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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年年A(000225)

长盛年年: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基金名称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 8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 金合同 》、《长
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年 12 月 13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 12 月 13 日
转换转入 2019年 12 月 13 日
转换转出 2019年 12 月 13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债券 A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225 00022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是 是
注: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期间为 2019年 12月 13日起(含该日)至 2020年 1月 10日(含该日),赎
回、转换转出期间为 2019年 12月 13日起(含该日)至 2019年 12月 19日(含该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
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 5至 20个工作日的期间。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我公司于 2019年 12月 13日起开放 20个工作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
业务,同时开放 5个工作日办理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即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期间为 2019年
12月 13日起(含该日)至 2020年 1月 10日(含该日),赎回、转换转出期间为 2019年 12月 13日起
(含该日)至 2019年 12月 19日(含该日)。
投资人可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
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的,
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
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
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投资人在基
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本基金暂无单个账户基金份额最低持有余额限制,根据市场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个账户持有本基
金份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类和 C类两类不同的类别。投资人申购 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即在申购时
支付申购费用。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划分为四档,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适用固定金额费率的申购除外);投资者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单笔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养老金特定客户申购费 率(原费
率三折)
A类
50 万元以下 0.6% 0.18%
50 万元(含)-200 万元 0.4% 0.12%
200 万元(含)-500 万元 0.2% 0.06%
500 万元以上(含)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C类
养老金特定客户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
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可以投资基金 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 的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
本公司在法律 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注:本基金将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3%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
费。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
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
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
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申购费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限制。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持有时间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在同一个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少于 7 日 1.50% 1.50%
在同一个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长于 7 日(含) 0 0
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封闭期 0 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
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7日(含)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
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
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
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具体转换细则及费率可登录我司网站或拨打客服电话查询。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csfunds.com.cn,客服电话为 400 888 2666。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转换业务说明: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其中,同 TA基金转换业务是指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注册登
记的基金之间进行转换的业务。跨 TA基金转换是指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注册登记的基金之间进行转换的业务。它是同一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注册登
记的基金之间转换的拓展功能,所有转换规则遵从相关基金法律文件约定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2)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间的转换:
与本基金为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即相同 TA基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080001)、长盛
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2)、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3)、长盛
量化红利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5)、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7)、长盛
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代码:080008 C 类代码 001834)、长盛货币市场基金
(A类:080011 B类:005230)、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12)、长盛中小盘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15)、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063)、长盛添利宝
货币市场基金(A类代码:000424 B类代码:000425)、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354)、
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35)、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000534)、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98)、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684)、长盛转型升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197)、长盛国
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39)、长盛新兴成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892)、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2156、C类代码:002157)、长盛互
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085)、长盛医疗行业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300)、长盛盛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2927 C类代码:002928)、长盛同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2789 C 类 002790)、长盛盛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代码 003099 C类代码 003100)、长盛盛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3169 C类代码:
003170)、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102 C类 003103)、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641 C类:003642)、长盛盛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594 
C类:003595)、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510 C类:003511)、长盛量化多策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3658)、长盛盛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922 C类:003923)、
长盛信息安全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4397)、长盛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004745)、长盛多因子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6478)、长盛安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A类:006902 C类:006903)、长盛同锦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6199)。
与本基金为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即跨 TA基金):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0805)、长盛同庆中证 8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60806)、长盛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160807)、长盛同瑞中证 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0808)、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0812)、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0813)、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0814)、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
(前端收费:510080)、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510081)、长盛同德主题增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519039)、长盛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9100)、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502013)、长盛上证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502040)、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502053)。
(3)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开通相同 TA及跨 TA转换业务的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开通相同 TA的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
有限公司、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
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北京恒宇天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玄元保
险代理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
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本基金转换
业务的具体事宜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层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86497908、86497909、86497910
传真:(010)86497997、86497998
联系人:张晓丽、吕雪飞、胡琳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投资者亦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及申购等业务,网址为
https://trade.csfunds.com.cn/etrading/。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
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
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
份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
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
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
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
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
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
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 2019年 12月 13日起,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指定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期间为 2019年 12月 13日起(含该日)至 2020年 1月 10日(含该日),赎
回、转换转出期间为 2019年 12月 13日起(含该日)至 2019年 12月 19日(含该日)。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
请认真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的《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以拨打本公司的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2666)咨询相关信息。
(3)投资者 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
行确认,投资者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申请
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与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4)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基金登记机构完成最后
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
同将根据本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
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 人;
3)本基金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90%。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2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