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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信增利货币A(004185)

江信增利货币: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2019年第3号)查看PDF公告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基金代码:004185





基金简称:江信增利货币 A 基金代码:004186





基金简称:江信增利货币 B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2019年第 3号)


基金管理人: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2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 12月 15日证监许可[2016]3092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年 8月 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 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 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 值,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并自行承担投 资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 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 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 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因交收违约和存款银行信用状况恶化引 发的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以及本基 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货币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 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 性风险,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 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 情形除外;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3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 负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 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故投资 者可能面临上述被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的风险。此外,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40%的,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 面临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 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 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 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11月 0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 2019年 9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4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西海国际中心 1号楼 2001-A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西海国际中心 1号楼 2001-A 法定代表人:孙桢磉 设立日期:2013年 1月 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12]1717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唐景丽 联系电话:4006220583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 安徽恒生阳光控股有限公司 17.5% 金麒麟投资有限公司 17.5% 鹰潭聚福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17.5% 鹰潭红石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17.5% 总


计 100% 基金管理情况:截至 2019年 9月 30日,基金管理人旗下共管理九只公募基 金产品,分别为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江信同福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汇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祺福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江信瑞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5 孙桢磉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历任江南证券 宜春营业部、天津营业部交易部经理、副总经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八 一大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人力资源总部部长、副总监,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筹备组组长等职务。现任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曾海先生,董事,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学士,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历 任江西省木材公司财务科长,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长、财务总监。 现任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朱宇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历任江西国际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经理、办公室主任、董秘、战略管理部部长,国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董秘兼行政部部长。现任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 李静女士,董事,硕士,毕业于新疆大学。历任新疆众联亨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法务经理、新疆直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新疆汇民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务经 理。现任恒生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法务。 马亮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学士,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曾在武 警上饶地区支队服兵役,曾任江西深国投商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金 麒麟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初英先生,董事,硕士,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历任中国石油大学网络中心 系统管理员、数动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世纪互联信息电讯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江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现任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李克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与瑞士维多利亚 大学。曾任北京焦化厂干部、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干部。现任北京大学中 国精算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杨帆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博士、教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 研究所。历任北京西城区机床厂工人,天津开发区研究所所长、国家物价局副处 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刘会生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硕士,一级高级法官,毕业于北京大学。 曾服兵役,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现任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监事 丁星元女士,职工监事,学士,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曾先后在国盛证券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6 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工作。现任江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总部总监。 钱考先生,监事,学士,毕业于江西农业大学计算机与科学技术专业。曾先 后在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保障总部、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托管部工 作。现任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保障总部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孙桢磉先生,董事长,董事。简历同上。 初英先生,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董事。简历同上。 王安良先生,副总经理,MBA硕士,曾就职于江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担任资 产评估处干部、2001年2月至2002年12月在江西省发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 券部经理、2002年12月至2009年9月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财务总部副总经 理、2009年9月至2013年1月在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 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在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督察长、2015年3月至10月 在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在江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权益投资总监。现任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权益投 资总监和江信同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严命有先生,中共党员,硕士,毕业于华东交通大学。历任中江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管,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助理,天安 财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财务负责人。现任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四)督察长 严命有先生,督察长。简历同上。 (五)基金经理 杨淳先生,金融学硕士,曾先后就职于北京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任行业研 究员、中金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证券分析师、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 任证券分析师、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江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助理,并担任江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 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 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六)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7 公司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初英先生,固定收益投资总监郑昱先生,权益投资 总监王安良先生,固定收益总监助理杨淳先生、权益投资部谢爱红女士。 列席人员:督察长严命有先生。 (七)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 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8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9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 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活动,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禁止性 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持有人或其它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它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10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 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 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 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 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11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 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 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 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 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 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 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 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 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二)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 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 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 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 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三) 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12 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 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 和程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 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 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 监督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 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反 馈制度、保密制度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 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享有 充分的知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 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 文件、档案。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 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 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 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 的建立,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检查公 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13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甲 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年 6月 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79095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75号 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张博 电话:(010) 63636363 传真:(010) 63639132 网址:www.cebbank.com 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 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北 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 局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兼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等职务。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 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金融学博士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14 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张博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西安分行行长,乌鲁木齐分 行筹备组组长、分行行长,青岛分行行长,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筹备组组长。曾兼 任中国光大银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负责普惠贷款团队业务。现 任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9年 9月 30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华夏睿磐泰利六个 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共 160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 金资产规模 3389.81亿元。同时,开展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专户理财、企 业年金基金、QDII、银行理财、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资产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资金 信托计划、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业务。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托 管人有关基金托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 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财产安全;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覆 盖所有的岗位,不留任何死角。 (2)预防性原则。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从风险发生的源头加强 内部控制,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3)及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4)独立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机构独立于基金托管业务执行机 构,业务操作人员和内控人员分开,以保证内控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3、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会委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工作重点是对总行各部门、各类业务的风险和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15 内控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建立横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各部门负责分管系 统内的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建立纵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投资与托管业务部 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督察体系,设立了投资监督与内控管理处,负责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 4、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托管业务部自成立以来严格遵照《基金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了《中国光大银行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规定》、《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保密规定》等 十余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国光大银行 投资与托管业务部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在重要岗位(基金清 算、基金核算、监督稽核)还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像监视系统和录音监 听系统,以保障基金信息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的要求,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 合、事前监督和事后控制相结合、技术与人工监督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对基金投 资品种、投资组合比例每日进行监督;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付 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规定的行为,及 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 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 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 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16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西海国际中心 1号楼 2001-A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西海国际中心 1号楼 2001-A 法定代表人:孙桢磉 成立日期:2013年 1月 28日 电话:4006220583 传真:010-57380988 网址:www.jxfund.cn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 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二)非直销销售机构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甲 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公司网站: www.cebbank.com 2.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北京西路 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北京西路 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8222111 公司网站:www.gszq.com 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 16-17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 16-17层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17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5楼,7楼, 18楼,19楼,38楼,39楼,40-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公司网站:www.gf.com.cn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zxwt.com.cn 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18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8.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南山区科技中一路华强高新发展大厦 7-8楼 办公地址:深圳南山区科技中一路华强高新发展大厦 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公司网站:www.zszq.com 9.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 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 17层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站:www.jyzq.cn 10.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 层--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座 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公司网站:www.mszq.com 1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站:www.zts.com.cn 12.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高德置地广场 F座 18、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3号高德置地广场 E座 12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19 客服电话:4008888133 公司网站:www.wlzq.cn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号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1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栋 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1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46 层 4609-10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号金地中心 A座 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站:www.harvestwm.cn 1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20 办公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1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9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1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 18F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站:www.leadbank.com.cn 20. 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 1号楼 7层 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德外大街与新康路交口北侧合生财富广场 1302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公司网站:www.qiandaojr.com 2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号 SOHO嘉盛中心 30层 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站:www.chtfund.com 22.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号院 2号楼 106室-67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21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 10号楼 法定代表人:杨纪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公司网站:www.zhixin-inv.com 23.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号 1幢 11层 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6号 A座 7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客户服务电话: 010-65807865 公司网站: www.cifcofund.com 2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 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众禄基金网) www.jjmmw.com(基金买卖网) 25.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 A座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公司网站:kenterui.jd.com 2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 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 518号北美广场 A栋 1002-10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22 27.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号 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 6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28.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9.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陵新城信息产业基地 3期 20B栋 办公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 56号公元国际大厦 320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光 客服电话:400-021-6088 网址:www.gxjlc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西海国际中心 1号楼 2001-A 电话:4006220583 传真:010-5738098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求实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安贞路新华金融大厦五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安贞路新华金融大厦五层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23 负责人:陈会欣 电话:010-64988589 传真:010-64988589 经办律师:陈会欣 李立柱 联系人:陈会欣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 7号楼 12层 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 7号楼 12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文智 电话:13910887931 传真:010-58350006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静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24 第四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的名称: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25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基金的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 一、投资目标





在保持基金资产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求实现稳健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





(1)现金;





(2)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 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资产支持证券;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 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在不改变 基金投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 后,本基金可参与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27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发展态势、金融监管政策、财政与货币政策、市场 及其结构变化和短期的资金供需等因素的分析,形成对市场短期利率走势的判 断。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各种不同类别资产的收益率水平(不同剩余期限到期收 益率、利息支付方式以及再投资便利性)进行分析,结合各类资产的流动性特征 (日均成交量、交易方式、市场流量)和风险特征(信用等级、波动性),决定 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和期限匹配情况。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类属资产配置是指基金组合在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金融债、短期融 资券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对各类别金融工具政策倾向、税收 政策、信用等级、收益率水平、资金供求、流动性等因素的研究判断,采用相对 价值和信用利差策略,挖掘不同类别金融工具的差异化投资价值,合理配置并灵 活调整不同类属债券在组合中的构成比例,形成合理组合以实现稳定的投资收 益。





3、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以安全性为优先考虑因素,选择央行票据、短期国债和短期融资票 据等高信用等级的券品种进行投资以规避风险。并将对不同类型债券产品进行相 对价值分析,包括对票息及付息频率、信用风险、隐含期权、债券条款、税赋水 平、市场资金结构和流动性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选取风险收 益相匹配的券种构建投资组合,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及不同个券间利差变化 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久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未来短期利率走势的预判,结合货币市场基金资产的高流动性 要求及其相关的投资比例规定,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以谋求控制风险,增加或 锁定收益。当预期市场收益率水平上升时,本基金适当降低组合久期;当预期市 场收益率水平下降时,本基金适当增加组合久期。





5、回购投资策略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28





本基金基于对资金面走势的判断,选择回购品种和期限。若资产配置中有逆 回购,则在判断资金面趋于宽松的情况下,优先进行相对较长期限逆回购配置; 反之,则进行相对较短期限逆回购操作。在组合进行杠杆操作时,根据资金面的 松紧,决定正回购的操作期限。





6、现金流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资金面分析以及对申购赎回变化的动态预测,通过回购 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在 保持充分流动性的基础上争取较高收益。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29 第八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 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 (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法律法规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中国人 民银行调整或停止该基准利率的发布,或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或者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30 第九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长期的风 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31 第十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年 11月 0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 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9年 7月 1日起至 2019年 9月 30日止。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255,166,672.89 59.81 其中:债券 255,166,672.89 59.81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6,600,419.90 34.3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287,504.93 4.99 4 其他资产 3,584,582.55 0.84 5 合计 426,639,180.27 100.00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1.3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32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2,000,000.00 0.47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5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3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出现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51.46 0.47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 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25.7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 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22.5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 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 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 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33 合计 99.82 0.47 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出现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的情况。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1,665,325.05 7.4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1,665,325.05 7.46 4 企业债券 43,808,138.92 10.3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0,010,704.62 23.57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79,682,504.30 18.78 8 其他 - - 9 合计 255,166,672.89 60.13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动利率债券 - - 上表中,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 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08901 农发1801 316,600 31,665,325.0 5 7.46 2 112232 14长证债 300,000 30,167,502.4 1 7.11 3 11180626 9 18交通银行 CD269 300,000 29,833,783.3 2 7.03 4 01190016 7 19方正SCP0 01 200,000 20,009,443.7 9 4.72 5 07190010 19中信CP00 200,000 20,000,438.8 4.71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34 5 9 2 6 07190007 8 19招商CP01 0BC 200,000 20,000,388.1 1 4.71 7 07190007 9 19国信证券 CP007 200,000 20,000,387.0 4 4.71 8 07190006 4 19东北证券 CP005 200,000 20,000,046.8 6 4.71 9 11181552 4 18民生银行 CD524 200,000 19,978,693.8 5 4.71 10 11181222 8 18北京银行 CD228 200,000 19,881,598.5 4 4.69 上表中,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 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 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532%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19%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 值 0.0175%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超过0.25%。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超过0.5%。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35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 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采用固 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9.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的情况,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9.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4,419.5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00,276.16 3 应收利息 3,069,786.85 4 应收申购款 100.00 5 其他应收款 - 6 其他 - 7 合计 3,584,582.55 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 的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投资托管行股票、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从二级市 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的情形。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36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江信增利货币A净值表现 阶段 净值 收益 率① 净值 收益 率标 准差 ②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③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标 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2017年1 2月31日 1.532 5% 0.001 3% 0.566 3% 0.000 0% 0.966 2% 0.001 3% 2018年 3.535 8% 0.002 4% 1.361 0% 0.000 0% 2.174 8% 0.002 4%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 30日 1.776 0% 0.002 3% 1.004 3% 0.000 0% 0.771 7% 0.002 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989 5% 0.002 7% 2.958 8% 0.000 0% 4.030 7% 0.002 7% 江信增利货币B净值表现 阶段 净值 收益 率① 净值 收益 率标 准差 ②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③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标 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2017年1 2月31日 1.636 0% 0.001 3% 0.566 3% 0.000 0% 1.069 7% 0.001 3% 2018年 3.785 0.002 1.361 0.000 2.424 0.002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37 5% 4% 0% 0% 5% 4%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 30日 1.959 2% 0.002 3% 1.004 3% 0.000 0% 0.954 9% 0.002 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7.550 1% 0.002 7% 2.958 8% 0.000 0% 4.591 3% 0.002 7%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38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 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39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对于由 B类降级为 A类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类基金 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对于由 A类升级为 B类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类基 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 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 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 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40 行。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41 第十三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 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 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有关财务数 据截止日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二、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三、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中,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四、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 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及最近一期基金的业绩。 五、在“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对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 金管理公司已刊登的公告内容更新。 六、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内容,对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更新根据已修订的基金合同对本招募说明书 相应内容进行更新。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 读。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