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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理财90天债券A(000951)

中银理财90天债券:中银理财9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中银理财 9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年第 2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4年 12月 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06号文准予 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年 3月 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 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 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 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 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型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 2019年 3月 8日(本招募说明书中关于基金合同内容变 更事项的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10月 24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等相关财 务数据截止至 2018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招募说 明书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日 2017年 3月 9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设立日期:2004年 8月 12日 电话:(021)38834999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8350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 1650万元的美元 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章砚(ZHANG Yan)女士,董事长。国籍:中国。英国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公 共金融政策专业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银行总行全球金融市场 部主管、助理总经理、总监,总行金融市场总部、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总裁。2000年 10月至 2012年 4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 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韩温(HAN We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中 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司业务部高级经理,通州支行 副行长,海淀支行副行长,上地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丰台支行行长等职。 3 王卫东(Wang Weido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MBA,北 京大学学士。现任中国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总行资金部 交易员,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投资经理,中国银行总行金融市场总部高级交易员、主管,中国 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主管,中国银行上海分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等职。 曾仲诚(Paul Tsa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 董事总经理,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曾 先生于 2015年 6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及 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营范 围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定收益)、资本市场、投资银 行、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年,并曾 于瑞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结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的风险 管理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宾夕法尼亚大 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赵欣舸(ZHAO Xinge)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曾 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会) 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融MBA 主任,并在华宝信托担任独立董事。 杜惠芬(DU Huifen)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 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学院(筹) 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付磊(Fu Lei)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首 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内部审 计协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北京总会计师 协会学术委员,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2.监事 卢井泉(LU Jingquan)先生,监事,国籍:中国。南京政治学院法学硕士。历任空军 指挥学院教员、中国银行总行机关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武汉中北支行副行长、企业年金理事 4 会高级经理、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高级交易员。 赵蓓青(ZHAO Beiqing)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研究生学历。历任辽宁省证 券公司上海总部交易员、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交 易主管。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沃顿 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 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MBA)和经济学硕士。曾在 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金 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金 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讲 师。 张家文(ZHANG Jiawe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园区 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陈军(CHEN Ju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 国伊利诺伊大学金融学硕士。2004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权益投资 部总经理、助理执行总裁。 王圣明(WANG Shengming)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 理学院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历任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4.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方抗(FANG Kang)先生,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AVP),金融学硕士。 曾任交通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授信管理员,南京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上海分部销售交易团队 主管。2013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8月至今任 中银增利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中银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中银国 有企业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中银机构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 中银理财90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中银泰享基金基金经理。具有11年证券 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索丽娜(SUO Lina)女士,管理学博士。曾任中国银行司库投资经理。2017年加入中 5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研究员、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助理。2018年2月至今任中 银理财7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中银理财14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2 月至今任中银理财30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中银理财90天债券基金基金经 理。具有8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曾任基金经理: 吴旅忠(WU Lvzhong)先生,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副执行总裁)、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建(权益投资部总经 理)、张发余(研究部总经理)、方明(专户理财部副总经理)、李丽洋(财富管理部副总经 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6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 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 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 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集 团总资产67,457.29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68%,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3.06%。


2002年 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 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 包业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 7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 79人。2002年 11月,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 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 年 4 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 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 (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 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 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 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 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 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 FOF、 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到账、 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 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 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 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 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 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 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 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 年 6 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 行 2.0”荣获《银行家》2017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 月荣膺国际财经 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年 1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 7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 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 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荣膺公募基金 20年“最佳 基金托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 12月荣膺 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年度最佳托管银行”、“20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 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 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 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 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 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年 5月历任上 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 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1年至 1995年,在中国科 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1995年 6月至 2001年 10月,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 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制部总经理;2001年 10月至 2006 年 3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06年 3月至 2008年 6月,任北京分行党委书 记、副行长(主持工作);2008年 6月至 2012年 6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2 年 6月至 2013年 11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3年 11 月至 2014年 12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2015年 1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2016年 11 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 年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 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 8 一,具有 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 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422只证券投资基金。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周虹 2)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中银基金”官方微信服务号 中银基金官方 APP客户端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 陈洪源 网址: www.boc.cn (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联系人: 宁博宇 网址: www.lufunds.com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联系人:唐湘怡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王诗玙 网址:www.ehowbuy.com (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室 10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邱湘湘 网址:www.yingmi.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在基金 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 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赵亦清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11 经办会计师:徐艳、许培菁 五、 基金的名称 中银理财 9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短期理财)。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努力追求绝对收益,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求资产的稳定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 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 397天以内(含 397天)的债券、资 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 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积极管理型的投资策略,将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在 180天以内, 在控制利率风险、尽量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并满足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基金收益。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定性和定量地分析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经风险调 整后的收益率水平或盈利能力的基础上,通过比较或合理预期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风险与 收益率变化,确定并动态地调整优先配置的资产类别,并结合各类债券资产的市场容量,确 12 定配置比例。 2、银行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投资策略 运作期初,本基金在向交易对手银行进行询价的基础上,选取利率报价较高的几家银行 进行存款投资,注重分散投资,降低交易对手风险。 3、短期信用类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于市场公开发行的所有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券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 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债券品种进行筛选过滤,通过自上 而下地考察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监管环境、公司背景、 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水平等诸多因素,给予不同因素不同权 重,采用数量化方法对主体所发行债券进行打分和信用评级,只有内部评级为投资级的信用 类债券方可纳入备选品种池供投资选择。根据各短期信用债的到期收益率、剩余期限与运作 周期的匹配程度,挑选适当的短期债券进行配置。 信用债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收益的信用利差。基准收益率主 要受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的影响,信用利差收益率主要受该信用债对应信用水平的市场信用利 差曲线以及该信用债本身的信用变化的影响。因此,信用债的投资策略可细分为基于信用利 差曲线变化的投资策略、基于信用债个券信用变化的投资策略。 4、债券回购投资策略 首先,基于对运作期内资金面走势的判断,确定回购期限的选择。在组合进行杠杆操作 时,若判断资金面趋于宽松,则在运作初期进行短期限正回购操作;反之,则进行长期限正 回购操作,锁定融资成本。若期初资产配置有逆回购比例,则在判断资金面趋于宽松的情况 下,优先进行长期限逆回购配置;反之,则进行短期限逆回购操作。其次,本基金在运作期 内,根据资金头寸,安排相应期限的回购操作。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 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 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 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 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二)投资决策依据、机制和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3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对中国债券市场的影响; (3)企业信用评级; (4)国家货币政策及债券市场政策; (5)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 2、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团队制,强调团队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本基金管理人将投资 和研究职能整合,设立了投资研究部,策略分析师、固定收益分析师、数量分析师和基金经 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渗透到投资研究的关键环节,群策群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中长期稳定的较高投资回报。 3、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具体的投资决策机制与流程为: (1)宏观分析师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物价形势、货币政策等判断市场利率的走向,提 交策略报告。 (2)债券策略分析师提交关于债券市场基本面、债券市场供求、收益率曲线预测的分 析报告。 (3)信用分析师负责信用风险的评估、信用利差的分析及信用评级的调整。 (4)数量分析师对衍生产品和创新产品进行分析。 (5)在分析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基金经理提出月度投资计划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 议。 (6)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投资计划。 (7)如审议通过,基金经理在考虑资产配置的情况下,挑选合适的债券品种,灵活采 取各种策略,构建投资组合。 (8)集中交易室执行交易指令。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 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 14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 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 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收 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型证券投资基金。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年 4月 8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9,835,015,755.92 61.31 其中:债券 9,767,515,755.92 60.89 资产支持证券 67,500,000.00 0.42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157,675,960.02 38.39 4 其他资产 48,722,476.92 0.30 5 合计 16,041,414,192.86 100.00 (二)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5.97 1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165,258,492.10 7.8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 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40%”,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三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3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4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8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本 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超出合同约定的情况。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0.46 7.85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49.7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5.5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 - 16 动利率债 5 120天(含)—397天(含) 52.0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合计 107.76 7.85 (四)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出现超过240天的情况。 (五)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861,630,435.09 5.8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861,630,435.09 5.81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8,905,885,320.83 60.01 8 其他 - - 9 合计 9,767,515,755.92 65.82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 率债券 - - (六)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1810616 18兴业银行 CD616 5,200,000 515,954,881.25 3.48 2 111815474 18民生银行 CD474 5,000,000 496,559,544.99 3.35 3 111819459 18恒丰银行 CD459 5,000,000 488,633,408.80 3.29 4 111871111 18盛京银行 CD555 4,000,000 393,963,187.13 2.65 5 111819472 18恒丰银行 CD472 4,000,000 386,777,634.68 2.61 6 111884219 18哈尔滨银 行 CD146 3,500,000 347,885,476.41 2.34 7 111870976 18宁波银行 CD249 3,500,000 347,834,275.76 2.34 8 180209 18国开 09 3,300,000 330,609,833.56 2.23 17 9 111870817 18宁夏银行 CD137 3,000,000 295,460,791.75 1.99 10 111819382 18恒丰银行 CD382 3,000,000 295,040,159.75 1.99 (七)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0次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955%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222%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964%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没有达到0.25%。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没有达到0.50%。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39253 万科 27A1 200,000 20,000,000.00 0.13 2 139355 万科 32A1 200,000 20,000,000.00 0.13 3 139227 龙腾优 10 175,000 17,500,000.00 0.12 4 139254 万科 28A1 100,000 10,000,000.00 0.07 (九)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 每日计提应收利息,并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 9.2 2018年四季度,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大债券的发行主体中,恒丰银行、民生银行受到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的处罚,处罚原因涉及多项案由。基金管理 人通过对以上发行人进一步了解分析后,认为以上处分不会对相关证券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 性影响。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9.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8 3 应收利息 48,722,476.92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48,722,476.92 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年 3 月 9 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中银理财 90天 A: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7年 3 月 9(基金 合同生效 日)至 2017 年 12月 31 日 3.2522% 0.0015% 1.1138% 0.0000% 2.1384% 0.0015%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 年 12月 31 日 4.2706% 0.0024% 1.3688% 0.0000% 2.9018% 0.0024 %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 2018年 12 月 31日 7.8590% 0.0021% 2.4863% 0.0000% 5.3727% 0.0021 % 中银理财 90天 B: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19 率③ 准差④ 2017年 3 月 9(基金 合同生效 日)至 2017 年 12月 31 日 3.7505% 0.0067% 1.1138% 0.0000% 2.6367% 0.0067%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 年 12月 31 日 4.5710% 0.0024% 1.3688% 0.0000% 3.2022% 0.0024 %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 2018年 12 月 31日 8.4180% 0.0021% 2.4863% 0.0000% 5.9317% 0.0021 %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种类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7 %÷当年天数 20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 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 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对于由 B 类降级为 A类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 A 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对于由 A 类升级为 B 类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 B 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经基金管理人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21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管理人与托管人核对无误后,自产品成立 一个月内由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基金财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由管理人于产 品成立一个月后的 5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 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与赎回费。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为: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对招募说明书所涉章节进行了更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0月 29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