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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MSCI联接(007541)

新华MSCI联接: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查看PDF公告




新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 【重要提示】 新华MSCI中国 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9年 5月 9日证监许可【2019】891号文准予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9年 8月 1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 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 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 他风险等。 新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为新华 MSCI中国 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华 MSCI中国 A股国际 ETF”或“目标 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新华MSCI中国 A 股国际 ETF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新华 MSCI 中国 A股国际指数及新华 MSCI中国 A股国际 ETF的表现密切相关。本基金的长 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与 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2 -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及基金管理人信息进 行更新。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6月27 日。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号力帆中心 2号办公楼第 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 C1座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号力帆中心 2号办公楼第 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宗友 设立日期:2004年 12月 9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97号 注册资本:贰亿壹仟柒佰伍拾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齐岩 电话:(010)68779666 传真:(010)68779528 股权结构: 股 东 名 称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750 58.62% -3 -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7,680 35.31% 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320 6.07% 合





计 21,75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张宗友先生:董事长,硕士。历任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太 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全胜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内蒙古证券包头九原区证券服务部经理、内蒙 古证券包头昆区证券服务部经理、恒泰证券区内经纪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恒泰证券 包头钢铁大街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恒泰证券临河胜利北路营业部总经理、恒泰证券 经纪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恒泰证券经纪事业部总裁助理兼经纪事业部总经理、恒 泰证券副总裁。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项琥先生:董事。历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天津分公司、中信证券天津证券 业务部经理、天津协通咨询中心国债服务部副经理、天津未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业务部总经理、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于芳女士:董事。历任北京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项目管理及法务专员、新时代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 胡波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师、中国人民 大学风险投资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执行主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 融学院副教授。 宋敏女士:独立董事,硕士。历任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法院法官、中国电子系统 工程总公司法务人员、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东清律师事务所律师。 现任北京市保利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贵龙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职于山西省临汾地区教育学院、北京大学 财务部。现任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裁。 2、监事会成员 -4 - 杨淑飞女士:监事会主席,硕士。历任航天科工财务公司结算部经理、航天科 工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航天科工财务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秘、副 总裁,华浩信联(北京)科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 张浩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历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监,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监,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 总监,房宝信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别冶女士:职工监事,金融学学士。十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每日经济新闻》、 《第一财经日报》财经记者,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媒体经理。现任新华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3、高级管理人员 张宗友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刘全胜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齐岩先生:督察长,学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北路营业部职员、 天津管理部职员、天津大港营业部综合部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 察长兼任子公司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端骞先生:副总经理兼任首席信息官,学士。历任上海君创财经顾问有限公 司并购部经理、上海力矩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 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首席信息官。 晏益民先生:副总经理,学士。历任大通证券投行总部综合部副总经理,泰信 基金机构理财部总经理,天治基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天治基金总经理助理,新华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崔建波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天津中融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研究员、申银 万国天津佟楼营业部投资经纪顾问部经理、海融资讯系统有限公司研究员、和讯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证券研究部、理财服务部经理、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 信托高级投资经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 -5 -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4、基金经理 邓岳先生,信息与信号处理专业硕士,11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北京红色天时金 融科技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光大富尊投资有 限公司量化研究员、投资经理,盈融达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7年 6 月加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新华MSCI中国 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 华MSCI中国 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席:总经理刘全胜先生;成员: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崔建波先生、投资总监 助理于泽雨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监赵强先生、固定收益与平衡投资部总监姚秋先生、 研究部总监张霖女士、基金经理付伟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6 -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 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 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 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 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 《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 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 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 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 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 质,业绩突出,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 年 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 告。自 2010 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 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 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 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 奖。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 年荣获 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 年至 2017 年连续荣获上 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 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 年、2016 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 佳发展奖”称号;2018 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托管银 行”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成立,2014 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 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 -7 - 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有先进 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24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 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9 年 3 月 31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440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 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 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 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 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 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 -8 - 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 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 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 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 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号力帆中心 2号办公楼第 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 C1座 法定代表人:张宗友 电话:010-68779666 联系人:陈静 网址: 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19-8866 (2)电子直销:新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https://trade.nc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 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9 -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号力帆中心 2号办公楼第 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 C1座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号力帆中心 2号办公楼第 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宗友 电话:023-63711923 传真:023-63710297 联系人:陈猷忧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2号楼 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号院 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法定代表人:杨剑涛 电话:010-88219191 传真:010—88210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伟、胡慰 联系人:胡慰 -10 - -11 -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的名称:新华 MSCI 中国 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的最小化。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 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 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交换债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 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 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方便特定的客户群通过本基金投资目标 ETF。本 基金不参与目标 ETF的投资管理。 -12 -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 离度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 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资产配置策略 为实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90%的 资产投资于目标 ETF。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债 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 券、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 2、目标ETF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目标ETF有如下两种方式: (1)申购和赎回:目标ETF开放申购赎回后,以股票组合进行申购赎回。 (2)二级市场方式:目标ETF上市交易后,在二级市场进行目标ETF基金份额 的交易。 当目标ETF申购、赎回或二级市场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做 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 础上,决定采用一级市场申赎的方式或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目标ETF的买卖。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投资目的是为准备构建股票组合以申购目标 ETF。因此对可投资于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金头寸,主要采取复制法,即按照 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 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 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结合国内财政政策与货币市场政策等因素 对债券市场的影响,合理判断利率趋势,构建债券投资组合。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在 -13 - 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有效利用基金资产。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考虑信用等级、债券期限结构、分散化投资、 行业分布等因素,坚持价值投资理念,把握市场交易机会。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 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 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 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 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 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 指数的目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中国 A股国际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 款税后利率×5%。 MSCI中国 A股国际指数是本基金目标 ETF的标的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目标ETF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 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 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 益特征。 十一、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14 -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 数,则取 0)的 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 ETF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 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 则取 0)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后的余 额(若为负数,则取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15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 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6月27 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增加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在“一、前言”、“二、释义”、“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十三、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中,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更新了相关内容。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