为基金投资人提供在线交流咨询与留言服务。 (六)信息定制服务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手机短信、Email、微信、APP等方式为定制客户提供信 息服务,内容包括:交易确认、基金净值、最新产品及公司公告、生日祝福等信 息。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44 页 共 152 页 (七)资讯服务 投资人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 务等信息,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1、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热线: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传真:010-58573737 2、公司网站 公司网址:www.hsfund.com 网上交易:https://trade.hsfund.com


电子信箱:services@hsfund.com 3、电子数据服务 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华商基金 (八)客户投诉和建议受理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客户服务电话热线、在线客服、书信、电 子邮件、传真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 议。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机构设置、职能划分可能会 发生变化,职能也会相应地做出调整,但不会影响本基金的投资理念、投资目标、 投资范围和投资运作。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遵守《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 基金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规则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上述规则由本基金管理人制定,并由其解释与修改,但规则的修改若实质性地修 改了基金合同,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合同的修改达成决议。本基 金托管人不受《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限定。 (三)本招募说明书将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更新;招募说明书解释与 基金合同不一致时,以基金合同为准。 (四)报告期内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关更新公告: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45 页 共 152 页 1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网站 2019-05-13 2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万 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网站 2019-05-13 3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策略精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度第一次 分红公告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019-05-13 4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中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网站 2019-05-17 5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北 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网站 2019-05-27 6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网站 2019-05-27 7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站 2019-06-20 8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策略精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019-06-20 9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策略精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 新) 公司网站 2019-06-20 1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有 的债券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网站 2019-06-25 11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中 科曙光”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网站 2019-06-25 12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 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网站 2019-06-28 13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最后一日资产净值公告 公司网站 2019-06-30 14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网站 2019-07-01 15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 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19-07-03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46 页 共 152 页 报、公司网站 16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策略精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 2季度 报告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019-07-17 17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网站 2019-07-22 18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网站 2019-07-26 19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网站 2019-07-30 2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 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网站 2019-07-30 21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网站 2019-08-01 22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网站 2019-08-02 23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 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网站 2019-08-09 24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网站 2019-08-09 25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网站 2019-08-16 26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喜 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 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网站 2019-08-16 27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 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网站 2019-08-26 28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策略精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019-08-29 29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策略精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 告 公司网站 2019-08-29 3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策略精选灵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 2019-10-22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47 页 共 152 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 3季度 报告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31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 2019年 第三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 2019-10-22 32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019-10-24 33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 更新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9-11-28 34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 业务的公告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证 券时报 2019-12-06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公布后,置备于基金管理人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二十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 件 (二)《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 148 页 共 152 页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2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