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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鼎兴债券A(004637)

华夏鼎兴债券: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查看PDF公告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年 12月 17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 重要提示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4月24日证 监许可[2017]597号文予以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12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根据2017年7 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 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 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 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 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 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 执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 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 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2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2019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 8层 设立日期:1998年 4月 9日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联系人:邱曦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38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2%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13.9% 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 13.9% 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杨明辉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委员,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 中信证券公司董事、襄理、副总经理,中信控股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中信信托董事,信 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裁等。 Barry Sean McInerney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万信投资公司(Mackenzie Financial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 Corporation)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曾在多家北美领先的金融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位。 翟海涛先生:董事,硕士。现任春华资本集团总裁、合伙人,兼任中国光大国际有限 公司及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曾任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 理、高盛集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高盛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战略合作办公室主任、中国财 政部和国家开发银行信用评级顾问等。 杨冰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 行政负责人。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交易员、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资产 管理业务投资主管等。 李勇进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中信证券财 富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申银万国证券大连营业部部门经理,中信证 券大连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信证券经纪业务管理部高级副总裁、总监,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信证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中信证券经纪业务发 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等。 李一梅女士:董事、总经理,硕士。兼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夏基金(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基金营销部总 经理,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 张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兼任民生通惠资产 管理公司及香港中航工业国际独立董事。曾任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宏观研究室副主任、经 济增长室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等。 张宏久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中信信 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全国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顾问,全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及 民事法律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等。 支晓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处处长、商学院财务与金 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中 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副会长、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 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北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等。 杨一夫先生:监事长,硕士。现任鲍尔太平有限公司总裁,负责总部加拿大鲍尔公司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4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在中国的投资活动,兼任三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中国 投资协会常务理事。曾任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组织成员)驻中国的首席代表,华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等。 杨维华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行政负责人、公司 副首席风险官。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B角(主持工作)、总监等。 史本良先生:监事,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联席 负责人、公司副财务总监。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B角、总监等。 宁晨新先生:监事,博士,高级编辑。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监、董事 会秘书(兼)。曾任中国证券报社记者、编辑、办公室主任、副总编辑,中国政法大学讲师 等。 陈倩女士:监事,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执行总经理、行政负责人。 曾任中国投资银行业务经理,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市场推广部副总经理等。 朱威先生:监事,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作部执行总经理、行政负 责人。曾任基金运作部B角等。 张霄岭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现兼任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中国 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特聘教授。曾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 (华盛顿总部)经济学家、摩根士丹利(纽约总部)信用衍生品交易模型风险主管、中国银 监会银行监管三部副主任等。 刘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中国人民银 行总行计划资金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信息电脑部信息综合处副 处长(主持工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党办主任、养老金业务总监,华夏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 阳琨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门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 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门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等。 李彬女士:督察长,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合规部行政负责人。 曾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助理,法律监察部副总经理、联席负责人等。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 刘明宇先生,经济学硕士。2009年6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机构债券投资 部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 月19日至2018年3月14日期间)、华夏鼎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9日至 2019年1月7日期间)等,现任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华夏鼎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1日起任职)、华夏鼎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7年12月11日起任职)、华夏鼎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1日起 任职)、华夏鼎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1日起任职)、华夏鼎诺三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1日起任职)、华夏鼎瑞三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1日起任职)、华夏鼎兴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2月12日起任职)、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30日起任职)、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 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30 日起任职)、华夏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 年7月30日起任职)、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10月11日起任职)、华夏鼎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0月23日起任职)、华 夏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2月17日起任职)、华夏中短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2月25日起任职)、华夏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1月8日起任职)、华夏鼎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24日起任职)、 华夏鼎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3月21日起任职)、华夏中债1-3年政策性金 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4月25日起任职)、华夏恒融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5月10日起任职)、华夏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7月12日起任职)、华夏鼎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8 月21日起任职)、华夏鼎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19日起任职)、华夏恒 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29日起任职)。 历任基金经理:2018年1月12日至2019年5月15日期间,祝灿先生任基金经理。 3、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范义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监,董事总经理,投资经理。 成员:李一梅女士,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阳琨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孙彬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总经理,投资经理。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6 曲波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 刘明宇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基金经理。 柳万军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张驰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债券投资部总监。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 1月 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9年 9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8人,平均年龄 33岁,95%以 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 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 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 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 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 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 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 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9年 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006只。自 2003年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7 以来,本行连续十六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 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8项最佳托管银 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 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 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 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 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 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 2005年至今共十二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 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 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 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 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 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 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 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8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 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 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 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 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 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 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 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 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 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 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 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 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 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9 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 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 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 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 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 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 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 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 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 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 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 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 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 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 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 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 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 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0 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 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张德根 网址:www.ChinaAMC.com 2、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号一幢二楼 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 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传真:010-88066214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amcfortune.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申购赎回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二)登记机构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1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朱威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小辉 联系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联系人:李晗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珊珊、马剑英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2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持续、稳定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 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和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 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政府债券、信用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确定债 券类属配置策略,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从而选择既能匹配目标久期、同时又能获 得较高持有期收益的类属债券配置比例。 (二)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 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3 (三)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资产组合中的长、中、短期债券主要根据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进行合理配置。 本基金在确定固定收益资产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将结合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适时采 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或者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造组合, 并进行动态调整。 (四)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通过买入并持有信用风险可承担、期限与收益率相对合理的信用债券产 品,获取票息收益。此外,本基金还将通过对内外部评级、利差曲线研究和经济周期的判断, 主动采用信用利差投资策略,获取利差收益。 (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整体流 动性相对较差。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 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这两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 程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和跟踪该类债券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 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作为开放式基金,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该类债 券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对于有一定信用风险隐患的个券,基于流动性风险的考虑,本基金 将及时减仓。 (六)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 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此外,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适度参与回购交易等投资,以增加收益。 未来,根据市场情况,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 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 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4 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指数编制机构变更或停止中债综合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者中债综合指数由其他指 数替代,或者由于指数编制方法发生重大变更等原因导致中债综合指数不宜继续作为基准指 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 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 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 2019年第 2季度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219,861,132.00 93.01 其中:债券 219,861,132.00 93.01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3,245,642.65 5.60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5 7 其他各项资产 3,289,624.68 1.39 8 合计 236,396,399.33 100.00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9,992,000.00 4.8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69,516,132.00 34.0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0,220,000.00 29.49 6 中期票据 60,786,000.00 29.77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9,347,000.00 9.47 9 其他 - - 10 合计 219,861,132.00 107.67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43505 18舟交 01 100,000 10,371,000.00 5.08 2 101800466 18锡产业 MTN003 100,000 10,208,000.00 5.00 3 101553027 15渝江北嘴 MTN001 100,000 10,187,000.00 4.99 4 101560001 15南通国投 100,000 10,150,000.00 4.97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6 MTN001 5 101559005 15苏国资 MTN001 100,000 10,139,000.00 4.97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 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的情形。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7,500.5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282,124.0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289,624.68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华夏鼎兴债券 A: 阶段 净值 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 年 1 月 12 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4.33% 0.03% 4.74% 0.07% -0.41% -0.04%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1.94% 0.33% 0.24% 0.06% 1.70% 0.27% 华夏鼎兴债券 C: 阶段 净值 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8 2018 年 1 月 12 日至 2018年 12月 12日 374.38% 23.65% 4.51% 0.07% 369.87% 23.58% 注:2018年 12月 13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期间,华夏鼎兴债券 C类基金份额为零。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 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 续费、券商佣金、证券账户相关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的费率、计提标准、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可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9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可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类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销售 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 各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 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销售费用 1、申购费与赎回费 (1)对于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在申购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 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0.8% 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00万元以下 0.6%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500万元以下 0.4%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每笔1,000.00元 (2)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 (3)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时份额持有7天以内的,收取1.5%的赎回费;持有7天以上(含7天), 赎回费为0。所收取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收取短期赎回费,具体费率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 他公告中列明。短期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 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 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 规要求对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等进行适当费率优惠。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 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2、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①当投资者选择申购 A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②当投资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③基金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一:假定T日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300元,四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000.00元、50万 元、200万元和5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1 申购1 申购2 申购3 申购金额(元,a) 1,000.00 500,000.00 2,000,000.00 适用前端申购费率(b) 0.8% 0.6% 0.4% 净申购金额(c=a/(1+b)) 992.06 497,017.89 1,992,031.87 前端申购费(d=a-c) 7.94 2,982.11 7,968.13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e) 1.2300 1.2300 1.2300 申购份额(f=c/e) 806.55 404,079.59 1,619,538.11 若该投资者申购金额为500万元,则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 下: 申购4 申购金额(元,a) 5,000,000.00 前端申购费(b) 1,000.00 净申购金额(c=a-b) 4,999,000.00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d) 1.2300 申购份额(e=c/d) 4,064,227.64 例二:假定T日的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0元,某投资者申购金额为10万元,则申购获 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100,000.00/1.2000=83,333.33份 (2)赎回金额的计算 投资者赎回A类/C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三:假定某投资者在 T日赎回 3,000,000.00份 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3天,该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金额=3,000,000.00×1.2500=3,750,000.00元 赎回费用=3,750,000.00×1.5%=56,250.00元 赎回金额=3,750,000.00-56,250.00=3,693,750.00元 例四:假定某投资者在 T日赎回 3,000,000.00份 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半年,该日 A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2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元,则其获得的净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3,000,000.00×1.2500=3,750,000.00元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公告。各个基金份额类别单 独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 基金份额总数。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 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 财产。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大会决议于2019年12月13 日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大会决议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赎回费率以及 相应举例进行了更新,同时对“三、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四、基金托管人”信 息一并进行了更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