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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500(162216)

泰达500:关于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泰达中证 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泰达中证
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泰达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现场方式在2019年9月27日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泰达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
宜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已由泰达宏
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
案。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9年 9月 28日发布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泰达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
效的公告》。本次转型实施前的选择期为自 2019年 9月 30日起,至 2019年 11
月 1日止。转型选择期届满后,本基金管理人以 2019年 11月 4日作为份额转
换基准日,将泰达 500A份额和泰达 500B份额转换为泰达宏利中证 500份额的
场内份额;泰达宏利中证 500 份额的场内份额、场外份额将分别转换为泰达宏
利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场外份额。现将转
换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转换结果


(一)泰达 500A份额和泰达 500B份额转换为泰达宏利中证 500份额的场 内份额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转换比例按 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9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转换前基金 份额类别 转换前基金 份 额 数 量 (份) 转换比例 转换后基金 份额类别 转换后基金 份 额 数 量 (份) 泰达 500A 2,510,512.00 1.110166771 泰 达 中 证 500 份额的 2,787,087.00


场内份额 泰达 500B 3,765,768.00 0.926555221


泰 达 中 证 500 份额的 场内份额 3,489,192.00


(二)泰达中证 500份额的场内份额、场外份额将分别转换为泰达宏利中 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场外份额 转换前基 金 转换前基金份额 数量(份) 转换比例 转换后基金 份额 转换后基金份 额数量(份) 泰达中证 500 份额 的场内份 额 15,165,803.00 1.000000000 泰达宏利中 证 500指数 增强型证券 投 资 基 金 (LOF)场 内份额 15,165,803.00


泰达中证 500 份额 的场外份 额 268,018,927.54


1.000000000 泰达宏利中 证 500指数 增强型证券 投 资 基 金 (LOF)场 外份额 268,018,927.54


注: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后,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查询经登记机构确认的转换后的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将按照转换规则相应增加或减少。泰达中证500份额、泰达 500A份额与泰达500B份额的场内份额经转换后的份额数采用取整计算(最小单 位为 1 份),取整后的余额计入基金资产。故基金份额转换后,由于基金份额数 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着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 有份额数较少的泰达中证500份额、泰达500A份额与泰达500B份额场内份额的 持有人,存在着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一)转型后,原泰达500A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原来的低风险变 成中高预期风险。原泰达500B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原来的高风险变成 中高预期风险。本基金由被动跟踪指数的分级基金转型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型基金, 对于原泰达中证500份额持有人来说,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二)原持有泰达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各类基金份额转换为泰 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后,持有期限的计 算规则如下: (1)原持有泰达中证 500份额的持有期计入持有泰达宏利中证 500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 (2)原持有泰达 500A份额、泰达 500B份额转换为泰达宏利中证 500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者,原持有泰达 500A 份额、泰达 500B 份额的持有期不计入持有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即其持有期自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合同生效日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本基金管理人自2019年11月6日起,开始办理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等业务,详 情敬请投资者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0月29日发布的《泰达宏利中证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基金转型业务期间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等 业务的公告》。 (四)在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上市 交易前,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的持有人 只能通过赎回基金份额的方式退出投资。在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赎回或卖出基金份 额的方式退出投资。 (五)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 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三、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fcteda.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 人的客服电话(400-698-8888)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1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