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银行间1-3年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关于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1-3年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 1-3年高等级信 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融上海清算所 银行间 1-3年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 1-3年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 1-3年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融银行间 1-3年高等级信用债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308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6年 12月 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 1-3年高等级信用债指 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 间 1-3年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等。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中融银行间 1-3年高等级信用 债指数 A 中融银行间 1-3年高等级 信用债指数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3083 003084 注: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19年 12月 22日,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 则本基金将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出 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 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咨询办法: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160-6000,010-56517299或登录本 公司网站(www.zr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2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