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新能源混合:关于修改国投瑞银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国投瑞银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2019年9月1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对旗下国投瑞银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了 修订。本次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 金的估值和信息披露等章节中与信息披露相关的条款,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中涉 及的上述内容已做同步修改,并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摘要。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中 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本次基金合同的修订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已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监管局备案。 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了解相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 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