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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易理财(000359)

易方达易理财:关于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增设 B类
基金份额及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
设 B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增设基金份额的方案
1、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增设 B类基金份额,同时原基金份额变更为 A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
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
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基金份额分类规则和办法进行调整并提前公
告。
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如下:
份额类别 A类基金份额 B类基金份额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0.01元
(直销中心为2,000万元)
500万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0.01元
(直销中心为2,000万元)
10万元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0.01份 0.01份
基金交易账户最低基金份
额余额
0.01份 0.01份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0.25% 0.01%
2、增设份额的申赎价格
“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元的基准
进行计算。
23、基金的费率
(1)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
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为 0.27%,托管费年费率为 0.05%。
(2)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
务费率为 0.01%。
(3)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和赎回费用。
4、增设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5、增设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权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6、增设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 
“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已实现收
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分配当日收益。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公告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
三、本基金增设 B类基金份额事宜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 2019
年 12月 23日起生效。
四、B类基金份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3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F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李红枫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号广州银行大厦 40F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0-85102506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号泰康国际大厦 18层
邮政编码:100033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10-63213377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号金茂大厦 46楼
邮政编码:200121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1-50476668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传真:020-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如本基金变更销售机构,将在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
五、其他事项
4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 B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
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
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
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
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
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
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2月 20日 5附件:《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一、《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 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二 部 分 释 义 50、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A 类基金份额和 B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 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 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 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51、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25%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2、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01%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第 三 部 分 基 金 的 基 本 情 况 八、其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 况,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取消 某基金份额类别,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 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告。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按照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规则, 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 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 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设 A 类基金份 额、B 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 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 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相关规 定见招募说明书。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基金管理 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 基金份额分类规则和办法进行调整并提 前公告。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 额的限制具体见招募说明书。在不违反 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 整各类基金份额的具体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份额的升降级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 理人可制订各类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 限制及规则,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规定。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 6情况,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取 消某基金份额类别,或对基金份额分类 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告。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 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 路 3号 4004-8室 ……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 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 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 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 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 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 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 路 6号 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 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 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 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 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 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 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 合法权益。 第 十 四、估值程序 1、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7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 估 值 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 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4位,小数 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本基金的收益分 配是按日结转份额的,7日年化收益率是 以最近 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 产收益率,精确到百分号内小数点后 3 位,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将基金估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 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 价导致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后 2位以内(含第 2位)发生差错时,视为 估值错误。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 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 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 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 布。 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各类基金份 额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精 确到小数点后第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 四舍五入。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日结 转份额的,7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 7日 (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精确到百分号内小数点后 3位,百分号 内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将基金估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 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 价导致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小数点后 2位以内(含第 2位)发 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和 7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 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 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人予以公布。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的 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 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 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 费率为 0.25%,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 务费率为 0.01%。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 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 8用 与 税 收 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产净值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的 收 益 与 分 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二)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 有同等分配权。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 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 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 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 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 收益率;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 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 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额× 10000 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 7 日 年 化 收 益 率 = { -1}×100% 7 365 7 1 )] 10000 1([ ? ? ? i i R 其中,Ri为最近第 i个自然日(包括 计算当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采用四舍五 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4位,7日年化收益 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 后第 3位。 如果基金成立不足七日,按类似规 则计算。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 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 益率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 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 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 值、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 日该类基金份额总额×10000 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 7 日 年 化 收 益 率 = { -1}×100% 7 365 7 1 )] 10000 1([ ? ? ? i i R 其中,Ri为最近第 i个自然日(包括 计算当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 7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 分号内小数点后第 3位。 如果基金成立不足七日,按类似规 则计算。 9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 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 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 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 2个自然日, 公告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日年化收益率, 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 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 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 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 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 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 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 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 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 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 第 2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各类 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 日最后一日的 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 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 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 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 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 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 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 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 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 者盖章确认。 二、《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一、基 金托管 协议当 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 中路 3号 4004-8室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 华路 6号 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10 三、基 金托管 人对基 金管理 人的业 务监督 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的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 7 日年化收益 率、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 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 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 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 7 日年化 收益率、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 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 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 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 金管理 人对基 金托管 人的业 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 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 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 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 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 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等公开披露 的相关基金信息、根据管理人指令办 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 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 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 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 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 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 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等公开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根据管理人指 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 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七、交 易及清 算交收 安排 (三)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 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 人按日进行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基金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 年化收益率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 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 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 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 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 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三)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 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 人按日进行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各类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 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 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 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 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 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八、基 金资产 净值计 算和会 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 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 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的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 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精确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7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 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 收益率,精确到百分号内小数点后 3 位,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 入。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 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 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各类基金份额的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 规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 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 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7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 7日(含节假 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精 确到百分号内小数点后 3位,百分号 内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 11 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 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的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 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 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 年化收益率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 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 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净值予以公布。 …… (三)估值差错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 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 产的计价导致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小数点后 2 位以内(含第 2 位)发生 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 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 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 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 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并以 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 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 (三)估值差错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 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 产的计价导致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后 2 位以内(含 第 2位)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九、基 金收益 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分配权。 十、信 息披露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 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 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 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 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等其他必要的 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 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 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 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 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 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 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等其他必 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 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12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 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 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基 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 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 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 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 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 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 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 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 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 认。 十一、 基金费 用 (三)本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为 0.25%,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 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 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年 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B类基金份额 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具体如 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 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 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资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