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F60:关于调整结算模式及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关于深证基本面 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结算模式及修订基金合 同的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深证基本面 6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1年 9月 8日成立,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属于深交所单市场股票 ETF。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9 月 27 日分别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9 年修订)》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对 ETF 结算模式进行了调整,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自 2019年 10月 21日起调整本基金 结算模式,基金合同的修订如下: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基金合同》 第七部分, (四)申购与 赎回的程序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投资者 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 机构在 T 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组合证券 的清算交收以及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等的清 算,在 T+1日办理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等的 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 T+2日办理现 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 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投资者 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结 算机构在 T 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组合证 券、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 算,在 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 差额的清算,在 T+2 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 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原基金合同的规定。 《深证基本面 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 容的,也已一并修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2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 10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