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人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7]1016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2017 年 8 月 11 日基金合同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测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
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8 月 1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0 层、21 层、22 层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设立日期:2003 年 7 月 1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机审
[2003]131 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10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贰亿玖仟捌佰万元整
存续期限:不约定期限
联系电话:400-820-7999
本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7]107 号文批准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中
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7 月 16 日,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
监会批准,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境内第一家保险资产管
理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缪建民先生,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董事长,经济学博
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人民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健康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再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香港中
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中国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
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现名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总裁、执行董事、副董
事长,太平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副董事长、
总裁,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
事,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总裁,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颢先生,副董事长,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
记、副董事长、总裁。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管理总部、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经纪业务综合室总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等职。
张巍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共
享部总经理。曾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战略研究与规划处主任
科员、政策研究处经理,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综合处高级经理,中国人
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秘书处高级经理、董事会秘书局/监
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局/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投资金融管理
部总经理等职。
叶永刚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金融系教授,武汉大学
中国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曾任武汉大学国际金融系讲师,武汉大
学国际金融系副教授。
郑洪涛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法人治理与风
控中心教授。曾任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干部,光大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
崔斌先生,职工董事,理学博士,高级统计师。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首席投资执行官兼创新业务部总经理。曾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
管理部首席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固
定收益部总经理等职。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周丽萍女士,监事会主席,法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通化市分公
司国际业务部经理、白山市分公司总经理、通化市分公司总经理,人保财险吉林
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人保寿险吉林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河北
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人保寿险总裁助理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人保寿险
党委委员、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人保养老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
室主任等职。
张莉桦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曾在商务部财务司、中国华星物产集团公司、招
商银行、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加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
历任审计部业务主管、高级业务主管、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管理部总经
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
胡云先生,监事,工学硕士。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部部
门总经理。曾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部门助理
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3、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颢先生,党委书记、总裁,简历同上。
吕传红先生,公募基金业务合规监管负责人,法学硕士。曾任天弘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督察长,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魏瑄女士,CFA,中国准精算师,中国人民大学硕士。2010 年 6 月加入中
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2017 年 4 月至今,任职
于人保资产公募基金事业部,自 2017 年 8 月 11 日起任人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17 年 12 月 4 日起任人保双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8 年 12 月 5 日起任人保安惠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4 月 3 日起任人保鑫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9 年 8 月 7 日起任人保添益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19 年 8 月 14 日起担任人保利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玮女士,中国社科院硕士。2007 年 7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合众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中心软件工程师,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合众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员,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英大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交易管理部债券交易员,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英大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交易管理部副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英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3 月担任英大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英大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3 月起,加入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基
金事业部,自 2017 年 9 月 12 日起任人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3
月 23 日起任人保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8 月 30 日起任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12 月
12 日起任人保福泽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8 月 14 日起担任人保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田阳女士,北京大学管理学硕士,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英大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交易员、交易主管。2017 年 6 月加入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
基金事业部,历任公募基金事业部固定收益高级交易员、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助理。
自 2019 年 7 月 10 日起任人保货币市场基金、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梁婷女士,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募基金事业部投资总监、
基金经理。
李道滢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
张玮女士,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
杨行远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杨释涵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笑明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
张丽华女士,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
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
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
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
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716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
金 676 只,QDII 基金 40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
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
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
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
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
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
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
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
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
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0 层、21 层、22 层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设立日期:2003 年 7 月 1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机审
[2003]131 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10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贰亿玖仟捌佰万元整
存续期限:不约定期限
联系电话:400-820-7999
传真:(021)50765598
联系人:常静怡
网址:fund.piccamc.com
2、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兴业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569070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3)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4)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电话:(0755)22166574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5)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电话:95594
传真:021-68476111
网址:http://www.bosc.cn/
(6)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咨询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7)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传真:021-63230807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8)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邮政编码:200003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http://www.ebscn.com/
(9)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23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23 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0)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1)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 凯恒中心 B 座 18 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电话:010-85156310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2)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3)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14)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咨询电话:95597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网址:www.htsc.com.cn
(15)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电话:0755-83516089
传真:0755-83515567
邮政编码:518034
联系人:金夏
网址:www.cgw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0755-33680000
(16)名称: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时静
电话:010-66229083
传真:010-66578969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17)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 或 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邮政编码:100033
(18)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9
网址:https://www.howbuy.com/
(19)名称: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京东金融旗下,简称“肯
特瑞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
部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传真:010-89188000
网址:http://fund.jd.com/
(20)名称: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 层 1402(7500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18 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网址:https://etrade.fengfd.com/
(21)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邮编:200030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95021
联系人:丁姗姗
传真:021-6438530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2)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
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https://www.jiyufund.com.cn/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0 层、21 层、22 层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电话:400-820-7999
传真:010-66167780
联系人:周文栋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负责人:曾顺福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
联系人:吴凌志
经办注册会计师:史曼、吴凌志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人保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力求基金资产安全性、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稳
定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
(1)现金;
(2)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
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资产支持证券;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
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
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根据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变化趋势、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
基础上,分析和判断利率走势和收益曲线的变化趋势,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的积
极管理,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回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货币政策、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利率走势、资金供求变化情况
进行深入研究,评估各类投资品种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各类投资品种
的配置比例及期限组合,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2、利率预期策略
本金通过跟踪和分析各类宏观经济指标、资金供求状况等因素,对短期利率
变化趋势进行评估并形成合理预期,动态配置货币资产。如预期市场利率水平上
升,适度缩短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如预期市场利率水平下降,适度延长投
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3、期限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短期利率期限结构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和评估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
性和流动性,构建合理期限结构的投资组合。
4、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会紧密关注申购/赎回现金流变化情况、市场资金流动状况等影响
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管理的因素,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以满足基
金资产的日常流动性需求。
5、套利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货币市场变动趋势、各市场和品种之间的风险收益差异的充分
研究和论证,适当进行跨市场或跨品种套利操作,力争提高资产收益率,具体策
略包括跨市场套利和跨期限套利等。
6、利率品种投资策略
在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研究的基础上,对利率期限结构和债券市场变化趋
势进行深入分析和预测,基于利率品种的收益风险特征调整债券组合久期,确定
组合平均久期后,通过选择合理的期限结构进行配置。
7、信用品种投资策略
参考外部信用评级结果,在公司内部的信用评级体系基础上,对市场公开发
行的所有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等信用品种进行认真研究和筛选,形成
信用品种基础池。结合本基金的配置需求,通过对到期收益率、剩余期限、流动
性等综合分析,挑选适合的短期信用品种进行投资。
8、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
获得稳定收益。
9、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商业票据以及各种衍生产品,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
的条件下,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参与此类金融工具的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
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
息的收益。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
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同期
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或停止该基准利率的发
布,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
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
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低风险低收益的品种,其预期
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摘自人保货币市场基金
2019 年 2 季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9,702,413,776.9
2
97.23
其中:债券
19,614,899,177.9
8
96.79
资产支持证券 87,514,598.94 0.43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8,175,316.35 0.78
4 其他资产 404,157,496.46 1.99
5 合计
20,264,746,589.7
3
100.00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7.4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540,367,969.83 8.23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
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8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7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
(%)
1 30天以内 20.02 8.23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
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36.0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
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17.8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
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6.4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
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
(含)
27.3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
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07.76 8.23
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240天。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1,637,496,706.12 8.7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820,440,478.41 9.7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820,440,478.41 9.72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160,567,042.56 16.88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12,996,394,950.89 69.42
8 其他 - -
9 合计 19,614,899,177.98 104.78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
浮动利率债券
- -
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
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191
5258
19民生银
行CD258
8,500,00
0
844,924,516.00 4.51
2
11199
6619
19宁波银
行CD076
6,400,00
0
638,436,062.67 3.41
3
11199
6593
19宁波银
行CD074
5,400,00
0
538,680,254.89 2.88
4
11180
9344
18浦发银
行CD344
5,000,00
0
498,943,701.51 2.67
5
18041
0
18农发10
4,000,00
0
400,243,344.73 2.14
6
01190
1145
19华能SC
P002
4,000,00
0
398,807,174.32 2.13
7
11191
7007
19光大银
行CD007
4,000,00
0
396,023,011.95 2.12
8
18020
9
18国开09
3,900,00
0
390,065,232.98 2.08
9
19991
7
19贴现国
债17
3,500,00
0
349,417,897.47 1.87
10
11181
4228
18江苏银
行CD228
3,500,00
0
349,022,901.21 1.86
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
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973%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72%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
均值
0.0400%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序号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数量
(份)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39056
链融2A
1
400,00
0
40,147,540.49 0.21
2 139091
链融3A
1
350,00
0
35,138,902.95 0.19
3 149682
18光贰
优
100,00
0
10,001,125.63 0.05
4
198900
7
19阳光
1A
300,00
0
1,143,029.87 0.01
5 139159
18平安
5A
200,00
0
1,084,000.00 0.01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票面利率或
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或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摊
销,每日计提收益。
9.2 民生银行CD258为人保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8年11月9日,
民生银行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罚款3160万元。主要原
因为公司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同业投资违规接受担保;同业投
资、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房地产,用于缴交或置换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储备融资;
本行理财产品之间风险隔离不到位;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票据代理未明
示,增信未簿记和计提资本占用;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等原因。
光大银行CD007为人保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由于存在内控管理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以误导方式违规销售理财产品;以修改理财合同文本
或误导方式违规销售理财产品;违规以类信贷业务收费或提供质价不符的服
务;同业投资违规接受担保;通过同业投资或贷款虚增存款规模的行为等问
题。2018年11月9日,公司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1120万元的处
罚。
江苏银行CD228为人保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9年1月25日,
由于未按业务实质准确计量风险资产;理财产品之间未能实现相分离;理财投
资非标资产未严格比照自营贷款管理,对授信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监督不力
等原因公司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决定对公司罚款人民币90万元。
本基金投资民生银行CD258、光大银行CD007、江苏银行CD228的投资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民生银行CD258、光大银行CD007、江苏银行CD228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
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
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9.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12,317,250.00
3 应收利息 81,428,040.45
4 应收申购款 10,412,206.01
5 其他应收款 -
6 其他 -
7 合计 404,157,496.46
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数据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人保货币 A:
阶段
份额净
值收益
率①
份额净
值收益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7年8月
1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
1.4269% 0.0022% 0.5289% 0.0000% 0.8980% 0.0022%
2018年1月1
日至2018年
12月31日
3.4846% 0.0028% 1.3429% 0.0000% 2.1417% 0.0028%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
年 6月 30日
1.3281% 0.0015% 0.6571% 0.0000% 0.6710% 0.0015%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6.3552% 0.0026% 2.5484% 0.0000% 3.8068% 0.0026%
人保货币B:
阶段
份额净值收
益率①
份额净
值收益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7年8月
11日至
2017年12
月31日
1.5226% 0.0022% 0.5289% 0.0000% 0.9937% 0.0022%
2018年1月
1日至2018
年12月31
日
3.7349% 0.0029% 1.3429% 0.0000% 2.3920% 0.0029%
2019年 1
月 1日至
2019年 6
月 30日
1.4496% 0.0015% 0.6571% 0.0000% 0.7925% 0.0015%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6.8410% 0.0026% 2.5484% 0.0000% 4.2926% 0.0026%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和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对于由 B类降级为 A类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类基金
份额的费率。
本基金 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对于由 A类升级为 B类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类基金
份额的费率。
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无需再
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五、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单位 1.00元。投资者申购所得的份
额等于申购金额除以 1.00元,赎回所得的金额等于赎回份额乘以 1.00元。
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3、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 1: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1.00=100,000.00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份额,则其可获得 100,000.00 份申
购份额。
4、赎回费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但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
统性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
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部分)征收 1%的强制赎回
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5、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 1.00元。
(1)不须收取强制赎回费的情况下,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
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对应的 T日未付收益
其中,赎回份额对应的 T日未付收益的分配原则遵循本招募说明书第十二部
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2:某投资者 T 日持有本基金份额 20,000 份,T 日该投资者赎回 10,000
份,赎回份额对应的 T日未付收益为 1.2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1.00+1.20=10,001.2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万份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001.20
元。
(2)须收取强制赎回费的情况下,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
计算公式为:
强制赎回费收取份额=赎回份额-基金总份额×1.0%
强制赎回费对应总金额=强制赎回费收取份额×1.00 元
赎回费用=强制赎回费对应总金额×强制赎回费率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1.00元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3:若基金总份额为 400,000,000 份,某投资人赎回 5,000,000份基金份
额,且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
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为 4%且偏离度为负,且基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有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即对应强制赎
回费率为 1.0%,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强制赎回费收取份额=5,000,000-400,000,000×1.0%=1,000,000份
强制赎回费对应总金额=1,000,000×1.00=1,000,000.00 元
赎回费用=1,000,000.00×1.0%=10,000.00元
赎回总金额=5,000,000×1.00=5,000,000.00元
净赎回金额=5,000,000.00-10,000.00=4,990,000.00 元
即:投资人在强制收取赎回费的情况下赎回 5,000,000 份本基金,可得到
4,990,000.00 元赎回金额。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
服务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的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 更新了“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在“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中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
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六、在“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更新了最近一期基金业绩和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的表现。
七、在“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内
容。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
读。
2019年 9月 25 日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