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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安行业龙头混合(005634)

汇安行业龙头混合:汇安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汇安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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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安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 年 9 月 28 日 
 
 
 
 
 
汇安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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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安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安行业龙头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63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8月 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汇安行业龙头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汇安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年 10月 8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 10月 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年 10月 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年 10月 8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年 10月 8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
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
民币 1.00元。 
3.2 申购费率 
汇安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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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若投资者有多笔申购,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元 1.50% 50万元≤M<200 万元 1.00% 200万元≤M<500 万元 0.60%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 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份;每个交易账 户最低持有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为 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 额少于 1份时,该类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天 1.50% 7天≤Y<30天 0.75% 30天≤Y<12个月 0.50% Y≥12个月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汇安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第 4 页 共 7 页 时收取。持有期限不满 30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期满 30 天不满 90天的, 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期满 90天不满 6个月的,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一)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 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 担。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 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 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二)基金转换费用的计算


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 费率)。如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 费率)。如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申购补差费=max[(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0]。即转入基金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 申购费,如为负数则取 0。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净转入金额=转出基金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汇安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第 5 页 共 7 页 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关于基金转换的其他规则,适用本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及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金额及 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 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 申购、赎回业务。 本公司直销机构暂不开放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直销机构开放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时间及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及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以销售机构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为 准。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 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传真:021-80219047 邮箱:DS@huianfund.cn 北京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5号中青旅大厦 13层 联系人:于静君 电话:010-56711665 上海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白玉兰大厦 36楼 02单元 联系人:于擎玥 电话:021-80219027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2 其他销售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安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第 6 页 共 7 页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官网:http://www.cmbchina.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公司官网:www.csc108.com (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公司总经理:赵远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5)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http://www.jianfortune.com/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汇安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第 7 页 共 7 页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9.2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可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19年 5月 2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 的《汇安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汇 安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汇安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等相关资料。 9.3 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 公告。 9.4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9.5 咨询方式: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6711690,公司网址: www.huianfund.cn 特此公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9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