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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证目优(501053)

东证目优: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9年 11月 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目标优选定开混合 (场内简称:东
证目优)
基金主代码 50105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12月 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红目标
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年 11月 15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9年度第五次分红
截止基准日基金的相
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人民币元) 1.0585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
利润 (单位: 人民币
元)
55,215,225.09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20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仅现金分红一种方式,截至本次收益分配
基准日 2019年 11月 15日,本基金可供分配收益为 55,215,225.09元,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2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年 11月 28日
除息日 2019年 11月 29日(场内) 2019年 11月 28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年 12月 04日(场内) 2019年 12月 02日(场外)
分红对象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
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仅现金分红一种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
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
的通知》,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
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9年 11月 26日至 2019年 11月 28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
业务。 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次收益分配场内、场外均只能是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网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
4、咨询方式
(1)登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fham.com。
(2)拨打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920 0808。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
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
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
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1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