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300A:关于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关于银华沪深 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银华沪深 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银华沪深
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以 2019年 12月 2日为基准日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 12月第一个工
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19年 12月 2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银华 300份额(场内简称:300
分级,代码:161811)、银华 300A份额(场内简称:银华 300A,代码:150167)。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银华 300A份额和银华 300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五、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
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银华 300A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
2份银华 300份额将按 1份银华 300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银华 300A份额和银华 300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
持 1:1的比例。
对于银华 300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银华 300A份额每个定期份额折
算期间期末即 11月 30日份额净值超出本金 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银华
300份额分配给银华 300A份额持有人。银华 300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份银华
300份额将按 1份银华 300A份额获得新增银华 300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银华
300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银华 300份额的分
配;持有场内银华 300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银
华 300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银华 300A份额和银华 300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 12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银华
300A份额和银华 300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2
每个会计年度 12 月第一个工作日进行银华 300A 份额上一定期份额折算期
间累计约定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N
tRNAV A )1(300 ??银华
以下公式中每份银华 300A份额期末资产净值等于上一定期份额折算期间 11
月 30日的银华 3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银华 300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300A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300A份额的
份额数
? ?
前
银华
前
银华后
银华
份额期末资产净值每份银华份额的资产净值折算前银华
300
030
030
21.000-300-030
NUM
NUMA
NAV
?
?
银华 300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 300份额的份额数=
? ?
后
银华
前
银华
份额期末资产净值每份银华
030
300
1.000-300
NAV
NUM A
A
?
【银华 300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 300份额的折算比例
= ? ?
后银华
份额期末资产净值每份银华
300
000.1-300A
NAV
】
其中:
后银华300NAV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 300份额净值
前银华300NUM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 300份额的份额数
前银华 ANUM 300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 300A份额的份额数
银华 300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银华 300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
位为 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银华 300B份额
每个定期份额折算期间的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银华 300B份额净值及其份额
数。
3、银华 300份额
3
? ?
前
银华
前
银华后
银华
份额期末资产净值每份银华份额的资产净值折算前银华
300
300
300
21.000-300-030
NUM
NUMA
NAV
?
?
银华 30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 300份额=
后
银华
前
银华 份额期末资产净值每份银华
300
300 000.1-300
2 NAV
ANUM ?
【 银 华 300 份 额 持 有 人 新 增 的 银 华 300 份 额 的 折 算 比 例
=
21
)000.1-300(
300
?后
银华
份额期末资产净值每份银华
NAV
A
】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 300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 300份额的份
额数+银华 30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 300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后银华300NAV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 300份额净值
前银华 030NUM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 300份额的份额数
银华 300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银华 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
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4、举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某个会计年度 12月份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
准日,银华 300A份额、银华 300B份额、银华 300场外份额及银华 300场内份额
的规模依次为 5亿份、5亿份、10亿份和 10亿份,银华 300A份额期末份额净值
为 1.065000000元,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 300份额净值为 0.994000000元,则,
折算后:
银华 300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 300份额的折算比例=
(1.065000000-1.000)/0.994000000=0.065392354;
银华 30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 300份额的折算比例
=0.5*(1.065000000-1.000)/0.994000000=0.032696177。
本基金折算后,银华 300A份额 5亿份,同时,新增的场内银华 300份额数
4
=500,000,000×0.065392354=32,696,177份;
银华 300B份额 5亿份;
银华 300场外份额数=1,000,000,000+1,000,000,000×
0.032696177=1,032,696,177.00份;
银华 300场内份额数=1,000,000,000+1,000,000,000×
0.032696177=1,032,696,177份。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19年 12月 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 300A、银华 300B
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银华
300B在整个定期份额折算期间交易正常进行。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9年 12月 3日),本
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 300A暂停交易。当日,
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19年 12月 4日),基
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
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
合计金额不超过 1000元,若超过 1000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对
本基金的申购申请)、赎回、转托管(自 2019年 3月 1日(含当日)起通过直销
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银华 300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
将继续暂停)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 300A于当日开市恢复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9
年 12月 4日银华 300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9年 12月 3日的银华 300A
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元)。由于银华 300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
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折算期间的约定收益后与 2019
年 12月 4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一定差异,2019年 12月 4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
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银华 300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银华 300份
5
额分配给银华 300A份额的持有人,而银华 300份额为跟踪沪深 300指数的基础
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银华 30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
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银华 300A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银华 300份额数和场内银
华 3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
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银华 300A份额或场内银华 300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
得新增场内银华 300份额的可能性。
(四)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9年 2月 26日发布的《银华沪深 300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2019年 3月 1
日发布的《银华沪深 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直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并暂停直销机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的公告》、2019
年 9月 24日发布的《银华沪深 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直销机构大额申
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继续暂停直销机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
务的公告》,自 2019年 3月 1日(含当日)起通过直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
资)银华 300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将继续暂停,本基金自 2019
年 12月 4日(含当日)起继续暂停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 1000元以上的大额申
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
基金的合计金额不超过 1000元,若超过 1000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
拒绝对本基金的申购申请。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 1000
元,本基金有权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
额超过 1000元,本基金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 1000
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对于其余申购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确认失败。针对
单笔申购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
分确认。详见相关公告。
(五)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yh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6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11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