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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景发纯债债券(003023)

博时景发纯债债券:博时景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博时景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景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景发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02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08 月 0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博时景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景发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 年 10 月 08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57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48,880,775.1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 份基金份额) 0.423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9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注:本基金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4230 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 年 10 月 18 日
除息日 2019 年 10 月 1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 年 10 月 22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19 年 10 月
18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
换的基金份额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9 年
10 月 22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
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
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
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
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19 年 10 月 18 日)最后一次
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
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
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 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 2019 年 10 月 18 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
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 1 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
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
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费)咨
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
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19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