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添利:关于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 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终止事 由出现后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鉴于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 由,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19年 12月 5日,将于 2019年 12月 6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场内简称:中欧添利) 基金主代码:16602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添利 A在添利 B的每个封闭运作期内每满半年开放一次,接受 申购与赎回申请;添利 B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定期开放,接受申购与赎回申请,其余时间封 闭运作。本基金在添利 B的两个封闭运作期之间设置过渡期,办理添利 A与添利 B的赎回、 折算以及申购等事宜。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 市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添利 B份额申请上市与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 11月 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级”中“添利 B的每一封闭运作期长度为 3 年。过渡期末,若添利 B 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或小于 1500 万元,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终止本基金的运作,不 再进入下一个的添利 B 封闭运作期,并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 算。”。截至本次过渡期的最后一日日终(2019年 12月 5日),添利 B的基金资产净值已 低于 15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本基金的运作,不再 进入下一个的添利 B封闭运作期,并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三、终止《基金合同》技术可行性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 组。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 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清算 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四、终止《基金合同》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选择在本次开放期内提前赎回其持有 的基金份额。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 《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但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或可以暂停赎回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 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 请。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在全 部基金份额均被赎回的情形下,本基金仍将进入财产清算程序。 五、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自然日(2019年 12月 6日)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 金托管费。 自 2019年 12月 6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且之后 不再恢复。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六、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 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4、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约定,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根据基金合同“虚拟清算”的原则计算并确定添利 A 和添利 B基金份额持有人分别应得的剩余资产比例,并据此比例对添利 A和添利 B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进行剩余基金资产的分配。清算期内,添利 A的约定收益率,以清算期起始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确定。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 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2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七、其他 1、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敬请投资者 予以关注。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 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700-9700、 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