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添富纯债债券:关于金鹰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添富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 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金鹰添富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金鹰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将自动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的 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金鹰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鹰添富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83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11月 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金鹰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添富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 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则自动终止基 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19年 9月 18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 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 金合同中终止基金合同情形的有关约定。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于 2019年 9月 19日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自 2019年 9月 19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停 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2、基金管理人将在 30个工作日内组织成立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 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 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 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清算期间的审计费、律师 费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 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 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 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四、重要提示 (一)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 责。 (二)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敬请投资者关注, 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三)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进 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gefund.com.cn)或拨 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 和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 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 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9月 19日