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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优价成长A(003622)

创金合信优价成长:创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查看PDF公告




创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创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2275号《关于准予创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和《创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 限为不定期,首次募集期间为 2016年 10月 25日至 2016年 10月 26日,首 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人民币 10,186,822.11元,经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 1362 号验 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 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0,187,722.65份,其中认购资 金利息折合 900.54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二 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 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 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规定执行。”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2019 年 11 月 2 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 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 本基金已于 2019年 10月 22日和 2019年 10月 29日在指定媒介就本基 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进行了提示性公告,详见《关于创金合信优价 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 性公告》和《关于创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 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本基金于 2019年 11月 4日在指定 媒介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关于创 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 的公告》。 本基金从 2019年 11月 3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19年 11月 3日成 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创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 创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3622;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 码:003623) 2、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投资目标:本基金秉承理性分析价值,深度挖掘成长的投资理念,以 GARP (Growth at a Reasonable Price)策略为核心,致力于寻找市场上具备成长潜力的 上市公司,在其估值合理或被低估的时候,以更具估值优势的价格买入并相对长 期持有,力争为投资者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6、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长期来看,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 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7、基金发售时间:2016年 10月 25日至 2016年 10月 26日 8、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 11月 2日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创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最后运作日:2019年 11月 2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基金最后运作日:2019年 11月 2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546,713.70 结算备付金 25,699.79 存出保证金 12,956.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235,709.72 其中:股票投资 21,235,709.72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5,347,452.14 应收利息 1,630.4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29,379.2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8,199,541.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基金最后运作日:2019年 11月 2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520,444.17 应付管理人报酬 44,038.50 应付托管费 7,339.76 应付销售服务费 6,449.47 应付交易费用 4,060.21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6,508.41 负债合计 1,658,840.5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5,310,014.91 未分配利润 1,230,685.9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540,700.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8,199,541.39 注:1、基金最后运作日 2019年 11月 2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1.0487元,C类 基金份额净值 1.0486元,基金份额总额 25,310,014.91份,其中 A类基金份额 16,345,924.94份,C类基金份额 8,964,089.97份。 2、本财务报告已经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 会计师曹翠丽、邓昭君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 3117 号的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基金财产分配 自 2019年 11月 3日至 2019年 11月 19日止为本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对本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 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资产清算情况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9年 11月 19日),部分资产尚未收回,为维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并提高清算效率,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对其中部分资产进 行垫付。各项资产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25,699.79元,预计于 2019年 12 月 3 日全部收回,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清算资金分配前对尚未收回部分 予以垫资。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12,956.32元,预计于 2019年 12 月 3 日全部收回,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清算资金分配前对尚未收回部分 予以垫资。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1,630.46元,预计于 2019年 12 月 21日收到,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清算资金分配前对尚未结息部分予以 垫资。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为人民币 29,379.26元,该款项已于 2019 年 11月 5日全部收到。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股票投资共计人民币 21,235,709.72 元,已变 现完毕。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 5,347,452.14元,已于 2019 年 11月 4日收到。 (三)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1,520,444.17 元,该款项已于 2019年 11月 5日支付完毕。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 508.41 元,该款项已于 2019 年 11月 5日支付完毕。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44,038.50 元,该款项已于 2019年 11月 19日支付完毕。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7,339.76 元,该款项已于 2019 年 11月 19日支付完毕。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为人民币 6,449.47元,该款项已于 2019 年 11月 19日支付完毕。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76,508.41元,为预提信息披露费、 审计费及应付赎回费。其中,预提信息披露费用为人民币 41,000.00元, 该款项已于 2019年 11月 19日支付 40,000.00元,剩余 1000元为报社优 惠,计入其他收入;预提清算审计费为人民币 35,000.00 元,该款项已 于 2019年 11月 19日支付;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 508.41元,该款项已 于 2019年 11月 5日支付完毕。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 4,060.21元,都为应付佣金,该款项已 于 2019年 11月 19日支付。 (四)清算期间的损益情况 自 2019年 11月 3日至 2019年 11月 19日清算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 1) 4,753.60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05,479.66 4、股票变现收益 -1,053,936.42 5、赎回费收入 1636.57 6、转换费收入 28.75 7、其他收入 1,000.00 清算收益小计 258,962.16 二、清算费用


1、清盘律师费 30,000.00 2、汇划手续费 262.00 3、股票交易费用 30,348.53 清算费用小计 60,610.53 三、清算净收益 198,351.63 注 1:利息收入为以当前使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 2019年 11月 3日至 2019 年 11月 19日的银行存款利息和交易所备付金及保证金利息。清算起始日至清算 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和交易所备付金及保证金产生的利息归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清算资金分配前对尚未结息部分予以垫 资。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五)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19年 11月 2 日基金净资产 26,540,700.87 减:基金赎回金额(投资者于最 后运作日提出的赎回申请) 11,482,768.49 减: 基金转换金额(投资者于最 46,003.40 后运作日提出的转换申请) 加: 基金申购金额(投资者于最 后运作日提出的申购申请) 38,571.76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98,351.63 二、本次清算期结束日 2019 年 11月 19日基金净资产 15,248,852.37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 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 按运作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若本基金后续清算,出现账面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相关负债的,基金管理人 有义务于收到基金托管人通知后当日内将款项补足。 (六)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五、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创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 11月 2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1月 2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 报告; (2)关于《创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 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创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9年 12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