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鑫利灵活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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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鑫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3 月 26 日《关于准予银河鑫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31 号)的注册,
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
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
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
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的特定风险和未知价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
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
本次更新内容仅涉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基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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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披露事项相关要求的更改。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0
月
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 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为准。
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 9月 1日起执行。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 号 15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 号 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立达
成立日期:2002 年 6 月 14 日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2500 12.5%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2500 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2500 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500 12.5%
合
计 20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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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刘立达先生,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戈)金融 MBA。2014
年 4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1988 年至 2008 年在中国人民银行
总行工作,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研究局资本市场处主任
科员、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2008 年 6 月进入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曾任股权管理运营部总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2016 年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董事周浩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2018 年 8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上海新江湾城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上海市城市建设投
资开发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
记、副总裁、监事会主席、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
等职,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董事赵红琼女士,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
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经理,马栏山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湖
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
经理。
董事付华杰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 年 3 月被选举为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投资主管,首
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助理,首都机场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
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陆地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7 年 2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处长、中国银河
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机构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北京安外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
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董事长秘书,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管理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戚振忠先生,中共党员,企业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17 年 2 月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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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大港油田总机械厂技术
员、大港油田局办公室科员、大港油田经济研究所科员,现任中石油集团公司资
本运营部处长。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 年 6 月被选举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
连任。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
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
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王建宁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律师。2015 年 11 月被选举为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历任国家建设委员会干部,国家经济
委员会外事局干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经济联合会国际部干部,日本野村证券
株式会社总部投资及咨询顾问,全国律协会员法律助理,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律师、合伙人。
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2014 年 4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
心主任。亚洲开发银行高级顾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
银监会外聘专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金融
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李笑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2014 年 4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
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
再保、国开行董事。
监事长李立生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
所助理研究员,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
员,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金融工程
部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督察长等职。
监事周宇女士,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2018 年 8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历任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
职员,北京华证普惠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XBRL 应用部业务经理,中国证券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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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业务经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
公司党委(纪检监察)办公室高级经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市场交易结算资金监控中心(统计分析中心)高级经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
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调查评价部高级经理,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经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纪检委员。
监事赵斌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 年 11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先后任职于北京城建华城监理公司、银河证券
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董事长刘立达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
戈)金融 MBA。1988 年至 2008 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历任金融研究所国
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研究局资本市场处主任科员、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
2008 年 6 月进入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曾任股权管理运营部总
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2016
年 2 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转任董事长。
原总经理范永武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由董
事长刘立达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该事项已经于2019年 5月30日对外公告。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
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和平路营业部副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
尔滨和平路营业部总经理、联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中国银河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处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间任北
京证券业协会秘书长(兼),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执行总
经理,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督察长秦长建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持有中国注册会计
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格
证书,先后在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等行业从事内审、财务、资产评估等工作。
2007 年加入银河基金,先后任监察部监察稽核(内审)、财务部总监、综合管理
部总监。
副总经理钱睿南先生,硕士研究生,18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先后在中国华
融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2 年 6 月加入银河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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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主管、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监、公
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铭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8年金融行业相关从业经历。曾任职于上海汽
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从事
固定收益交易、研究与投资相关工作,2016 年 7 月加入我公司固定收益部。2017
年 4 月起担任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君荣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银河君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君润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12 月起担
任银河铭忆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3
月起担任银河庭芳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
鑫月享 6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6 月
起担任银河景行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9 月起担任银河沃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12 月起担
任银河家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嘉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4 月起担任银河中债-1-3 年久期央企 20 债券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6 月起担任银河睿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9 年 9 月起担任银河久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卢轶乔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1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建设银行。
2008 年 7 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现
担任基金经理。2012 年 12 月起担任银河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7 年 4 月起担任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
河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起担任银河君盛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10 月起担任银河君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旺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8年 4月起担任银河文体娱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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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伯祯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4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宏利证券投
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台湾)、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兰克林华美证券
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从事投资、研究相关工作。2018 年 4 月起加入
银河基金。2018 年 6 月起担任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韩晶先生:2015年 4月至 2017年 9月;杨鑫先生:
2015年 6月至 2017年 4月;刘铭先生:2017年 4月至今;卢轶乔先生:2017
年 4月至今;陈伯祯先生,2019年 10月至今。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董事长刘立达先生,副总经理陈勇先生,副总经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
先生,总经理助理兼战略规划部总监吴磊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韩晶先生,股票
投资部副总监张杨先生,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神玉飞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第二节 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成立时间:1996年 01月 29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14298.4272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76号
联系人:赵姝
联系电话:010-66223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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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6226045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
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
款;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
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
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证券结算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债券
结算代理业务;短期融资券主承销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
它业务。
发展概况:
北京银行成立于 1996 年,是一家中外资本融合的新型股份制银行。成立以
来,北京银行依托中国经济腾飞崛起的大好形势,先后实现引资、上市、跨区域
等战略突破。目前,已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沙、南京、
济南、南昌、石家庄、乌鲁木齐等十余个中心城市以及香港、荷兰拥有 650多家
分支机构,开辟和探索了中小银行创新发展的经典模式。
截至 2019年 3月末,北京银行资产达到 2.64万亿元,2019年一季度实现净
利润 63.74亿元。成本收入比 18.94%,不良贷款率 1.40%,拨备覆盖率为 214.11%,
资本充足率 12.08%,各项经营指标均达到国际银行业先进水平,公司价值排名
中国区域性发展银行首位,品牌价值达 449亿元,一级资本排名全球千家大银行
63 位,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业百强,被誉为中国最具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
中型银行。
23 年来,北京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医疗、教育、慈善、赈灾等方面
向社会捐助超过 3.5亿元。凭借优异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金融服务,北京银行赢
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亚洲十大最佳上市银行”、
“中国最佳城市商业零售银行”、“最佳区域性银行”、“最佳支持中小企业贡献
奖”、“最佳便民服务银行”、“中国上市公司百强企业”、“中国社会责任优秀企业”、
“最具持续投资价值上市公司”、“中国最受尊敬企业”、“最受尊敬银行”、“最值
得百姓信赖的银行机构”及“中国优秀企业公民”、“最具创新银行”、“最佳互联
网金融银行奖”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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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人员情况
刘晔女士,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 年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199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具有十
多年银行和证券行业从业经验。曾就职于证券公司从事债券市场和股票研究工
作。在北京银行工作期间,先后从事贷款审查、短期融资券承销、基金销售及资
产托管等工作。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
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起至
今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北京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充分发挥作为新兴托管银行的高起点优势,搭建了
由高素质人才组成的专业团队,内设核算估值岗、资金清算岗、投资运作监督岗、
系统运行保障岗及风险内控岗,各岗位人员均分别具有相应的会计核算、资产估
值、资金清算、投资监督、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业务经验,70%
的员工拥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秉持“严谨、专业、高效”的经营理念,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
经过多年稳步发展,北京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
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专户理财、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
银行理财、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产品体系,北京银行专业
高效的托管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高度认同。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
管规章和本行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确保基金托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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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披露,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北京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设有内控监查岗,配备了专
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了业务管理
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均具备从业资格;业务操作严格实行经办、复核、审批制度,授权工作
实行集中控制,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
料严格保管,未经授权不得查看;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
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系统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操作
风险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
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
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三节 相关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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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 号 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立达
网址: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徐佳晶、郑夫桦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 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 56086939
联系人:郭森慧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90-108 号光华大厦西座三楼(邮编: 510620)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 206 号三层
电话:(0451)82812867
传真:(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01 号 3 楼南京银河证券江东中路营业部内(邮编:
210019)
电话:(025)8467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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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 6F(邮编:518046)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场外代销机构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南城路 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昇荣
客户服务电话:9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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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www.njcb.com.cn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jijin.txsec.com
(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 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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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联系人:周一涵
网址: stock.pingan.com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0 层经纪业务管理
部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68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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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层、8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cn
(1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电话:(0991)230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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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传真:(0991)2301927
联系人:王怀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17)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1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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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9)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邓鹏怡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com
(2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座 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2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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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邓颖云
客户服务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2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尤习贵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或 95579
网址:www.95579.com
(2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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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7008、(021)53686200-7008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2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钱欢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28)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2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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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3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5838701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3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李进
电话:(021)65080566
传真:(028)86150040
网址:www.hx168.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84、4008-888-818
(32)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40-43 层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联系人:程博怡
电话:(010)59355807
传真:(010)56437030
网址:www.e5618.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3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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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 号华远华中心 4、5号楼 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40 层
法人代表人:高利
联系人:程博怡
电话:(010)59355807
传真:(010)56437013
网址:www.founder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3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293
联系人: 杨莉娟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
网址: www.cfsc.com.cn
(35)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法人代表:步国旬
电话:(025)58519523
传真:(025)83369725
联系人:王万君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3、第三方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号 6 幢 55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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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南大道 3588 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或 www.jjmmw.com
(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 www.howbuy.com
(6)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联系人电话:(010)57418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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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传真:(010)57569671
网址:www.niuji.net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 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8)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大厦 1307 室
法定代表人:周泉恭
客户服务电话:(021)61600500
网址: www.rffund.com
(9)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1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 1801 号凯科国际大厦 7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 fund.bundtrade.com
(10)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658 弄 2 号楼 B座 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 www.91fund.com.cn
(1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号 民建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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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客服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12)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16 楼 B 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13)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1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1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企大厦 C座 9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 t.jrj.com.cn
(16)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号 4号楼 40 层 46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号北京财富中心 A座 46 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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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075-6663
网址:www.pjfortune.com
(1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989 号中达广场 201 室
法定代表人:盛大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8)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9)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 12 号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20)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号凯石大厦 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户服务电话:4000-178-000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21)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区 4楼 A506 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网址: www.dtfund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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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2)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号 1号楼 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网址: www.jimufund.com
(23)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6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6-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24)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 A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客户服务电话:(010)59336512
网址:www.jnlc.com
(25)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1幢 10 楼 1001 室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26)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566
网址: www.pyfund.cn
(27)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鹭江道 2号第一广场 15 楼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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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6980-777
网址:www.xds.com.cn
(28)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嘉盛中心 30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2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30)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 4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A座 303
法定代表人:王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31)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31 号院盛景国际广场 3号楼 1119
法定代表人:许现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1-500-882
网址:www.lanmao.com
(32)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第七
幢 23 层 1 号 4 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户服务电话:(027)87006003
网址:www.buyfund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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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3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 518 号北美广场 A栋 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34)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 层
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18 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35)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 1604 室
法定代表人:陈刚
客户服务电话:(0571)86655920
网址:www.cd121.com
(36)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37)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号 4层 401-15
法定代表人:陈超
客户服务电话:95118、400-098-8511
网址:jr.jd.com
(3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0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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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18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021)20835588
网址:licaike.hexun.com
(39)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40)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07 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网址:www.cmiwm.com
(41)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4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danjuanapp.com
(43)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44)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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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户服务电话:400-025-6569
网址:www.wacaijijin.com
(45)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 1号楼 1层南部
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客户服务电话:400-855-7333
网址:www.jhjfund.com
(46)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楼 A3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扬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2 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客户服务电话:021-50206003
网址:www.msftec.com
(47)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客户服务电话:400-0411-001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4、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
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公布名单
为准。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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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39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联系电话:+86 21 61418888
传真:+86 21 6335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小骏、冯适
联系人:胡小骏
第四节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河鑫利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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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类型:
混合型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第五节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灵活
的资产配置、策略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分享中国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
过程中所孕育的投资机遇,追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
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债券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不低于 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
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
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合理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将基金资产在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
类资产之间灵活配置,同时采取积极主动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策略,把握中国
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发展机遇,严格控制下行风险,力争实现基金份额净值的长
期平稳增长。
本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
资策略、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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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从宏观、中观、
微观等多个角度考虑宏观经济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种因素,综合分析评判证
券市场的特点及其演化趋势,重点分析股票、债券等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的匹配
关系,在此基础上,在投资比例限制范围内,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和债券
的比例,以争取降低单一行业投资的系统性风险冲击。
本基金考虑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 GDP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生
产者价格指数(PPI),货币供应量(M0,M1,M2)的增长率等指标。
本基金考虑的政策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变
化趋势等。
本基金考虑的市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的资金供求变化、上市公司的盈利
增长情况、市场总体 P/E、P/B等指标相对于长期均值水平的偏离度等。
2、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行业配置时,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
确定行业权重。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也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
各个行业的基本面特征对行业配置进行持续动态地调整。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策
略是指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和不同行业自身的周期变化特征以及在国民
经济中所处的位置,确定在当前宏观背景下适宜投资的重点行业,主要包括:
1)宏观政策影响分析:根据政府产业政策、财政税收政策、货币政策等变
化,分析各项政策对各行业及其子行业的影响,前瞻性的布局受益于国家政策较
大的行业及子行业。
2)市场需求变化:不同行业及子行业在技术优势、定价策略、销售渠道等
方面的差异,影响到其盈利水平。本基金将前瞻性的配置市场需求预期比较稳定
或预期保持较高增长的行业或子行业。
3)本基金将综合研究社会发展趋势、经济发展趋势、科学技术发展趋势、
消费者需求变化趋势等因素,采取“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对各个子行业的基
本面进行深入分析,通过行业评级及行业估值与轮动等因素确定各行业的配置比
例。
自下而上的行业配置策略是指从行业的成长能力、盈利趋势、价格动量、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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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估值等因素来确定基金重点投资的行业。对行业的具体分析主要包括以下方
面:
1)景气分析
行业的景气程度可通过观测销量、价格、产能利用率、库存、毛利率等关键
指标进行跟踪。行业的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竞争格局、科技发展与
技术进步等因素密切相关。
2)财务分析
行业财务分析的主要目的是评价行业的成长性、成长的可持续性以及盈利质
量,同时也是对行业景气分析结论的进一步确认。财务分析考量的关键指标主要
包括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净利率、存货周转率、应收
账款周转率、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债务结构等等。
3)估值分析
结合上述分析,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行业的不同特点确定适合该行业的估
值方法,同时参考可比国家类似行业的估值水平,来确定该行业的合理估值水平,
并将合理估值水平与市场估值水平相比较,从而得出该行业高估、低估或中性的
判断。估值分析中还将运用行业估值历史比较、行业间估值比较等相对估值方法
进行辅助判断。
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数量化方法对上述行业配置策略进行辅助,并在适当
情形下对行业配置进行战术性调整,使用的方法包括行业动量与反转策略,行业
间相关性跟踪与分析等。
(2)精选个股策略
本基金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
估,精选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作为投资标的。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通过定性分析,深入分析企业的基本面以及国家相关政策、人口结
构变化等因素,确定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①研发能力
研发能力的强弱关乎着公司的长期生命力。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具有明确的产
品开发战略、良好的研发团队、有保障的研发开支和激励机制的上市公司;
②市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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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将重点考察上市公司是否建立相应的营销体系,公司的销售能力,市
场占有率情况等。
③企业的产品线
公司是否有完善的产品线布局,能否推出具有高市场容量的品种并使短、中
长期的产品有效衔接。
④公司治理结构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际控制人的发展战略,关联交易
等事项。
⑤公司管理
公司的管理团队是否和谐高效,能够在公司战略、作业与成本、质量与安全、
营销等方面具有同业中居前的管理水平。
⑥政府政策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政府社会保障政策、行政管制等政策的调整对各行业及其
子行业的影响。
⑦人口及经济结构变迁
人口以及因经济发展而导致的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及需求变化,都会对社会
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本基金将动态的跟踪这些变化,并分析其影响。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在定量指标方面,重点考察企业的成长性、盈利能力的估值水平,选
择财务健康,成长性好,估值合理的股票。
成长性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不限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
增长率及其增长变动的方向和速率;盈利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不限于)
毛利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价值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 PE、PB、
PEG、PS等。
3、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在进行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时,本基金将会考量利率预期策略、信用债券投
资策略、套利交易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选择合
适时机投资于低估的债券品种,通过积极主动管理,获得超额收益。
(1)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通过全面研究 GDP、物价、就业以及国际收支等主要经济变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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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
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
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趋势
的预期,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
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2)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发行人所处行业发
展前景、业务发展状况、市场竞争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和债务水平等因素,
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
确定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
债券信用风险评定需要重点分析企业财务结构、偿债能力、经营效益等财务
信息,同时需要考虑企业的经营环境等外部因素,着重分析企业未来的偿债能力,
评估其违约风险水平。
(3)套利交易策略
在预测和分析同一市场不同板块之间(比如国债与金融债)、不同市场的同
一品种、不同市场的不同板块之间的收益率利差基础上,基金管理人采取积极策
略选择合适品种进行交易来获取投资收益。在正常条件下它们之间的收益率利差
是稳定的。但是在某种情况下,比如若某个行业在经济周期的某一时期面临信用
风险改变或者市场供求发生变化时这种稳定关系便被打破,若能提前预测并进行
交易,就可进行套利或减少损失。
(4)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着重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的分析与研究,同时兼顾其债券价
值和转换期权价值,对那些有着较强的盈利能力或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可转换
债券进行重点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包括所处
行业的景气度、成长性、核心竞争力等,并参考同类公司的估值水平,研判发行
公司的投资价值;基于对利率水平、票息率及派息频率、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分析,
判断其债券投资价值;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算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期权价值。综
合以上因素,对可转换债券进行定价分析,制定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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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
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
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
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
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
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
为交易标的。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投资于国债期货合约,有效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积极改
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
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券组合
的久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具体而言,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包括
套期保值时机选择策略、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展期策略、保证金管理
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等。
本基金在运用国债期货投资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审慎地获取相应的超额收
益,通过国债期货对债券的多头替代和稳健资产仓位的增加,以及国债期货与债
券的多空比例调整,获取组合的稳定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针对国债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
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
岗位职责。此外,基金管理人建立国债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并授权特定的
管理人员负责国债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数量化期权定价公式对权证价值进行计算,并结合行业研究员对
权证标的证券的估值分析结果,选择具有良好流动性和较高投资价值的权证进行
投资。采用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策略或策略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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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采取现金套利策略,兑现部分标的证券的投资收益,并通过购买该证
券认购权证的方式,保留未来股票上涨所带来的获利空间。
根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内在价值联系,合理配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投资比
例,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避险组合,控制投资组合的下跌风险。同时,本基金
积极发现可能存在的套利机会,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套利组合,获取较高的投
资收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
(2)债券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5%;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6)基金总资产不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9)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5%;
(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2)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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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6)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7)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和国债期货交易依据下列标准建构组合: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
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
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
的股票总市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
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
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即 0%-95%;本基金所持
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
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即不
低于 5%;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
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
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8)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
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
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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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2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23)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3)、(14)、(21)、(22)项以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
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
相关限制。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
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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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
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
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
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管理人的违法违规投资等上述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任何
损失。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
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3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本基金主要通过不同资产配置及组合精选,以实现绝对收益作为投资目标,
争取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3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1%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符合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在本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在不对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如果法律法规变化或者出现更有代表性、更权威、更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则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
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
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中等的投资
品种,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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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根据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 2019年 3月 31日,本报告所列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54,725,567.80 82.27
其中:债券 154,725,567.80 82.2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0,875,166.31 16.4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277,091.16 0.15
8 其他资产 2,186,893.02 1.16
9 合计 188,064,718.29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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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投资。
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投资。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8,693,567.80 5.4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8,693,567.80 5.45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69,000.00 0.11
8 同业存单 145,863,000.00 91.51
9 其他 - -
10 合计 154,725,567.80 9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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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11909047
19 浦发银
行 CD047
300,000 29,127,000.00 18.27
2 111906043
19 交通银
行 CD043
200,000 19,574,000.00 12.28
2 111917008
19 光大银
行 CD008
200,000 19,574,000.00 12.28
3 111810550
18 兴业银
行 CD550
200,000 19,394,000.00 12.17
4 111808296
18 中信银
行 CD296
200,000 19,392,000.00 12.17
5 111815566
18 民生银
行 CD566
200,000 19,386,000.00 12.16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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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暂不参与股指期货。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
1.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1、18 兴业银行 CD550(证券代码 111810550)
兴业银行: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 号
2018 年 5 月 4 日,发行人因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
门报告;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无授信额度或超授信额度办理同业业务;内控管
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多家分支机构买入返售业务项下基础资产不合规;同
业投资接受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债券卖出回购业务违规出表;个人
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提供日期倒签的材料;部分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
个别董事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变相批量转让个人贷款;向四证不全的房地
产项目提供融资,被银保监会罚款 58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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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民生银行 CD566(证券代码 111815566)
民生银行: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5 号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行人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银保监会
罚款 200 万元。
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8 号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行人因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同业投资违
规接受担保;同业投资、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房地产,用于缴交或置换土地出让金
及土地储备融资;本行理财产品之间风险隔离不到位;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
票据代理未明示,增信未簿记和计提资本占用;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
被银保监会罚款 3160 万元。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以上两只债券以外其他八只证券的发行
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的情形。
1.11.2
注: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
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754.4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872,896.8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11,741.71
5 应收申购款 500.0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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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合计 2,186,893.02
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无。
§2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银河鑫利混合 A
银河鑫利混合
C
银河鑫利混合I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2,906,232.23 5,323,439.23 -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46,859,614.64 7,047.30 50,000,000.00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
额 2,409,069.67 331,827.86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
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7,356,777.20 4,998,658.67 50,000,000.00
注:1、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3、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 年 4 月 22 日。
4、本基金自 2015 年 11 月 18 日起,增加银河鑫利混合 I类基金份额类别。增加
基金份额类别后,本基金将分设 A类、C类及 I类三类基金份额。本基金自 2016
年 2 月 3 日起, 银河鑫利混合 I类基金份额全部赎回。2016 年 9 月 14 日,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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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利混合 I类基金新增份额 200,000,000.00 份。本基金 2018 年 7 月 20 日, 银
河鑫利混合 I类基金份额全部赎回。2019 年 3 月 14 日,银河鑫利混合 I类基金
新增份额 50,000,000.00 份。
(十)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
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有关业
绩数据经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
银河鑫利混合 A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
④
15.04.22-15.12.31 2.10% 0.08% 2.88% 0.01% -0.78% 0.07%
16.01.01-16.12.31 1.84% 0.07% 3.75% 0.01% -1.91% 0.06%
17.01.01-17.12.31 7.64% 0.14% 3.75% 0.01% 3.89% 0.13%
18.01.01-18.12.31 -2.40% 0.35% 3.75% 0.01% -6.15% 0.34%
19.01.01-19.03.31 0.85% 0.12% 0.92% 0.01% -0.07% 0.11%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10.17% 0.20% 15.06% 0.01% -4.89% 0.19%
银河鑫利混合 C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①-③
②-
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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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差
④
15.04.22-15.12.31 2.00% 0.08% 2.88% 0.01% -0.88% 0.07%
16.01.01-16.12.31 1.17% 0.07% 3.75% 0.01% -2.58% 0.06%
17.01.01-17.12.31 7.05% 0.14 3.75% 0.01% 3.30% 0.13%
18.01.01-18.12.31 -3.02% 0.35% 3.75% 0.01% -6.77% 0.34%
19.01.01-19.03.31 0.75% 0.13% 0.92% 0.01% -0.17% 0.12%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7.94% 0.20% 15.06% 0.01% -7.12% 0.19%
银河鑫利混合 I
阶段
净值
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
④
15.11.18—15.12
.31
0.40% 0.03% 0.45% 0.01% -0.05% 0.02%
自基金成立起至
16.02.03
0.40% 0.04% 0.80% 0.01% -0.40% 0.03%
16.09.14-16.12.
31
0.10% 0.09% 1.12% 0.01% -1.02% 0.08%
17.01.01-17.12.
31
7.60% 0.14% 3.75% 0.01% 3.85% 0.13%
18.01.01-18.07.
19
-2.32
%
0.46% 2.05% 0.01% -4.37% 0.45%
19.03.14-19.03.
31
0.00% 0.04% 0.18% 0.01% -0.18% 0.03%
银河鑫利灵活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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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9.03.14 至
今
0.00% 0.04% 0.18% 0.01% -0.18% 0.03%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3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
后)+1%。
2、本基金自 2015 年 11 月 18 日起,增加银河鑫利混合 I类基金份额类别。增加
基金份额类别后,本基金将分设 A类、C类及 I类三类基金份额。
3、本基金自 2016 年 2 月 3 日起, 银河鑫利混合 I类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2016
年 9 月 14 日,银河鑫利混合 I类基金新增份额 200,000,000.00 份。本基金 2018
年 7 月 20 日, 银河鑫利混合 I类基金份额全部赎回。2019 年 3 月 14 日,银河
鑫利混合 I类基金新增份额 50,000,000.00 份。
第七节 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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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
日起 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
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5个工作
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支付。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0.6%,I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5%。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
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银河鑫利灵活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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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常情况下,I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I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05 %年费率计提。I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I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I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支付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支
付。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
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
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
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或其他相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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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根据 2019 年 9 月 1 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的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摘要等章节内容。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