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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002985)

中银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中银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3号)查看PDF公告




中银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年第 3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 中银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6年 6月 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401号文注册 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年 7月 15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 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 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 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 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 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 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 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 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中银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7月 14日(本招募说明书中关于基金合同 内容变更事项的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10月 24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等 相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9年 6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7月 15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设立日期:2004年 8月 12日 电话:(021)38834999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8350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 1650万元的美元 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章砚(ZHANG Yan)女士,董事长。国籍:中国。英国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公 共金融政策专业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银行总行全球金融市场 部主管、助理总经理、总监,总行金融市场总部、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总裁。2000年 10月至 2012年 4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 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韩温(HAN We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中 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司业务部高级经理,通州支行 副行长,海淀支行副行长,上地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丰台支行行长等职。 王卫东(Wang Weido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MBA,北 京大学学士。现任中国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总行资金部


交易员,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投资经理,中国银行总行金融市场总部高级交易员、主管,中国 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主管,中国银行上海分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等职。 曾仲诚(Paul Tsa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 董事总经理,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曾 先生于 2015年 6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及 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营范 围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定收益)、资本市场、投资银 行、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年,并曾 于瑞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结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的风险 管理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宾夕法尼亚大 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赵欣舸(ZHAO Xinge)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曾 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会) 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融MBA 主任,并在华宝信托担任独立董事。 杜惠芬(DU Huifen)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 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学院(筹) 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付磊(Fu Lei)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首 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内部审 计协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北京总会计师 协会学术委员,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2、监事


赵蓓青(ZHAO Beiqing)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研究生学历。历任辽宁省证 券公司上海总部交易员、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交 易主管。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卢井泉(LU Jingquan)先生,监事,国籍:中国。南京政治学院法学硕士。历任空军 指挥学院教员、中国银行总行机关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武汉中北支行副行长、企业年金理事 会高级经理、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高级交易员。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沃顿 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 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MBA)和经济学硕士。曾 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 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 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 讲师。


张家文(ZHANG Jiawe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园区 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陈军(CHEN Ju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 国伊利诺伊大学金融学硕士。2004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权益投 资部总经理、助理执行总裁。 王圣明(WANG Shengming)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 学院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历任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闫黎平(YAN Liping)女士,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2019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曾任南方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保险机构业务部总经理。 4、基金经理 王妍(WANG Yan)女士: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AVP),管理学学士。 曾任南京银行金融市场部债券交易员。2011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基金经 理助理。2012 年 9 月至今任中银理财 14 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2 年 10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中银理财 60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 1月至 2019年 4月任中银理财 30天债券基 金基金经理,2013年 12月至今任中银中高等级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2月至 2018年 2 月任中银瑞利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中银珍利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4月至 2018年 2月任中银裕利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7月至今任中银季季红基金基金经 理,2017年 7月至今任中银丰实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11月至 2019年 4月任中银丰进基 金基金经理,2017年 12月至今任中银利享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2月至今任中银智享基金 基金经理。具有 14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银行、基金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员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副执行总裁)、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建(权益投资部总经 理)、张发余(研究部总经理)、方明(专户理财部副总经理)、李丽洋(财富管理部副总经 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成立时间:1987年 4月 2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9.3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125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4006800000 传真:010-85230024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20年 09月 09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


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 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信银行(601998.SH、0998.HK)成立于 1987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 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 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为中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7 年 4 月,本行实现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 A+H股同步上市。 本行以建设最佳综合金融服务企业为发展愿景,充分发挥中信集团金融与实业并举的独 特竞争优势,坚持“以客为尊”,秉承“平安中信、合规经营、科技立行、服务实体、市场 导向、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向企业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 市场业务、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理业务、托管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 户提供零售银行、信用卡、消费金融、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出国金融、电子银行等多元化 金融产品及服务,全方位满足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截至 2018年末,本行在国内 146个大中城市设有 1,410家营业网点,同时在境内外下 设 6家附属公司,包括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金融 租赁有限公司、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阿尔金 银行。其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澳门、 纽约、洛杉矶、新加坡和中国内地设有 38家营业网点。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 和中国内地设有 3家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与百度公司发起设立的国内 首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销银行。阿尔金银行在哈萨克斯坦设有 6家营业网点和 1个私人 银行中心。 30多年来,本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稳健经营,与时俱进。经过 30余年的发展,本行 已成为一家总资产规模超 6万亿元、员工人数近 6万名,具有强大综合实力和品牌竞争力的 金融集团。2018 年,本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品牌 500 强排行榜”中排名第 24位;本行一级资本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 1000家银行排名”中排名第 27位。 (二)主要人员情况 方合英先生,中信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兼财务总监。方先生于 2018年 9月加入本行董 事会。方先生自 2014年 8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2014年 11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17年 1 月起兼任本行财务总监,2019年 2月起任本行党委副书记。方先生现同时担任信银(香港)


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及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此前,方先 生于 2013年 5月至 2015年 1月任本行金融市场业务总监,2014年 5月至 2014年 9月兼任 本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7年 3月至 2013年 5月任本行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3年 9月至 2007年 3月历任本行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1996年 12月 至 2003年 9月在本行杭州分行工作,历任信贷部科长、副总经理,富阳支行行长、党组书 记,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1996年 7月至 1996年 12 月任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城东办事处副主任;1992年 12月至 1996年 7月在浙江银行学校实 验城市信用社信贷部工作,历任信贷员、经理、总经理助理;1991年 7月至 1992年 12月 在浙江银行学校任教师。方先生为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 硕士学位,拥有二十余年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 杨毓先生,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杨先生自 2015年 7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 2015年 12月起任本行副行长。此前,杨先生 2011年 3月至 2015年 6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江 苏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6年 7月至 2011年 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1982年 8月至 2006年 6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工作,历任计财处副处长,信 阳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计财处处长,郑州市铁道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郑州分行党委书 记、行长,河南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杨先生为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 历,管理学博士。 杨璋琪先生,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杨先生 2018 年 1月至 2019年 3月,任本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2015年 5月至 2018年 1月,任本行 长春分行副行长;2013 年 4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本行机构业务部总经理助理;1996 年 7 月至 2013年 4月,就职于本行北京分行(原总行营业部),历任支行行长、投资银行部总经 理、贸易金融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 年 8 月 18 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 托管人职责。截至 2019年半年末,中信银行托管 140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基金 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DII 等其他托管资产, 托管总规模达到 8.79万亿元人民币。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50960970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周虹 2)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中银基金”官方微信服务号 中银基金官方 APP客户端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其他销售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联系人:陈思思 网址:www.boc.cn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联系人: 赵树林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联系人:宁博宇 网址:www.lufunds.com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联系人:苑格格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王诗玙 网址:www.ehowbuy.com 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邱湘湘 网址:www.yingmi.cn 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95733 联系人:陈孜明 网址:www.leadfund.com.cn 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 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号元茂大厦 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联系人:董一锋 网址:www.5ifund.com 10)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fund.jd.com 11)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号 1幢 1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 9号奎科科技大厦 1层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1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在基金 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1801 联系人:乐妮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许培菁


五、基金的名称 中银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越业绩比 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 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 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 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 增发新股。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 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 日起的 3个月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 15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15个工作日 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 进行债券投资时机的选择和久期、类属配置,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力争获取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投资收益。 1、久期管理策略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 做出判断,密切跟踪 CPI、PPI、汇率、M2等利率敏感指标,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 利率趋势进行分析与预测,并据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目标久期,通过合理的久期控制实现 对利率风险的有效管理。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来调整投资组合的期限结构配置。根据债券收益率 曲线形态、各期限段品种收益率变动、结合短期资金利率水平与变动趋势,分析预测收益率 曲线的变化,测算子弹、哑铃或梯形等不同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的风险收益,形成具体的期限 结构配置策略。 3、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定性和定量地分析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因 素及其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水平或盈利能力,通过比较并合理预期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 风险与收益率变化,确定并动态地调整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间的配置。 4、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宏观经济运行、发行主体的发展前景和偿债能力、国家信用支撑等多重因素 的综合考量对信用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建立信用债券池;然后基于 既定的目标久期、信用利差精选个券进行投资。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人数量上限,整体流动 性相对较差。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 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这两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 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认为,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踪发债


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 决策。 6、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 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 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 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 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基 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 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 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 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决策依据、机制和程序 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对中国债券市场的影响; (3)企业信用评级; (4)国家货币政策及债券市场政策; (5)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 2、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团队制,强调团队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本基金管理人将投资 和研究职能整合,设立了投资研究部,策略分析师、固定收益分析师、数量分析师和基金经 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渗透到投资研究的关键环节,群策群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中长期稳定的较高投资回报。 3、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具体的投资决策机制与流程为: (1)宏观分析师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物价形势、货币政策等判断市场利率的走向,提 交策略报告。


(2)债券策略分析师提交关于债券市场基本面、债券市场供求、收益率曲线预测的分 析报告。 (3)信用分析师负责信用风险的评估、信用利差的分析及信用评级的调整。 (4)数量分析师对衍生产品和创新产品进行分析。 (5)在分析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基金经理提出月度投资计划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 议。 (6)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投资计划。 (7)如审议通过,基金经理在考虑资产配置的情况下,挑选合适的债券品种,灵活采 取各种策略,构建投资组合。 (8)交易部执行交易指令。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 范围更加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 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 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中债综合指数各项指标值的时间序列更加完整,有利于更加 深入地研究和分析市场。在综合考虑了指数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指数的编制方法和本基金的 投资范围和投资理念,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的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作为业绩比 较基准,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比较真实的反映本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 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 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本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2,194,979,698.74 96.13 其中:债券 2,179,979,698.74 95.47 资产支持证券 15,000,000.00 0.66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5,087,202.05 2.41 7 其他各项资产 33,306,473.30 1.46 8 合计 2,283,373,374.09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三)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40,201,000.00 24.2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48,750,000.00 19.25 4 企业债券 1,135,754,242.00 62.6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0,246,000.00 5.53 6 中期票据 171,822,000.00 9.4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331,956,456.74 18.3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179,979,698.74 120.30 (五)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90210 19国开 10 2,500,000 250,800,000.00 13.84 2 143166 17光控 01 1,000,000 101,730,000.00 5.61 3 190205 19国开 05 1,000,000 97,950,000.00 5.41 4 132013 17宝武 EB 900,000 89,946,000.00 4.96 5 113011 光大转债 750,000 81,300,000.00 4.49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56636 19裕源 03 150,000 15,000,000.00 0.83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股指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基金管 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 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 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 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47,551.7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3,158,921.5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3,306,473.30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32013 17宝武EB 89,946,000.00 4.96 2 113011 光大转债 81,300,000.00 4.49 3 132007 16凤凰EB 9,890,000.00 0.55 4 132015 18中油EB 6,220,909.50 0.34 5 132011 17浙报EB 4,624,656.00 0.26 6 113020 桐昆转债 4,158,700.00 0.23 7 113521 科森转债 3,027,000.00 0.17 8 128044 岭南转债 2,958,135.00 0.16 9 128032 双环转债 1,863,000.00 0.10 10 113019 玲珑转债 1,092,100.00 0.06


11 128024 宁行转债 669.50 0.00 12 127005 长证转债 347.94 0.00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年 7月 15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年 7月 15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0.94% 0.07% -1.62% 0.11% 0.68% -0.04%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2.20% 0.04% -3.38% 0.06% 5.58% -0.02%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8.13% 0.09% 4.79% 0.07% 3.34% 0.02%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1.52% 0.19% 0.24% 0.06% 1.28% 0.1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 2019年 6月 30日 11.13% 0.10% -0.17% 0.08% 11.30% 0.02%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运作相关或者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支出的会计师费、 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和财产保全费等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9%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09%÷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约定的方式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 客户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小于 100万元 0.8% 100万元(含)-200万元 0.5% 200万元(含)-500万元 0.3% 大于 500万元(含) 1000元/笔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赎回费用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费。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天 1.50% 7天≤Y<30天 0.75% Y≥30天 0% 注:投资人通过认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投资人通过 日常申购或其他方式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 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


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 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 6、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采用摆动定价 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 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五)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为: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对招募说明书所涉章节进行了更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0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