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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元大景泰混合A(004976)

华润元大景泰混合:华润元大景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润元大景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
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润元大景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润元大景泰混合 A/C
基金主代码 00497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11月 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华润元大景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润元大
景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年 12月 5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 12月 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年 12月 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年 12月 9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年 12月 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润元大景泰混合 A 华润元大景泰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976 00497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转
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是 是
  注:-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份额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元人民币。本基
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各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元人民币,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 10元人民币,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2.1前端收费
  A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0.80%
100万元(含)至 500万元 0.40%
500万元以上(含 500万)
收取固定费用
每笔交易 1,000元
C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率为 0
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3.2.2 后端收费
持有期限(N) 申购费率 备注
  注: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0份基金份额。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
余额少于 10份时,若届时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转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
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A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75%
30日≤N<180日 0.50%
180日≤N<365日 0.10%
N≥365日 0.00%
C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50%
30日≤N 0.00%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100%归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超过 30日
(含 30日)但少于 9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75%归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超过 90日(含 90日)
但少于 18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50%归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超过 180日(含 180日)的投资
人收取的赎回费,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
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
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
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
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
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不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的,则 G=0;
  H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 H=0;
  J为申购补差费。
  本基金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
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以及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2)代销机构: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
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
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
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
连)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市凤凰财富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贵文文化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安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
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锦安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五矿证
券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发行和管理的基金,包括华润元大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 000646,C类 007827)、华润元大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类 000273,C类 007632)、华润元大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 000324,B类 000325)、
华润元大信息传媒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22)、华润元大富时中国 A50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代码:000835)、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 001212,C类
001213)、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 002883,B类 002884)、华润元大润鑫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18)、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
003680,C类 003723)、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4893,C类 004894)。投资者办理基
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
相同。
  (4)当日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6)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7)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
于 10份,当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份时,必须一次性申请转换。如果代销机构业务规则规
定的转换份额下限高于 10份,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各代销机构具体转换业务办理详情请见各代销机
构业务规则,或咨询其客服电话。
  (8)基金份额在转换后,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
  (9)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视同基金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
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同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
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0)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账户内余额小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
“最低持有份额”的相关条款规定时,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或降级。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2)代销机构: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
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
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
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喜鹊财富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市凤凰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
售股份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扬州国信嘉利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锦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
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
办理时间相同。
  (3)通过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
额为人民币 10元(含申购费)。如果代销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下限高于
人民币 10元,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各代销机构具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详情请见各代销机构业务
规则,或咨询其客服电话。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1.2场外代销机构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
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
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通华财
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万
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市凤凰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
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
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锦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
(上海)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
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华润元大景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者亦
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ryuanta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
1000-89)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
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2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