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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大健康混合(002173)

东方大健康混合: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查看PDF公告




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9年 10月 28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9年 12月 17日 一、重要提示 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东方大健康混合”) 由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由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根据 2015年 7月 13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5]1613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根据《关于东方大健康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机构部函[2016]288号)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2月 4日正式生效。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东方大健康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 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 止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为此,本基金管 理人于 2019年 9月 4日、9月 5日、9月 6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中国证券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就本基金基金合同 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及提示性公告,详见《关于以通讯方 式召开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关于以通 讯方式召开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 性公告》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东方大健康混合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 会表决投票时间为 2019年 9月 12日至 2019年 10月 14日。2019年 10月 15日, 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 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北京德恒律师 事务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 于终止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该决议自表 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议案及有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从 2019年 10月 16日起进入清算流程, 由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 报告进行审计,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情况 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大健康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17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2月 4日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以我国健康产业为核心投资方向,筛选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企业,通过 健康产业内各行业的灵活配置分享我国大健康产业发展带来的投资机 遇。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从国际化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全面分析影响股票市场 和债券市场走势的各种因素,深入详细地评估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运 行趋势。根据影响证券市场运行的各种因素的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大类 资产的配置比例,控制系统性风险。 业绩比较基准 60%×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40%×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 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三、 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最后运作日:2019年 10月 15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作日 2019年 10月 15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902,749.17 结算备付金 16,173.85 存出保证金 6,262.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972,572.05 应收利息 4,078.27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95,197.7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9,997,033.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 2019年 10月 15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71,924.55 应付管理人报酬 5,978.38 应付托管费 996.4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3,846.82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07,586.58 负债合计 200,332.74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金 9,798,146.95 未分配利润 -1,446.55 所有者权益合计 9,796,700.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997,033.14 注:至基金最后运作日 2019 年 10 月 15 日,基金份额净值 0.9999 元,基金份额总额 9,798,146.95份。 四、清算报表附注 1、基金基本情况 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5年 7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5]1613号)的核准,由基金发起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自 2016年 1月 13日至 2016年 2月 2日公开募集设立。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302,376,409.65元人民币,业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6]第 01300002 号”验资 报告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6年 2月 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02,390,471.18 份基金单位,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4,061.53 份基金单位。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股票、中小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 股指期货与权证等金融衍生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年 10月 16日发布的《东方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自该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2、清算原因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3、 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 2019年 10月 16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系本基金为基金财产清算而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及公告清 算报告之目的而编制。基于此目的,本清算报表系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清算基 础上,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以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 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 2019年 10月 16日至 2019年 10月 28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 清算费用


按照《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 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 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依据《基金合同》,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16,173.85元,该款项将由基金 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并于清算款划出日划入托 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6,262.02元,该款项将由基金 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并于清算款划出日划入托 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4,078.27元,其中,应收银行存 款利息 4,038.01 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33.54 元,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 6.72 元。该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并于 清算款划出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 管理人所有。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 2,972,572.05 元,此款项 已于 2019年 10月 16日结算入账。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为人民币 95,197.78 元,为 2019 年 10 月 15日确认的申购款,此款项已于 2019年 10月 16日结算入账。 3、 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5,978.38元,该款项已于 2019年 10月 18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996.41 元,该款项已于 2019 年 10月 18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13,846.82 元,该款项已于 2019年 10月 18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71,924.55元,该款项已于 2019 年 10月 17日完成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07,586.58元,为预提信息披露 费、审计费、律师费、账户维护费及应付赎回费。其中,应付赎回费 86.58元已 于 2019年 10月 17日支付完成;预提审计费人民币 20,000.00元,为基金清算审 计费用,该款项将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后支付;预提律师费人民币 30,000.00 元,为持有人大会律师费 15,000.00 元及清算律师费 15,000.00 元,该款项将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后支付;预提信息披露费为 50,000.00 元,该款项将于 2019 年 10月 28日后支付;预提账户维护费为 7,500.00元,其中 4,500.00元已于 2019 年 10月 18日支付,剩余款项将于 2019年 10月 28日后支付。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年 10月 16日至 2019年 10月 28日 一、清算收益① 2,678.22 1、存款利息收入(注1) 2,518.95 2、赎回费收入(注2) 159.27 减:二、清算费用② 1,225.93 1、银行划款手续费 362.73 2、债券账户维护费 - 3、交易手续费 - 4、应交股息红利税 863.20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 ①- ② 1,452.29 注 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 2019年 10月 16日至 2019年 10月 28日清算期间的银 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和存出保证金利息。 注 2:赎回费收入为最后运作日的赎回申请所确认的应归属于基金资产的赎回费。 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年 10月 16日至 2019年 10月 28 日 一、最后运作日 2019年 10月 15日基金净资产 9,796,700.40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452.29 申购转入款 5,933.98 减:赎回转出款(注1) 23,904.73 二、2019年 10月 28日基金净资产 9,780,181.94 注 1:赎回转出款包含赎回款净额 23,739.09元,归属销售商的赎回费 6.37元,归属基 金资产的赎回费收入 159.27元。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2019年10月28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9,780,181.94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 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2019年10月16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产生的相应利息亦属份 额持有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将于清算款划出日以自有资金划入托管账户用以垫付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利息等,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 息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 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 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查阅。 3、查阅方式


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9年 10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